《仪礼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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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译注-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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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也。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86)。妾为女君(87)。
  《传》曰:何以期也?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88)。妇为舅姑。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夫之昆弟之子。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女子子为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89),唯子不报。
  《传》曰: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也。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也。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者也。何以言“唯子不报”也?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故言不报也,言其余皆报也。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易为不降命妇也?夫尊于朝,妻贵于室矣。
  大夫为祖父母,適孙,为士者。
  《传》曰:何以期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適也。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疏衰裳齐,牡麻绖,无受者(90);寄公为所寓(91)。
  《传》曰: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何以为所寓服齐衰三月也?
  言与民同也。丈夫、妇人为宗子(92)、宗子之母、妻(93)。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义也。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也。为旧君、君之母、妻(94)。《传》曰:为旧君者,孰谓也?仕焉而已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也?
  言与民同也。君之母、妻,则小君也。庶人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95)。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妻,言与民同也。长子,言未去也。
  继父不同居者,曾祖父母。
  《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大夫为宗子。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宗也。旧君。
  《传》曰: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去,君扫其宗庙(96),故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97)。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
  《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也。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者也。
  何以服齐衰三月?不敢降其祖也。大功布衰裳(98),牡麻绖,无受者: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99)。
  《传》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无受也?丧成人者,其文缛(100)。丧未成人者,其文不缛。故殇之绖不樛垂(101),盖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102)。以日易月之殇,殇而无服。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也。
  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適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適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適之子长殇、中殇,大夫为適子之长殇、中殇。其长殇,皆九月,缨绖;其中殇,七月,不缨绖。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103),九月者。
  《传》曰:大功布,九升。小功布,十一升。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出也。从父昆弟(104);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庶子;適妇。
  《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適也。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姪丈夫妇人(105),报。
  《传》曰:姪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姪。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传》曰:何以大功也?从服也。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106)。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107),可无慎乎?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也?先君余尊之所厌(108),不得过大功也。大夫之庶子,则从乎大夫而降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109);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110),得与女君同。下言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传》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111)。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音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孙尽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繐衰裳,牡麻绖,既葬除之者(112)。
  《传》曰:繐衰裳者何?以小功之穗也。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传》曰:何以穗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
  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绖,五月者(113):叔父之下殇,適孙之下殇,昆弟之下殇,大夫庶子为適昆弟之下殇,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
  《传》曰:问者曰:“中殇何以不见也?”大功之殇,中从上(114);小功之殇,中从下(115)。为夫之叔父之长殇;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姪、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
  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母(116),从祖父母,报;从祖昆弟,从父姊妹、孙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外祖父母。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从母(117),丈夫妇人报;《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缌也。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传》曰:娣、姒妇者(118),弟长也。何以小功也?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庶妇;君母之父母(119)、从母(120)。《传》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121),则不服。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122)。
  《传》曰: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
  缌麻(123),三月者:《传》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124),有事其缕(125),无事其布,曰缌。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孙之妇。庶孙之中殇;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外孙;从父昆弟姪之下殇,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从母之长殇,报。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传》曰:何以缌也?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然则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因是以服缌也。士为庶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贵臣、贵妾(126)。
  《传》曰:何以缌也?以其贵也。乳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从祖昆弟之子,曾孙,父之姑,从母昆弟。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甥。
  《传》曰:甥者何也?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何以缌也?报之也。
  婿。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妻之父母。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姑之子。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舅。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舅之子。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夫之姑姊妹之长殇;夫之诸祖父母,报;君母之昆弟。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昆弟之孙之长殇。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传》曰:何以缌也?以为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长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
  [记]公子为其母(127),练冠(128),麻(129),麻衣縓缘(130);为其妻,縓冠,葛绖,带,麻衣縓缘。皆既葬除之。
  《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131),子亦不敢服也。
  君之所为服(132),子亦不敢不服也。大夫、公之昆弟(133),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134),报;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若子。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135)。不及知父母(136),与兄弟居,加一等。
  《传》曰:何如则可谓之兄弟?《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137)。归则已。
  朋友,麻(138)。
  君之所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
  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
  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
  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139),则月算如邦人(140)。
  改葬,缌。
  童子,唯当室(141),缌。
  《传》曰:不当室,则无缌服也。
  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
  大夫吊于命妇,锡衰(142)。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
  《传》曰:锡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
  《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妇?终之也。
  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总。
  凡衰(143),外削幅(144);裳,内削幅,幅三袧(145)。若齐(146),裳内,衰外。负(147),广出于适寸(148)。适,博四寸(149),出于衰。
  衰(150),长六寸,博四寸。衣带,下尺。衽(151),二尺有五寸。袂(152),属幅(153)。衣,二尺有二寸。祛,尺二寸。
  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为受,受冠七升(154)。
  齐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为受,受冠八升。
  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
  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注释】
  (1)斩衰裳:斩,裁,割。丧服上为衰,下为裳。斩衰裳,即把布裁割做成衰、裳。
  (2)苴(j&)绖(di6)、杖、绞带:苴绖,服重丧者所束的麻带,系在腰间或头。杖,孝杖。用黑色竹子制成。绞带,斩衰服所用的带子。用黑麻结成。
  (3)冠绳缨:用六升布做冠。用枲(xǐ)麻做冠带。绳缨,结冠的带子。
  (4)菅屦(ji1n jù):草鞋。
  (5)缉:缝衣边。
  (6)蕡(f6n):大麻或大麻的种子。
  (7)苴绖大搹(8):搹,把,握。同“扼”。中人之扼,围九寸。苴绖大搹,指首绖之大,其围为九寸。一扼,中人大指食指之一扼。
  (8)左本在下:本指麻根。首绖的制做,把麻根放在左边,耳的上方,从额前绕到项后,再回到左耳上方。把麻尾与麻根相接,把麻尾藏在麻根下,麻根搭在麻尾上。下,指外。
  (9)去五分一:指减去斩衰首绖的五分之一。以下仿此。
  (10)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齐衰、斩衰为丧服中的二种。丧服制度,以亲疏为差等,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把斩衰首经裁去五分之一为带,即斩衰的腰绖。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指齐衰的首绖与斩衰的腰绖大小相同。
  (11)苴杖:斩衰之杖。用竹做成。
  (12)削杖:齐衰之杖。用桐做成。
  (13)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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