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青春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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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青春xg-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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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部已经没有了一点点力气,我听到他在我耳边一遍一遍地说:“玺,我爱你!我爱你,玺!” 

  後来我们的战场从浴室移到卧室,在那张king size的大床上继续翻云覆雨拼死搏斗,一次,一次,又一次。  

  他说:“如果你想,我愿意。”  

  我问:“愿意什麽?”  

  他答:“让你进入。” 

  我吻住他,泪落如雨,我说:“秦深,你爱我吗?爱我吗?真的爱我吗?我是男人,我有病,我不能把你也拉下水!”  

  他抱著我,把我苦涩的泪水全部舔去:“你没病!你一点病都没有!我爱你,我爱那个神气活现神采飞扬的小帅哥,我爱那个莽撞冲动却多情多义的韩玺,你没病!你没病!我们都没病!” 

  “你真的爱我?”在黑暗中,我摸索著他的身体,他的身子滚热,就像我的心,我觉得自己情欲高昂,一生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渴望make love。  

  “真的爱你。”秦深的眼睛在黑夜里是那麽明亮那麽热情那麽的清澈,我颤抖著抱紧他,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  

  秦深看起来也很激动,舌尖在我的大腿根飞舞,我的腿触动了他的发,我半躺半卧著,看著他乌黑的头发像波浪一样起伏,幸福也像波浪一样一浪一浪地向我袭来。 

  那一夜,疯狂持续了很久,直到东方露出了鱼肚白,直到我们连动一下手指的力量都没有,才相拥著沈沈睡去。 

  醒来时,墙上的时锺已显示是中午11:30。  

  我躺在床上,浑身懒洋洋的,睁了一下眼,又想睡过去,秦深推开门走进来,只用条蓝色的浴巾裹在了腰间,看到我醒来,他粲然一笑:“早啊,要不要先洗个澡?我去做brunch。” 

  “什麽brunch?”我从没听过这个词儿,倒是他珠玉般的牙齿让我心情大好,我想他应该去给黑人牙膏做广告。  
 
  
 作者: 222。213。61。*  2006…8…8 10:30   回复此发言    
 

 
33 回复:《野蛮青春》第一部 BY:丁宁  
 “笨!”秦深在床边坐下,在我额头上弹了个响指,“就是breakfast和lunch砍头去尾後又捏在一起的混血儿嘛!” 

  “你自己造的词吧?”我还是不想起来,秦深把我抱起来就往浴室丢,“什麽造词,这可是美国佬的说法,要不要我来帮你洗?” 

  “不用了,我自己来。”在没有那个欲望的时候,被另一个人看著裸体让我有点脸蛋发热,突然觉得羞耻起来,就把他推出去。  

  等我出来时,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丰富的餐点,煎蛋、烤面包、牛奶,典型的西餐。  

  我吃得津津有味,也懒得问秦深为什麽一个人独居,毕竟他还这麽小。  

  秦深问:“你就不问问我为什麽给马瑞说我们的事,蓝芝又为什麽来找我吗?” 

  我说:“我不问,如果你想说,我不问你也会说,如果你不想说,我问你你也不会说,即使说了两个人也不会愉快,再说,不管你和他们有什麽纠葛,我都没权利过问,也不想过问,我只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个人愿意接纳全部的我真实的我,我已经什麽都不用再问了。” 

  秦深的手握住我的手,在灿灿的阳光下,暖暖的,暖暖的……  

  @@@@@@@@@@ 

  当天下午我就去学校了,马瑞看看我,似乎明白了什麽,没有说话。  

  从此我们就整整一个月彼此没讲一句话。  

  本来很要好的两个人突然行同陌路,让周围的人大为关注,陈敏更是问东问西八婆得让人烦不胜烦。  

  有几次,马瑞面对著我刚张开嘴,我立即就消失了,不是我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而是我不想给自己再有任何痴心妄想的机会。  

  他还是那麽清丽,还是那麽俊美,就像一朵清凌凌的白莲,容不得一丝丝的污染,而我对於他来说,不亚於高纯度病菌。 

  我并不常去秦深那里,只是哪天实在忍不住了才去那儿,而且我已不在他那里过夜,即使内心认同了自己是什麽身份,我也明白我还小,我眼前的首要之务是学习,只有让自己强大起来,日後才有以不败之姿屹立在这个世界上的可能,我很认真地投入学习。  

  除了偶尔偷看一眼马瑞(尽管我觉得自己被他伤透心,我仍然没办法恨他怨他一点点,在我的眼中,他是如此的圣洁,代表著天使的纯白,而我,已经开始浸染恶魔的色彩),我开始沈迷於玩电器及物理实验,在我的眼中,那些自由落体运动是如此的完美,我开始一头热地倾倒在数理这一方面,这几乎是一个令所有人惊愕的结果,因为之前我对文学表现了那麽浓厚的兴趣,而且还担任了校报的副主编。 

  这种转变,多多少少和我们中途更换的物理老师有关。  

  我们原来的物理老师是个老头儿,因为患了严重的青光眼,必须休养一段时间,於是学校高薪聘请了一位大学的讲师来给我们授课。 

  其实这是早有预谋的行为,我们学校本来就有重理轻文的传统,以培养出奥林匹克数理竞赛冠军为己任,而高二文理分科时,文科班与理科班的比例一般是3:7。 

  新换的物理老师姓齐,齐戈。  

  齐戈很高,约一米八左右,身材很魁伟,即使他只是静静地站著,也能让人感觉到他名牌衣服BOSS下强健体魄的脉动。  

  他有双深陷的眼睛,就像休.格兰特的翻版,我相信如果哪个女生被他盯著看五分锺还不脸红,那她一定是个同性恋。  

  他的嘴唇很薄,却格外的性感,尤其是一笑时形成的弯月牙的唇型,简直把人迷得七昏八素。  

  他的鼻梁很高而且挺直,这让我上课开小差时总不免对著它想入非非,因为有人说,男人的私|处是和他的鼻子形状成正比的,如果鼻子很壮硕,那麽那个地方也必定巍伟壮观。这种说法的由来最早大概可以上溯到武则天时代,据说那个白马寺的和尚就有一个硕大且挺拔的鼻子,所以那个曾出过家的小尼姑女皇才会对他格外恩宠。 

  齐戈还有点络腮胡,不太严重,每天总是刮得脸颊青青的,透著成熟男人特有的性感。  

  他的手掌很大,手指很长,在黑板上板书时可以看到他汗毛浓重的胳膊。  
 
 
  
 作者: 222。213。61。*  2006…8…8 10:31   回复此发言    
 

 
34 回复:《野蛮青春》第一部 BY:丁宁  
 
  据说汗毛浓的男人性欲也强,我不免又开始想入非非蠢蠢欲动,这种蠢动经常会发生在上课时分,分身肿胀得不行了,我只好把手插进裤子口袋里,狠狠地虐待它几下才能罢休。有几次我正在下面做这种小动作,本来正在板书的他忽然回过头来,目光扫视了全班一遍,最後无一例外地会落在我身上,我浑身僵硬,好象突然在大街上被人脱光了裤子一样,他欣然一笑继续板书,那一笑啊——回眸一笑百媚生,千娇百媚、百媚千娇,在他笑的刹那,我魂飞魄散,裤子也就顿时湿成一片。 

  那真是个色眯眯的年代,好象处处都散发著淫糜的气息。而对於一般的学生来说,这种气息要到大学时代才会到来。 

  期中考的时候,我的数学满分,物理145(满分150分),都是年级第一。  

  考试完的那天晚上,我忽然很想放纵一下,也没给秦深打电话便径直跑了去,心情愉悦地一路哼著情流行歌,一路撒著欢儿像只兔子一样蹦上楼梯。 

  到秦深的家门前时,刚想敲门,发现门是虚掩的,便推门进去,我坐在玄关上脱鞋,突然从里面传出的摔东西声吓得我一哆嗦。 

  “我警告你,别管我和韩玺的事!”秦深的声音高亢而尖利,我从没听过他这样的声音。  

  “你不要再碰他!”这——是马瑞?本来想走进去看看怎麽回事的我顿时止住了脚步,大气不敢喘一声。  

  “你知不知道你们这样是变态!会害了你们一辈子!”  

  “这是我们的事不要你管!你也管不著!”秦深的声音终於恢复了正常。 

  马瑞笑起来,那声音听起来像鬼片里的奸角:“秦深,别再玩这种游戏了行吗?你这次真的玩出火了,韩玺和那些小女生不一样,他看起来很飘荡,实际上是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执拗家夥,他认真起来会比那些小女生难缠的多,你也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吧?趁早收手!” 

  “从来没听你为谁辩护过,怎麽一轮到他你就这麽紧张?莫不是你也对他有意思了吧?”秦深的声音冰冰的,像另一个奸角。 

  “你又何苦?”马瑞悠悠地叹口气,“每个喜欢我的人你都会从我身边抢去,我不怪你,因为我知道想要什麽,你追蓝芝,追韩玺,最终目的不就是想要我吗?” 

  我彻底地呆住,完全忘记了呼吸。 

  “可是我告诉你,我不爱男人,更不可能爱你,因为我们太相象了,不是吗?我的血液里流淌著一半和你一模一样的血,这不仅证明我和你是兄弟,而且证明我和你一样,哦不,可能我比你更邪恶,我披著妈妈给我的纯洁的羊皮生活,在韩玺的眼中,我就像一只小羊乖乖吧?呵,可是你应该知道,我是一只怎样的狼,我会吃人不吐骨头的。韩玺那个小屁孩,是个花心的小妖精,追我不成改投你的怀抱,现在又被齐戈迷得死死的。我不急,我有足够的时间等他长大,那时候,我会让他完完全全地属於我,而你呢,还是乘早另结新欢为好,我想这对你不成问题吧?毕竟你也是个迷到一大片的小帅哥。”  

  @@@@@@@@@@ 

  很久没有秦深的声音。  

  很久没有我的心跳。  

  很久很久。  

  我就像一只迷失了方向的鸟,绝望地盘旋在天空中,找不到地方落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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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回复:《野蛮青春》第一部 BY:丁宁  
 第五章 


 我静静地把刚刚脱掉的鞋再穿上,这是一双普通的运动鞋,需要系鞋带。  

  平常只需三十秒就可完成的动作,那天我花了三分锺也没做好,两跟鞋带就像彼此看不对眼,无论如何也不肯合作。  

  我Kao!当你们是天王老子小爷还得看你们眼色行事啊?  

  不就是一双破鞋吗?大不了不穿了! 

  我赤著脚走下玄关,走出秦深的家。  

  当我走到楼下时,我听到有人大喊我的名字,我赤著脚在午夜里狂奔,有风在飞,有我在飞。  

  我跳上一辆红色的的士,很清晰地说出我家确切的地址,司机虽然一副嫌恶的样子,眼神却怕怕的,我龇牙咧嘴地乐:“再开快点,甩掉後面那两个疯子。” 

  可是在司机的眼里,也许我才更像一个疯子。 

  @@@@@@@@@@ 

  一夜无事,我睡得难得的安稳。  

  第二天,天气晴朗,天下太平。  

  我娘做的早点依然是鸡蛋茶加烤面包片,中西合璧的经典之作。  

  我娘大字不识一个,绝对不会崇洋媚外,之所以做烤面包,不外是我从小就对这种西方的面食情有独锺,有它小肚子就吃得滚滚圆,没它就干喝汤不吃饭。 

  我娘虽然对我东嫌西嫌,其实还是疼我的吧。 

  吃面包时烫了嘴,我娘用筷子敲我的头:“这个傻小子,就不会慢点。”  

  我大大的眼睛满含泪水,我说:“娘,我爱你,你爱我吗?”  

  我娘再敲我一记:“这孩子一大清早就犯傻呢?天下的母亲有不爱孩子的吗?母猪都懂得爱护小猪崽呢。”  

  “娘,你真有学问,比喻的实在是太恰当了。”我破涕为笑,拿自己的宝贝娘亲没辙。  

  “快吃快吃,不要迟到。”我娘因为不识字,就把读书当成了了不起的大事,总是唠叨让我好好读书。  

  可是娘啊,你可知道,人生忧患识字始啊! 

  “我爹呢?”只顾著自己的爱怨,这才想起好久没见老爹了,老爹比娘大三岁,已经五十五岁了,再过五年,就可以以干部的身份退休,在家抱著孙子颐养天年了。 

  老爹沈默寡言,却很慈祥,人家家里是严父慈母或慈父严母,总有一个严厉的,我家却是慈父慈母,爹娘都温柔得让人想大哭一场。 

  “去东北了,谈笔生意,就快回来了,他说要带东北三宝回来,带回来鹿茸人参什麽的,就先给你补补,瞧这孩子瘦的,吃那麽多饭都哪去了?光顾拔高了吧?哎,你现在有多高了?”我娘说话总是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完全没个正题儿。 

  “我前几天测的是一米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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