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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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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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韶虞人虽说面对着孙元的玩笑一脸的平静,可现在听孙元他的第二个条件是向请她走杨泽门子时,心中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

不过,她还是很快平静下来,道:“奴家过完年确实要嫁给杨守备为妻,不过,夫家的事情,奴家不过是一芥女子,却不好过问,还请公子谅解。”

孙元心中一震,又是极大的失望。想不到自己忙了这么长时间,手段用尽,心血耗干,最后却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

他苦涩一笑,又是一拱手:“既然姑娘不肯插手杨守备的政务,小生也不敢强求,能够得到姑娘邀请参加如此盛会,却也是小生的运气。感激都还来不及,那里还敢有怨言。”

孙元心中突然一阵慌乱,自己杀了冒成三人,这堪合又拿不到手,眼见着明天晚上农民军就要进城了,难不成自己就这么空手逃回如皋?

他已经将户部梁大使得罪到死,现在就算起出黄金,尽树缴纳入库,人家也不肯收。

这才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到现在反闹成了一场笑话。

“不过。”韶虞人又接着道:“敢问孙公子这次押运秋粮到中都,亏空多少?”

孙元苦笑:“按照规定,孙元此次需押运一万多石白米来中都,这一路民夫吃用下来,十成中已经去了九成。”

“一万石粮食,也不过三四千两银子罢了。”韶虞人微微一笑:“孙公子那首佳作字字珠玑,千金难得。且放心好了,明日奴家就叫小梅送三千两银子去你下榻之处,当作此诗的润笔。还望公子不吝收下。”

“啊!”孙元大吃一惊,这女人一出手就是三千两,好大手笔,真有钱啊!

可是,自己现在就算拿钱来也没任何用处,得不到堪合,依旧要陷在这凤城里脱身不得。

正在这个时候,“呼”一声,房门退开了。

孙元回头看去,却看到一个身着大红宫装的老人大步走了进来。

韶虞人连忙拜下去:“妾身见过杨公公。”

这人竟是中都留守太监杨泽,孙元吓了一跳,也微微一作揖:“小生如皋孙元,见过杨公公。”

杨泽却不理睬孙元,大步走到韶虞人面前,爱怜地将她扶起,连说了三声好:“好,想不到娘子你竟然是如此一个知礼数识大体之人,自己出钱还人情,却不肯打着咱家的牌子招摇,好,好女子,不枉我疼惜一场。”

韶虞人幽幽道:“奴家当不成公公夸赞。”

“怎么当不起,咱家说你当得起,你就当得起。”杨泽扫了立在一边的孙元一眼,咯咯冷笑:“咱家只是奇怪,此人的诗作怎么就当得起三千两银子了?把来看看,看看是不是胜过那侯方域,孙元,你最好不要让咱家失望!”

原来,刚才杨泽听说韶虞人和孙元在房中私会时,急怒攻心,就急忙跑了过来。等到门口的时候,他就站在外面偷听了半天。

在听到两人并不是私下约会时,气才顺了许多。

又听到韶虞人为了不给自己添麻烦,甚至愿意自逃腰包给孙元润笔时,心中既怜且爱,又将怒火着落到孙元身上。

看着孙元身上连件秀才的谰衫都无,想必是没有功名的。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花言巧语哄住了虞人?等下他的诗若是不堪入目,休怪咱家心狠手辣。

韶虞人忙将孙元的诗稿递过去,杨泽拿到手中,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赞了一声:“字写得不错。”

他毕竟是老人了,目力不济,就慢吞吞地看了起来。

出现了这么一个不该出现之人,又是凤阳城的当家人,孙元说不紧张也是假话,就忍不住将目光落到杨泽身上。对于这首抄袭而来诗作,孙元是有信心的。可各花入各眼,说不定这诗人家就不喜欢呢!

只看了一眼,孙元心中就安稳下来。

原来,那杨太监虽然面容如常,可后颈上却有一丛寒毛猛地竖了起来,脖子上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孙元心中冷笑:明清诗词的代表作之一,若连你也打动不了,也枉我穿越一场。区区侯朝宗,又算得了什么。侯方域之才在于散文,至于诗词,在明清两朝也不过是二流罢了。

……

良久,杨泽突然长长次吸了一口气:“果然当得起三千两银子。”

话刚说完,他猛地转过头来看着孙元,那目光却是红的,就好象饥饿的人看到红烧肉:“你叫孙元。”

韶虞人忙笑道:“孙元,字太初,如皋士人。”

“哈哈,哈哈,哈哈!”突然间,杨泽放声尖笑起来:“老天开眼,老天开眼。杨一鹏老匹夫,你这次又是请来顾横波,又是请侯朝宗赋诗,不就是想狠狠地驳虞人的面子吗。虞人是咱家未来的夫人,你赢了她,就是打咱家的脸。可叹啊可叹,天不绝我杨泽,有此诗在手,咱家怎么会输?咱家等不及看到杨老贼你失望的表情了!”说不紧张也是假话,就忍不住将目光落到杨泽身上。对于这首抄袭而来诗作,孙元是有信心的。可各花入各眼,说不定这诗人家就不喜欢呢!

只看了一眼,孙元心中就安稳下来。

原来,那杨太监虽然面容如常,可后颈上却有一丛寒毛猛地竖了起来,脖子上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孙元心中冷笑:明清诗词的代表作之一,若连你也打动不了,也枉我穿越一场。区区侯朝宗,又算得了什么。侯方域之才在于散文,至于诗词,在明清两朝也不过是二流罢了。

……

良久,杨泽突然长长次吸了一口气:“果然当得起三千两银子。”

话刚说完,他猛地转过头来看着孙元,那目光却是红的,就好象饥饿的人看到红烧肉:“你叫孙元。”

韶虞人忙笑道:“孙元,字太初,如皋士人。”

“哈哈,哈哈,哈哈!”突然间,杨泽放声尖笑起来:“老天开眼,老天开眼。杨一鹏老匹夫,你这次又是请来顾横波,又是请侯朝宗赋诗,不就是想狠狠地驳虞人的面子吗。虞人是咱家未来的夫人,你赢了她,就是打咱家的脸。可叹啊可叹,天不绝我杨泽,有此诗在手,咱家怎么会输?咱家等不及看到杨老贼你失望的表情了!”

第69章任务完成

尖锐的笑声刺得孙元耳朵里一阵嗡嗡乱响,难受得心都纠紧了。

严格说来,孙元对太监也没有任何成见,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个残疾人,挺值得人同情的。至于说太监是坏人,那是他首先是坏人,然后才是太监,两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上下五千年,坏人中正常人的数目绝对比太监要多得多。

不过,这笑声实在太难听了,完全不顾及观众的感受嘛!

笑了几声,杨泽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收起了鸭公嗓子,微笑着看着孙元:“孙太初,好好好!”

孙元知道这一关自己算是过了,这个死太监显然是非常欣赏自己诗作的,急忙上前一步:“小生见过杨公公。”

“想不到你的诗作得如此之好,就算是大名鼎鼎的侯朝宗,只怕也要被你比下去。不过,既然你有不让李杜之才,怎么现在连个功名也无?你如皋好象有个叫冒襄,可认识,比只你又如何?”

孙元隐约感觉到杨泽的话中含有别的意味,也不知道究竟。但自己抄袭了一首后人佳作之后,在这个老太监心目中已将大才子的形象树立起来了。此刻,却不是谦虚的时候,适当的高调却是必要的。

当下一挺身子,故意傲然道:“区区一个功名而已,功名不过是仕途的敲门砖。小生在如皋也算是衣冠望族,衣食无缺,对于从政也没有什么兴趣,只想啸傲风月,诗酒一生。若真要取那功名,还不是如探囊取物一般。至于冒公子,小生与他系出同门。辟疆兄五岁启蒙,六岁能诗,七岁能文,以十二岁弱冠年纪就得了秀才功名。只可惜,接下来屡试不中,却卡在秋闱这一道关口上。好好一个青年才俊,却弄得如此狼狈,小生痛惜之余,也是甚为不齿。”

见孙元将大名鼎鼎的冒辟疆不放在眼里,尽显狂傲自信之气,旁边的韶虞人眼睛晶亮起来,暗想:能够写出这种诗词之人,心胸自然开阔,刚才这个孙公子一脸的拘谨,叫人颇为不解。如今这样,才对。

杨泽听到这话,越看孙元心中越是喜欢,就有心笼络。

他回头抓住韶虞人的小手,轻轻抚摩,叹道:“虞人你能够凡事替我着想,咱家心中又不是铁石,怎能不感动,又如何肯让你出这个钱,再说,你嫁给我杨泽之后就是我的妻子。为了替咱家在那杨老贼面前挣一口气,却要动用你将来的陪嫁,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不过是秋粮入库的堪合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说着话,杨泽走到案头,提起笔写了个字条递给孙元,道:“不过是一万石秋粮而已,咱家就帮你将这个亏空堵上,你明日去南京户部官署让他们给你写个堪合就是了,谅他们也不敢不答应。”

孙元一看,纸条上的意思是杨泽已经征用了去年如皋县解送至凤阳的京运秋粮,请户部官署补一个堪合。

也就是说,他这次送来的秋粮已经一石不少地入了凤阳官仓了。

无论从什么地方看,都是合乎程序,叫人挑不出半点错来。现在,只差户部官署出个堪合,自己就算是圆满完成手头的差使了。

心中一阵狂喜,孙元禁不住拜了下去:“小生多谢公公。”

这一句谢,却是出自真心。

杨泽也是一脸的温和,又抓着韶虞人的手不住抚摩:“要谢就谢我家娘子,咯咯,咯咯,你下去吧,宴席马上就要开始了,咱家已经等不及看太初一诗名动中都了。”

“是,小生告退。”不知道怎么的,一看到杨泽不住用抚摩着韶虞人的手,他心中突然有一种强烈的反感。

你一个死太监娶什么老婆,这不是害了人家韶姑娘吗?

可怜如此美貌的一个女子,却要被猪给拱了。

好好一个姑娘,却要随一个太监,守一辈子活寡,可怜!

不过,现在已经是正月十四夜了,时间紧迫,我还是先顾着自己,想办法逃出这座危城。再伤风悲秋,却是毫无意义!

难道我却是嫉妒杨泽了,没来由,没来由!

摇了摇头,竭力将心中这份厌恶和嫉妒挥之脑后,孙元找一个杨家别院的奴仆问了方向,朝宴会那边走去。

办妥了大事,孙元心中那块石头总算落地,身上也是一阵轻快。这个时候才想起今天晚上的顾横波和韶虞人的比试。

作为一个历史发烧友,秦淮八艳的大名他是闻名已久了,更妙的是可以看到明末复社四公子之一的冒朝宗,这次倒要开开眼界。

马上就是大年十五,别院之中到处挂着红灯笼。天上飘着鹅毛大雪,有些冷。所以,今晚的宴会就安排在一座画楼的三楼。

地方颇大,三楼是一个大得不象话的大厅堂,里面济济一堂,起码有五十人之多。看模样,都是城中官员和有功名的士子。

孙元看了看这画楼的规模,说句实在话,就算是放在现代社会,也是恢弘。换算成白银,造价至少在万两之巨。可叹这杨一鹏以清流领袖自居,却不想身家富贵如此,鬼知道他做了这么多年,贪墨了多少银子。

靠在栏杆上,孙元向凤阳城方向看去。

却见,远处都是璀璨灯火,映照着滔滔淮河水,分外壮丽。

在往日,一入夜,这座古代城市就会陷入一团漆黑。今日乃是正月十四,马上就是元宵佳节,城中的百姓都亮起了灯。今夜已是如此壮阔,明日一旦花灯大亮,却又不知道是何等情景。

如此河山!

即便是见多识广的现代人,也被这大明王朝中都的夜景而迷醉。

他突然有一种冲动,想要转身跑回去抓到杨泽,告诉他,高迎祥和张献忠明天晚上就会杀进凤阳城来:对,马上就去。绝对不能让这座大城毁灭于兵火之中,这大概就是作为一个穿越者应该担负起的历史责任吧?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席间一阵骚动,无论官员还是凤阳的士子都同时站起身来,朝楼梯口方向拱手。

有笑声传来:“幸得巡抚之邀,朝宗恰奉其会,满座皆良贤。又清风满楼,丝竹入耳,凤阳灯火,如此良宵,自然要把酒临风,闻一曲天籁!”

来的正是侯朝宗。

第70章颓丧士风(一)

一听到来的人是侯朝宗,孙元忙将头转了过去,这可是穿越到明朝之后他所看到第一个历史名人,自然要一睹为快。冒襄虽然和现在的他是老乡,可因为自己在如皋身份卑微,像这种上流人物,他是接触不到的。

侯朝宗这人在历史上并没有做出过什么不得了的功业,之所以为后人熟知,还不是因为《桃花扇》。在现代社会读大学的时候,孙元可是读过这本书的,甚至将老电影也搜出来看过几遍。

此刻定睛看过去,却看到楼梯口站在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文士,白面无须,相貌比起电影上来说却要英俊许多。只不过,他脸色显得有些不健康,印堂青忽忽的,看起来也没什么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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