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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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 第4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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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军很多头领以前不过是种地的农民,乱世一起,裹胁了百姓,就敢称王称霸。没有了军队,其实他们什么都不是。”

“说得好。”孙元笑了笑,露出雪白的牙齿:“正合我意,某早就想同刘宗敏这个老朋友再会上一会了!明日,我会亲率主力,去马牧集与刘宗敏决战,将这险恶的局面彻底翻过来!”

第676章动摇

在滁州大战的时候,孙元可是带着兵伏击过刘宗敏的。那一战打得李自成这个手下第一大将毫无还手之力,且阵斩了李自成义子李过。

对于刘宗敏,孙元是极为鄙夷的。

一支军队如果一遇到敌人的伏击就乱成一团,毫无纪律可言,这样的军队值得人高看一眼吗?

况且,在经历过建奴入寇的那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之后,宁乡军已经彻底被战火锻炼出来了。野战,孙元还没有惧怕过任何人。

当然这几年李自成的部队打得很顺,再加上部队也开始正规化,或许比以前要强上几分。

那么,就让我升量升量这一时期闯军的斤两吧!

部队已经三年没遇到过象样的对手,都憋得厉害,刘宗敏啊刘宗敏,希望你已经变成一个象样的对手,别让某失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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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不用战前动员,孙元麾下的骑兵们在知道明日就要出阵的消息之后,全部都动起来了,给战马刷马鬃的刷马鬃,上草料的上草料。

这些日子战马马蹄上磨损的蹄铁也要更换,炉火烧得旺盛,巨大的热量逼得人无法靠近。

在屋中站不了片刻,身上的汗水就如泉水一般涌出来,整个人就仿佛从水里捞出来一般。

荆然一跨进铁匠铺子,老半天才将冷英认出来。

却见,往日间温文尔雅如同一个书生般的冷英之穿着一件犊鼻短裤,正提着一把铁锤叮叮当当地正在打铁。

他身上白皙的皮肤早已经变得黝黑,布满汗珠的身体上全是结实而匀称的肌肉,正随着他的动作收缩、释放,释放、收缩。

如今的冷英和宁乡军中的任何一个普通士卒,已经没有两样。

“荆大爷来了,可是来见你冷家小哥。”一个辅兵笑着迎上来,笑容中满是崇拜和恭敬。

荆然的武艺极高,且杀心重。自从加入宁乡军之后,经过了几场血战,竟硬生生拿了几场头功。如今,骑兵军中使戚家刀的荆大爷简直就是明星般的人物,走到那里,就有人上前拱手见礼,然后在背后竖起拇指,叫一声:“好汉子!”

见这个辅兵对自己如此恭敬,荆然感觉非常好。他微微一笑:“打搅了,我要同冷兄弟说几句体己话儿,能不能……”

“既然你们弟兄说体贴话儿,咱们就不在这里打搅了,荆大哥你自便。”几个辅兵同时一拱手,走出了铁匠铺子,自去吃水消暑。

“冷英兄弟。”荆然走到冷英跟前,笑着将一套光滑得如同镜面一样的胸甲和一把柳叶刀放在长桌上:“听说了吧,明日宁乡军就要出击,部队都已经动员了。”

“听说了。”冷英一脸的默然,手中的铁锤依旧不停:“荆大哥这阵子可得意?”

这话搔到了荆然的痒处,他哈哈一笑,道:“冷兄弟,你还别说,马总督真是大方,发起银子来眉头都不皱一下。厮杀了这么多场,我倒是积了几十两银子,实在太多,又重,就全换成了黄金。出了这一趟公差,想不到却有不少的收获。对了,宁乡军竟然给我弄了个操守的告身。操守军官若是在平日里,那可是能够管一个军堡,几个百户所的。想不到我在衙门里为了一个百户争得头破血流,费尽心计。可到了宁乡军,却轻易地就做了操守。”

操守已经是明朝中级军官,油水十足。如果是在太平年月,每年几百两好处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关键是独辖一地的风光。

一想起前些年自己为了一个百户军官贿赂上司,又是卖房子又是卖地,荆然心中就一阵感慨。

“那也是大哥你用命换来的,该得的。”冷英已经埋头忙着手头的活计:“如此,我倒是要恭喜大哥你了。或许,这战场才是最适合你的地方,南京你就别回去了。回去之后,就算做了百户又如何,还不是要受上头的副千户、千户甚至是同僚们的气,那比得上这里自在。我是看出来了,这个孙太初乃是人中英杰,识英雄,重英雄。我是不成了,若我有大哥你的勇气和手段,就不回去。功名但从马上取,打上几年,别说防守、操守,只怕游击将军都能杀一个出来,也强似在南京混日子……”

说到这里,冷英手中的铁锤开始散乱了,喃喃道:“朱仙镇那边想必大哥你也知道了,十八万大军,十八万大军,就那么在两天工夫之中被贼军给打散了。这世道怕是已经到了乱世,大明朝能挺多少年,鬼才知道。朝廷的军队实在不堪,也就宁乡军能打仗。或许,孙将军是我大明朝最后的希望。”

他抬起头看着荆然:“大哥,说句实在话,咱们还不如就呆在宁乡军中。咱们也别说为国为民之类的话,我们都是俗人,只要过得舒坦就成。就算是退一万步说,如果这天下亡了,呆在军队里,至少也能苟且性命于乱世。他孙太初铸伪币什么的,同咱们又有什么关系。荆大哥你要来查这件案子,不就是想升官发财吗?如今你的官早就做得得比百户还大了,发财,以你的武艺,这仗一场场打下来,打他一个良田百亩,高车华屋算是个事儿吗?我是不成的,但大哥你是个有本事有抱负的。如今,这么好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又何必自毁前程?”

“高车华屋,富贵荣华,大好机会……是啊,我不是想当百户吗,我如今的官职已经大过百户了,我……”听到喝话,荆然突然呆住了。

沉默片刻,荆然突然摆了摆头:“不,不能这样,我们是回不去了。若是在两个月前就知道宁乡军是这般情形,知道孙太初是如此人物,荆某说不定会辞去锦衣卫的差使前来投靠的,可现在,一切都晚了。就算咱们真的的留下,可只要宁乡军将我的告身送去兵部报备就露馅了。到时候,宁乡军会容得下咱们,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还有,咱们做锦衣卫的的,干的就是缉拿罪犯的事。孙太初他犯了法,就该拿。”荆然拍了拍冷英的肩膀:“冷兄弟,我也知道这一月你过得苦。且忍耐几日,如果不出意外,这一战,宁乡军竟然能够将刘宗敏拿下。贼军一退,永城也守不住。到时候,这一战打完,咱们就可以回南京去了。所有的证据,我已经收集齐全,只需回家之后,动手拿下几个相关人证即可。”

冷英突然停下来,回头看着荆然:“荆大哥就这么有信心宁乡军能赢?”

“哈哈,能够做天下第一军的骑兵军的对手人,现在还没有生出来呢!”荆然自信地大笑起来。

冷英点点头:“大哥说得对,这天底下又有谁人是孙太初的对手,国家有幸,在乱世中又出了这么一个戚继光戚爷。不过,大哥要法办孙太初,那不是亲者痛,仇者快,反帮了反贼和建奴的忙吗?冷英看不明白。”

荆然又呆住了,良久,才摇头:“法纪就是法纪,犯了法,就该被治罪。”

冷英大声冷笑起来:“国家都要亡了,还谈什么法纪,荆大哥你也太迂腐了。还有,小弟再问你一句,你说部队班师回南京之后,你就要下手拿相关人证。我且问你,那些所谓的证人谁不是在战场上同大哥你一道流过血的袍泽弟兄,你下得了手吗?往日的荆大哥可是一个义薄云天的好汉,这种事,你做得出来吗?”

说完,就不再理睬荆然,依旧低着头不住敲打着那块尚未成型的蹄铁。汗水从他额头上不住滴下去,噗嗤噗嗤,不断有水气腾起。

荆然默默起站了半天,心中却突然发起疼来。是啊,那些袍泽弟兄们和自己在战场上都是一道流过血的,可是,自己却要亲手将这些兄弟送进监狱,这事真做得对吗?

而且,国家已经到了灭亡的边缘。当今天下,也只有宁乡军才能挽狂澜于即倒,没有孙太初,这国家还有希望吗?

荆然混乱了,动摇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又拍了冷英的肩膀一记,很明显地感觉到冷英的抗拒:“孙元有令,因为骑兵兵力不足,明日出击,所有直属部队都要上马参战。我已经将铠甲和兵器给你带来了,又求了上司,将你分配到我的骑兵队。冷兄弟你放心,荆然就算是豁出去这条命不要,也要护得你周全。”

刚说完话,外面就传了阵阵欢呼声和轰隆的马蹄声。

荆然再不同冷英说话,大步走了出去。却见军营里到处都是试穿铠甲的辅兵和镇直属部队的士兵们。

他们一个个都满面激扬,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大吼:“终于盼到这一天了,咱们也能上战场了!”

“他奶奶的,咱们现在也是牛比烘烘的骑兵军士兵了!”

“孙将军说了,此战结束,有功将士都能留在骑兵军。”

……

一队骑兵呼啸而过。

……

远处,有个军官站在士兵们前大声问:“你们的刀快不快?”

“快,足以砍下一百个贼人的狗头。”

“你们的胆子大不大?”

“大,比贼人的卵蛋都大!”

“比他们的卵蛋大,你们也就这么点出息?”

“哈哈!”一片大笑声。

……

第677章宁乡军来了

牛佺已经快要被身上的铠甲压垮了,特别是这种重达十斤的铁甲所有的重量好象都压在肩膀上面。

在这里站了半天,肩膀上已经被压得发红,被汗水一沁,火辣辣地疼。

打仗这种事情其实并不美好,正如爹爹所说,两军对垒,决胜其实就在一瞬间。一场为期数日甚至数月的战役,更多的时候其实是敌我两军互相试探,抢占战略要点,行军,行军,继续行军。就好象两个高明的围棋手,一开始对弈,并不直接发生冲突。而是各自布子圈地,直到彼此都已经成型,再没有腾挪余地,这才开始残酷的中盘绞杀。

从骨子里来说,牛佺是一个标准的读书人。出身于书香门第的他,一生下来,就在有举人功名的爹爹的戒尺的督促下发奋读书,以科举入仕为最高的人生理想。

可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争,能够笑到最后的又有几人。即便是大才如爹爹,不也是在中了举人之后,就连续八届落榜,耗尽了心中最后一丝精气神吗?

所以,牛佺自从中了秀才之后,就没想过自己能够在科举路上走多远。再加上家境也算不错,这么混吃等死过一辈子也不错。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能吃苦的,他喜欢唐诗宋词,喜欢精美的饮食,喜欢丝帛华服,喜欢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尤其是美女……

不过,一场绵延一年多大旱,一场暴风骤雨似的战争将一切都改变了。

几乎是一夜之间,以往言必称孔子孟子,天地君亲师,以维护天道秩序为己任的父亲突然举家加入贼军,做了反贼。这个巨大的变化让牛佺始料为及,也接受不了。好好的一个读书人,突然成了贼军中的将领,还被父亲粗暴地在手中塞上一把屠刀,禁不住让他在心中呻吟一声: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一切都改变了,往日的诗书漫卷,往日的文采风流、曲水流觞的雅致的生活再也回不去了。

唯一不变的是,眼前这个明媚而英姿勃发的少女,在五月的阳光下,如花般开得那么灿烂,红的耀眼,亮得让人无法呼吸。

作为高一功将军的侍卫队长,在屋檐下值守了大约半个时辰,牛佺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园子里的那个女子。

这还是牛佺第一次看到红娘子穿着普通女孩儿的衣裳,手执一把纨扇,立在海棠树下,明眸浩齿,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看到了她此刻模样,牛佺突然想起三年前自己去河南参加乡试时,在河南知府府上所看的那副唐伯虎的《秋风纨扇图》,那次,父亲几乎将家里的所有银子都掏了出来,想给自己谋个举人功名。可银子送上去了,人家也照单全收,自己却还是一无所获灰溜溜地回了老家。不但如此,父亲上门掏钱的时候,还被人家狠狠地训斥了一顿。

父亲当初那卑躬屈膝的模样以及眼睛里那丝怨毒,牛佺一辈子也忘不了,这大概就是他加入贼军的直接原因吧!在此刻的河南,和父亲一样心怀不满的读书人,只怕不是少数吧?

红娘子今天出奇地没有穿军服,大约是觉得天气实在太热,有些经受不住的缘故。她身上只着了一件月白色的麻布衫子,正因为衣料实在粗糙,却反衬出她吹弹可破的白皙到近乎透明的皮肤。

她身子并不高,也显得纤细,有一种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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