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兵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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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兵临天下- 第1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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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贾诩心中也有些疑惑起来,难道当初他劝张绣投降,真的错了吗?可想到曹洪的仇视,和曹仁的暗箭,贾诩不由长长叹息一声,这时,旁边书童小板儿将一杯凉茶递给他,“阿爷,喝点水吧!”

贾诩收回思绪,接过茶杯笑问道:“到哪里了?”

小板儿鼻尖长个圆圆的大黑痣,活像后世的米老鼠,他非常机灵,跟随贾诩已经三四年,今年十一岁,他探头向外看看,笑道:“阿爷连这里都不认识了吗?这里是白羊桥,我们刚刚进入西鄂县。”

“哦!已到西鄂县了么?”

西鄂县是宛城的属县,当年张绣大军就部署在西鄂县,贾诩还在这里忙碌了近半年。

贾诩苦笑一声,“看来我真是老了,居然连西鄂县都忘了。”

“阿爷没有老,阿爷还能活到一百岁。”

“这孩子!”

贾诩笑着摸了摸他圆溜溜的脑瓜,想起了自己的孙子,一时间心中充满了长辈的慈爱。

就在这时,护卫他们的屯长赵士元奔上前急声禀报道:“参军,后面有不明骑兵追来了,恐怕来者不善,我们是否可以弃车改为骑马。”

贾诩挑开棚帘向后面望去,只见后面官道上尘土飞扬,似乎有百名骑马的黑衣人向这边疾速追来。

一转念,贾诩便明白了,这是曹洪要在半路杀人,只要自己死在半路,也和他曹洪无关,完全可以推给沿途乱匪。

贾诩暗骂一声,一把抱起小板儿从从牛车里跳了出来,此时他连自己最心爱的几箱书也不顾了,性命才是第一重要。

护送他去邺城的二十名士兵,只有屯长赵士元一人骑马,其余士兵都是步卒,他们除了一辆牛车外,还带了两匹老马,以防万一,现在就要靠这两匹老马救他们的性命。

贾诩是凉州人,跟随董卓多年,马术着实不错,他将小板儿放在马上,自己翻身上马,一只手搂着吓得直哭的板儿,双腿一夹马肚,老马直冲出去,这个时候,士兵们也顾不上了,他们只是步卒,根本帮不了自己。

贾诩打马沿着官道疾奔,回头偷望,不由暗暗叫苦,他还指望赵士元率领士兵们抵挡一阵子,结果他们跑得影子都没了。

数十名黑衣人紧紧追赶自己,相距不到两里,这才跑出七八里,贾诩骑的老马已经支撑不住了,开始吐白沫,速度也越来越慢。

此时夕阳早已落山,天色已昏暗,黑暗的暮色如魔王的手掌般向大地笼罩下来,官道右面是宽约十余丈洧水,贾诩不会水,下去就是死路一条。

而左面是莽莽森林,阴森黑暗,透露着诡异的气氛,这时后面追兵已不到百步,他们开始射弩箭,一支支弩箭从贾诩头顶呼啸射过。

‘噗!’一支箭射在贾诩头顶上,贴着头皮插入发髻,变成一支别致的箭型发钗,贾诩吓得魂飞魄散,一脚将小板儿踢下马,这个时候莫说是书童,就是亲孙子,他也会毫不犹豫丢掉。

贾诩调马跑出了官道,拼命向百步外的森林奔去,森林里不便奔马,或许他还有一线逃命希望。

但贾诩立刻绝望了,森林内竟迎面奔出一队骑兵,足有百余人,呈扇形将他拦截住,不过贾诩忽然发现,这些人不是黑衣人,竟然是曹军骑兵,为首一员大将,手执双戟,身材高大魁梧,威风凛凛。

不等贾诩开口,双戟大将喝令道:“照顾好贾先生,其余弟兄跟我来!”

他率领数十名骑兵迎着黑衣人冲过去,如猛虎冲入羊群,双戟大将所过之处,杀得黑衣骑士人仰马翻,惨叫声响成一片。

贾诩见此人凶猛无比,以一敌百,他蓦地想起了当年的双戟大将典韦,心中更加惊讶,‘此人莫非是典韦附身?’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骑兵和黑衣人敌对,自己有救了,这时,贾诩看见小书童板儿哭哭啼啼向自己跑来,好像头也摔破了,满脸是血。

贾诩一阵心疼,连忙翻身下马,搂住小书童安慰道:“阿爷刚才没有抱紧你,不小心让你跌下马,下次咱们再不骑这种劣马了。”

小书童连连点头,也不哭了,这时战斗已经结束,四十余名黑衣骑士被杀一半,其余都调头逃走了。

双戟大将催马缓缓上前,翻身下马施礼道:“救援来迟,让先生受惊了。”

贾诩忽然又觉得他们不像是曹军,心中更加惊疑,小心翼翼地问道:“请问这位将军尊姓大名?”

双戟大将一笑,“在下江夏甘宁,奉太守之命请先生去江夏做客。”

贾诩仿佛一脚踩空,俨如刚从虎口逃出来,又一脚踏入了火坑,居然是刘璟的人。

他脸上慢慢露出一丝苦笑,似乎有点明白了,恐怕于禁逃出来就有了伏笔,而且曹营内必有江夏探子,否则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要回邺郡?

还居然派出甘宁来阻截,这个刘璟倒也挺看重自己,他立刻稳定住了心神,拔下头上的箭钗,用手指掸了掸长袍上的灰尘。

“既然刘太守如此热心邀请,那我就跟你们走一趟吧!”

第259章 初到邺城

邺城,这里原是袁绍都城,曹操在建安九年夺取邺城后,为了便于控制河北,遂迁都于邺城。

不仅将汉帝和朝廷百官迁来邺城,同时丞相府和很多重要大臣的府邸也一并迁来,使邺城的重要性一跃超过了同为都城许昌。

此时已是四月上旬,曹操率二十万大军远征乌桓,已出发一月有余,邺城便由其长子曹丕率五万军镇守。

邺城号称河北第一大城,城池周长四十余里,有人口三十余万,北靠漳水,土地肥沃,农业十分发达。

经过数年的战后恢复,邺城也渐渐恢复了往昔繁荣的商业,南北商人往来,络绎不绝,各种南北货堆积如山。

这天下午,一支由十几人组成的商队沿着宽敞的官道向邺城南门而来,商队牵着百余匹骡马,满载着大包小包的货物,在邺城,这样的商队只能算中等,每天都有很多支出现。

商队为首两人骑马在前方而行,一人年纪稍大,体型瘦长,皮肤微黑,另一人则十分年轻,二十余岁。

这两人年长者正是做客江夏的袁绍主簿李孚,他在邺郡呆了数年,对这里非常熟悉,所以刘璟命他为领队。

另一人是江夏长史府从事刘敏,刘先之侄,为人细心稳健,颇有胆色,刘璟对他十分器重,为了锻炼他的能力,便命他为副领队,一同前来邺城。

他们乔装为一队南阳郡商人,满载着从荆襄买来的楚锦,这种锦缎古朴大气,在许都上层社会极受欢迎,在邺城也能卖个好价。

当然,他们的真正任务,是将贾诩的老母妻儿转运回江夏,按照任务的重要性排序,这次任务被定为甲一,也就是极其重要。

在江夏军的卷宗记录中,把徐庶母亲接到江夏,确定的重要性是甲二,现在为一个曹操谋士贾诩的家人,居然要执行最高等级任务,这着实让刘敏不解。

一个贾诩难道比徐长史还重要吗?这几天刘敏总在想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

旁边的李孚也在想自己的心思,他心中也同样充满疑问,不过他的疑问不是贾诩,而是他自己,他没有想到刘璟竟然让他来执行这个任务,固然是因为他熟悉邺城,在这边有一定的人脉。

或许他可以认为是一种帮忙,但李孚还是觉得心中怪异,从临行时刘璟的吩咐和接受任务的过程,根本没有一点帮忙的意思,刘璟完全是把他当做下属来看待。

可是他当初和刘璟约好,必须是袁尚、袁熙兄弟死去,他才会效忠江夏,现在显然条件还没有成立,难道刘璟已经忘记了这个约定?

可经历了这一个月的相处,尤其和廖化的转战,让李孚有了新的感悟,他对刘璟了解不多,但他却很了解廖化,文武双全,胆识过人而不失谨慎,是一个难得的将才,据说廖化还是出身黄巾军。

更重要是刘璟几乎把所有骑兵都交给了他,廖化完全是大权在握,如果廖化愿意,他可以带着这支骑兵去投降曹操,从而获得高官厚禄,但廖化压根就没有这个想法,他对刘璟忠心耿耿。

正是这种信任和忠诚使这支骑兵发挥出了极大威力,这让李孚感叹不已,相比之下,袁氏兄弟互相猜忌,争权夺利,最后被曹操各个击破,河北败亡,有因必有果,就算他再跟随袁氏兄弟,他还可能有前途吗?

李孚心中已经动摇,他就像后世一个参加实习的员工,当实习期满后,他已经对这个事业产生了认同感。

也正是这种认同感,使李孚在接受邺城任务时,并没有拒绝,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接受下来。

“李掌柜,到城门了!”

一名伙计的提醒,使李孚也沉思中醒悟过来,他回头吩咐手下,“尽量少说话,一切由我来应付。”

手下大多是南方人,一开口便会引人注意,商队很快到了城门口,有士兵在执勤盘查,一般的菜农、单身商人、挑夫或者老弱妇孺都不会过问,但像他们这样,有近二十人,又有百匹健骡,肯定要被盘查。

李孚很清楚,一般五人以上要盘查,二十人以上就要被带去衙门专门询问,所以他只带十八人进城,另外还有三十余人留在城外。

“你们是哪里来的商人 ?'…'”离城门还有三十步,一名军官老远便走上来问道。

“我们是从南阳过来,运点货物来赚点小钱。”

李孚笑容可掬,说着和军官同样的口音,说话间,一小锭黄金已迅速塞入军官手中,约重五六两,旁边刘敏看得很清楚,脸顿时红了。

军官立刻眉开眼笑,拍了拍货物,“兄弟不错嘛!居然弄楚锦来卖,这东西最近卖得很火,南阳那边听说在开战啊!”

“开战归开战,生意还得做不是,否则大家都喝西北风了。”

“倒也是,兄弟走南闯北,看来是明白人。”

李孚呵呵一笑,“做点小买卖,养家糊口。”

军官也不再为难他们,一挥手对士兵们喊道:“没问题,放他们进城!”

商队便浩浩荡荡入了城,没有再遭任何盘查,进了撤城,刘敏望两边看了看,笑道:“我知道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给塞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李孚却摇了摇,淡淡笑道:“事情可没有那么简单,这里面道道多着呢!”

刘敏碰了个软钉子,脸一红,片刻他又忍不住问道:“李二叔能不能说一说!”

看在他一路叫自己二叔的份上,李孚便笑道:“首先是看大局,如果是战争期间,城门旁边都有军法官,你敢塞钱,肯定要倒霉,这个时候,守门军官就算想要也不敢要。”

“那平时呢?比如今天。”

“平时也要看情况,这里面其实有很多暗规则,比如说一般盘查应该是商队到城门口才进行盘查,你没发现,军官老远便走上来了吗?”

刘敏点点头,“我也正奇怪呢!难道这就是要钱的暗示吗?”

“这就是暗示,不过也有讲究,比如守城军官离城在二十步内,这表示可以给钱,但要象征性地盘查一下,做个交代,这就说明上面有命令了,但命令不严,可以糊弄。

如果军官超过二十步,这就说明平安无事,给钱走人,可如果军官根本不离开城门,就要小心了,这就表示上面有严令,要严格盘查来人行人,尤其五人以上,更要严查,这种情况如果货物有问题,最好不要入城。”

一席话说得刘敏茅塞顿开,他连连点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刘敏受教了。”

李孚见他一本正经行礼,不由心中暗暗好笑,事情哪有那么简单,这里面其实还必须要察言观色。

比如需要盘查的人太多,军官也会带兵到三十步外盘查,那时塞钱一样会倒霉,很多人情世故的东西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

只是他现在不想费那么多口舌,他指着前面小巷口的一处房宅笑道:“那家旅舍的掌柜我认识,我们就在那里歇脚。”

很快众人来到旅舍,旅舍不算很大,也有些年头,重头门上的木头已经发白裂开,上面挂一块破旧的牌匾,依稀可以辨认出上面的字迹,好像是‘王记’二字。

若不是旁边挂着两盏发白的死气红灯笼,还真不知道这里是旅舍,看得出这里的店家也没有心思经营。

大群骡马挤满了院子,半晌才有一名伙计懒洋洋出来,打了一个哈欠,没精打采问道:“是来住店啊!”

“小子,你们掌柜还是芝麻眼吗?”

伙计顿时精神一振,连忙问道:“这位爷认识我家掌柜?”

“把他叫出来,就说老朋友来了!”

伙计跑了进去,片刻一名长得白白胖胖的中年男子出来,刘敏这才明白为什么叫他芝麻眼,实在是没见过这么小眼睛的人,简直比绿豆还小。

那男子见到李孚,先是一愣,随即欢喜得发狂一般,抱着李孚又叫又跳,激动得眼泪都流出来了,让所有人都为之唏嘘,好一幕动人的老友重逢场景。

李孚低声给掌柜说了两句,掌柜嘿嘿一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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