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宠之姐夫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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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宠之姐夫有毒- 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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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没营养的对话之后……

左城幽怨了:“你都不看我。”

她转头,瞟了一眼,嘴角笑靥如花:“这样你才会一直看着我啊。”

说完,继续看着别处,男人笑得无奈,眸子自始至终落在女人的侧脸上。

转角的小巷子里,一把油纸伞抬起,一张精致妖娆的笼在朦朦雨雾里。

“冤家果然路窄。”嘴角拉出一抹邪邪的诡笑。

这男人真妖孽!

叶在夕撑着伞,踏着懒懒步调上前去。

青天白日的,虽说下雨,但是顶多算雨雾,一个大男人的打把伞,要多骚包有多骚包,自然是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你是叶在夕吗?”

“是吧,是吧。”

“是叶在夕啊。”

“真是你啊。”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都是女人的声音,从四面八方而来,叶在夕眸子一眯,还是看见了四张兴奋的脸。

活该骚包,那赶巧,被聚焦了吧。

低头,叶在夕不疾不徐,拉起外衣的帽子,换了个低沉的K:“你们认错人了。”说着,将伞放低,又将帽子放高。

忽然横空劈过来一只手,撩起伞,大呼一声:“就是你!”

擦!二十一世纪的懂法的粉丝,要不要这么彪悍。

叶在夕眼睛看着别处,皮笑面不笑:“不是,你——”

一句话还没说话,一个熊抱扑过去:“啊,叶在夕我好喜欢你。”

叶在夕感觉耳膜快破了,险些栽倒,半天才稳住身形,长呼一口气,咬咬牙,伸手,将女人拉开:“我说你——”

“给我签个名吧。”

叶在夕的话还堵在了喉咙里,有一张白花花的女人连凑过来,满鼻子都是香水味。

第一次,叶妖孽觉得香水这个东西不适合女人。

拂额,揉揉眉心,叶在夕无比头疼,看着前面小巷里的两个身影,无奈地接过了笔。

那女人外套一脱,凑到叶在夕面前:“这里这里。”

“还有我,还有我。”

“我的,我的,签这。”

“这里。”

都是些什么猴孩子,签在衣服上也就算了,签在脸上,手上那叫什么事儿啊?要是平日里,叶妖孽没准会好这一口。

签完名,叶在夕再抬头,那两个人都走了好些距离。

“不好意思,我还有通告。”

叶在夕留了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就要离开。才踏出一步,那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垮了。

“叶在夕。”

“啊!”

“叶在夕!”

“……”

抬眼望过去,三个路口,各个声势浩大,前仆后继的人拥进小巷里。

这下好了,走不了,叶在夕一张俊脸,彻底石化了。

三秒钟之后,人群又壮大了不少。

“操。”叶在夕嘴角一抽,“人太红,没办法。”

“下次一定不放过你。”看了一眼那边越走越远的女人,叶在夕狠狠收回视线,然后慢条斯理,露出一个妖孽般的笑,优雅转身,握着伞,撒腿就跑,动作竟丝毫不减妖娆感。

因为叶氏名言中有这么一句:任何镜头前,即便是手机,也绝对不能留死角。

见过这么自恋的人吗?见过这么变态自恋的人吗?

烟雨江南的某小巷里就有一只。

那边,一个撑着伞的男人,身后一群疯狂的女人,一波高过一波的尖叫。

“啊!”

“叶在夕!”

“叶在夕!”

余音绕耳,回荡在这江南烟雨中。

这边,左城怀里的女人杵了一下。

“那边出什么事了?”从左城怀里探出脑袋,好奇地瞅着。

好多脑袋啊!隐隐约约似乎什么声音,她正要侧耳认真去听,左城伸手,便把她的头摆正:“没事。”

“围了很多人。”她继续探出脑袋。

左城长臂一伸,直接抱着她就走,面无表情地丢了四个字:“聚众传销。”

女人煞有其事:“哦。”原来这么诗情画意的地方也少不了一股污浊之气啊。

对于女人的深信不疑,左城表示出极好的心情,噙着笑,逆着人群便走了。

身后,左鱼频频回头,嘴里念叨着:“叶在夕!?”

聚众传销?左鱼笑笑,识相地不闻不问。

小巷深处,叶在夕已经被追了好几条街了,手里的伞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雨雾打湿了刘海,上气不接下气的,向来注重形象的某妖孽,这次是败光了形象。

第四次巷口拐弯,叶在夕顿住,回头看了一眼,俊脸黑了:“丫的,还有完没完。”

身后,人山人海,叶在夕第一次觉得太红了不好,麻烦。

权衡了几秒,叶在夕选择了相对人少的左边小巷,才刚迈出一只脚,忽然一阵拉扯,叶在夕天旋地转了,随之,一个温软的身体便覆上来。

叶在夕怔了一秒,眸子一厉:“谁准你抱爷了。”

一声怒吼后,安静了片刻,传来女人含笑戏谑的声音:“想甩开她们就别动。”

叶在夕暴怒的眸子忽然一凝,果真不动了。

女人笑了笑,随即伸手,将叶在夕的帽子拿下,又将衣服脱了,勾起他的脖子,一个转身,贴向墙,拉下叶在夕的头便凑过去……

啧啧啧——俨然一对公众火热亲吻的野鸳鸯啊,那个姿势,那个动作,哟哟哟,看看都掩面害羞啊。

转弯口,人群已经临近了,燥乱的声音传过来。

“叶在夕!”

“人呢?”

“那是?!”

众目睽睽下,大尺度有木有?

顿时齐刷刷跑过去无数个眼神,然后各自做掩面状。

“那边。”

“叶在夕!”

“……”

身后,人群静了,脚步远了,‘野鸳鸯’动作依旧激情四射。

换个角度看世界,那交颈鸳鸯虽贴得极近,唇却未碰到。

好吧,这个世上有种伟大的动作技术,叫做:借位。

靠着墙的女人仰起头,迎上叶在夕的眸子:“还记得吗?这是十二年前你教我方法。”

女人笑容妖异,一双大大的凤眸美得妖异。

好一个魅惑人心、风情万种的妖精!

要说称得上妖精的,自然以林倾妍为首。

这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在中国娱乐圈匿迹两年之久的林倾妍。

叶在夕勾唇,也是一笑,伸手揽过女人的腰,反手一个旋转,将女人桎梏在双臂间。

“86,54,89。”嘴角轻启,一抹夺人魂魄的妖娆气息,俯身,贴着女人的耳垂,“林倾妍,两年没见,身材越发惹火了。”

好家伙,这一抱,三围都摸清楚了,要不要这么变态。

林倾妍失笑:“一毫不差,手感真精准。”伸手勾住叶在夕的脖子,笑得明眸皓齿,“叶在夕,两年没见,你一如既往地恶劣无耻。”

这两人,一个妖孽,一个妖精,绝配啊!

娱乐圈谁人不知道叶天王一双手,揽遍美女,那摸女人的手感……咳咳咳……精准啊,甚至叶天王曾经有言:我抱过的女人中,还是林倾妍数字最和我手感,这最差嘛……(江夏初)

隔了两年了,叶在夕抱女人的技术没有落后,林倾妍的数字自然不能落后。

对此,叶在夕甚是骄傲。

叶妖孽笑得痞气:“谬赞谬赞。”

林妖精回得客气:“夸奖夸奖。”

相视一笑,两人勾着肩,往巷子深处走去。

十二年相识,两年相隔,再相见亦如以前。

半响后,瑶湖下,一艘小船,男人女人一个在船尾,一个在船头,相对而坐,没有船夫,船随波荡着。

“什么时候回来的?”

“有好几天了。”

“怎么不联系我?”叶在夕拨弄着船桨,漫不经心地。

林倾妍嘴角若有若无地抽了一下:“昨天给你电话了,是个女人接的。”

叶在夕手上顿住,抬头,浅笑,丝毫没有忸怩理亏。

林倾妍撇开眸子,看着湖面:“搭档?还是女伴?”没有风,湖面平静,她眸中却纹路重重,叠在了一块。

这个男人,他的身边从来没有缺过女人,也知道,除了她,他愿意和很多女人捧场做戏,还会为了一个女人从不认真。

“酒友。”答完,叶在夕又想了想,一本正经地补上一句,“昨天刚认识的,长相不记得,身材不如你。”

一个男人说猥琐的话常见,将猥琐的话说得这么理所当然又不减身价的,就只有眼前船头上这一人。

林倾妍扯扯嘴唇,笑着,有些不经意地苦涩:“我以为你会为某人守身如玉,坚贞不渝。”

其实她想问,和她捧场做戏行不行?至少她还有他喜欢的身体数字。

终究是说不出口,与他相处,她从来不敢认真。

自然,叶在夕也从来不认真,他笑着说:“这个年代最容易丢的就是节操。”因为含了笑而妖艳的眸子看向林倾妍,满满都是调笑,“你不会为我守身如玉,坚贞不渝吧?”

她没有停顿,很顺溜地回答:“怎么会?”

隔了两年,他们的相处模式还是这样,你半真,我半假,各自真真假假。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 第一百四十八章:神马节操

她没有停顿,很顺溜地回答:“怎么会?”

隔了两年,他们的相处模式还是这样,你半真,我半假,各自真真假假。

玩笑后,叶在夕走上船尾,直接坐下,看着湖面跳跃水面的鱼儿,依旧漫不经心的语气:“什么时候回新加坡?”

眸中笑靥忽然一凝,她撇开眼望着湖面,波光徐徐一圈一圈漾开在她眼底,无声苦笑,再转头,浅笑依旧:“最近一个月都会在江南拍广告,之后的事还没打算,不过张导演找过我了,剧本不错。要是接了那个戏,短期不会回新加坡。”

叶在夕艳眸一敛:“那个戏我接了。”

林倾妍笑笑,并不讶异:“所以张导演找了我,谁让我们演了八年的情侣。”

“要接?”

叶在夕笑着反问,只是她总觉得他眸中的笑意有几分寒冷,就像这春初的烟雨,再怎么温柔,却总是刺骨的。

“正在考虑。”

若是留下来,这个理由似乎也不错,她想,这个男人两年时间丢的是节操,她丢得却是魂魄,所以他可以一笑置之,她却必须千里千寻。

“别接了。”

漫不经心的三个字,那样轻而易举,碎了她所有希冀,怎么也笑不出来了,她转头看他,却不见他任何情绪,懒懒靠着船篷。

嗤笑了一声,她说:“给我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只要只要和江夏初没有关系,她想,她都会答应。

叶在夕沉默着,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拨弄着船篷上的木屑,嘴角有一抹似有若无的苦笑。

林倾妍也不说话,安静等着,半响后,觉得烦躁,从包里翻来一根烟,点着,吸了几口,吐出很少的烟雾。

叶在夕闻着烟味转头:“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脸色染了点烟青色。

“两年前。”

隔着烟雾看他的脸,有些模糊,她眨眨眼,细细看着,手里的烟已经燃了一半。

叶在夕扯扯嘴皮,揶揄:“别说和我有关。”

林倾妍只是莞尔浅笑,夹着烟头的手指葱白,涂了红色丹蔻,红白相衬得分外妖艳,她不说话,将烟往嘴里送。

擦!女人真麻烦!叶在夕瞅了几眼,叹气,走过去,一把夺了林倾妍的烟,扔进水里:“别抽了,一个女人抽什么烟。”

女人就该像江夏初那样,安静脱俗,不抽烟不喝酒,干干净净,淡淡然然的。叶在夕脑中抽风地多了这么个认知,藏在心里,默默地笃定。

被夺了烟的林倾妍不怒反笑,用水漱了口:“只是偶尔抽。”

偶尔?那点火抽烟、吞云吐雾的姿势,分明是个老手!叶在夕也懒得揭穿,性感的薄唇一掀:“爷最讨厌的抽烟喝酒的女人。”还是江夏初好,不抽烟不喝酒!

林倾妍嘴角一抽:最讨厌抽烟喝酒的女人,那怎么还去酒吧猎艳?

什么讨厌抽烟喝酒,应该是讨厌那个抽烟喝酒的人才是。林倾妍眸子一沉,语气少了好几分轻柔:“你还没回答我呢?为什么让我不要接剧本?”

叶在夕装模作样地想了想,一本正经地作答:“听说新加坡的电影节,你拿了四个大奖。”

有关系吗?这厮扯得真远!

“你在新加坡混得很好。”叶在夕又说。

有关系吗?继续扯。

这个世界上,最了解的叶在夕的人是林倾妍,胜过他自己。

“你可以直说。”

叶在夕收了笑,直说:“回新加坡吧。”

还真是言简意赅,毫不绕弯子,真他妈狠,一刀戳进心脏的那种直接。

林倾妍忽然想:为什么要回来找这个男人的罪受呢?

“为什么?”她问,嘴上笑着,眼里的坚决毫不掩饰。

“左城回来了。”

“我知道,所以我回来了。”

叶在夕忽然沉默了,垂着眸子,睫毛很长,敛着。林倾妍只是怔怔看着他。

她在想,若是因为左城,她会听他的,只要不是因为江夏初,只要不是她,她都是愿意的……

忽然,他开口了,有些急迫,甚至有些慌不择言:“江夏初她——”

呵,还是以为那个女人呢……兜兜转转,走走停停了两年,还是什么都没有变。

“你担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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