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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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传奇-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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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勋睿知道这里面的原因,但是他绝对不会说出来,也不能够说出来,负责他无法解释怎么知晓这些事情的,不过在徐州看见的一切,让他开始担忧了,自己所做的准备,是不是速度太忙了,到时候来不及,若是等到天下真正的大乱了,那个时候需要付出的成本就是异常高昂的,不过提前行动,风险也是巨大的,两者各有利弊。

郑勋睿一时间不知道如何的决断,陷入到苦思之中。

第五十章壮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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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徐州府城,看见的情形,让郑勋睿的内心更加的担忧,这里还是繁华的,商铺林立,百姓的生活也显得悠闲,若不是在路上看见那些贫穷的百姓和少量的流民,没有人会相信徐州出现了流民。两相比较之下,可以感受到,官府对流民是不理不睬的,也是严防死守的,流民绝不敢靠近徐州府城,也不敢靠近任何的一个县城。

前些天杨廷枢曾经问及徐州出现流民的原因,无非是三个方面,其一是山东与河南等地,遭受了多年的灾荒,得不到朝廷救济的农民走投无路之下,离开了家园,其二就是河南已经出现了匪患,有愈演愈凶的趋势,土匪杀人不眨眼,农户被迫逃离,其三就是登莱巡抚孙元化的责任了,毛文龙被杀之后,孙元化吸收了大量走投无路的毛文龙麾下的军士,这些人大都是辽东汉人,生性凶悍,打仗不要命,但这些人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纪律性,荼毒百姓,周遭的百姓活不下去,也只有逃命的份。

不到两年的时间,就会发生著名的登州莱州兵变,这对于朝廷来说是沉重的打击,要知道为了训练登州和莱州的军队,朝廷是耗费了巨大财力的,特别是莱州,已经成为朝廷火器的主要集中地点,大明军队抵抗后金骑兵,唯一的依靠就是火器,个人的战斗力方面,根本就不是对手,天启三年的时候,支援辽东的浙江军团,这支传统意义上的戚家军,明军之中算是凶猛顽强训练有素的军队,在大浑河畔对阵后金军队,全军覆没,戚继光的侄子戚金阵亡,从这个时候开始,绝大部分的明军都患上了恐金症。

郑勋睿当然无暇顾及这些事情,尽管穿越了,可他的翅膀还没有力气,无法扇起来,不可能改变很多即将发生的事情。

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强大起来,想尽一切办法强大起来。

郑勋睿不断的告诫自己,不能够着急,必须要慢慢来,若是不能够考虑成熟,动作过于的急促了,面临的就是惨败的结局,而且不可能有出头的机会了。

十一月十五,众人离开徐州,前往凤阳府。

徐州州城距离凤阳府城有四百四十里地,需要两天时间才能够抵达。

杨贺照样做出安排,一切都是按照以前的安排进行,没有什么调整,辰时天大亮之后出发,申时就要找到地方歇息,沿着官道赶路,绝不能够走小路或者是山路。

气候早就变得寒冷,不过这对于加快速度行进的众人反而是有利的,从南京出发的时候,正是晚秋,气候很是适宜,如今是隆冬,气候自然不能够比较。

郑勋睿有关调整身体的办法,早就灌输到杨廷枢、杨贺、郑锦宏以及杨忠等人脑海里面,就连杨彝和顾梦麟,也略知一二,这种活动胫骨、泡澡、吃饭和散步的四部曲,对于身体的恢复的确是有着极佳的效果。

一个多月的游历和奔波,郑勋睿长高了,身体显得更加的健硕,体质比以前强了好多倍,就连杨贺都惊叹,不知道郑勋睿为什么如此能吃苦,骑马的技术就不用说,早就娴熟了,甚至超过了杨廷枢,吃苦耐劳的能力,丝毫不亚于郑锦宏。

午时三刻,到了第三次歇息的时间。

杨贺与郑锦宏忙着给骏马喂食燕麦、黄豆和清水,其余人则是慢慢活动胫骨,在官道旁边慢慢踱步。

官道不远处,一群人慢慢走过来,这群人郑勋睿看见过,当时在马背上,速度很快,故而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等到这群人走近之后,他才发现,这些人衣着褴褛,个个都是面带菜色,队伍之中有男有女,一共十来人,应该是没有办法之后才背井离乡的。

按说这样的人,郑勋睿见得不少了,他也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帮助,大明天下已经开始大乱,这样的情形,日后会更多,依靠他个人的力量,根本无力改变。

但这些人走过的时候,郑勋睿的眼睛眯起来了,他感觉到了一种不一般的气势。

这些人虽然落魄了,但眼神很是坚定,见到他们这些衣着光鲜的人,没有流露出来畏惧和害怕的神情,更没有流露出来乞讨的意思,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以前见到的那些流民,看见他们的时候,好多都是站在一边不敢乱动,甚至等到他们走之后才继续赶路。

队伍制种有一名年轻人,背着一个老婆婆,可能是因为吃不饱的缘故,显得有些吃力。

郑勋睿稍微思索了一下,快步走到了年轻人的身边,仔细看了看老婆婆的情形。

老婆婆的脸上显得有些胖,脸色苍白。

郑勋睿明白了,这是因为饥饿导致的浮肿,若是不能够赶快吃东西,会有生命危险。

“郑锦宏,快过来。”

年轻人虽然停住了,但没有用正眼看郑勋睿,随着年轻人停下脚步,其余人也停下了。

郑锦宏走过来之后,明白意思,连忙从包裹里面拿出了饭团、馍馍以及熟肉。

郑勋睿拿出了手帕,仔细的擦去了老婆婆脸上的灰尘,拿起了一个馍馍,仔细的撕成一小片一小片的,慢慢的喂给老婆婆,他的动作非常专注,根本没有管四周的情形。

老婆婆睁开眼,稍微犹豫了一下,张开嘴开始吃了。

老婆婆大概是饿坏了,吃的有些急,眼看着要咳嗽。

郑勋睿连忙轻拍老婆婆的后背。

“老人家不用着急,慢慢吃,身体虚弱的时候,慢慢吃慢慢消化,才能够复原的。”

所有人都看着郑勋睿慢慢给老婆喂馍馍,但没有人上前讨要,其中两个年岁很小的孩子,努力的吞咽口水,也没有上前。

半刻钟之后,老婆婆吃下了三个馍馍和一块熟肉。

“好了,老人家一次不要吃的太多了,饿的时间长了,一次吃的太多,身体吃不消,反而不好。”

“公子,谢谢你了,唉。。。”

老婆婆的脸上出现了血色,吃的半饱之后,精气神肯定是不一样的。

郑勋睿扭头对着郑锦宏开口了。

“所有的粮食都拿出来,分给大家。。。”

“少爷,都分完了,您吃什么啊。。。”

“叫你拿出来就拿出来,多什么话,我一顿不吃饿不死。”

郑锦宏连忙将包裹里面的粮食全部都拿出来了,用一个小包裹包好,递给了郑勋睿。

郑勋睿将包裹递给了老婆婆。

“只有这么多粮食了,老人家招呼大家都吃一些吧,不吃饭铁打的身体也承受不住的。”

就在郑勋睿将包裹递给老婆婆的时候,李忠也总过来了,递给郑勋睿一个小包裹,这里面同样是粮食,不过是杨廷枢等人马上就准备吃的,郑勋睿将他和郑锦宏全部的粮食都拿出来了,但不要意思要求其他人也拿出来。

每天准备的粮食都是双份,这也是避免下午有些时候不好找到地方吃饭。

这么多的粮食,足够这十来人吃一顿饱饭。

“公子,这怎么敢当啊,你都没有饭吃了。”

“收下吧,救急不救穷,你们更需要这些粮食。”

老婆婆接过两个包裹,看着郑勋睿,眼睛里面有着不一般的光芒。

就在众人都开始吃东西的时候,郑勋睿从包裹里面拿出来一锭黄金,这一锭黄金是十两,折合一百多两白银了。

“老人家,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带着家人回家去吧,四处游荡的日子不好过,挨过了这几个月,来年春耕的时候,就有办法了。”

老婆婆看着郑勋睿手里的黄金,没有马上接过去。

“公子,老身不敢要这么大的财物,公子是善人,让老身一家吃一顿饱饭,就是大恩了,这黄金,还是请公子收好,一路上不安全,公子万万小心。”

“谢谢老人家的提醒,这一锭黄金,对于我来说不是大事情,可是能够让老人家和家人回到家乡去,就是真正发挥作用了,老人家请一定收下。”

郑勋睿将黄金放在了老婆婆面前的地上,转身准备离开。

“公子如此的大恩,老身无以为报,万万不敢接受。”

郑勋睿扭过头,看着老婆婆,一字一句的开口了。

“老人家,施恩若是求回报,那就不是施恩。”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杨廷枢也走上前来,将手中一大锭的白银和黄金放在一起。

“老人家,出门在外,黄金不好兑换,收下这些银子,赶快回家吧。”

老婆婆看着郑勋睿,说不出话来,郑勋睿最后的话语震撼了她。

骏马已经吃好吃饱了,郑勋睿对着老婆婆抱拳行礼。

“老人家保重,在下还要赶路,告辞了。”

一行人上马飞奔而去,扬起了一阵阵的黄沙。。。

脸上早就恢复血色的老婆婆,弯腰拿起了地上的黄金白银,看了好半天。

很快,老婆婆的脸色变化了,隐隐间露出了不容置疑的气息,她对着先前背负他的年轻人开口了。

“小三儿,不管你想什么办法,都要跟随这位公子,你若是不能够跟随公子,就不要回家了。。。”

第五十一章壮士(2)

一大早醒来,郑勋睿稍稍洗漱,准备出发,今日他们要赶到凤阳府城。

走出屋子,屋子前面站着一个年轻人,尽管脸上带着疲惫的神情,但精气神看来是不错的,郑勋睿揉了揉眼睛,看着这个有些眼熟的年轻人。

“公子,小的奉家母之命,追随公子。”

郑勋睿终于看清楚了,这个年轻人,就是昨日背负老婆婆的那个年轻人,不过气色好了一些,可能是吃饱饭了,他有些哭笑不得。

“这位兄弟,我昨日已经说过,施恩不图报,你不用跟随我,还是回家去侍奉老母。”

“小的愿意追随公子身边。”

年轻人说话很直爽,不拐弯,这听起来有些刺耳,不过郑勋睿是明白的。让他感觉到吃惊的是,昨天下午,他们的速度加快,走了一百多里地,歇息的地方,距离凤阳府城不过两百里地,相信不要天黑就能够赶到了,这么长的距离,这个年轻人肯定是徒步赶来的。

“你是怎么追上我们的,足足一百多里地啊。”

“小的一路奔跑过来的。”

郑勋睿愣住了,他身后的杨贺也愣住了。

杨贺是看见郑勋睿走出来,跟着出来的,毕竟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做什么事情都要小心,出现了差错,后悔就来不及了。

稍稍愣了一会,郑勋睿慢慢开口了。

“暂时不说其他事情,先吃早饭。”

吃完早饭,骏马也喂好了,出发的时间到了。

郑勋睿拿出了一个小包裹,里面包着饭团、馍馍、熟肉和一壶清水。

“我暂时没有询问你任何情况,你既然想着跟随我,那好,今日我们赶到凤阳府城,住宿在聚来客栈,明日早间,若是能够见到你,那你就跟随在我身边,若是你觉得吃不消,那就回到你母亲的身边去。”

年轻人点点头,进入房间去稍微歇息去了。

郑勋睿和众人出发了。

这一天的行程比较轻松,越是靠近凤阳府城,看见的人越多。

凤阳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家乡,是大明的中都,与北都北京和南都南京并成为大明三都,凤阳属于南直隶管辖,设立巡抚,这里同样有皇宫,皇宫和巡抚衙门,全部在凤阳府城之内。

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凤阳府的热闹。

官道也是越来越好,比起徐州和淮安境内的官道,强了很多。

聚来客栈在凤阳府城之外,属于郊区,不过也很热闹了。

到了凤阳城郊,杨贺的情绪明显放松了一些,这样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匪患的。

一夜歇息之后,卯时,郑勋睿准时走出了聚来客栈。

令他不敢相信的是,年轻人居然站在客栈的外面,身上还带着黄沙,风尘仆仆的样子。

“公子,小的按照约定,赶到了聚来客栈。”

“厉害啊,你就跟随在我身边吧,今日到凤阳府城,还要为你购买骏马,否则你总是这样赶路,我都吃不消了。”

郑勋睿暂时没有询问任何的情况,带着年轻人进入客栈,开始吃早饭。

年轻人的饭量很不错,吃饭的动作也很利索。

吃完早饭,回到房间,年轻人跟着进来了。

“要是我预料不错,你是练家子,而且你们全家都应该是练家子。”

年轻人看着郑勋睿,目瞪口呆,他不知道郑勋睿是怎么看出来的,不错,他们全家都是练家子,不仅仅是他们家,包括他们那个村子,绝大部分都是练家子。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你有着如此的身手,两日的时间,三百多里地,你能够凭着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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