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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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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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回,我只要盛明兰的性命!”太夫人仰视佛像,口气忽的炽热起来,“老二何尝不喜欢外头那个戏子,何尝不喜欢秋娘,哼,男人,不过为着心肝宝贝,什么也顾不得了!哪怕老二以后再续娶一个,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情分了。哼,只要夫妻不是铁板一块,就好办!”离间,撺掇,哪怕明兰肚子里的孩子能活下来,将来跟后母也是长好戏。

向妈妈心里难过,哽咽道:“可这么一来,您却不能全身而退了。不若等上一等,没准那边自己就出了事呢。”

“不过是两条路,要么叫老二用文火慢慢把我煮了,要么自己选个痛快。”太夫人一脸轻描淡写,“只消拿不住把柄,他最多把我赶出去。等?哼,等那边儿女成群,长大成人 ?'…99down'待到那时,便是那两口子出事,也轮不着炜儿了。”

“何况,以后还有这么好的机会么?”太夫人想起自己的布置,不由得一阵兴奋,“南边要老二性命的多了去了,他以为自己隐秘,只要他的身边人沿途留些痕迹,看他死在哪拨人手里!就算他不死在外头,待他回来时,也只能见到盛氏的尸首了。”

顾廷烨这人恩怨分明,明知顾听炜的确全不知情,绝对不会下狠手。如今多事之秋,战阵上刀枪不长眼,谁知顾廷烨能不能留下子嗣才死!

只要顾廷炜好好的就成。倘若这会儿不出手,以后就再难出手了!等到顾廷烨伤心完,再娶填房,那也未必如盛明兰一样难对付,到再生下嫡子,谁知要多少年。一个思念亡妻的丈夫,一个未必和睦的家庭,到时再使计挑唆(这个她很有经验),远胜如今无从下手。何况自己也年纪大了,廷烨夫妇却正青壮,若是这么咽气了,真是死也不甘心。

太夫人略略敛了气息,缓缓坐下:“这几日,老二媳妇气色如何?”

向妈妈定了一定神,清楚道:“虽康家的事了了,但她依旧心事重重,我仔细看了,不像是装出来的。”

“这是个聪明人呢,知道事没这么简单。”太夫人笑了起来,“心事重重的好,多思,多虑,真是极好!可惜不能等了,不然叫她多烦扰一阵子才好……对了,那边如何?”

“您放心,一切都妥当了,有其女必有其母,一样的蠢货。做马前卒正好!”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王氏的情况很容易理解。

盛紘最开始是个有为青年,当时他的最大需求是升官发财,所以面对妻子的种种不如意(相貌平平,人又固执糊涂),他基本能够忍受,但到了后来,夫妻的摩擦越来越多,他在官场上慢慢站住了脚跟,于是感情需要就上升到了和事业需要同样的位置,于是,貌美且心灵手巧的林姨娘应运而生。

一切合情合理哦。

——好像大部分男人都是这个人生轨迹,奋斗时希望一个吃苦耐劳又肯奉献的老婆和自己一起打拼,等事业有成了,最好赶走黄脸婆,换个娇滴滴的小蜜。

我觉得那些娶不上老婆的愤青不用痛恨现在女孩拜金,看看我国富翁里有多少富不易妻的奇迹,就够给年轻女孩敲警钟了。再骂女人之前,先检讨男人的劣根性(偶不是鼓吹小三,切记切记!)

康姨妈的事也很容易理解。

正常的心肠不是一天就会扭曲成那样的,是日积月累的。她的不幸是从婚姻开始的,可是与她形成对比的是盛老太太。

当一个人遇到不幸时,态度是关键,是勇敢的面对,坚强的奋斗,依旧用善良的心胸去面对别人,甚至包括哪些让你不平的人;还是恶毒的去伤害无辜的人,去迁怒,去残害别人。

说起来,康姨妈毕竟是有自己骨肉的,而且儿女还比较孝顺,而盛老太太却是实打实的从一个无忧无虑的侯府千金变成个青年寡妇,最要命的是,还没有亲骨肉,在那个男权社会,这才是真正的致命伤!

她的悲剧也来源于婚姻,可人家是怎么样的?

真正高贵善良的人格,是不会因为命运的不公而改变的。

人生百态,某关因为喜欢这种不同,而着力描写这些人物的,希望大家不要嫌弃。

…………………………………………

预先报告一声,今天某关被自己感动的太厉害了,明天不一定感动的出来哦。

打个招呼先。

第173回

这夜明兰睡的极不踏实。

她向右侧卧,肚里的小混蛋踢呀踢——好,她明白这它的意思了,于是赶紧叫睡在侧榻的丹橘帮自己翻个身,改成向左侧卧,但小混蛋依旧踢;明兰叹口气,好,现在你最大。明兰试着艰难的挪动几下,冒着巨大风险仰着卧,结果硕大的肚子差点没把自己压断气,大约小混蛋也不喜欢这个姿势,更是咚咚乱踢一气。

明兰撑着床铺痛苦的坐了起来,一只手捂着肚皮,忍不住哀嚎出声,小混蛋你消停些吧,统共那么几种睡姿,老娘都给你试过了,你还想怎么样?难不成你想趴着睡?压不死你丫的!

深更半夜,在暖烘烘的屋内,明兰抚着肚皮托着腰,绕着如意小圆桌一圈圈的散步。以前她还以为不懂事的小孩最大,现在她才晓得胎儿才是最难缠的,你不能打它,骂它,甚至不能哄骗它,劝慰它,恐吓它,一切五花八门的人类伎俩在胎儿面前均告无效。它自己不舒服,就必定让你更不舒服,哪怕它并无不适,但他若想让你不舒服,你还是得不舒服。

敌人太强大了,明兰只能收起脾气,聊胜于无的跟它说好话:“…对不住,这阵子妈妈没好好待你,饭也没好好吃,觉也没好好睡,老想些…呃…冒坏水的事,明儿,明儿开始,咱们就接着讲故事,上回到哪儿了?哦,三只小猪要盖房子,一只盖了稻草屋……”她也很怀念以前那种慵懒自在的日子呀,不用提心吊胆,不用疑神疑鬼,唉,真是越想越忧郁。

次日一早,明兰恹恹的醒来,崔妈妈瞧的心疼,惦着她的肚皮道:“又下坠了些,怕是这几日就要生了。”明兰失笑:“打七八日前,妈妈就这么说。”崔妈妈抚着明兰倦倦的面庞,喃喃劝道:“以前日子没到,怕它不足月就出来,现下又怕它老也不出来。唉,这儿女就是前世的债,这辈子找爹娘来要债的。待哥儿大了,定会报答爷娘恩,好好孝顺夫人的。”

明兰叹口气,小心的坐到桌旁,起手一筷子下去,插了块胖乎乎的荷香粟米糕在嘴里咬着;其实她要求不高,不指着将来小混蛋如何出息,只要债务别利滚利就好了,这么辛苦还生了个败家子,那可真要吐血了。一边想着是否该找些道德文章来读读以做胎教,一边用着早饭,刚把一块圆头圆脑的粟米糕咬成上弦月形状,却见丹橘一脸莫名的进来。

“夫人,余家…来人了。”

明兰眨了眨眼:“哪个余家?”

丹橘似乎在想措辞:“就是嫣然姑娘家,也是…前头那位夫人的娘家。”明兰的筷子在半空中顿了半拍,她本能的起了戒备:“太夫人呢?”这死老女人,又出什么幺蛾子!然后丝毫不意外的听到如下回答——“正陪着客呢。”

明兰一筷子把月牙粟米糕拍在桌上,瞪眼道:“去说我身子重,走不动道,不便见客!”她就存心耍无赖了,怎么样?!丹橘脸色发苦:“来传话的妈妈说,太夫人体谅夫人身子重,已将来客带在小花厅了。而且……”她万分为难,“来的是,是余四太太。”

这次轮到明兰为难了。

当初熊老大人兴建澄园之时,原就将临水望山风景优美的小花厅,建作内宅女眷宴客拜会之用,是以离主屋嘉禧居尤其近便,因这次要见的原配娘家,加之余家二婶婶也在,作为填房的明兰忽觉底气不足,便叫足了人手,穿戴的整齐庄重,前呼后拥去了小花厅。

一踏入花厅,明兰抬头看去,只见太夫人正陪着两个中年锦装妇人说话,两溜雁翅的丫鬟婆子站在旁服侍着,众人闻听通报声,俱是转头来看。坐在太夫人右侧的一位身着藕荷色对襟夏衣褙子的妇人,站起走过来,拉起明兰的手,喜悦道:“这不是明兰么,快叫我瞧瞧,唉,都长的这么高了,人也张开了,更好看了。”

明兰见她,也倍觉亲切,笑着福身道:“给四婶婶请安了,余四叔的清塘乐谱可修编好了,弟弟妹妹们可好?说起来,嫣容妹妹快及笄了罢。”

余四太太眼眶有些发红,似是连日哭泣的痕迹,她泣笑道:“好,都好。你四叔那是瞎忙,哪日有个消停,难为你还记得容丫头,这孩子也常念叨着你和嫣然。”

“嫣然姐姐前阵子还与我来信,说又诊出有身孕了,还抱怨段家再不许她再去茶园了,拘她在家养胎呢。”明兰拉着余四太太的手,边说边走。

“谁说不是。嫣然这孩子是个有福的,如今儿女成双,使去的婆子回来都说,段家待她极好。”余四太太满脸欣慰,白净清秀的面盘满是笑意,“这孩子也是,明知她四叔是最爱走动的,还没口的夸大理好,说什么茶花遍地,云霞满天,处处可入景,民风淳朴和善。说的你四叔都动了游兴,直嚷着想去瞧瞧呢。”

余四叔其实行二,不过余家的堂房辈分是混一道的,这才叫他四叔,没想这些年过去了,他还是老样子,明兰不禁好笑。

余四太太出身书香门第,十岁就能打上百套棋谱,能吹笛弹筝,擅画鱼虫鸟兽,后嫁了气味相投的余家老四,夫唱妇随,好不和睦。很长一段时间内,余四太太都是明兰对古代才女认知的指标。她虽才高爱文,但不会目下无尘,料理登州老宅的庶务,照顾公婆,教养侄女嫣然,基本能囫囵周全;她虽出身名门,却亲切和气,从不曾对位卑之人白眼。有时兴头来了,还会指点两下明兰那手gou pao毛笔字,随夫婿去乡野时,见着有趣的小玩意,也会多带明兰一份。明兰来到这个世界后得到的第一个小泥人,第一架小风车,甚至第一个草编蝈蝈笼子,还有第一只小长毛呆兔,都是她给的。

幼年时的余家,是明兰内心深处的乐土。余阁老威严明理,余老夫人慈爱和祥,嫣然待自己如亲姐妹一般,有时在余府花园里顽,还能远远看见湖中亭里,余四夫妇或对弈,或箫琴合奏,一家人言笑晏晏,让小明兰心里好不羡慕。

明兰许久未见余家人,还待寒暄几句,那头的太夫人已高声笑道:“明兰,还不快过来坐,你自己身子重不说,也不当冷落了客人。”

明兰听了这话,也不辩驳,只携着余四太太一道走过前去。

“这是余家大太太,快来见礼。”

太夫人一副热络状的拉着余大太太,明兰笑着福了福,一旁的丹橘牢牢扶着她,抬头间不着痕迹的打量对方,顿时一愣。那余大太太保养的极好,出乎意料的年轻貌美,吊梢眼,斜翅眉,颧骨偏高,皮肤白腻,竟有一番泼辣凌厉的成熟艳丽,看着不过三十上下的美妇人。

那余大太太也不住眼的打量明兰,从头上金闪的五凤朝阳赤金红宝钗,到明兰胸前的九节赤金璎珞葫芦项圈,下头缀着的水头极好的明玉,最后到明兰隆起的硕大肚皮,她的眼神瞬时一戾,然后大喇喇的坐下,受了明兰的福礼。

她也不与明兰说话,只转头与身旁的余四太太道:“你适才说的是,嫣然是个有福的,公爹亲自给她找婆家,能没福气么?!”余四太太顿时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得罪了长嫂,只好笑着不说话,自己默默坐下。

“家里的姑娘个个都有福气,单只我的嫣红命相单薄了,唉,也不知她走后这么多年,还有没有人给她上炷香。这孤魂野鬼的可怜……”余大太太气势逼人,径自说着。

“嫣红姐姐这不埋在顾家的坟冢中嘛,”明兰忍不住插嘴道:“何来孤魂野鬼之说。”

余大太太被当中打断,十分不悦,眼神锐利,盯着明兰缓缓道:“……连个骨肉都没留下,离孤魂野鬼也不远了。”

明兰心头一沉,坚决不接这个话题,从丹橘手中接过暖盅,轻轻吹着里头的汤水。余阁老一生强悍能干,外能执掌朝阁,内能安家平事,老伴纯善,儿女基本听话,连几个儿媳都是老头自己出马挑的,家庭氛围单纯简单,这位填房余大太太泼辣厉害,估计是整个余家的例外,偏偏儿子还就吃儿媳这套,几乎言听计从,余阁老未免抑郁。

太夫人一见冷场,不慌不忙的笑道:“亲家母说的什么话,嫣红这孩子虽在顾家日子不长,我却是极喜欢的,说话爽利人又大方。哎哟哟,说句不中听的,我比自己闺女还喜欢呢,亲家母把闺女调教的这般好,却是顾家对不住她了……”说着,她忍不住声音哽咽了。

明兰冷眼看她,腹诽着这么好的材料不去当演员可惜了。

余大夫人听着心酸,也泣道:“早知道她跟顾家没缘分,我也不叫她嫁过来了,平白害了性命,这才几岁的年纪呀……”太夫人格外善解人意,一口一个亲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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