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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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子-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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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辨认,心中大释,只见其中一句写到: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
以下字迹已经辨认不出,但这诗太熟悉了,虽然忘记了出处,但后面我还是记得的!
我决定「拷贝」一张出来。
造假?我最在行!
第三章
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
团圆莫议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
书罢,将大白云一丢,拿起纸张抖了抖,自我陶醉一番。真是足以羞活柳公权的好字!
小心翼翼的压在果盘下面,掂掂布袋,顺手再从桌子上拿几块西点匆匆塞嘴巴里,闪身躲到门后,然后悄声出去。
这座院子里种满了芭蕉,宽大的叶子刚被撒了水,葱葱郁郁的,甚是好看。旁边种了几棵樱桃树,刚脱了绒毛的樱桃探出头来,光嫩嫩的鲜红,在水滴下异样的耀眼,风一过,便可以感到一丝新凉,很是舒服。
远处有人,我连忙猫身蹲在芭蕉树下。
两个大人,一个少年。
那少年俊俏单薄,十几岁模样,却天仙一般。青衣青裤,站的笔直。
水葱样的小手将一块红砖猛敲自己的脑门子,旁边那两个中年人一个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身穿缎袍,身份很特殊的样子。另一个站在一旁,粗陋的布衣,满脸狰狞。
那孩子在哭,却不敢发出声音,泪水滑落白皙的脸颊,被炎凉冻僵,如彻骨寒风中悬于屋顶的晶莹透明的冰柱,冷凝在小小的心檐。
「唱一段听听。」坐着的人说。
少年丢下手里的砖头,细声清唱「小尼姑年芳二八,正值青春芳华,却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男儿郎,不是那女娇娥……。」我没听出哪里不好,而那站着的人却突然气愤地窜到他面前,狠狠煽他的嘴巴……。
少年跌坐地上,嘴角流血。挣扎爬起后,继续唱道:小尼姑年芳二八,正值青春芳华,却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
我突然想起了电影里的程蝶衣,然后想起里面的某个男孩看着台上神采飞扬的戏子而泪如雨下,他说:「要成为他们这样的角儿,要挨多少次打啊?……」
我再次感到心寒,懊恼这还魂,一还还到一小戏子身上,不入九流,乞丐不如不说,连性命都不是自己的!前途黑暗,而且渺茫!
哭啊!
那两个中年人开始对话,隔的远,听不太清楚,隐约是什么:
不成啊,这样怎么能……
又不是一般的场合,一不小心会掉脑袋的……
但说回来了,对你们戏班子也是个难得的机会……
原来那个挺不错的孩子呢?什么?他这么不怕死?你们是吃白饭的……
不管怎么说……急着……
后面的话越来越低,我没耐性再听下去,肚子饿的翻江倒海,刚才不吃那几块点心还好,现在干瘪的胃尝了鲜,搅的我冷汗直冒,眼前发黑。而且后背口袋里的东西时时刻刻散发出诱惑的香味,让我精力分散,再待下去,非休克不可!
走!
蹑手蹑脚的从树下窜过,差点踩到一只猫身上,那猫就趴在我身后,通体黑色,一双琉璃样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让我顿时感觉背后一阵凉风。
它不叫,纵身,窜过了月牙门。
我跟在它身后,轻步跃了出去。
貌似后院的荒草又长高了一些,我淌在里面的时候竟有些费力。
远远的就听见九歌在唱:
窗前谁种芭蕉树?阴满中庭。阴满中庭,叶叶心心,舒卷有余情。 伤心枕上三更雨,点滴淒清。点滴淒清,愁损离人,不惯起来听。
声音饱满清脆,看来他的病以好了七八成,心里一高兴,更觉得饿了!
阁楼里我选了专门的储藏室,偷来的食物就放在里面,有条有理,摆的整整齐齐,生的熟的,死的活的,都一清二楚,任谁来了也挑不出个错来。
我把袋子里的东西码好,叼着个中间点了红点的馒头,收拾最近需要换洗的衣服,然后到楼后井边洗衣服。
井口堆满了石头,捡了块比较粗糙而宽大些的当洗衣板,折一根木棍当棒槌,一下一下,打的细心而无奈。有谁会想到,我堂堂的一代神偷(候补)竟沦落到为他人洗衣做饭的老妈子地步?如果被曾经的同伙看到岂不笑掉大牙?惊到没气可喘?
叹口气,再叹口气,然后就听见身后突然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
难道,我偷供品的事情被发现了?!这么快?
第四章
冲进来的五个人中,我认识其中一个,就是刚才站在前院教训小「程蝶衣」的那个面目狰狞者。其他几人也都是布衣加身,身材魁梧却一脸猥琐,带上贼眉鼠眼,扮起小丑来根本不用化妆。
「小宝,跟我们回前院。」
其中一人吆喝,其他几人上来扯了我的胳膊就要架走。
「停!」我喊「去前院干吗?我衣服没洗完,而且九歌病还没好」再者,到底是不是我的好事被发现了?
「戏班子最近会有的乱,班主要你回去后台帮忙。走吧。」声音拉长,不愧是唱戏的,竟可以拖出一串的尾音。
原来不是为了供品被偷的事,我大大的放心,但是——
「我不去!」我还要留下照顾九歌,怎么可以把他那苍白的病患一个人丢在这荒郊野地?!
「由得你不去?」
「这还有没有人权了?」被拖了就走,我手脚挣扎,咆哮不已。
「人全?加上你人就全了!」
偏偏这小宝身材瘦小,纤细似兰如竹,我有力施不出,就像一只被拎住的猫,轻而易举的就被拖到了阁楼前面。
接着被人挡住了去路。
九歌站在台阶下面。
他竟然下床来了?
一身白衣,修长清丽的干净,脸色苍白,却是身材飘逸,秀气夺人,眉目之间隐隐透出一股子邪气,不对,是媚气……
「小宝,你跟他们到前院去吧。」
我还没来得及求救,唯一可以救我的人已悠然开口,出卖了我。
我瞠目,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一来我不想离开九歌,虽说他的病情已经大好,自理完全没有问题。 
但我打心眼里是想要留在这后院了此「残生」的,因为对当前的外界我一概不知,一旦踏出这杂草疯狂的野草院子,不知有多少腥风血雨等着我。离开九歌简直就像离开仅有的亲人一样。一想到今后可能被这样那样那样这样,我就开始心酸。脸色想必也就凄楚了起来。然后就听九歌又说「我也很快过去的。」
我鼻子发堵,哽咽:「九歌,你要记得喝药,那些东西我放在老地方了,如果可能我会再送些来,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半夜不要老是掀被子,自己学着烧水,不要吃凉东西,小心重感,还有,记得把包里的衣服拿出来晒,还有,手纸我都放在……」
九歌一挥手「罗嗦。」
这没良心的!
真是好心没好报,亏我还没日没夜不吃不喝的照顾他这么久。
但见他眼角有些微红,估计那冷漠坚强也是硬装出来的,我于是拉开嗓子,学胡汉三大叫:「我小宝——还会回来的!」
但回去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
中堂里的摆设一应朴实无华,被称为班主的人端坐在枣红椅子上,身上穿着秋香色立蟒白狐箭袖,系着五色蝴蝶鸾絩,华丽的有些过头。慢条斯理的喝茶,一口一口的抿,捧杯子的手不时习惯动作一般翘起兰花指。
我看他的面首,白皙的近乎透明,眉眼细长,绽开点点桃花,不经意之间就飘散开一份份的媚气。是个美人,却是沾了风尘,洗不尽灰色千华的那种。
据说戏班子里的班主一般都是戏子出身,看他的神色动作,倒象是曾经专唱花旦的。
按理说,不是唱丑角的才比较有出路吗?
「咳——」他叹口气,打了个哈欠,很无奈的样子。我站得更加笔直。
「为了那点小事,耽误的也久了,从今儿开始你还在后台帮忙,手脚麻利些。也明白点儿眉眼高低,别老惹人生气,再象上次那样捅出了篓子,就不是打一顿蹲几天班房就可以混过去了的……」
挨打?
蹲班房?
捅篓子?
完全不知所云。
「在后院一直没个人调理你,曾经学的曲子还记得吗?」 
「嘎?」
「唱几句听听。」
「嘎嘎?」
班主的桃花眼飘了过来,我突然感到有些冷。
嘴巴匆忙一张,卡拉OK精神被十足唤醒:「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春香呵,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成对儿燕莺呵!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圆……观之不足由他缱,便赏遍了十二亭台是枉然,倒不如兴尽回家闲过遣……」
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肉,电视电影还是看过的,梅兰芳大师曾也是我崇拜的偶像(骗人),还好九歌教过我这句。九歌,我爱你!
「还不错,继续。」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春香呵,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成对儿燕莺呵!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圆……观之不足由他缱,便赏遍了十二亭台是枉然,倒不如兴尽回家闲过遣……」
「换别的。」
别的?别的我不会啊!
「班主,听九歌说,他得了场大病,醒来的时候就把以前的事忘了。还说,开始的时候连自己叫什么都不清楚。」旁边有人对一脸不自然表情的班主说。
我连忙配合的点头如捣蒜。
「忘了?!」班主一脸复杂,眼底飘过的不知是惊喜还是懊丧,却是实实在在的让我感到不舒服「你怎么可以忘了……他……」
「罢了……忘了也好,你领他下去,平日里和那新来的孩子一起加紧就好。」班主闭眼,慵懒的象只不屑再理会任何事情的猫。
旁边那人便向我招手,领我出门,跨出高高的门槛。
背后飘来一缕清唱,摇曳飘逸,竟是天籁一般
「咫尺的天南地北,霎时间月缺花飞。手执着饯行杯,眼隔着别离泪。刚道得声『保重将息』,痛煞煞叫人舍不得。『好去者望前程万里』!」
不知为何,这曲子让我感到一阵心酸,痛痛的感觉,不爽!
青石板小路上铺满了落叶,踩上去沙沙作响,天气似乎越来越冷,赤裸的脚丫此时感到了一丝凉意,竟没双毛袜子可穿,真是郁闷啊。
抬眼,正看到前面的樱桃树下站着的小人。眉清目秀,却明明是个男的。
「小仙儿,领小宝回你的屋,以后你俩住一块。」
名叫小仙儿的少年就是我在偷供品时看到的那个如程蝶衣的人。他低眉顺眼,十足女孩子一样,也不说话,瞅我一眼,便向前面走去。
身姿摇曳,临水细柳,粘着飞絮,轻轻扬扬。看的我眼睛发直。
住的地方是间狭窄的小屋,除了一张桌子两张床,竟再没有其他东西。简陋的足以大声朗诵《陋室铭》。
我大咧咧的倒在那张一看就是好久没人睡过,却依然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床上,侧着脸问站在门口咬着下唇的人:「这屋子一直就你一个人吗?」
「原来的时候还有一人。」小仙儿回答,声音细细的,蚊子也比他气壮山河。
「那,那个人呢?」努力柔和的问。
我支棱起手臂,望着这个容易害羞的少年。
他直愣愣的盯着我,眼角渐红:「他,他被卖到象姑馆去了。」一声嘤咛,哭出声来「都是因为我,是我害了他。」
第五章
我小时候偷过柿子西瓜红薯和杏,长大了偷过手表手机钱包电动车和电缆。还有一次不成功的抢银行经历。
而现在,我则是要去偷人——
打住!
各位大人千万别理解错了,这里所谓的「偷人」,是指去把某个人从某个不好的地方偷出来,也就是俗称的救出来,是种「光明正大」的善举。不是那种意义上的那种猥琐行当。
那不好的地方,据小仙儿形容,是在戏班子右侧,八仙酒楼后面,慈善药房左边,红香院里面的象姑馆,也就是「传说」中的男妓集中所在。
我要偷的人就是小仙儿的青梅竹马,他的小情人云仙儿。
我要协助两对璧人私奔,远离这是非之地。从此鸳鸯蝴蝶,天涯海角,再不分离!
而且,我也对那传说之中的温柔乡花柳巷充满好奇,刚好可以一探究竟!
美哉!
善哉!
深夜的小巷异常的安静,没有电的世界黑暗的吓人,幽幽的巷口偶尔会瞥见一两只野猫野狗溜达而过,眼冒绿光。脚下的石板地面被两侧毫无公德的人泼了脏水,湿漉漉的,在月光下闪着银灿灿的亮光。突来一阵风就会飘散开一股子凉意。
我夜行习惯了,仍被眼前这午夜惊魂现实版的环境感到有丝小小的怵头。
一身全黑的夜行衣,口鼻遮住,只露出两只眼睛,包装完全按照当年抢银行模样。只是那时我用了尼龙丝袜,现在则是小仙儿的一块香香的锦帕。
一只花斑猫窜上房顶,我也跃身上去,压低了身子四下打量。
因为不熟悉地形,所以出了戏班子之后三个时辰还没有找到小仙儿所说的「右侧的八仙楼」。
有点小小的心慌。
而周围又诡异的安静,让我有种被人盯着的感觉,后背一阵阵的寒毛直树。
被朦胧的树影包围的屋顶上完全没有电影上面的浪漫感觉,头顶的星星依旧遥远,蹲在刺脚的瓦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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