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在初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奋斗在初唐- 第137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另外,还有一个阴暗的心思封常清自己都不想承认。这个心思就是,他嫉妒郭守敬!

凭什么自己废了半天劲连一个亲卫的职司都得不到,而郭守敬却不费吹灰之力,就当上了东华国的太子?

这也太不公平了!

当然了,双方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他也不是一定要郭守敬怎么样了,只是想找机会,让郭守敬吃点苦头而已。

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封常清一个人,大摇大摆地向太子的营寨走去……

第18章封常清的崛起(2)

封常清选这个时候作案那也是有讲究的。

白天,谁知道太子爷去哪了,找不到人可咋办?

晚上,选一个月黑风高夜呢?虽然这样的天气适合潜入,但那时候太子的保卫工作肯定会加强。以封常清的能耐,这种情况下更不容易浑水摸鱼。

只有月朗星稀夜,人们的警惕心非常低,才最容易实现自己的目的。

“谁?”

“是我。”

“你?看着倒是有点面熟,深更半夜的,你来这干啥?”

封常清不慌不忙地说道:“我是兽医。太子的马病了,耽搁不得。我是来给马看病的。”

“感情他们说的兽医就是你呀……来得可真够快的。快请快请!我给您带路!”

“啊?”闻听此言,封常清不由得满脸苦色。

他刚才那番话原本就是扯了一个谎,找到进入营寨的借口而已。没想到,太子的马还真病了!

说白了,虽然说封常清在历史上乃大唐名将,但那是经过了多年的历练。

现在只能说他只是有这个天赋而已,经验还远远不够,想出的这个计划也是漏洞百出。

即便真被他用这个借口混进了营寨,太子的大帐是三言两语能混进去的?那有那么简单?

有些事情,他实在是想当然了。

尽管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计划不那么靠谱,但现在封常清能怎么办?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随着那个守卫来到马棚内,但见一匹浑身红毛的战马,病恹恹地站在那里,双目无神。

那军士介绍道:“就是这匹马了。此马名为赤兔,你要是治好了,太子爷肯定重重有赏。”

“赤兔?传闻咱们东华王的坐骑就是赤兔。那这匹马……”

“这当然不是王上的战马。”那军士解释道:“原来的赤兔马是王上在薛延陀草原找到的野马之王。在随太宗皇帝东征高句丽的时候,此马被王上遗落在了加尸城。”

“后来呢?”

“王上灭高句丽,才重新找回了此马。不过,那时赤兔马已老,不久就死了。王上带来美洲的乃是它的子嗣。”

“这匹马是原来那匹赤兔的儿子?”

“准确地说是孙子。赤兔马虽然健壮,但很奇怪,就是子嗣不繁。这几代都是单传。王上骑的是原来赤兔马的儿子,赐给太子的就是孙子了。”

封常清道:“照你这么说,咱们东华国只有两匹赤兔,王上和太子各有一匹?”

“正是。”

“那这匹马对太子是非常重要了?”

“当然了。”

“如果这匹马没了,太子岂不是很难对王上交代??”

“谁说不是呢?要不然我跟你说这么多干什么?你可一定要好好地把此马给治好了,但凡一点闪失,太子可饶了不你。”

“没问题。咦……”封常清忽然往那人的身后一指,道:“太子,您来了!”

那人赶紧回头观瞧,道:“哪有……”

然后,他感到后脑勺被人重重一击,就晕了过去。

封常清自言自语道:“对不住了,哥们!为了给太子找点不自在,也只能委屈你了。”

然后,他把赤兔的缰绳解开,道:“马儿呀,马儿,你快走吧,我给你自由!”

赤兔马基因优良,颇通人性,当然不肯离去。它打了响鼻,自顾自地吃草料,状似不屑。

封常清无奈之下,只能飞身上马,双腿夹紧,挥舞马鞭道:“驾!驾!”

但是,他还是低估了赤兔了。

尽管有人催促,赤兔马却知道那并不是自己的主人。它非但没有依照指令前进,相反地还开始希律律地嘶叫起来。

封常清知道,不能再任由它叫下去了,一会来了人,非但计划难成,自己也性命难保。

这可咋办?

放弃计划,孤身逃走?那些卫兵可是见过自己的容貌,没有马,自己能跑得了吗?

一条道走到黑?但是马不肯走怎么解决?

说时迟,那时快。

他心思电转,最终,一咬牙,一狠心,抽出了腰间匕首,狠狠地冲着赤兔马的屁股重重地扎了下去!

赤兔马再神骏,再通人性,那也是一匹马,保留着马的习性。这下子可受不了了!一蹦多高,怪叫一声,冲着远方狂奔而去。

很显然,马惊了。

封常清的骑术其实也不咋样,不过到了现在,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是仅仅抱住赤兔的脖子,听天由命。

就这样,足足跑了两三个时辰,赤兔马才逐渐放慢了速度。

封常清这才来得及翻身下马,找个地方休息。冷风一吹,他的脑子开始清醒起来。

我都干了些什么!

到了现在,他心中要说不后悔,那绝对是假的。

仔细想想,除了刚开始的言语以外,人家郭守敬也没得罪自己呀?

易地而处,恐怕自己还没那么好脾气呢。

再说了,就是刚开始的话,细究起来也不过是误会而已。谁让自己和钱霸的身材那么相像呢?

自己原来实在是太小心眼了,怎么会为了这点事,就要找东华太子的麻烦?

这说到哪去,也是自己没理呀!

但是……尽管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也没用了。

偷偷潜入太子的营寨,还把赤兔马给偷走了。不谈这是什么罪过,单单动机就不好解释。

自己说看不惯太子对自己指手画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这话有人信吗?

恐怕人们更多的是想到政治斗争吧?

东华王郭业可不仅仅是太子这么一个儿子,现在他已经有了八子九女。

现在自己欲对太子不利,人们肯定会认为,自己说不定是哪位王子派来的,意图谋害太子。

由于事机败露,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把赤兔马盗走,离间太子和东华王之间的关系。

至于到底是谁派了自己,那只有严加拷问才能得知了。

甚至很可能……东华王为了不令家丑远扬,连问都不问,就令人结果了自己的性命!

怎么办?

偌大的东华国,恐怕已经没有了我的容身之地!

走了吧……走了吧……从此以后,我封常清四海为家,再也不是东华人!

想到这里,他牵起赤兔马,向远方走去。

……

……

五年后,新华城内。

金殿上。

封常清赤裸着上身,背负荆条,跪倒在地,道:“罪臣参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岁千千岁!”

与他想象地相反,东华王并不如何生气。

郭业和颜悦色地说道:“你就是封常清?孤王原来听说印第安人中出现了一个常胜王,还深以为忧。没想到竟然是你!这话怎么说的,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罪臣身犯大罪,为了活命,不得不浪迹天涯。所作所为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活命而已,不值一提。至于长胜王的名号,更是一个笑话。”

“封爱卿太谦虚了。印第安人虽然战力不强,但蚁多咬死象。你单凭一个人,就打下了一个国家,这很不容易。即便易地而处,孤王也未必有如此功业。爱卿之能世所罕有,就是如何称赞都不为过。”

封常清本来就是聪明人,这几年的生活又磨平了他的棱角。闻听“爱卿”二字,他当即又连连磕了几个响头,道:“王上这是答应赦免微臣之罪了?”

郭业走下了王座,把他扶起,道:“封爱卿,有件事,孤王还是想问你一下。当然了,你不愿意回答也没什么,我绝不怪你。至于你之前所犯之罪,也一笔勾销。”

“王上有话请讲。”

“你当初进入太子的营地,到底是为了什么?”

封常清苦笑一声,把当日之事娓娓道来。

最后,他说道:“当时微臣年少轻狂,一时糊涂做下了错事。其实,此事没什么隐清,都是我一时没想开。”

郭业点了点头,道:“原来如此。”

“您信了?”

“那是自然。”

要是别人,郭业当然不会那么容易相信,毕竟这事太不符合常理了一点。但是封常清不同,这人在历史上的行为就非常古怪。

此人发迹全靠了高仙芝的赏识。他对于高仙芝呢,当然也是发自内心的非常感激。

但是,即便如此,高仙芝的乳母之子郑德诠对他无礼,他就找了个机会,把此人处死了。

注意,这个无礼,可不是郑德诠侮辱了他。而是众将都来拜见封常清之时,他仗着自己与高仙芝的特殊关系,没来拜见。

由此可见,封常清不仅模样和钱霸有相似之处,就是性格也差相仿佛。

他的自尊心太强了,很可能做出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郭业顿了一下,继续道:“既然如此,你的罪过就是把赤兔马偷走了。宝剑赠烈士,脂粉送佳人。宝马么……就该给猛将。这匹马,就算是本王赐给你了。”

“多谢王上!”

“不必再跪了,一匹马不算什么。”

郭业微微一笑,转移话题道:“封将军以一人建一国,说出来真是令人神往。你能不能把此事的过程详细讲述一遍,也满足一下本王的好奇心。”

第19章封常清的崛起(3)

封常清道:“其实……这还要多亏了赤兔马。”

“赤兔吗?跟赤兔马有什么关系?”

“微臣知道王上还要继续往外扩张,所以出了东华国过境之后不敢停留,继续往东走。饿了采野果,渴了饮清泉。走了半个月之后,我实在顶不住了,生了一场大病。”

郭业点了点头,道:“你虽然父母双亡,但外祖父对你可不薄,从小到大一直没吃过什么苦。现在骤然间落到此等田地,身体不适应也是正常的。然后呢?”

“微臣当时上吐下泻浑身无力,我知道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就向当地的一个印第安部落求助。”

钱霸道:“你小子的胆儿真肥呀,那些部落有好有坏。好的对外人非常热情。不好的,说不定就把你当祭品给献祭了。还有那特别蒙昧的,甚至保留着吃人的习俗。”

“我这不是没办法吗?”封常清苦笑道:“当时不向印第安部落求助就必死无疑,去求助了还有一线生机。两权相害取其轻,也只能走这条路了。”

“然后呢?”

“没想到的是,那个部落的人见到我骑着赤兔过来,就尖叫着跑开,既不前来迎接,也不对我发动攻击。”

“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来我才知道,以前这些人并没有见过马。他们见微臣衣着华丽,骑着一匹高大威猛的怪物而来,都十分害怕。不知道我是神是魔。”

郭业知道,在唐军的船队登陆美洲之前,这片大陆上是没有马的。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

大约在两万年前,印第安人就把这片大陆上的野马捕杀殆尽了。换言之,他们把野马全吃光了。

听起来挺不可思议,但是仔细想想也不奇怪,用马拉车和骑乘,那是人类发展出文明之后的事。

在两万年以前,对于印第安人来讲,马匹不过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罢了,唯一的作用就是作为食物。

那时候自然也没什么《动物保护法》,一不留神把马吃光了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尽管现在的印第安人没有见过马,要说这帮猎人的后代会对马惧怕,也实在太匪夷所思了一点。

大部分印第安人,初见马匹时,只会认为这是一种从没见过的大狗,而不会误会为神。

郭业想了一下,道:“让他们惧怕的应该不是赤兔,而是你。印第安人从没有成功驯养过大型牲畜。见你能把这么高大的猛兽驯服,肯定觉得你很有些神异之处。”

“正是如此。”

“那后来呢?”

“人们四散奔逃,唯有一个中年女子抱着一个小孩来到我的面前,连连磕头。我跳下马来,发现那个孩子是得了疟疾。治疗此病的法子咱们东华尽人皆知,我就把那孩子给治好了。”

郭业道:“这下子那些人可就真会把你当成神了。”

“确实如此。我先是从那个救子心切的女人那里得到了一些食物,在这个部落安顿下来。等我把那个孩子治好以后,就得到了整个部落的拥戴,当上了酋长。”

钱霸道:“听起来也没什么难的,主要是那个部落的人太蠢,而你的运气又太好。要是在别的地方,你这两下子可未必能行。一人建一国,名头倒是好听。仔细想想也没什么。”

“别瞎说!”

郭业一皱眉,道:“封爱卿之所以能这么容易当上酋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你没有想到。”

“什么原因?”

“那个部落肯定非常弱小。要不然即便再愚昧,尝过了权势的滋味之后,谁会轻易放手?封爱卿能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