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璎-愿嫁有情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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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璎-愿嫁有情郎-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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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冠驰一看就是那种退了伍就要留在家里帮忙种田的人,她凌圆月才不是当农妇的材料。
    “行行出状元。”他犹不放弃。
    如果自己再壮一点,或许她会喜欢他。
    可是他还有两个食量正大的弟弟、一个文弱的妹妹及年老的祖父母,他父母肩上的担子已经够重了,他真的不好意思再对他们要求额外的食物,也不敢告诉他们,其实每天中午一个便当盒他根本不够吃。
    凌圆月或许就是讨厌他的高瘦吧?
    她也是高,在女生里头算高挑的,但体态却均匀而美好,丝毫没有他这种营养不良的瘦竹竿感觉,连她那个不同班的双胞胎弟弟凌弯刀也一样,体格好得吓死人,也迷死一票喜欢猛男的女生。
    为了让自己高壮结实起来,他发誓,毕业后他会努力赚钱,他要发奋图强,做个最强的小农户!
    时光飞逝,高中三年匆匆而过。
    七月,大学联考结束,圆月顺利考上北部最好的建筑系,总算没有辜负她的聪明才智,她成为全石盘镇的光荣,很快就要负笈北上念书了。
    相较于弯刀这阵子因小女友落跑的意志消沉,圆月她是意气风发多了。
    静悠高中的学生会替她举办了一个欢庆会,欢送她这个卸任的学生会会长,让她面子十足,也十分窝心。
    然而在回家的路上,她却在河堤上看见一个令她六年来烦不胜烦的人莫冠驰。
    其实她应该安静走开才对,可是她却发神经的朝他走过去。
    听说他什么学校都没考上,就算考上,他家里也没钱让他念,看来他注定要去当兵了。
    朝他走过去的原因有一半是怕他想不开,从河堤上跳下去,另一半原因,她自己也说不上来,总觉得他烦归烦,但大家同学那么久了,而她又是一届学生会长,不能让他轻生。
    “莫冠驰!”她一拍他肩头,在他身边坐下。
    “是你……”他失神的看著她,知道此刻的自己与她相比,简直是小姐与流氓。
    “你怎么了?”她关心的问。
    这么多年来,这还是她头一次对他如此发自内心的关心。
    “没什么。”他苦涩的笑了笑,“恭喜你如愿以偿了,我祝你一帆风顺、鹏程万里、前途无量。”
    “你干吗,又不是在写毕业纪念册。”她故意用轻松的语气试图转移凝重的气氛。
    他看著远方的彩霞满天,“对啊,又不是在写毕业纪念册……可是你的毕业纪念册好像我没有写到。”
    听到他哀怨的语气,圆月忽然有点慌乱,急忙解释,“我我我……我有叫人传给你写,是他们忘了。”
    其实她是故意不让他写的,怕他会写些“吾爱吾妻”等等不伦不类的话,流为全班的笑柄。
    “真的?”他很怀疑,那阵子大家在写毕业纪念册时,他都抢不到她那本。
    “当然!”她用力点头。
    “那你会等我退伍后,事业有成去娶你吗?”
    其实大家都不知道,他是故意考得这么烂的,所以连最差的大学、最烂的科系都没沾上边。
    联考前不久,爷爷的肝癌病情加重,他爸爸用那小块田地向银行抵押借了一笔钱,那是有次深夜他听到父母小声在客厅里交谈才知情的。
    所以他不想再增加家里的负担了,无论考上哪一所大学,都是一大笔花费。
    他心想,在兵单还没来的这段时间,他可以先打工赚钱,退伍后要赶快投入就业市场,减轻家计,就算在军中,也有军饷可领,他可以多少积存一点钱。
    可是放榜了,他如愿没有考上任何学校,他阿爸却气得拿扫把要打断他的腿,说他对不起莫家的列祖列宗,他很难过,真的很难过……闻言,圆月瞪著他,一时语塞。
    好小子,趁火打劫,她好心好意安慰他,他却又来吃她的豆腐,重提这无聊的怪话。
    “莫冠驰,我们是好同学、哥儿们,别说这些了;男儿志在四方,我相信你就算没有读大学,也能另有一番作为。”
    她又拍拍他的肩,四两拨千斤,将尴尬的话题一语带过。
    “凌圆月,我不要跟你当哥儿们。”
    他突然把她的手拉下来,热热的气息吹拂著她额前的刘海,圆月莫名觉得心跳加速。
    然后她傻傻的、呆呆的,看著那两片唇靠近、再靠近,最后贴住了她的唇,紧紧的吸吮。
    几乎有一世纪那么久,她才反应过来他对自己做了什么。
    她用力推开他,挥拳揍向他的下巴。
    “混账!你居然吻我,你居然敢吻我!你这个大色狼!”她气得发抖,破口大骂,什么优雅的淑女风范都不顾了。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初吻会在十八岁这一年被莫冠驰给夺走,她纯洁的初吻是要留给未来另一半的,他怎么可以这么轻易的掠夺走,这个土匪、强盗!
    “凌圆月,你听我说……”莫冠驰急切的拉住她,他对她是情不自禁,他真的不是色狼。
    “我不要听,我永远不要再见到你!”
    她甩开他的手,飞快的奔走了。
    她觉得自己今天真是笨极了,明知道平时他就对她不怀好意,她怎么会呆得羊入虎口呢?
    台中火车站。
    圆月要去台北读书是凌家的大事,今天来送她的多达三十几人,让原本就很拥挤的台中火车站更显拥挤。
    圆月提著简单的随身行李,其余的都让货运行托运了。
    四年的时间要待在台北,她带去的家当可真不少,光是那条心爱的棉被就够重的了,更别说还有她春夏秋冬的四季衣物。
    “凡事忍让、不强出头、不理闲事、对人要宽、对己要严,知道吗?”凌道南交代女儿。
    严肃如他,也因为女儿要离乡背井而担心,圆月从来没有离开过石盘镇,他真怕她适应不了台北的急速脚步。
    “知道了。”圆月顺从点头,在父亲面前,她和弯刀都只有乖巧的份。
    凌道南继续说道:“圆月,你记著,水满自溢、箍紧必炸,只有大意吃亏、没有小心上当,宁走十步远、不走一步险。我知道你一向聪明,但强中更有强中手、能人背后有能人,你虽然是镇上最优秀的学生,但进了大学,周围都是人才,要虚心受教,才能广结善缘……”“好了,女儿都知道了。”凌夫人过来打断丈夫的精神训话,体贴的问:“饿不饿,要不要叫阿忠去买个便当给你吃?”
    她本来为圆月准备了一个爱心便当,谁知道出门前忙中有错,忘在厨房没有带走。
    圆月潇洒一笑,“妈,我饿了再买就行,反正火车上有卖。”
    四周一片嘈杂,火车缓缓进站了,站务人员吹著哨子维持秩序,人头开始争先恐后窜动准备拍著上车。
    “爸、妈,你们回去吧,不要担心,到了台北我会打电话回家,我是大人了,知道照顾自己,倒是爸你有高血压,不要常常对师弟们发脾气,这样对你的身体不好。”
    凌道南扯了扯嘴角算是回答,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对女儿的关心,他都用“心领”两字代替,不会口头表达。
    “承杰哥,替我照顾爸妈。”
    幸好承杰哥念东海大学,还住在家里,每天不厌其烦通车,要不然她和弯刀一前一后到台北读书,家里就冷清了。
    孔承杰还是稳重如山,“我知道,你也保重,小心安全。”
    他不擅言词,但几句话已经流露他对圆月的关心。
    他喜欢圆月,从八岁那年初到凌门,看到那一张迎出来的盈盈童稚笑脸,他就喜欢上她了。
    不过他对圆月的这份感情只能放在心底,因为圆月是他的妹妹,他不能有非份之想。
    “凌——圆——月!”
    一个高瘦的男生急急通过剪票日向圆月跑来,她一愣,那个声音——她皱起了眉头,正是她躲了二十来天的莫冠驰。
    “凌圆月!”莫冠驰气喘吁吁的跑来,把一个旧旧的铁便当盒递到她面前。“给你吃!”
    她没有伸手去接,认出那是他平时带便当用的盒子。
    他无奈的看著她,一脸的苦恼,“拿著吧,你不拿我更不好过……我知道自己冒犯了你很不应该,可是……”“我吃,谢谢!”圆月连忙抢过便当,不让他继续说下去。
    再说下去还得了,她老爸在这里,可能会马上用武功将他的四肢给废了。
    火车快开动了,她带著这“临门一脚”的便当挤上去。
    挤来挤去,借过来借过去,还把一个占著她位子的年轻女人赶起来,这才尘埃落定,终于在自己的位子坐了下来。
    圆月望著车窗外的景色,终于要去台北了……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花花世界,大学里又会有什么好玩的事情?
    死党谢沛珊和汪若琳也同样考上了北部的大学,看来以后她们三剑客还是可以常常保持联络。
    前座传来食物的香味,已经有人在吃午饭了,圆月忽然也觉得饿了。
    打开莫冠驰的旧便当盒,除了满满的白饭,还有一颗卤蛋、一块油豆腐、三块卤肉,一道豆干丝炒芹菜。
    刹那间,她的心头滑过一丝感动。
    看得出来菜色经他努力打点过,因为平时他带的便当都乏善可陈,最多就是荷包蛋和腌菜心,很少见到其他鸡鸭鱼肉类。
    而今天,他却准备了这个堪称丰富的便当给她吃……唉,她似乎不该太小器,不该再对他偷吻自己的事耿耿于怀了。
    这么一想,心情一放松,她把便当吃得一干二净。
    吃到底时,突然发现便当底层用透明胶带贴著一张字条,上面是她颇为熟悉的歪斜丑字——莫冠驰的字。
    那字条如此写著——凌圆月,等我娶你!
    她皱起眉头。
    哦,他还不死心啊!
    原本她还有点感动的,现在全没了。
    第二章
    七月的骄阳像要将人融化掉一般,圆月打开窗户,让窗外的热风吹进她的小车里,她早已汗湿衣襟,却再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对著她的汽车冷气发脾气了。
    总是这样,冷气该冷的时候不冷,不该冷的时候它又正常了。
    整个夏天,它只偶尔会慈悲的送出几阵凉风,其余时间就得靠自然风来解救她了,否则她铁定会闷死在这小小的车厢之中。
    抱怨归抱怨,这部经常出状况的小车仍是她上下班的惟一代步工具,比起公车一族,她还算幸运的。
    一路喇叭乱鸣、钻来钻去的回到公司,她舍电梯而爬楼梯,谁知道那数位显示还在二十楼的电梯几时才会下来。
    她的公司就在五楼,爬楼梯当运动也好,以免经年累月的坐在办公室里,囤积了太多脂肪。
    女人一胖就会显得老,这个道理她很懂,尤其她已是二八高龄的老少女了,对身材更是不能马虎。
    “我回来了!”
    推开厚重的玻璃门,她对柜台的玟琦打了个招呼。
    “瞧你满头大汗的,车里的冷气又坏啦?”玟琦把一叠国内外的信递给她,还好心的倒了杯冰茶给她。“先喝一口吧,我自己精心泡制的冰镇玫瑰花茶,有减脂的效果哦。”
    “谢了。”
    圆月感激的接过纸杯一口饮尽,淡淡的玫瑰花香入口沁脾,她满足的叹口气,真是夏日圣品哪。
    这些当然都不能跟她母亲熬煮的退火茶相比,可是人在台北,一切将就点,有人免费供应就不错了。
    “快进去吧,老总在等你。”玟琦收回纸杯,利落的接起外电,“朝代广告公关公司您好,很荣幸能为您服务……”圆月挟著一大堆文件往里走,很典型的办公室陈设,隔板相隔在座位与座位之间,一大片玻璃窗全拉下百叶窗来阻隔外头的热阳,据说这样有省电的功能,她的抠老板自然不会放过这一点小细节。
    她敲著总经理室的门,不一会就传来顶头上司的声音,“进来!”
    圆月走进总经理室,老板从一大堆文件里烦躁的抬起头来看她一眼。“怎么样?”
    她深吸了口气,勇敢的看著中年发福的圆胖老板朱世豪。
    “他们不接受这个文案,希望我们再提几个让他们选择,否则他们要开始考虑找别家公司合作。”
    “Shit!”朱世豪捶了下桌子。
    圆月毫无反应和感想,她早就对老板的出口成脏习以为常了。
    她觉得文案不被采用是理所当然的结果,连她都觉得小王这次的文案写得奇差无比,人家“凤凰”是何等的大公司,怎么可能接受嘛。
    “跟我出来。”
    朱世豪开门走出总经理室,圆月虽然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但老板有命,不得不从,她只得跟著走出去。
    她的老板总是不按牌理出牌,据说年轻时曾是办报的热血青年,可是现在变成小器暴躁的不得志商人。
    但人的理想本来就会随著现实而改变,像她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高中时代美丽的建筑师幻梦,现在不知道跑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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