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猎人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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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猎人日志-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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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崾镜恼錒acker。其中许多因而成名并获得大企业垂青,担任保安顾问的工作。』

接连完成了几件系统保安的顾问工作后,里绘觉得这种赚钱方法也不赖。忽然间她感到自己好像长大成人了。

可也不能像从前那么挥霍,添置新的电脑器材时也不能再利用盗取的信用卡卡号,或是更改别人的订单,付的每分钱都是自己用劳力赚回来的。这却带给她一种奇妙的踏实感。

几天前在「SONG&MOON」专卖店付款时,她也心痛了一阵子,几乎忍不住要重施故技——那张「特别」的Visa信用卡还藏在她钱包里,以备紧急之需。可是这些钱是值得花的,她想。在试衣间里的镜子前,她看见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就像进入了连线RPG的瞬间,变成自己理想中的化身。她的手舍不得把裙子脱下来。

——他……会喜欢吗?

回来美国是一星期前的事情。知道FBI已经暂停对自己的调查后,她马上就订了机票,目的地:凤凰城。

她知道拜诺恩在这里,因为她知道慧娜·罗素住在这里。

「我要回去找一个很重要的人。」

里绘当然猜得出拜诺恩要找的是什么人,她看得见他说这句话时眼中的光彩。

要查出拜诺恩旧爱人的身份,对里绘来说就像计算加减法一样简单。尼古拉斯·拜诺恩,几年前轰动的「汉密尔顿市郊大屠杀」的主角,有关他的背景资料在网络上到处都搜寻得到。当然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互相转载的重复资料,但是只要花一点点耐心,很容易就能找到有用的东西。

首先找到的是拜诺恩芝加哥旧居的地址,再搜寻是否曾有人申报住在同一地址——日期限于「汉密尔顿」事发前的五年内。

她发出的bot③带回来一个名字:慧娜·罗素。连同驾驶执照的号码。(那时里绘不禁摇头叹息:这就叫隐私保安吗?以她这种级数的专家,拿着一个名字跟一个驾照号码,随时可以把对方的财产弄到手。)

『注③:bot是机器人(Robot)的缩写。此词的涵义比我们一般观念里的「机器人」更广泛,甚至不一定拥有实体。这里指「软体形式的机器人」,即一套可预设指令的软体程式,自动在系统内或网络上进行各种工作,例如搜寻资料。』

接下来就找出慧娜现在的居所:宁静的凤凰城东北市郊天堂谷区。

也就是里绘此刻隔着车窗看见的这幢房子。

屋前的窗户亮着灯。她看不见里面有人。可是她知道拜诺恩就在里面。

初来亚利桑那州时她觉得舒服极了。比起阴郁潮湿的伦敦,这儿的阳光简直像是上帝的祝福。可是现在她只觉得一阵闷热,还有点口干舌燥。握着车门把的手掌都湿了,却始终没法打开车门。

——我在想什么?只是见一见老朋友而已……又没有期待什么……

经过上次「开膛手杰克二世」事件的冒险后,里绘的心久久不能平复。这个满身都带着刀子和利器的神秘男人,带她看见了一个从没有想象过的奇怪世界。那种强烈的刺激感,跟她对拜诺恩的想念感觉混为一体。

——我原来跟那种喜欢坐机车尾的女孩没有分别吗?……

她几乎忍不住要把妆抹去,把车后座那个纸袋拿过来,换回里面的黑色皮夹克跟牛仔裤,然后马上开车离去。

——简直像个傻瓜嘛……

挣扎了许久,她才终于找到借口:「我要看看,尼克喜欢得连生命都可以不要的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最少也要看一眼。」

按门铃之前,她的手指头停在半空中几乎整整一分钟。

——尼克会怎样想?……

分别前她送他一个掌上型电脑,可是他一次也没有用过。连电子邮件也没有寄过一封。这是最令里绘生气的事——也许是因为生气,她回来美国第一个就要找他……

里绘调查过慧娜的生活状况:信用卡帐单、汽车登记、网络上的订单……怎么看都像是两个人同居。可是没有任何其他人住在这个地址。慧娜的同居者像是个隐形人。

当然了。难道一个连续凶杀通缉犯,还大摇大摆去拿失业救济金吗?

——这就是他不跟我通信的理由吧?他开始了新的生活……就像浴火重生的凤凰?还是死后回到了天堂?凤凰城的天堂谷——他是特意选这个地方定居的吗?……

门铃响起了。

——开门的会不会就是他?……

不是。隔着玻璃外门出现的是个比里绘还要娇小的身影。

「您好……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

于是里绘看见了拜诺恩日夜想念的女人。

慧娜的肤色明显比从前更深了,原本苍白得像生病的脸透着健康的绯红,棕色的直长发束成马尾,露出巧薄而美丽的耳朵,瘦削的双肩撑着一件宽大的白色T恤。

里绘瞧着慧娜的脸,说不出话来。

我要是男人,也会希望有这样的女人作妻子吧。一副让人一看见就有股安慰感的脸孔——日本现在流行把这种叫作「治愈系美女」。资料上写是三十三岁,可是脸上看不出来。是属于那种到了四、五十岁还很好看的轮廓……

「我……」里绘结巴了好一会儿,才说出预先想好的台词,「……我的车子坏了,你可以帮忙吗?……」

慧娜最初有点愕然——一个打扮古怪得像洋娃娃的女孩突然出现在家门前。可是她的表情很快就变成让人心安的微笑。她打开了玻璃门。

「当然可以……你累不累?可以先进来休息——」

一团小小的黑影从门缝闪出来。里绘马上认出它,俯身一把就把它抱在怀里。

「波波夫!」里绘搔抚黑猫的头颈,「好久不见啦!」

慧娜好奇地看着他们。黑猫似乎确实认识这个古怪女孩,发出细细的鸣叫。

「你怎么会叫它这个名字?」慧娜没等里绘回答,又回头朝屋里喊:「过来一下,有个女孩的车子出了问题,替她看看好吗?」

屋里深处传来一个男声,含糊地应了一下。

里绘的心情刹那间又紧张起来,抱着波波夫僵直地站着。脑海里不断地重复练习着说:

——尼克,好久不见……

屋内的脚步声渐近。

加吉夏

五月五日 亚利桑那州 纳瓦乔印第安人保护区

那块嶙峋突起的山岩由鲜艳如火的橘色泥石构成,岩下疏落地长满形貌特异的仙人掌,上半部则光秃秃地没长半根草,岩顶宽阔平坦如石台,恰似一座守护在沙漠地区入口的天然城楼。拜诺恩赤裸着上身躺在岩顶,以一件色彩斑斓的印第安民族服卷起来作枕头,仰视晴空的浮云。他手里抱着一把细小的吉他,胸前的铜铸十字架项链淡淡反射着阳光。

拜诺恩的日记本展开来放在身旁的地上,那两页全是手抄的吉他乐谱。整部日记里就只有这两页不是拜诺恩写的,它是墨西哥少女瑚安娜的笔迹。

拜诺恩无意识地拨弄了几段和弦,脑袋却沉醉在过去数年旅途的回忆里。在阳光底下,他并没有想起那一幕幕的血腥杀戮。回忆里的只有风景。他有点惊讶。过去匆匆而行,可原来一切景色都印在记忆的某一个角落里,这一刻自然地涌出来。

从前的拜诺恩讨厌阳光。他知道这是自己体内的遗传因子使然。在阳光底下他总是感到身体比较虚弱——在成为吸血鬼猎人后的这几年更是如此。

现在阳光仍然带来那种虚弱感,可是他已经不在乎了。他已不用再像过去般,无时无刻绷紧着战斗的神经了。战斗的理由已经失去了。如今在温暖的阳光底下,他感觉身心都放松了。许多悲哀的往事仿佛都因日照而褪色变淡……

「加吉夏!」一把声音自山岩下传来。

拜诺恩坐起身子。他听出是毛亚西·蒙夸的叫声。

毛亚西背着他极爱的狩猎步枪,把马儿绑在一棵仙人掌旁,然后循着山岩的小路敏捷地前进,连跳带爬几下子就登上了岩顶,不负他的名字——「毛亚西」在纳瓦乔语里就是「猫」的意思。

「加吉夏,你又在这儿做日光浴吗?」毛亚西的英语很标准。「你再怎么晒,也不可能变成纳瓦乔人啊。」

拜诺恩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臂。尽管已在沙漠地区居住了这么久,他的脸跟身体还是和从前一般苍白,他知道这是遗传的结果。「我说过了,你们替我取错了名字。看看我,哪一部位像『加吉夏』了?」

「加吉夏」在纳瓦乔语是「乌鸦」的意思。

「那是因为你刚来到时,全身都穿着黑衣。」毛亚西笑起来像个小孩子,可是他今年已经三十八岁。「你的那件大衣就像翅膀。我还以为你会飞呢。」

他指向山岩下的马儿。一串野兔挂在鞍旁。「我今早渡河去打猎。今晚有一顿丰盛的烤肉可吃了。」他又拍拍背上的步枪。「我没有浪费一颗多余的子弹呢。很棒吧?」

拜诺恩默默地又躺下来,把身旁的日记本收起来抱在胸前,没有回答。

「加吉夏,为什么你从不肯跟我去狩猎?」毛亚西蹲在他身旁问。「我跟爷爷都看得出,你是个很厉害的猎人。而且不是打野兔这类小东西。你打过些什么?山羊?野狼?老虎?熊?有没有泡制成标本?」

「我从来不把猎物带回家。」

「为什么?」毛亚西很讶异。「那你为什么要去狩猎?」

「我没有带走猎物,因为他们吃不得;我狩猎他们,因为他们会吃人。」

「好像很有趣。」

「相信我。一点也不有趣。」

「明天我去狩猎的话,你跟我去好吗?」毛亚西皱着眉。「一次也好。」

「我……」拜诺恩紧拥着日记本,眼睛瞧向远方的山陵。「……我不会再狩猎了。」

看着拜诺恩伤感的表情,毛亚西没有再打扰他,独自步下山岩,策马离去。

拜诺恩握着日记本,随意地翻开其中一页。那页夹着一帧慧娜的旧照片。

三月十六日

……我知道毛亚西为什么替我起了「加吉夏」这个名字。他一直没有告诉我。他却不知道其实我记得。那一天,当我倒在荒野中央的时候。

当毛亚西发现我的时候,大概以为我已经死了吧?一大群乌鸦正围拢着我,等待啄吃我的尸体。

这就是后来他唤我作「加吉夏」的真正原因。

也许在他眼中,我跟那些乌鸦很相像吧?在纳瓦乔人的眼中,乌鸦并非不祥之物,而是现世和冥界之间的使者。

而我也曾生存在那条夹缝之中。

那一天,当倒在荒野中央的时候。

我确实死了。

……这一年间我的心灵算是平静了下来。尽量不再想慧娜。虽然那是几近不可能的事。尤其是那个晚上的记忆。那一夜,我整晚伏在她家的屋顶上,听见他们两人之间每一句对话。我甚至听见他们作爱的声音……慧娜,她一向喜欢这种缓慢、宁静、温柔的作爱……我的天……

不要再折磨自己了。我必须这样提醒自己。

……我会永远在这片荒野居住下去吗?还没有决定。可是外面已经没有任何让我留恋的东西了。

至于吸血鬼……我厌倦了。连仇恨的力气也失去了。过去的狩猎生涯简直是个玩笑。那么一厢情愿地以为,只要排除了自己身上邪恶的血统,就可以重拾失去的东西。

就让我远离过去的一切吧。

毛亚西的爷爷奥捷·蒙夸是纳瓦乔族弗也马部落最后一个巫医,也是整个印第安人保护区里少数坚持住在帐篷里的人。唯一陪伴他的家人就只有这个孙子。毛亚西高中毕业以后没有找任何工作,离开父母到这片荒野来跟爷爷同住,如今已经三十八岁了。

「我从来没有后悔。在外面的白人世界里,我永远是个抬不起头的『红皮肤』;这里我却拥有天空和大地。」毛亚西曾经这样跟拜诺恩说,「唯一比较难熬的是没有女人。」

「很早以前我就决定搬来跟爷爷住。小时候我每年只能来探望爷爷两、三次。在我的记忆里那全部是我孩提时最美好的时光。爷爷是我所认识最有智慧的人。」

在拜诺恩眼中的奥捷爷爷,则颇像他去世的恩师——吸血鬼猎人彼得·萨吉塔里奥斯。拜诺恩庆幸自己的运气:在他人生中两次遇上重大挫折时,都能遇上一位如此睿智的老人。

此刻他们三人围坐在印第安式帐篷里的火堆旁。奥捷爷爷一头灰银的长发编成了传统的辫子,正满足地抽着烟杆。

毛亚西把残余的野兔骨头抛到帐篷外,给他的两条狼犬分享。「加吉夏,你还是吃得那样少啊。爷爷,他真的没有生病吧?」

奥捷爷爷呼出烟雾,端视拜诺恩那苍白的脸,以生硬的英语说:「不。他比你还要壮。我敢说他一生从没有生过病。是吗?」

拜诺恩无言。他回想自己的过去,确实除了外伤以外,他从来没有看过医生。也许这就是养母碧达娜把他看成「怪物」的原因吧……

为什么不会生病?答案很简单:他身体里早就寄宿了比任何病菌还要可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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