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此生,说予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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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此生,说予你听-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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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麻烦你了,我一个人可以回去……”我对裴斯承这个人,其实心里还是很有好感的,而且,裴斯承第一眼看上去就是让人惊艳的那种相貌,对帅哥自然都没有什么免疫力,但是潜意识里我还是会把他和我家陆毛毛比一比,还是没有我家陆毛毛长得英俊帅气。
裴斯承摆手,刚刚说了一个字,裴昊昱就凑过来小脑袋:“阿姨,我老爸受了情伤了,最近需要四处散散心。”
裴昊昱正在拿着iPad玩游戏,我凑过去看了一眼,游戏上都是全英的,大段大段的英语单词我看着都觉得眼晕,但是看裴昊昱还有模有样的玩儿,还拿着平板来给我解释:“你看看,就是这样,很简单的。”
我实在是玩不来,索性就转了头,跟裴斯承攀谈了两句,才知道,原来裴斯承一直带着儿子在美国生活,是去年才回国的。
到了阳城,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了。
裴昊昱已经睡在裴斯承的肩头,一副蔫儿巴了的样子。
索性就现在酒店里睡了一夜。
时隔四年,我再次来到阳城,这个我和陆景重再遇,我真正喜欢上他的地方。
第二天一大早,不到六点钟,我就醒来了,也没有打扰裴斯承,给前台说:“如果512房间的男士询问我,麻烦您告诉他我出去一下,中午之前回来。”
阳城这个地方,隔了四年回来,不得不说,我的心里是有些许雀跃的。
比起四年前,不算有太大的变化,只不过道路便宽阔了,高楼大厦也多了,只不过毕竟是一个县级市,近年来又因为环境污染问题,炼钢炼铁关闭了很多大的厂房。
我坐上公车,先去了那个酒吧,名叫盛夏光年的酒吧。
还是一模一样的蓝色卷闸门,因为酒吧白天人不多,卷闸门只开了一半,我从下面弯腰钻进去,扑鼻就是一股浓重的烟酒气息,呛得我顿时咳嗽了起来,捂着鼻子。
虽然已经有四年没有来了,这一次来,我还是能清晰地记得这个酒吧的包厢位置。
只不过,在门口,有一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年轻人拦住了我:“你站住!”
我笑了笑,从钱包里抽出来两张百元大钞递给他,“我进去找人。”
有时候关系是一定的,有时候钱是一定的。
这个地方,是我见到唐卡和周峪森的第一面,就是在后面的包厢里,我记得清清楚楚,当时周峪森特别胆怯羞涩,我就坐在周峪森旁边,问他要不要吃东西,周峪森脸红的像是要滴血,吓的就一下子冲了出来,唐卡丢掉手里的话筒也就冲了出去。
我站在包厢门口,摸着墙上的开关打开。
里面和三年前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的摆设,在空气中,我仿佛可以看到四年前,彼此青涩的我们。
在这个酒吧里,不仅有我,有容易脸红的周峪森意气风发的唐卡,有爱恨分明的郑娆有心比天高的林萧萧,还有过……陆景重。
那个时候,碎酒瓶划过陆景重的眼角,被划出了一条红痕,痕迹鲜明,他只是微微侧了侧头,一句话都没有说,一副拽到家的样子。
我想到这儿,不禁摇了摇头,嘴角带着一抹笑。
出了酒吧,我坐公交车去了曾经的高中学校。
下了公交车,一眼就能看到一个筒子楼,因为距离学校近,所以我就在这里租了这房子。
但是,自从陆景重抛下我离开以后,这房子我就给退掉了,因为看着就会有回忆。
不知道房东是不是已经把房子租给了别人,我想着就抬步向院子里走去。
黑乎乎的楼道,依旧没有灯光。
片刻之后,眼睛适应了黑暗,我向里面走过去,数着门牌号,第三个,停下了脚步。
其实,在临走之前,我偷偷地配了一把钥匙,把原装钥匙交给了房东。
我把包里的钥匙拿了出来,握在手心里有些凉。
要不要试着开一下房门,或许房东租给的新房客并没有换钥匙,这不会被认为是入室抢劫吧,只是看一言而已。
我敲了敲门:“有人吗?!”
房里没有人回答,却惊动了旁边的住户。
一个老大娘打开门探出头来,“小姑娘,找人啊?”
我点了点头。
“这家没人的,三年前有一个人来把这房子给买了下来,叮叮当当装修了很长时间,但是一直没有人住过,这房子都要拆了。”
“哦,谢谢你啊,大妈。”
看来真的是有人住了,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算了,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我还真是做不来,蹲下来把钥匙从门底下塞了进去,转身离开。
今天刚好是周日,作为高中生一周唯一一天的休息时间。
这所高中算是省重点,进门的时候门卫都要问清楚才会放你进入,我好说歹说了半天,面对一个中年大叔,又露出那种比较甜的微笑,大叔终于让我进去了,末了还又不放心,问了我一句:“你真是这学校毕业了的学生?”
我点了点头:“是,我还知道四年前,这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什么大事?”
我说:“一个女生跳楼自杀了。”
门卫大叔神色黯然了一下,他在这里当门卫不下十年,怎么不记得十年之内,这一起跳楼事件呢。
但是,他肯定不知道,这个女生,是我曾经的同桌。
“你是什么时候毕业的?”
我下意识地把自己休学那一年隐去了,说:“零九年。”
门卫大叔说:“这几天也一直有个小伙子来这里,也是零九年毕业的,每天都来。”
我眼睛一亮:“他今天来了没有?!”
门卫大叔说:“来了,向老师办公楼那个方向去了。”
我听了之后,心里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反身就向校园里面跑去。
昔日的校园,我以为我都忘记了的事情,原来都在脑海里,一点一滴地回忆起来。
跑过两排高耸的白杨树下,经过操场,经过喷水池,经过两棵海棠树,风呼呼的吹在我的耳侧。
越往里走,我心里的感觉越是强烈。
记得四年前,在老师办公楼后面的那一片区域,那里有一个已经废弃掉的乒乓球台,是周峪森和唐卡的“秘密基地”,我当时听了还翻了一个白眼,还“秘密基地”,真是幼稚。但是,随后每逢吃了饭,想要散散步,我就会跟着唐卡周峪森到这个“秘密基地”去。
转过一个树大根深的墙角,里面豁然开朗。
果然,在假山石后面,我看见了一个人影。
我放缓了脚步,慢慢走过去。
果然是周峪森。
周峪森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靠着一个乒乓球台站住。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睛里没有惊讶,相反笑了笑:“你来了啊。”
我抿了抿嘴唇,走过去,双手支着两侧,坐上了乒乓球台,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听周峪森说:“你去见了唐卡么?”
“嗯,我从云南专程过来找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感觉。”我说,“我有感觉,你应该是会在这里。”
周峪森沉默了,他靠着乒乓球台坐在地上,伸直了双腿。
有那么一会儿,我们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但是我能看出来,周峪森是有话跟我说的。
只不过这份沉默,还是要我来打破。
“唐卡说想听听你的声音,就算最后不见一面。”
我清楚地看见,周峪森的肩膀剧烈的颤抖了一下。
“佳茵,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看出来了,其实,我对唐卡,一直是那种感情,”周峪森的声音被刻意压低,甚至有点沙哑,“因为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是天生的,对女人从来没有感觉,当我知道自己这种特殊性之后,我一个人在外面躲了一夜,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怪物,是一个变态,没有人理解的怪物,但是,我把这件事情告诉唐卡之后,他刚开始也只是震惊,完全不能挪动一步,但是后来也就释然了,从网上查了很多资料给我,让我宽心……”
我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起初见到周峪森的时候,是唐卡带着他去酒吧找女人,那时候,恐怕唐卡就想要把周峪森往正常性向上拉。
周峪森低着头,继续说:“但是,我没有感觉,真的找不到一点感觉,刚开始跟着唐卡他们去音像店里看AV,我没有一丁点感觉……”
我动了动唇,有些艰难的开口:“那唐卡呢?”
隔了许久,周峪森说:“唐卡本来不是,但是可能是长时间跟我在一起,又被我影响,也就是了。”
我抱起双腿坐着,看着天边云卷云舒,其实,我早就猜到唐卡和周峪森中间这种感情,只不过不敢确认。
同性恋虽然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是确实违背自然规律的。
但是,我能看得开。
“那你……出柜了么?”女岁助才。
周峪森抬头看着前面,是一棵很高很大的古树,庞大的树冠在地上投下黑色的阴影。
“前几天我告诉了我妈,我妈气的心脏病突发住院了,”周峪森说,“我爸说我孽子,说让我断干净,然后说那是不对的,那是错了!是的,如果往前倒退十年,我会以为我是错的,但是这十年,我看了这么多人,这么多事,我知道这不是错的,这只是不被人接受的一种现象。”
是的,不被接受。
“他说让我改,但是我和那些后天那些可以接受同性的不一样,我是天生就是,根本改变不了,我以前试过,在我爸的逼迫下也试过。”
周峪森这是离家出走的第五天,他身上的钱全都用光了,我就路过超市的时候,和他一起进去买了日常用品,带到酒店里开了一间房。
“你好好泡个热水澡,然后睡一觉,其它的都不要想,”我看见周峪森脖颈后面有一条红痕,估计是他父亲打的,幸好刚才在药店里拿了一管外伤药,“别想着一味的躲了,是你把唐卡带到这条路上的,现在你把他一个人丢在医院里,自己跑回来算是怎么回事?这种事情,如果你想给你父母解释清楚,那就跟他一起来。”
其实,我更想说周峪森傻,这种事情,能瞒着就瞒着,哪怕是一拖再拖拖一辈子呢,怎么就能坦白了呢。
像是我们这一辈的父母,都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人,观念里怎么会有两个同性别的人喜欢这种事情,在他们眼里,这肯定就是错的,就是不被世俗所允许的,就是家丑,就必须制止。
回到酒店房间里,我给张毅打了个电话,说:“你告诉唐卡,说我找到周峪森了,明天的车,估计后天就到了。”
张毅的声音也有难以隐藏的喜悦,“这就好了,总算是没白等了。可能让唐哥高兴两天了。”
我问:“唐卡现在怎么样了?”
张毅沉默。
我就明白了,现在,恐怕也只有支撑着见周峪森最后一面吧。
放下了手机,我走上了阳台,站在窗前,看着前面一片小树林,全都是黑黝黝的剪影,偶尔有鸟雀扑腾着翅膀飞起来,在此刻幽静的心里,啄开一条波纹。
忽然,隔壁阳台上传来一声吹口哨的声音。
隔壁房间是裴斯承父子的房间。
我转过头,对上裴斯承的目光,笑了笑。
刚才吹口哨的那一声裴斯承吹的,裴昊昱或许觉得有趣,现在正在拼命地吹口哨,腮帮子鼓鼓的,唾沫星子乱飞,就是吹不出声音来。
裴斯承没管他自己的儿子,转而问我:“明天回去?”

☆、第一百四十一章百 你可以颠倒众生(郑娆)

你可以颠倒众生
从郑娆记事起,她妈妈郑媛就日复一日地坐在靠窗的位置,一针一线地织毛衣,说是要织给她老公。这是她安静地时候。等到她发疯的时候,她会被妈妈拿着鸡毛掸子打,甚至用刚刚烧开的水往身上泼。
所以,自小,郑娆就练就了一身不坏的筋骨,就算是前一秒郑娆还被母亲抓着头发打骂,下一秒就能下地去干活。
村子里的人都说,她妈妈郑媛有精神病,是因为被一个男人抛弃了,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怀了郑娆,村里的人押着她去诊所做流产,打引产针,她拼命地挣扎着,还推翻了两个人。跑了,拼着命的护着自己的孩子。
村里人说是为了她妈妈好,毕竟郑媛跟那个大城市的男人好的时候。才十八岁,怀上郑娆才十九岁。
郑娆完全随了母亲的五官外貌,不仔细看,永远都是清纯。但是仔细一看,就能看得出妖娆,特别是化妆之后,一双眼更是桃花泛滥,能勾男人的魂,因为长的太好,总也不招人喜欢。
在郑媛清醒的时候。郑娆曾经问过母亲,她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
郑媛说:“很英俊的一个男人,他说了,他回来接我的……我等他。”
听同村里的人说,那个男人确实长得好,几次来接郑媛都是开着豪车,好像是城里的富贵人家,豪门大家族。
从那个时候开始,郑娆就开始仇恨一切有钱人。
郑娆十三岁那一年,是一个阴冷的冬天,郑娆的母亲去世了,十分安详。他还是没有等到那个爱了一辈子的男人。
村子里,有一个老族长说,“人太痴,命都不久。”
………………
第二天早上,郑娆完全不知道,还去房间里叫母亲起床吃饭。
但是,床上没有动静。
郑娆对这种情况也是习以为常了,就说:“妈,灶台上热着饭,你起来记得吃,我去上学了。”
等郑娆中午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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