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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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花-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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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雍关城”吧,那里的地方大,人口多,我想会有收获的。 
 
 
 
  
 第四十一章 天堂谷英雄泪
 
     “来雷”城不愧是天堂谷的商业大城,一大清早这里的街市已经人满为患,来自大陆各国的商人们身著不同的服饰,操不同的口音在自己的摊位上叫卖。不过,我刚才所说的这些商人是地位较低下的,用大陆物语说是“小摊贩”,他们只是在这个繁华都市扮演著一个小角色而已,他们每个月所赚的还不及富贵人家家丁的几天工钱。也就是说如果哪天一个王宫贵族心情很好,给了下人几个赏钱,那些下人这一个月就不愁吃穿了。谁说贫富之间的差距只是一道门槛,谁又说这道门槛有多高有多宽,穷人饿死街头是常有的事,就连那些平时祈求神灵的善人路过连多看一眼都欠奉。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由於人类现在的繁殖能力过强(一夫多妻制,没有计划生育。)几个年轮下来,人类从原先的几十万人猛增到几千万,并且人类的科技也开始发达起来。人类在制造方面超过了原先的矮人族(除了武器),由於帝王霸权主义的根深蒂固,大陆上诸多国家开始实行奴隶制度。令人发指的是,奴隶主不但可以自由买卖奴隶,奴隶的生死大权全都掌握在奴隶主手中,也就是说,假如一个奴隶主打死了一个奴隶,那麽他只要交给官方起先他买这个奴隶所用钱的两倍即可。
  後来,奴隶制度更深有层地实施到军队上来。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奴隶兵,这些奴隶兵便宜得几乎没法说(据说一位奴隶主说,他买一个奴隶比买一把剑便宜多了),在战场上奴隶兵就是肉盾,几乎每个奴隶兵都是拿著一根木棍上战场的。而真正的军队这只是稍稍打几下而已,根据不完全统计:一场战斗下来,奴隶兵的死伤人数是正规军的几百倍不止。
  而奴隶是终身制的,一但你沦落成为奴隶你将永远无法翻身,你的子子孙孙也将永远会是奴隶。奴隶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们痛恨这个世界,可是他们无法反抗,因为他们所敌对的势力实在是太过於强大了。
  繁华的街头,我和兰兰并肩走著,爱看新鲜的兰兰不住地转著脑袋,一头秀发向长蛇一般舞动著美丽地曲线。
  “哎──快来买啊,矮人族的兵器,过了这村就没这个店了。快来买啊!!”
  “哎,新鲜的慈母河的金恰鱼啊。”
  “……”“……”
  兰兰这边倒高兴,可是我就苦了,现在阿拉身上仅剩下一点钱,虽然温饱我们自己可以解决,可是以後的路就难走了。现在的世道变了,钱不象以前那般好赚了,要不然哪来那麽多的奴隶呢。
  “喂,那位小哥!”
  我正在沈思当中,有一人突然叫住了他,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穿华丽衣服的胖子正向他招手,从此人的身著和面容来看定是一位商业精。他的手上套挂著金银及一些珠宝手势,脸上堆积著通常商人的笑容(奸笑)。
  “有什麽事吗。”阿拉向来很厌恶这中昧著良心做事的商人,尤其似乎眼前著个肥嘟嘟的胖子,一脸的油水,你只要轻轻一挤,说不定就有一桶的猪油。
  “我知道你现在想要什麽,来你看看。”说著,他指向他身後的一间屋子里。有句话叫非礼勿视,可是我这下可却全“视”了。这屋里不是别的,就是一个个伤痕累累的女人──奴隶!“你随便看看,看中了就挑几个,一个人很寂寞吧,带几个回去玩玩。我看你现在的心情很糟,如果你把她们带回去兴许你的心情会有所好转哦。
  “不要,我没兴趣。”我扭头就走。
  “哎,哎。你别怎麽强嘛,男人嘛三妻四妾这是应该的,再说了你带回去的这些个奴隶啊可都是新鲜的哦,还没有被任何男人碰过呢,你要不要买几个回去开苞啊。再说有几个能干的努力帮你做家务,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劳动力啊。你看那位美丽可爱的夫人,你忍心让她因为做家务而把漂亮的脸蛋弄得憔悴不堪吗?”我这下真的和佩服这个家夥的眼力,想不到他竟然会看出兰兰是我的妻子。恰好此时兰兰正在看一件衣服,并没有把注意力分散到这边来。我不是傻子,没事给自己添麻烦,现在自己什麽都没有,要是再添加个什麽奴隶,那岂不是要我的命吗。我二话不说,走向了兰兰。
  “哎,等等,等等。你……”
  我生气了,大手一挥,神剑拔壳而出。“铮──”(因为我觉得要是以後碰到对手,那如果我把神剑从自己身体内拿出那多不方便啊,所以呢,就自己用了三天的时间造了一把精神剑。)我把剑头指向胖子,本来以为可以吓吓他,可是……
  “好剑!果然是把好剑啊。兄台,你这剑怎麽卖?”晕死!世上怎麽会有这种人。
  “风──”兰兰叫我了,就在我回头的时候,从屋里头的暗处看到了一滴晶莹的泪。“风,我要买那件衣服。”兰兰把小手指了指高挂在竹竿上的一件很美丽的柳裙,“那个老板说要一千银钱,你可以买给我吗?”兰兰一脸的渴望,我扭不过她,可是我想起了自己的口袋里只有一吊银钱了(五十)。我不想看到兰兰不开心的样子,所以耍了一个阴谋。“胖子,我把剑卖给你。你出价多少。”
  “真的?!您真的愿意把剑卖给我?”他高兴得快要跳起来了,我装一脸无奈,“阿拉家现在拮据啊,妻子又这样。”我摆了摆手,指了指兰兰(她正在看那件衣服)。
  “哦,好,好。”胖子更高兴了,他终於认为今天可以宰到肥羊了,忙说:“十万。”
  “好就十万!”我把剑拿过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胖子已极快的速度跑进里屋,(我真怀疑他的肥肉是不是贴上去的,他的速度竟会如此之快,连我都望尘莫及),不久他拿了已个精致的盒子出来。“给你,这是十万钱银票。”我把剑又收了回来,冷视著他。“大哥,你有没有搞错,我是说十万吊啊。你以为我这把宝剑是破铜烂铁吗。”
  胖子先是一惊,後又咬了咬牙,从盒子里再拿出一叠银票来。“这是我这一年来的积蓄了,有四十吊钱。你就把剑卖给我吧。”他的样子看起来像哭,但又像在笑。我装考虑了半天,最後“忍痛割爱”了。当他拿著神剑时,他脸上的表情别提有多丰富了。“来,来。里面的人,你随便挑,全要也没关系。”
  我摇了摇头,走人了,我可不想再另添麻烦。
  “枫!”一个女人嘶哑的声音响起在我耳边,声音很小,但我的听力还是很棒的。(结合实际,我英语听力可是都拿满分哦)这个声音我有点熟悉感,但却又有点陌生。我怕是自己多疑,并没有回头。“枫,岚枫!”
  我这下可吓了一大跳了,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还知道我的真名。回过头,我朝黑暗处走去。
  刚才在外面看,只觉得里面很暗,可是一走进来,却发现比想象得要阴森了很多。地上横竖著七八个女人,她们的呼吸很微弱,看来她们是受了相当大的虐待啊。我走向了那个躲在角落里的女人,周围虽然暗,可是这对我的心眼却无丝毫阻碍。这个女人批散著头发,手指正流淌著鲜血,衣服已经破烂不堪了,惨白又薄的嘴唇混又血丝,身上的伤口我竟一下子无法数清。她的身上有这一种我很熟悉的味道,但事隔很久,我也就淡忘了。
  “枫,你终於回来啦。咳,咳。”
  “你是谁?”我的语气很冷,我不想让外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如果,她对我有威胁,我说不定会杀人灭口的。“你,咳。你终於还是忘了。你忘了那个曾经在树下发过的誓言,忘了说过要爱我一生一世……”
  “丽莉丝!!”我差点喊起来,我眼前的这个女人竟会是当年和我定了亲的丽莉丝。(当年我母亲和丽莉丝的母亲感情极好,两人打算为我们定下亲事。後来,也把玲儿带了近来,准备我18岁那年拜堂。可是,由於母亲的去世,我象一只发了疯的狗,见人就咬。可能也把丽莉丝的父亲个杀了。)恩,眼角湿湿的。泪,是泪。 
 
 
 
  
 第四十二章 天堂谷兽化!
 
     “丽莉丝!!你醒醒!”她看来是因为流血过多而晕死过去了,我抱起她回头看了看屋里的这些苦难的女人们,心中一痛,朝著正要走进来的胖子吼怒道:“快给我叫辆马车!这里的人我全要了!”胖子好象早知道的一样,打了一个响指,大手一挥後屋里就走出三五个强壮的青年,他们各各体形彪壮,看来是专门管这些女人的。我怕丽莉丝会因为流血过多而死,忙在她身上施加了水系高级治愈魔法“圣母之歌”。我可能是急昏了头了吧,这“圣母之歌”是只有大魔法师才可以施展的,而我现在最多也只有专家级魔法师的水平,只见丽莉丝的身上泛著淡蓝色的光芒,我们两个的周围好象被一层水包裹著,而我的脸上开始冒著汗──是一大颗一大颗的。
  注:当魔法师因为自己本身瓶顶而使用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魔法时候,他会因此而付出残重的代价,重则变成阿斗,轻则昏迷几个星期。如果他想恢复自己以前的魔法,那麽他又要重新开始冥想。所以,我在这里告戒学魔法的哥哥叔叔们千万不要忘了这一点,要不然你会因变成想我这种只靠嘴巴说话的混混。
  摘自〈魔法初学〉,作者:错过的故事。
  不过丽莉丝的脸色就好多了,她身上的伤口大多都已经愈合了,连伤疤都没有。这就师圣母之歌的功效,不过同时我也知道自己用了这魔法的後果。胖子一脸难以相信地看著我,嘴唇不停抖动著,这样更像一只癞蛤蟆了。“魔……魔剑士!”
  我看都没看她,把丽莉丝抱入马车,自己架著马车跑到了正在专心看衣服的兰兰身边。我扔给卖衣服的老板一张一万银钱的银票,“老板,给我把你所有的衣服包起来,我全要了!”兰兰听我这麽一说,更是惊喜万分了,跑过来在我脸上亲了又亲。“兰兰,你进马车。里面的人你先照顾一下。”我声音低低地说,兰兰并不知道怎麽回事,欣喜地进了马车。不一会儿,她探出头来,皱著眉头,俏脸上写著一千个很大的“不愿意”。我的神情很严肃,兰兰见我的反应如此也就没再说了。其实她心里还是顶高兴的,因为她的风哥(我)买了她最喜欢的衣服了哩,是女人就爱漂亮,这是古来一贯的事情。我接过衣服老板送过来的衣服,让兰兰先放在马车内。
  “风,我们去哪里啊。”兰兰看到马车内有这麽多受伤,且看上去都像是快死的女人,心头很难过。她明白她的丈夫(我)此时的心情,因为她看出了,马车内有一个女人和我的关系并不一般。“离开这里,要尽快找个没有人打扰的地方为她们疗伤。如果再不快点,她们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兰兰默默地点点头,又钻进了马车。
  我架著马车离开了市集,一路风尘滚滚。而再我走後,胖子的房前聚集了一批身著帝国皇家禁队服饰的武士。胖子毕恭毕敬地客套著他们。“什麽!!你说那些女人都被人给买走了!”他们当中一个身著更气派的男人抓住了胖子的衣领,硬把胖子提在了半空中。“老子听说你这里有处女才风尘卜卜来的,可你竟然把她们给卖了。你是不是闲自己的贱命太长了,要老子一刀把你给解决了”
  胖子可不是普通的商人啊,这种场面他早见怪不怪了。他嘴一哽,眼睛一转,眼泪哗啦地就刷了下来,“呜~~军爷啊,我的大队长啊,我知道我是做这小本生意的呀,人家可是大有来头的,他说不把女人卖给他,他就放火把我的房子给烧了。我们活著可不容易啊,要是把这房子给烧了,你叫我和我那几个女人怎麽过活啊。”说著,眼泪和鼻涕聚下,活像他娘刚死了一样。
  “你的那你个女人也不错啊,你死了就给咱几个哥们好好玩玩,然後送她们去见你。哈哈──”有几个士兵在後面瞎起哄。
  “住口,你们给我安静点!”那个称是队长的发火了,其他队员真的像耗子见了猫私的,在一旁闷不吭声。那个队长放下了胖子,“你说那个家夥大有来头是什麽意思。”
  “我亲眼看到的,他不但有著武士的力量还有魔法师的魔法!”
  “魔剑士!!”在场的其他人全都惊叫起来。“不,不可能!”那些人又像是失了控,在一旁七嘴八舌起来。
  “安静!”队长严声喝住了其他人的哄闹,转身对胖子说,“你说的可是真话!”他的语气好像是在拷审犯人一样。
  “千真万却!我拿我小命担保!”
  “队长,我们回去报告大队长吧。”後面有人说。但是那个队长却摇了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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