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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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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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不人、不鬼、不神、不魔地脸……不过幸好他只是眼神深邃而忧伤,皮肤还没病态的白,否则我真可能以为又见到不该见地生命体了。

“别看了,看也看不出玄机。”

“我总觉得这钗在哪见过,但又想不起来。”凌霄摸着自己的右肩问我,“你说她真是在等我吗?难道我前世真的认识她?”

“你能不能不要作出这种深情的表情,我不太习惯。”老实说,我宁可相信这是他们合起伙来吓唬我,骗我说没看见什么女人,而那女人只是躲的快没被我发现而已。

他叹了口气不再理我,依旧痴痴呆呆的看着那只钗。

我决定去诈诈莫言。

“昨晚那姑娘长的真标致,告诉我,是你们谁找来的?有眼光。”我故意作出一副漫不经心样子。

“你还不相信?我们真的没看见什么姑娘。”莫言凑到我耳边,用阴森森的语气说道,“你见到的恐怕不是人。”

我全身的汗毛瞬间耸立起来,“如果她真是鬼,怎么你们看不见我却能看见?”

“也许是她想让你看见自己,也许是因为你……”莫言看看周围,压低声音说道,“也许是因为你也不是人。”

看他神秘兮兮的样以为能说出什么震惊四座的话来,没想到这会还有工夫损我寻开心。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我不是人,就你是人,你们一家子都是人,行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莫言尴尬的解释道,“应该说你不是完整的人。这话越说越有喜感了啊,我是不完整的人,感觉怎么像在形容太监呢?我挠了挠头,“其实我这个人坑品还算可以,只要不是太没感觉基本不弃。”

莫言垂下头,做了个“我被你打败了”的表情。“我是说,现在的你只是个魂魄,如今不过是借用了死人的皮囊,严格来讲你和鬼没有本质区别。”有些事情说明白了真的不太好。死人的皮囊,我用了死人的皮囊,我是行尸走肉,我是鬼故事女主角……“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你确定我不会出什么问题?”我也神秘地看看周围,压低声音说道,“可别害我发臭腐烂呀,我怕虫子,万一浑身长蛆非活活吓死,到时候就算凌霄和小五胆大不怕我,我还怕传播瘟疫祸害了人家俩花样年华呢“怕什么,正遂了你的心愿嘛。”莫言笑的很是风骚,幸灾乐祸的脸上写满欠扁二字。“你不是一直希望不管走到哪,别人都怕你吗?”

“我是希望用自己的威仪震慑别人,不是臭气熏天满身爬大尾巴蛆恶心别人!”

莫言在我手上用力一拧,“疼吗?”

“挺疼的。”我揉着手,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疼就对了,我拧她你知道疼,说明你们俩相处的很好。”

“能不能麻烦你每天打我一顿?”

“这不好吧,我不喜欢在肉体上虐待别人。”打我吧,我宁可在肉体上遭受虐待也不愿忍受精神上的折磨。”我死死抱住莫言,“你就当做善事,打我吧临睡前,我觉得整个事情还是非常难以接受,凭什么只有我能看见鬼?这不公平。而且越想我就越害怕,我走在大街上,自以为看到好多人,但事实上其中有一半是鬼,这日子还怎么过了?所以又把莫言揪起来突审。

他忍无可忍终于问道,“我为什么要骗你?”

“因为你想转移我的注意力,并抢在蒲松龄前面发表《聊斋志异》。”

“你有什么注意力值得我转移?”

“关于你过去的细节呀,今天时候还早,来说说你当年的丰功伟绩。”我正襟危坐,做洗耳恭听状。

“这个嘛,太久以前的事记不清了。”

“记不清没关系,想想就记起来了。不过,你得给我个期限。”

“如果你非要我给你个期限的话嘛……”莫言钻进被窝,呜呜的说道,“我希望是……”

“你希望是一万年!”我愤然扯开被子,“你不肯说就是心里有鬼!”

他表情一怔,越过我的肩头向后一指,“那是什么?”

(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七十八章 爷,美人看上你了2

 第七十八章 爷,美人看上你了2 我鸵鸟似的一头扎进莫言被窝里,也顾不得屁股还露在外面。我觉得有点憋闷,想出去又害怕,问道,“是什么?”

“不知道。”莫言的语气听起来很警觉,吓得我更不敢乱动。我又忍了一会,觉得实在受不了,只好爬了出去,随后双手掩面转身从指缝间偷看。

我看了一会,又看了一会,除了几个树影什么特别的都没发现。“你刚说我背后有什么?”

莫言扬扬下巴,“就是你看见的呀。”

“那不就是树影吗?为什么说不知道?”

莫言很无辜的解释道,“我的确不知道那是什么树的影子。”

我要让他明白,我脾气也可以很暴躁的!

第二天,我刚洗完碗从厨房出来,就被凌霄那如春花般灿烂的笑容惊骇到了。他用热情到极致的声音对我说,“你放在房里的东西我看了,写的很好。”

太难以置信了,他看完我用简化字写的大白话文居然非但不觉得无法理解,竟还乐得这般璀璨。“你确信自己看明白了?”我问道。

“你遣词造句独树一帜,还故意将文字异化,我不敢说句句都懂,不过大意应该看的八九不离十。”凌霄一扫前日阴霾,精神抖擞得很,不知是不是看我文看的。“你写的很好,为什么不好好写呢?”

我不是不想好好写,我也想脱离群众的滚滚洪流,连做梦都梦见自己狂草一挥投身于文人趣味的涓涓细流,可谁让咱没本事呢?事实是这么个事实,但真说出来就不好意思了。我扭捏做作的答道。“写小说这种事,人家女孩子怕被笑话嘛。”

凌霄眼中带着笑意,然而话语中却听不出一丝调侃的味道。“我说好就是好,谁敢笑你。我就杀了谁。”

暴躁地作者配上暴力的读者,很好很强大。老实说,这篇文章我纯粹是为写而写,并没有不写会死的激情,而情节之俗套对话之狗血更是惨不忍睹……他要晚生个四百年估计想杀地就是我了。

不过这也说明。世上本没有雷,写的人多了才成了雷。

我原本还有点怀疑,凌霄其实是在消遣我,直到他诚恳地追问还有续集否,我才确信这家伙是真被猪油蒙了心。

我还没进屋就感受到了杀气,等进了屋,我仿佛已是个死人。莫言斜坐着,左臂架在椅背上,右腕置于桌边。一手拿着一打纸,面色铁青,目露凶光。好像随时都会扑过来。。更新最快。他狠狠把东西摔在桌上,“看看你写的都是什么!”

“不用看也知道。”我屁股一抬坐到桌面上。“你左手拿的是上卷。题为《那一受的风情》,描写了魅力四射的小受与邪魅狂狷地小攻从互相吸引到建立友谊的过程。内容活泼,文风走轻喜路线。”我对莫言眨眨眼,特别强调了“友谊”二字。“你右手拿的是下卷《多情小攻无情受》,顾名思义,这一卷开虐走苦情路线,小攻此时已经爱上了小受,但小受不为所动,还爱上了一个女人。”

我偷瞟了眼莫言,这家伙的表情俨然快从狂狷过渡到狂暴了……

我不理他继续说,“小攻为撅弯小受,故意装作也爱上了女人,无奈小受与女人情比金坚,令小攻阴谋破产。气急败坏的小攻将小受关了起来,并强占了女人,渴望从她身上找到小受的气息,之后……”

“够了!你……”气急败坏这个词除了形容小攻也能形容现在的莫言。

“我怎么了?我从头到尾都是用攻君、受君、女人在讲故事!”我装作惊恐呜咽状,“你以为写文很容易吗?你不爱看就不看,我又没逼你看,你凶我干嘛?”

“我哪敢凶你呀,”莫言搂着我叹了口气,“唉,为什么男人间的争权夺利到了你眼中就总能看出别种风情呢?”

“没办法,谁叫我生来就是爱与和平的使者。”吃过晚饭,他们觉得我在家闷得太久了,决定让我换上男装一起下山转转。其实我一点也不闷,在哪都是个宅,不宅才闷呢。

走到一个挂着红灯笼地小楼前,凌霄同学用他的魅力和长久的良好声誉,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满楼红袖招,不,不只有红袖,还有五彩斑斓地手绢,晃得人那叫一个眼晕。让我不禁感慨,谁家姑娘要跟了这样的男人,怎一个恨字了得啊!

等他跟相好150号都打完招呼,我们这厢都酒过三巡了。我大概是喝快了点,这会头阵阵犯晕,害得大家无法继续娱乐,只得打到回府。

我指着远处地漆黑问道,“那边是什么?”

“荒山野岭,没什么看头。”凌霄揪着我往石板路上拽。“嗯就要去。”

莫言把我拉到身边,悄声问道,“你是不是想尿尿?我陪你过去。”

“你真聪明,不是。”我把头埋在他胸前一阵撕扯,“荒山野岭好,荒山野岭有爱。”

“你地意思是,想和我……”莫言的心跳陡然加快。

“我地意思是,想要你们帮我抓狐狸,狐狸又软又热,又白又嫩,还有一双水灵灵大眼睛。”

小五看看自己的单衣,问道:“现在天气这么热,还不到准备皮货的时候吧?”

“谁告诉你这山上有狐狸了?”凌霄不屑的瞪了我一眼,“都醉成这样了,居然还能惦记银狐裘。”

莫言抱着我,苦笑道,“她说的白不是指毛白。而是肉白,对吧?”我点点头,“我要男狐狸。你们可别抓错了。”

“狐狸能吃吗?”

“应该能吧。可为什么一定要公狐狸,难道比母狐狸好吃?”

“我还真没想过要吃狐狸呢。你说该怎么做?”

“红烧应该不错。”

听到小五和凌霄这段血腥残忍没营养的对话,我觉得不表扬一下莫言都过意不去。“还是你了解我,不像他们那么庸俗。狐狸是用来吃,用来做衣服的吗?那得好好养着,等养成了精。再好好宠幸。”

“怪不得他们,蒲松龄要早生个几百年,他们也会明白你心里打的什么算盘。”

跟醉鬼没理可讲,所以他们三个在我地率领下,一起踏上了崎岖的山路。在摔过几个跟头后,我终于清醒了,不过路走到一半也来不及后悔。那三个混蛋身轻如燕却没有一个肯来拉我一把,就跟商量好的一样,都直挺挺地站着看笑话。

路越走越偏僻。遮天蔽日的密林把月亮和星光挡得严严实实,我只有紧拉住莫言才能保证不会摔倒。

“你觉得这地方怎么样?”凌霄神秘兮兮地问道。“阴森森,怪吓人的。”

“这地方十天半个月也未必见得到一个人影。”凌霄把我从莫言身边扯开。拉到一棵粗壮的树前,“你摸摸这是什么?”

“我又不是瞎子。不摸也知道这是树。”

凌霄不由分说把我的手按到树干上。“我是说这树上的东西。”

粗糙地树干隐隐摸得出几道由利刃砍出的痕迹。凌霄猛然从背后扼住我的双腕,“有个不识好歹的东西。死到临头都不肯说句我爱听的话,所以我就给他灌下哑药,绑在这棵树上,一刀一刀,一连砍了五十多刀他才断气。这些就是当时留下的。”我尖叫着想挣开,他却更加用力。“你知道我把人埋在哪了吗?”

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阴沉,我身上的鸡皮疙瘩也越起越多。

“你埋在哪了?”我颤颤巍巍的低下头,“该不会是……”

“没错。”

“啊一声凄厉地尖叫划破了寂静,却不是从我嘴里发出的。莫言赶忙把我拉到怀里,凌霄和小五则顺着声音追了上去。

等我和莫言走到地方,只见一个男人正被凌霄踩在脚下,旁边还蜷缩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以袖掩面,嘤嘤而哭。那男人嚷嚷着,说他妻子和这女人地丈夫跑了,他气不过便想把这女人OX了以泄自己心头之恨。

我拿出妇女主任宣传计划生育的气势说道,“夫债妇偿,亏你想得出来!冤有头债有主,谁欠你地,你去找谁讨,怎么能迁怒无辜?!谁睡了你妻子,大不了你去把那人睡了,这事情不就完了吗?”

那男人似乎还想争辩,但苦于被凌霄踩着,只得作罢,连称,“女侠教训地是。”我知道他心不甘情不愿,可看在他还算识时务的份上,仍决定多送他句忠告,“记得,别被小受反攻哦。”

赶走倒霉地猥琐男,凌霄顺手拉起了哭哭啼啼的女人。那女人皮肤很白,五官长得挺清秀,再加上几滴眼泪,当真算得上梨花带雨。她对凌霄哀求道,“公子,我如今是回不了家了,您就好人做到底留下我吧,我一定会当牛做马来报答您的!”

凌霄意味深长的一笑,“我既不种地也不赶车,要牛马干嘛?”

凭借相处这些日子对他的认识,我大概明白他在暗示什么了,于是小声对莫言问道,“这样趁人之为,是不是有点过份?”

“凌霄虽算不得正人君子,但也绝不是卑鄙小人,他这么做自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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