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木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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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木娜的春天-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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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底深处却隐约感觉到不应该是这么解释。
    好不容易在附近找到地方停车,停车费一小时20元,闹市区就这么点不好,停车场个顶个跟打劫的没有区别。还不用拔刀威胁,要停车的人,自动就交了。
    进大门的时候我踟蹰了一下,小腿肚微有点发软,我不知道当我看见刘明轩与新娘站在大堂里笑逐颜开地迎客做幸福状时,我会有什么反应。咬了咬牙,我打消了逃跑的懦夫想法,昂起头进了大堂。
    小小的大堂清清静静,并没有迎客的新郎新娘,只是服务生比以往多出很多来,殷勤地为每一个进入的客人引路。我有点怀疑季易行是不是怕我闹事,给我提供了假情报。
    “小姐,请问您是来参加婚礼的么?”迎宾小姐温柔的微笑打消了我的疑虑。
    “是的。”我点头。
    “不好意思,麻烦您出示一下喜帖。”迎宾小姐继续说出的话让我的头疼,靠,只是婚礼,又不是看电影,得凭票入场。喝喜酒是要给礼金的,谁没事做上婚礼上来玩啊。当然,今天我例外。。。。。。
    我装模做样在包里掏了几下,然后装做突然想起:“啊,刚才停车时出示给保安看的,可能顺手就丢车里了,真是的,看我这记性,怎么办?你们这边取车很不方便,停车的人多得在排队呢。”
    小姐迟疑着,目光落在我的PRADA包包与LV皮鞋上,小嘴一抿:“出示过了就没关系了。您请跟我来。”
    NND,名牌效应在这里体现出来。。。。。。
    我随着她穿过斯科特小小方正的大堂,右转便看到一扇高大的浮雕大门,金碧辉煌,气派可比罗浮宫。硕大的宴会厅富丽堂皇,我一时如同初入城的陈焕生,微张着嘴呆立在门口,绝对没想到斯科特大堂低调的清静后面,竟有如此令人瞠目结舌的奢华。
    厅里很热闹,人多,但不杂乱,不似一般的婚礼熙攘喧嚣,拖儿带女,一派街坊聚会之景。只见偌大的可容上千人的宴会厅,衣香鬂影,女子高贵雅致,男子斯文有型。不像是婚礼,倒像是一个高尚酒会。只要大厅正面装饰得一派浪漫的舞台上,粉红色汽球扎出的:刘明轩先生方小艾小姐,新婚大喜几个字,刺眼而醒目地告诉人们,这里是喜宴。
    环顾大厅,依然没有看到刘明轩,这小子结的什么婚,新郎新娘应该站在大门口迎客这个道理都不懂么?
    看到很多熟悉的面孔,刘明轩的面子可真大,医院整套领导班子一个不拉的全到齐了,而且。。。。。。我的眼蓦然睁大,我看到刘明轩的父母,此刻满脸挂着诚惶诚恐的笑容,唯诺地对着同席的人笑。
    我有没有说过刘明轩的家庭?哦,好像是没提起,刘明轩的家庭与我,紫衣和易行的家庭不同,我们是子承父业,可以说都是出生于医生世家,听我父亲说过,我爷爷的爷爷好像曾是御医。所以才会有我母亲那样的皇族后裔的世交,才会有他们现在的姻缘。呃,扯远了,总之,刘明轩的父母只是很普通的退休工人。和我们这个城市特有的家庭特色没两样,父亲懦弱和蔼,母亲精明干练,大事小事,都是**说了算。
    哦,对了,她母亲不太喜欢我,总觉得我会欺负刘明轩,事实上我对刘明轩绝对要比她对刘明轩的父亲和蔼可亲多了。**在我眼里向来是很强势的一个女人,现在居然露出那样惶恐的笑容来,对方是什么人?
    我看清了坐着的一席人,心里咯噔一下,全是熟悉的面孔,熟悉是因为,常常在本市头榜头条新闻节目中看到。我们这个直辖市,全国首屈一指,坐头把椅子的,到了京城也是有位置的响当当的级别。现在这个响当当,正满脸谦和的笑意陪着一个头发微白的老者坐着聊天。这个人的脸我不熟悉,但是我有限的政治知识告诉我,他的级别肯定在我们头把交椅之上。
    我立马明白了停车场保安的来由,以及为何一个小小婚礼竟办得戒备森严的原因。
    没有任何犹豫,我转身离开。
    
                  第八章:传说中的草泥马
    我落荒而逃,我要的答案昭然在目,蝼蚁不可撼象,最明智的选择是立刻离开。
    我走得飞快,脚下的七寸高跟咚咚地敲击着地面,大堂擦得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面有点滑,我绷紧脚面,以免再出现上次的糗态。
    “娜娜?”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我猛抬头,刘明轩诧异的脸映入眼帘,一分钟前我还想着找到他,一分钟后我最怕见到的便是这张脸。
    “啊,你好。”我迅速调整自己,这么多年的心理专业不是白修的,我瞬间便换上笑脸。“我约了朋友在这边喝咖啡。这样巧啊,今天你结婚。”我左手掐右手,NND,我是不是有点语无伦次?
    我笑嘻嘻地看着他与他身边的人,很合身的白色燕尾服,衬得原本便清俊的他更加耀眼,旁边的人穿着缀满粉色玫瑰的雪白婚纱,有张清秀的娃娃脸,再经过化妆师精心打造,精美得如同一个瓷娃娃。“新娘很漂亮。”我笑着对刘明轩说,笑容保持得天衣无缝。
    刘明轩皱了皱眉,“谢谢。”他回答得礼貌而生疏。低头对瓷娃娃:“我们快进去吧,爸妈他们该等急了。”
    “嗯。”瓷娃娃乖巧的点头,乌溜溜的大眼好奇地从我脸上扫过,扭过头问:“轩,是你的朋友么?”
    “医院的同事,不是很熟悉。”悠扬的背景音乐参杂着刘明轩淡淡的回答飘入我耳际。我站定脚步,一阵麻意从尾椎直冲入后脑。用力吸了口气,我抬头四顾,目光停留在大堂前台一个客人手上的半听可乐上,我嗵嗵嗵走过去,优雅地对他微笑:“不好意思,麻烦借用一下可乐。”
    对方一怔,没等他回答,我将手上的包往前台上一放,劈手夺过他手上的可乐,回转身,大声道:“刘明轩!”
    刘明轩的脚步一僵,身子顿了顿,回转过来,“什么事?”
    我微笑着走近他:“刘明轩,你知道草泥马是匹什么马么?”
    刘明轩垂了垂眼,脸上是掩盖不住的倦怠与忍耐:“夏木娜,适可而止。”
    适可而止?太晚了,我弯了弯眉眼,“刘明轩,你我8岁相识,十六岁接吻,二十岁**,现在你说和我不熟悉?”我笑得唇都在颤抖:“你就算告诉她,这女人是我的前女友,没一点优点,所以我把她甩了,我都会适可而止的。”
    刘明轩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放开挽住新娘的手,过来拉我:“我们有话外面说。”
    我一把推开他的手。
    “你闹够了没有?”刘明轩拔高声音,额角上的一根青筋扑扑直跳,他已羞恼到极点。
    “还差一点。”我伸手,将手中的可乐慢慢从他的头顶倾下,咖啡色的可乐,在雪白的燕尾服上画下漂亮的咖啡云,刘明轩一下子僵住了,不可置信地瞪视着我,我一松手,倒空的易拉罐正正落在刘明轩湿漉漉的发上,蹦了一下,弹到了地上,空嗵嗵滚出很远。
    退后一步,我欣赏了下自己的杰作,拍拍手:“现在够了。”弯下腰,将高跟鞋脱下,拎在手上,头也不回地在新娘尖锐的惊叫声中,从容地离开。
    
                  第九章:上帝,乃木有眼睛
    带着**过后的亢奋,我拎着鞋站在我红色小POLO前面时,傻了眼。左手:凉鞋一只,右手:一只凉鞋,我的包呢?!
    我哀鸣,我的PRADA包包啊,手机,皮夹,兰蔻口红。。。。。。我细细回想着包包里的东西,还有驾照,身份证,银行卡,补办起来会让人疯掉的。怎么那样衰啊!当然这些东西再贵重十倍,都不足以让我有重新回到斯科特的勇气。除非我真的疯了。。。。。。
    亢奋过后,我浑身如同被抽了骨的泥鳅,烂成一滩,颓然往车门上一靠,仰天长叹,上帝啊,乃的眼睛,长在哪里了呢?
    “哦,这是什么?”我瞪大眼看着在我眼前晃啊晃的银灰色包包,PRADA迷人的三角牌牌在我眼前闪啊闪,我猛然伸手:“我的包!”
    包在我抓到前,一下子升高,猝不及防,我前扑的身子一晃,眼前一花,栽到了一个有温度的,不硬也不软的物体上。
    本能让我抓住这个物体,呃,本能也让我意识到这应该是个人体,我攀着这个人体站稳脚步,抬起头来,是啊,是抬头,确切地说,是仰头。我在看到我包包的同时,看到一张笑**的脸,我的角度让我看人有些变形,不过就算变形,这个变形体也还是不算难看的那种。
    我迅速站直身体,看清楚对方,很年轻的一个男人,最多二十三四岁吧,个子很高,以我一七零的身高还得仰头看他的情况来目测,他得有一米八五以上。简单的白恤,牛仔裤,清新整洁,眉眼是相当清秀的那种,光洁的脸上一丝岁月痕迹都找不到,年轻啊,真是好。
    我微笑:“麻烦你了,这包是我的。”我指指那只在他手上晃啊晃的包,包包里,熟悉的手机铃声响得欢畅。
    “我的可乐呢?”对方回我以微笑,牙很白,看着我的眼睛很亮,只是,我总觉得那笑容不很善良。
    我【炫】恍【书】然【网】,原来是大堂前台那位客人,看来我是在拿可乐时,把我的包丢下了。
    “可乐。。。。。。”我窘,他绝对看到我在大堂那场发飙秀,现在向我要可乐,居心叵测。
    “那个,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我温和地劝说,眼睛看着我可爱的包包。恨不得扑上去抢回,不过,无论体力身高我都不占优势,所以我准备以德服人。
    “有借有还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可乐”先生嘴皮子也相当利落。
    我记起来,当时我向他说的是,借用一下可乐。拍拍头,我献媚地笑:“哦,看我这记性,是啊是啊,有借有还是应该的,你把包还我,我去买罐可乐还给你。”
    “这样简单?”他亮晶晶的眼肆意地上下打量我,看得我毛骨悚然。
    简单?一罐可乐能复杂到哪里去?靠,莫非是想敲竹杠。挺漂亮个人,看不出来心眼真坏。算了算了,看在他给我送来包包的份上,不与他计较,这社会现实得很,拾金不昧的事那是上世纪的传统。
    “好吧。”我双手抱胸:“我的提议太简单,你说个不简单的解决方法,太复杂的我不接受。”
    他笑了,掂了掂我的包:“PRADA的包包,虽然不是新款,但也至少值个六千元,诺基亚N93手机,女人怎么用这样大的手机,一点不合你的气质。”他啧啧连天,我忍耐地压住心头不断往上窜的火苗,我忍我忍我忍忍忍。。。。。。看他丫的还能说出点什么来。
    “手机算三千元,口红,不算钱了,皮夹居然是LV的,你可真奢侈,又是四千元,银行卡,身份证,驾照,哦,还有车钥匙。”他扫了眼我的车,眼光中是明显的鄙夷:“大红色,你的审美观有问题。”
    靠,不就是一只包么!我本来也没指望能找回来,凭什么在这里听这小子胡说八道。我弯下腰,拍了拍脚底的灰,套上凉鞋,脚底传来一阵痛楚,看来是被粗劣的柏油路磨掉了皮,不管了,我套上鞋,站直身子,对着好整以暇等着我回答的人微微一笑:“谢谢,这包你要是喜欢就拿回去吧,你眼光挺准,东西估的价基本正确,权当姐姐送你的棺材本,找个地方卖掉,买块墓地和骨灰盒,再买箱可乐陪葬,姐姐还有事,没空陪你消遣。”我转身便走,真是倒霉透了,上帝,乃不但木有眼睛,连脑袋都木有。
    胳膊一下子被人拉住,还是相当有力的那种,我暴怒:“你小子欠抽是不是?我包都不要了你还想怎样?”
    欠抽的那个眨眨眼,笑容温和善良得人畜无欺,他很认真地的对我说:“姐姐,一块墓地现在最少得15000,骨灰盒一般般都得一千多,加上丧葬费,现在人死都死不起了,你包包那点钱不够付!”
    啊~~~~~我要疯了!!!!我尖叫,“你到底想怎样!”
    
                  第十章:无论劫财还是劫色,占便宜的那个都是我
    “先一起吃个饭吧。”他说得气定神闲,与我的抓狂姿态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掏掏耳朵,我有没有听错?细一想,也没错,人家为你拾到贵重物品,请人家吃顿饭也还是应该的,再说,提到吃饭,我的肚子也一下子叽里咕噜起来,看看表,都快晚八点了,确实是饿的时间了。等等,这小子说的是先一起吃饭,那后呢?有先就有后,我得问明白。
    “请你吃饭没问题,吃完饭后,包包还我,我们各走各道,OK?”
    欠抽的小子笑容可掬:“吃完饭再想其他节目吧,或者边吃边想也行。”
    我拂开他拉着我的手:“小子,包在你手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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