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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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半夏-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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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是故意这样说的,因为我不想杨逸再和我进同一所大学了。

    “切,考了一把第一就把你臭美的。你等着看吧,我到时候肯定要进一所比你好一百倍的大学,让你羡慕嫉妒死。”杨逸还嘴说。

    很好,这就是我期望的。对我们俩来讲都是一种解脱。

    “那就一言为定,看我们俩到时候谁考得好!”我继续稳固着这个话题。

    “那赌注呢?”杨逸忽然问道。

    “嗯,如果我赢了,你就要答应我一件事,如果我输了,那每年生日的巧克力泡芙我不要了。”我想了一下然后狡猾的说。

    说完这个还是有些心虚的不敢直视他。毕竟这个赌,无论我输了还是赢了,结果都会朝着我所希望的方向发展。

    因为,如果我赢了,我会要他做的那件事就是,忘了我。

    “这个赌注不公平,要么改成如果你赢了,我答应你一件事,如果你输了,你答应我一件事;要么改成如果你赢了,我每年送你双份巧克力泡芙,如果你输了,你每年送我一份巧克力泡芙。这两种你选那一种?”杨逸思考了一下之后回答说。

    果然,我这辈子都别想在杨逸面前耍小聪明。

    被他这么一说,局势瞬间就逆转到他那方去了。我衡量了半天,也拿捏不出到底那一种我占得便宜更大。

    怎么办?只有拼死一搏了。

    “那就第一种吧,我一定会考过你,然后要你答应我的要求的!”我扬起下巴高傲的说。

    “好!那你就好好努力吧,可别到时候考不过我耍赖啊!”杨逸毫不示弱。

    “谁耍赖啊!一言为定,驷马难追!”我激动的还嘴说。

    “哎,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点语文水平怪不得天天被老师念。”杨逸无奈的笑了。

    我也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可是心里却依旧装着满满的不安与凄楚。

    这个打赌,我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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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杨逸永远都耍不了小聪明。。。这就是未央的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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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大家都没人说说我每章后面附的书签呢?

俺可都是惊心挑选的图片自己亲手P的哎~~~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二章

    “未央,我们回来啦!快看看你到底喜 欢'炫。书。网'哪一个!”小初扯着大嗓门冲了进来,身后跟着小雪和苏漓。

    “哎?雨蒙和茵茵呢?你是,杨逸?”小初不明状况的发现了坐在我床前的杨逸。

    杨逸有点尴尬的放开我的手,默默地点了点头。

    “呦,你小子说不来原来是想要偷着来看未央啊,哈哈,真有你的啊!”苏漓笑呵呵的说。

    “未央,茵茵和雨蒙呢?”小雪察觉到我的尴尬,一双火眼金睛盯着我和杨逸上下打量。

    “她们俩说出去给我买东西了,我也不知道…”完全不知道怎么找借口,只好实话实说了。

    “我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吧。”杨逸站起身说。

    “哎,别急着走啊,我们两位大小姐这打赌呢,你帮忙做个见证吧,我可是谁都惹不起啊!”苏漓拦住杨逸。

    “打什么赌啊?”我有点好奇。

    “赌你喜 欢'炫。书。网'哪一个,嘿嘿!”小初笑嘻嘻的说。

    我喜 欢'炫。书。网'哪一个?说的是人吗?杨逸和程枫?我心里咯噔一下,做贼心虚的感觉一下子涌了上来。

    不可能不可能,她们哪知道这些啊,我想太多了。理智马上站出来给自己宽了心。

    “喏,我左手提着的是冷面,右手提着的是绿茶蛋糕,不告诉你是她俩谁提议的,你说吧,你最想吃哪一个?”苏漓把两只胳膊伸过来。

    啊,原来是说吃的啊。

    我仔细看了看挂在苏漓两只胳膊上的袋子,忍不住心里偷笑,这还有什么好不告诉的,一看就知道冷面是小雪给我买的,绿茶蛋糕是小初买的。

    想必是小雪看到上次我吃冷面时候激动的样子记住了,所以提议了冷面。这东西是我们从小吃到大的食物,几乎和米饭馒头一样普通,可就是百吃不腻。虽然当年成天吃的时候很少有深刻的感触,因为这东西太平常了,对它的喜爱就像存在于潜意识里一样如影随形。所以非要等到多年以后离开家乡不能再随意吃到的时候才会发自内心的感慨,原来我对这种食物的感情这么深啊。

    至于这绿茶蛋糕,也是有典故的。它是我们学校附近一家很高级的西点店里的招牌商品,因为卖的比较贵,基本上对于当年我们这些高中生来讲是相当奢侈的一种食物,所以其稀罕程度和巧克力泡芙奇虎相当。

    但是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显然这东西的价格早已经超出了我们日常午餐的消费水平,却更加加重了它在学生心中的期待值。精明的店家为了招揽生意,总是把这诱人的绿茶蛋糕放在玻璃橱窗最显眼的位置,惹得走过路过的同学们每天都会忍不住朝那里望几望。

    而对我们几个而言,基本上也就是逢年过节的赶上点什么特殊日子才会去那奢侈一把,花几十块钱买那么一小块蛋糕小心翼翼的几口吃掉。我们五个人里对这东西最执着的就是我和任凌初,可是一个人自己花那么多钱买一小快蛋糕这件事总是觉得不那么舒服,于是我们俩几次三番的怂恿着剩下的三个人一起买,这样大家都奢侈了,自己的罪恶感也就不那么重了。

    两种食物,一种是简单平凡的家乡小吃,却在不知不觉中伴我成长;另一种是高贵奢侈的西式甜点,成长的记忆里,这种食物只可远观,极少亵玩焉。

    我该怎么选呢?

    这个选择题比起杨逸还是程枫那一题还要困难。

    我盯着这两种食物入了神,却始终左右为难。正在艰难的抉择时,我忽然发觉,不止是我,站在我面前的三个人,和坐在我身边的杨逸,都在急切的等着我的选择。

    “呵呵,好难选啊,这俩都是我最喜 欢'炫。书。网'吃的,嘿嘿,我都要!”我开始耍赖了。

    “不带这样的!未央,我和小雪还打着赌呢,你必须给我选一个!”小初不答应。

    “嘿嘿,你这个贪心的家伙,不能专一点啊!”小雪笑着说,眼里却透着精明的光。

    我低下头,总觉得小雪这话就是在有意的指责我,可她说的也是没错的。谁叫我选不出来啊!

    “你们打的是什么赌啊?”我尝试转移话题。

    “呵呵,谁赢了苏漓就教谁打篮球!”小初脱口而出。

    啊?我惊讶的看着这三个人,小初傻呵呵的笑着,小雪却有点扭捏的低下头,站在中间的苏漓一脸无辜。

    我懂了,原来这不是我一个人的选择题。这还关系着眼前这三个人的命运啊!

    我瞪了一眼苏漓,心想你这拈花惹草的家伙,明明心里早已经只有施茵茵一个人了,还这样暧昧不明的跟小雪和小初纠缠什么啊!

    苏漓发现了我愤怒的眼神,回看我的眼神里透着无奈的求助。

    啊,应该不是苏漓的错。肯定是小雪不死心提出来的,然后小初稀里糊涂的就跟着起哄了。

    那我该怎么选?选小雪?不行,这样暂时遂了她的心意并不是帮她,她这次得逞了下次肯定要求更进一步,可是陷得越深,伤得越重。选小初?那小雪不会跟我翻脸也会闹一阵子脾气,而且,我还不清楚,小初对苏漓到底是什么情况。

    于是更加混乱,更加不知道该选哪个了。

    艰难无助的我把眼神投向身边的杨逸,发现这家伙正津津有味的围观着我们几个的各种为难。

    那副幸灾乐祸的表情实在太欠揍了。

    我这到底是怎么了?这样的犹犹豫豫,完全不是夏未央的风格啊!想那么多干什么啊,不就是个吃的东西吗?朋友的感情纠葛,我管那么多干嘛啊?

    我连自己的心都管不了,还有什么资格去干涉别人的内心?

    “我现在想吃绿茶蛋糕,因为我左手拿不了筷子,等一会儿我妈妈来了要她喂我吃冷面。苏漓,你们三个的打赌什么的,就别拿我这个回答做决定了,你们的事情自己解决吧!”我说了一个最理性的回答,然后把身上的重担推给了他们。

    他们三人互相看了看,都有点不知所措。

    “不就是教篮球吗,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苏漓这俩徒弟你就都收了呗,有什么好为难的?”杨逸忽然开口道。

    “哈哈,杨逸还是你老奸巨猾啊,说的对啊,反正只要是美女我都照单全收,呵呵,干脆未央,你胳膊好了以后也一起,再叫上施茵茵和秦雨蒙,我到时候开个美女篮球班吧!”苏漓感激的看着杨逸回答说。

    “哎,这个想法好啊!人多点还能有个伴练传球哈哈,暑假就开始吧!”小初拍手叫好说。

    我看着笑的灿烂的任凌初,还真说不清她心里到底是真的这样单纯,还是故意做出这样满不在乎,对一切都浅尝辄止置身事外的态度。

    可是联想到她上大学以后的巨大改变,任凌初的男孩子个性果然不是她的本意吧?

    “哎,你们都是贪心的坏孩子!”小雪用撒娇的语气说。

    我听出她心里的无奈,于是觉得有些抱歉。

    “你们回来了?”门口雨蒙拉着施茵茵走了进来。

    看到杨逸,茵茵不自觉的往边上站了站。

    “未央,我们俩刚刚出去给你买了几本杂志,你看物理书学习累了,就看看这些消遣一下吧!”雨蒙把几本花花绿绿的杂志放在桌上。

    “太好啦,你们真贴心!”我笑着回答。

    “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去吧,再不走赶不上晚自习了。”秦雨蒙看看手表说。

    “那我们走了啊,你乖乖的休息,早点回来上课!”小雪亲昵的摸摸我的脸说。

    我放心了许多,她没有在意刚刚我的逃避。

    这几个人走出门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一条一环套着一环的锁链,无形的将这几个花季的少男少女连在了一起。

    每个人心里都有着一个打不开的环,于是任意一环的轻微颤动,引起的都是整条锁链的激荡,随之而来的是环环相扣的剧烈摩擦带来的纠结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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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抱歉,这个周末出去玩的比较疯,都没更文哎。

看着这悲催的点击率我也只能用最近好友们很流行的一句话还安慰自己了,“自求多福”,噗。

然后感激还有人专程去百度这个文最初连载的那贴给我留言啊,太感动了,有你们在,严重知足了。

太晚了,睡觉去,书签明天补吧 






第四十三章

第四十三章

    在医院里躺了四天之后,我的身体状况已经基本恢复了,除了右手手臂还裹着石膏之外,我已经可以没事下床转转了,甚至学会了用一只手独立上厕所。白天没事就翻翻书,看看杂志,晚上天一黑就马上躺下睡觉。日子过得如此简单,倒也乐得悠闲。

    睡得早其实不是因为贪睡,是想让爸爸妈妈早点回家休息,毕竟我这一受伤,最受折腾的是我的父母,所以尽量晚上让他们早点安心回家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还有一个原因,隐隐约约的,我是怕万一程枫晚上来看我的时候被我爸妈撞见。

    可是事实证明这个想法只是我的多虑而已,四天来,程枫除了在我受伤那天夜里和周一的中午出现了两次以外,就没有再来看过我。

    可能是他太忙了吧。肯定是的,他要是有时间一定会来看我的。他那么聪明,肯定知道我在等他啊!

    可是虽然这样想着,心里还是难免挂着一丝失落感。就像是幼儿园的小孩子站在门口眼巴巴的等着家长来接自己回家,却等到天黑也不见人影的那种焦虑一样。

    明明知道肯定会来的,可是等待中的失落还是抑制不住的往上涌。

    这几天我每天都会翻看那本《物理学基础》,然后停在附录那里,默默的念一遍那首《锦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说的不就是我们两个错过了十年的爱情吗?

    想到这里自己不禁一哆嗦,我这是怎么了?太文艺了,搞得快跟汪露露一样了是怎么回事?

    当一个人在恋爱中的时候果然会变得异常敏感,由此带出的联想能力变得极其强大,看到什么小 说'炫&书&网'故事电视剧情节,甚至情歌歌词,都能感同身受的套在自己的经历上,然后感慨无限,潸然泪下。

    这就是为什么随便一首什么缠绵的情歌都会有人为之流泪。老实说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矫情其实一向被我所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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