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菜女强银》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偷菜女强银- 第3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周先生,您的天明服装公司是二零零三年创建的,也有几年的历史了,一开始只是一个很小的作坊,靠批发和加工一些零散的活维持,后来在零五年的时候。。。。。。”,楚藏乐思索了片刻后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足足讲述了半个多小时,从天明服装公司的创建到其中的两次大的波折,三次整改和一次失火统统叙述的详详细细,听的刘青歌等人是目瞪口呆,就连周起金本人都无法相信的看着楚藏乐这个年轻人,他本来以为只需要借助这些年轻人的关系,可是此时他才发现现在的年轻人可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乐哥哥,你最棒了”,楚藏乐说完后后楚语善不合时宜的拍起来巴掌来,不过她的巴掌也把众人拍醒了。
  “其实你的服装公司还有进一步的发展,可惜你管理不善,首先你不愿意雇佣那些高薪水的人才进行公司的管理,再有就是你也从来没有花过高新请过一些专门的服装设计人员,公司的产品陈旧,不推陈出新,竟然能奋斗这么久也算是你劳心劳力的结果了,可是周先生你要知道,要想捕鱼就要退而结网,要想让马儿跑得更快更远,就必须喂马儿吃足够多的草料,舍不得付出是永远没有收获的”,楚藏乐觉得也没什么,反正看刘青歌和他的关系也不是很熟,就直接说了。
  “这个。。。这个。。。。说的是,说的太对了,哎,我老了,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思想了”,周起金一开始还想反驳几句,毕竟年轻人搏了自己的面子有些难看,可是楚藏乐的话让他又有些自责,自己有的时候是有些拮据了,总想着慢慢发展,可是有的时候发展缓慢其实是最大的诟病,无奈的摇了摇头,突然发现自己难道真的跟不上这个时代的进步了么?而且心中还有一股恐惧,为什么这个年轻人对自己公司的情况了解的这么透彻?他这次来不会是想来收购自己的公司吧?想到这里周起金一惊,慌张的看向了楚藏乐。
  “周先生放心,我并没有任何收购您公司的打算,只不过做了一些简单的了解罢了,我妹妹和我这位朋友根本不懂得经商,再说她们也对服装生意不太熟悉,所以你之前说的话她们是不会懂得,但周先生如果你舍得投一些钱的话也许你的公司还有发展的可能性,我昨天晚上整理了一份发展计划,还有,我在广州也有几个朋友,也许可以帮得上你的忙”,楚藏乐很快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一叠文件递了过去。
  “好,好,太好了,楚先生你的建议太好了,这些文件我要好好看看,而且。。。。。”,简单的扫了几眼那些文件周起金就笑了起来,很快他就和楚藏乐认真的交谈了起来,刘青歌郁闷的揉了揉额头,好像在场的这么多人都成了多余的人,而向昊宇也觉得有些脸红,楚藏乐并不比他大几岁,可是楚藏乐的机动性,前瞻性和计划性却比自己超前太多了,他头一次体会到了老爸的那句埋怨,自己是有些太不争气了。
  “姐姐,接下来我们去哪里玩?”楚语善根本不在乎那些东西,拉着刘青歌的胳膊急忙问道,她可是好不容易单独出来一次,自然想玩个痛快了,现在她直接管刘青歌喊姐姐了,这说明楚语善已经完全接受了刘青歌这个人,把她也当成了亲人似地。
  “还玩?我们出来都半个月了,要回去了,再玩下去就麻烦了”,刘青歌瞪了楚语善一眼,昨天接到老妈的电话,说老爸这两天就回家了,让她赶紧回来,而且杰叔也打电话来催她了,让她快点开始供应蔬菜和牛羊,他的饭店出现了一些问题,至于是什么问题等她回来再说,再有就是她真的有点想家了,以前刘青歌从来没有单独出过门,从小到大一直在上学,就算出门旅游也是跟着爸爸妈妈,这一次算是头一次吧,出门的人其实最想的就是家,正所谓在家百日好,出门一时难,就算住的再好,吃的再好时间久了也会不习惯。
  “不好意思,打扰了你们的蜜月旅行,还来得及吧?呵呵”,刘青歌笑着跟周存恩说道,一会儿她就要回去了,这次分开不知道何时再能相见,毕竟周存恩已经不会再回苏州生活了,她算是嫁到了西安,自然要在西安生活了。
  “还什么蜜月啊,都是带球跑的人了,不过我这次真的要谢谢你青歌,真的谢谢你”,周存恩用力的抱住了刘青歌,这次刘青歌来其实是帮了她很大的忙,以前周村金根本看不起这个小丫头,虽然已经是自己的儿媳妇了,可是自从刘青歌来了以后周起金对她的态度完全改变了,周存恩知道这都是刘青歌的朋友楚藏乐的功劳,当然如果没有刘青歌楚藏乐就不会帮这个忙了,有了楚藏乐的帮助以后周家的发展会越来越好,而自己在丈夫家的地位也会提高很多。
  “客气什么,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以后有时间多回家看看,到时候再去找我聊天,要是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就给我发电子邮件,我的手机号码也许有一天会换,电池会没电,可是我的电子邮件却一直为你敞开着”,刘青歌笑着说道,拍了拍周存恩的胳膊也有些伤感,其实刘青歌最不喜欢的一件事就是分别了,不管和谁分别刘青歌总是忍不住想哭,这也许是她的性格有些软弱造成的吧。
  “恩,我会常常给你写信的,反正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周存恩声音也有些走调了,又说了几句话后刘青歌红着眼睛钻进了宾利中,车门关上后九辆车一路向着南面的马路开去,周存恩突然觉得很内疚,为什么这两年自己都快把这个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忘了呢?这次好朋友不但千里迢迢来参加自己的婚礼还帮了自己这么大的一个忙,周存恩头一次感觉到了年久友情的珍贵。
  “谢谢你,乐哥”,车子开出去一会儿后刘青歌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客气什么,那天你帮了我妹妹那么多,我帮你这一点点小忙也是应该的,呵呵,再说妹妹都快把你当家人了,我要是不帮忙她岂不是要怪我?”楚藏乐玩笑似地说道,又看了妹妹楚语善一眼。
  “哼!你要是敢不帮姐姐我就揪下你的耳朵来”,楚语善说完后就把胳膊伸了过去想揪楚藏乐的耳朵,却被楚藏乐轻松的躲过了,两个人在车子里闹了半天后气氛开朗了很多,也渐渐的把刘青歌有些伤感的情绪吹走了,九辆车上了高速公路后几乎是全速开往苏州,出来了半个多月,大家都想回去了。
  刘青歌的老爸出差了回来后自然对刘青歌也是一通的询问,给老妈的珍珠哪里来的?哪里赚来的这么多钱?最近都和什么人在来往?刘青歌苦笑不已,只好继续编织着那个算是比较完美的谎言,说完了慌后还要用笔记下来,因为她怕下次再说的时候忘记了,而且这个谎言要编的相当的大,谎言中也有很多细节要想,刘青歌万万想不到有一天她也会变成一个说谎高手。
  “这样啊,呵呵,杰叔放心,您的饭店马上就会继续兴旺起来的”,刘青歌轻松的摆了摆手,由于刘青歌这些日子一直在弄那个聚宝盆,所以根本没有什么时间去偷菜卖给杰叔,而杰叔的饭店就出了麻烦,之前从刘青歌那里运来的菜和肉几乎都是纯天然的,菜是无公害污染的蔬菜,菜的味道特别的浓香,而那些牛羊肉也是同样,都是自然生长的牛羊,要知道刘青歌从电脑里偷出来的牛羊和现在市场上的那些牛羊可是有很大的不同,这不同之处就是这些牛羊都是一点一点在电脑里吃草成长起来的,虽然成长的速度缩短了不知道几十万倍,而外面市场上卖的牛羊都是用激素催起来的,这肉的香味儿就自然不同了,你如果吃惯了杰叔饭店里的菜和肉再吃别的饭店的就会感觉出其中的玄妙了,一九七零年养的猪和二零一零年养的猪是绝对完全不同的两种味道。
  “那我就放心了,对了,我想问问你是不是也有水产品的路子?我的新饭店可是很大的,已经开始卖海鲜了,你要是可以卖水产品也可以往我这里送一些”,杰叔笑着说道,虽然他不知道刘青歌从哪里搞来的那么多天然无污染的蔬菜和牛羊,但只要他的买卖好就行了。
  “水产品?呃。。。。这个。。。。我只能提供龙虾,其他的我就无能为力了”,刘青歌尴尬的笑了笑,农场里是有个池塘,可以养鱼,可是电脑里的鱼和现实中的完全不一样,最高级的鱼类是海豚,但那东西可不能偷出来出售,唯一可以出售的就是龙虾了,剩下的都是一些观赏性质的鱼类产品,就算有可以吃的鱼这种东西也不好运输,刘青歌才不想搞这些。
  “龙虾?多大的龙虾?也是天然的么?”杰叔有些吃惊的问道,要知道大龙虾这东西可是昂贵的水产品,如果是天然的那价格可贵的离谱了。
  “好像是吧,我得回去问问,呵呵,今天先这样吧,回头我再过来好了,明天我就开始跟朋友说给我拉菜拉牛羊给杰叔送过来”,刘青歌不想再多说了,站起身就想走,可是刚走了两步又顿住了,“对了杰叔,你有没有朋友喜欢储藏黄金的?”
  “储藏黄金?什么意思?”杰叔不解的问道。
  “就是有些人不是喜欢存钱么?可是有些人喜欢存黄金啊,我听向昊宇说杰叔又不少朋友,如果那些朋友喜欢买黄金的话可以找我”,刘青歌笑着说道,自己衣柜里的黄金还是要处理的,一点一点的麦也必须卖出去,要不然将来也是麻烦事儿。
  “唔,我也喜欢黄金这东西,也存了一些,你还卖黄金啊,什么价格?”杰叔总觉得刘青歌这个小丫头有些古怪,因为她卖的东西让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一个女孩子竟然倒腾蔬菜牛羊卖,现在又做起了黄金的买卖。
  “价格嘛,好商量,要是大量收购的话就算便宜一点也没什么关系,关键是要量大,明白么?要量大”刘青歌着重把量大两个字突出了讲一下。
  “量大?多少?难不成还有几百斤不成?”杰叔说完后扑哧一下自己先笑了出来,买蔬菜还可以说量大,毕竟是饭店嘛,黄金这东西哪有量大的说法,刘青歌的形容有些太不贴切了。
  “只要买得起,我就卖,我最近想买房子,老爸存了一些黄金想卖掉,杰叔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房价贵的吓人”,刘青歌这句话是大实话,她却是想买房子,买一座大房子,买了房子自己就方便多了,自己手里是有一千多万了,可是这些钱要在苏州这种天堂城市买又大又豪华的房子远远不够,去上海时楚家那两亿的豪宅一直在刺激着刘青歌,在杰叔惊呆的神色中刘青歌离开了,只要买得起就卖?这叫什么话?
  


☆、第四十一章     海鳌虾的袭击

  刘青歌之前从来没有动过农场里的鱼塘,因为刘青歌从来没有打算做过鱼的生意,但这次刘青歌为了更快的升级也开始打鱼塘的主意了,鱼塘里很多鱼都不能偷,毕竟偷出来也无法处理,那鱼塘更有海豚,其实刘青歌从小的时候就很喜欢海豚这种动物了,听说海豚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海洋动物,智商等于□岁的孩童,多少次刘青歌都想点一下鼠标,偷出一只海豚来,可是想来想去根本没地方养那东西,也只能无奈的放弃了,再说海豚在中国可是保护动物,就算弄出来估计也会被国家没收了,到时候还无法解释这海豚的来路。
  “龙虾龙虾龙虾,好,就是你了”,刘青歌不停的翻着好友列表,翻了好多都没有看到养龙虾的,大部分的人都是养海豚的,因为海豚最赚金币了,看来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现实中人们对于金钱总是有着无穷的欲望,翻了大约三十多页好友列表终于找到了一个养龙虾的好友,出去看了看外面没人,于是点了鼠标,小手招了一下后刘青歌的脑袋就扭了过去,几秒钟后屏幕上飘起了一个+2,然后两只十几斤重的龙虾就掉在了垫子上,这两只龙虾神身上还带着一股海水的腥味儿。
  “天啊!这是。。。。这是什么东西?”刘青歌惊讶的叫了一声,刘青歌不是没见过大龙虾,和楚语善在一起的日子刘青歌长了很多见识,吃澳洲龙虾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更见过活的澳洲鳌虾,可是那些最贵的澳洲鳌虾也不过一尺左右长,且不怎么鲜活,两个大钳子都被绑着,乖的很,但现在却不同了,这两只一看就是澳洲的鳌虾,可也太大个了吧,差不多有将近一米长,在垫子上动了动后就用大钳子上下挥舞着,想动手夹人,不管是个头还是鲜活力都可以让人骇一跳。
  可能是刚刚从海水里被弄出来的关系,它们竟然还比较清醒,从垫子上爬下来后竟然冲着刘青歌就爬了过来,那四只大钳子也伸向了刘青歌白嫩的小脚丫,“啊~~~~~”,刘青歌一声惊叫竟然蹦到了椅子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