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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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 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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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并没有马上过境,沙满带她来到一片民宅,那里破破烂烂,到处都是低矮破旧的土坯房,像是贫民窟,实则这里便是流沙镇最集中的生活区了。
  沙满带她推开一户大门,里面一个老太太,脸像风干的桃核。
  沙满对老太太说:“他们要过境,你给他打扮一下。”
  一个时辰后,崔小眠从房里走出来,她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
  高高的鼻梁,雪白的皮肤,眼睛虽然不是蓝色,但整个人却像极了外国人,严格说来,是像极了阿萨人。
  一一一
  ☆、第二五五章 大漠孤烟直

  这里是浩瀚沙海,一眼望去无边无际。
  崔小眠骑在骆驼上,在沙漠中游荡。初入沙漠时她跟着一个商队,这个商队并非是做的大成和阿萨之间的买卖,他们往返于阿萨的平原和沙漠,给沙漠中的村镇带来药材和这里买不到的生活用品。
  崔小眠跟着商队来到一个村庄,这里就在距离边境一百里的地方,根据她在大成时得到的消息,贺远就是在这附近遇袭的。
  商队的头儿名叫鲁司,他是沙满的朋友,和沙满一样,他也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话。
  “沙满说你是隆巴的朋友,隆巴是我们整个商队的大恩人。”
  崔小眠一头雾水,问道:“隆巴是谁?”
  “隆巴就是把你交给沙满的人,只有上天派来的英雄才是隆巴。”
  一两银就是他们的隆巴,他曾经救过他们的商队。
  鲁司带着崔小眠找到村子里的人,商队每个月都会来一次,和这里的人很熟。这里原本属于平田,平田灭亡后,他们才被官府从其他地方迁移过来。
  “请问,一个多月前,曾经有一群汉人在这里经过吗?”
  “请问你们见过一个二十多岁的汉人吗?”
  “前阵子这里死了很多人,你们知道吗?”
  。。。。。。
  崔小眠和鲁司问遍整个村子的人,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件事。
  阿萨和大成虽然结盟却未通商。这里虽然距离边境很近,却长年累月也见不到一个汉人,按理说那么多的汉人从这里借道。一定会引起注意,更何况根据大将军吴奔的奏报,贺亲王随从的尸体都是在这里发现的。莫非贺远不是在这里出事,这一切都是吴奔胡诌的?
  “鲁司大哥,你教我几句阿萨话吧。”
  崔小眠不是语言天才,但她年纪轻记性好,短短三天时间她学会了十几句阿萨话。
  她就这样跟着鲁司的商队。走过一个又一个村庄镇甸,每到一个地方。她便会到处打听贺远的下落。他们有时也会遇到阿萨骑兵,但对于过往的商队,这些骑兵并不重视。
  崔小眠还是那副小个子阿萨人的装扮,鬼才知道她有多久没洗脸没洗澡了。不过商队里的其他人和她也一样,虽然能在沿途村镇补给清水,但即使是在有水井和绿洲的村庄里,水也是弥足珍贵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崔小眠还是没有打听到关于贺远的丝毫消息。沙漠里的夜空格外空冥,无数颗星星汇成星海,如同宝石在夜空中闪烁。一颗流星划过夜幕,攸地一下消失在黑夜里,崔小眠一直觉得能和浣之哥哥一起数星星就是世上最浪漫的事。可惜和他晒了一个月的月光,却没有数过星星。
  崔小眠住进嘉南王府的次日,苏浣之便护送母亲回五柳镇了。直到崔小眠离开京城,他也没有回来。
  若是没有鲁司的商队,崔小眠早就迷路了,她从进入沙漠那天起就辨不清方向了。
  她躺在帐篷外面的小沙丘上,把一块肉干放在嘴里艰难地咬着。她忘了有多久没有看过星空了。上一世的星空和这里是一样的,京城的星空和这里也是一样的。她唯一认识的就是北斗七星。
  如果贺远还活着,这个时候是不是也在看星星呢?他肯定不会。师徒两人都不是浪漫的人,星星虽然璀灿但太遥远,还是宝石玛瑙更接地气。
  听说很多人会在沙漠里失踪,很多年后有人找到他们,早就变成了干尸。或许贺远已经死了,每当崔小眠想到这里时,并不悲伤。活要找到贺远的人,死也要找到他的尸体。
  听说干尸的相貌是能辨认的。崔小眠甚至连如何处理贺远的干尸都已经想好了,就像戏本子里写的那样,一把火烧掉,骨灰装到坛子里,她想尽办法也要带着贺远的骨灰回到大成。贺远最爱享受,一定不想藏在这样的荒漠之中。
  穿上金缕玉衣,住进镶金嵌宝引无数盗墓者尽折腰的至尊大斗才是他的风格。每逢清明忌日,宝贝徒弟会给他烧些金银财宝美女香车,再炒上几个菜,让他在阴间美美吃个够。
  唉,师父,我的良心真的没有全被狗吃掉,虽然不能给你养老,但还是能给你送终的。
  崔小眠原想拿出那柄梳子,手伸进怀里却摸到那枚玉佩。玉是暖玉,触手生温。月光下透出润泽的光芒。
  崔小眠还是第一次仔细端祥这枚玉佩,上面雕的是一朵莲花。小时候拿到玉佩时她在以为这上面的莲花代表着佛家的妙法,直到四皇子把另外一枚送给她,她才知道当两枚玉佩合二为一时,那便是双莲并蒂。
  本着寻找干尸的目的,崔小眠除了寻人还开始寻尸。
  “老伯,您有没有捡到过穿着汉人衣裳的尸体呢?”
  “大婶,我说的那具尸首应该是带着刀的,您见过吗?”
  。。。。。。
  不知不觉,崔小眠和鲁司的商队已经在沙漠里转悠了半年了,他们的足迹踏遍这里的各个村庄和镇甸,但崔小眠却依然没有贺远的消息。
  崔小眠易容的假脸早就掉光了,她像大多数生活在沙漠里的阿萨女人一样,用丝巾蒙着脸,只露出一双眼睛。她的身上却还是男子服饰,不过她的个子矮小,在别人看来就是个小孩子,对于小孩子来说,是男是女并不太引人注意。
  这半年里,崔小眠学会了阿萨话,并不是只会几句,而是已能不太流利地用阿萨话和人交谈上一阵子了。
  鲁司的商队要去平原了,他们的家在那里。他们盛情邀请崔小眠一起去做客,崔小眠婉拒了。
  贺远一日没有找到,她就不会离开这片大沙漠。
  从那一天起,漠漠黄沙中,一骑骆驼孤独前行。小时候她也和贺远去过沙漠,但并非是在这里,那里的沙漠还是属于大成的地界,常常能看到穿着汉服说着汉话的大成旅人,就连黄沙也看似亲切温暖。
  阿萨的沙漠是令人疲倦的广阔,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头,但沙漠是有尽头的,鲁司和他的商队就走出沙漠回家了,但崔小眠却走不出去,她迷迷蒙蒙的感觉到,没有了贺远她也就没有家了。
  离开京城的那个清晨,她绕了个圈子,来到城北的帝师府,她躲在不远处的巷子口站了好一会儿,她看到母亲和鱼籽从大门里出来,挥手送他坐上学童府的马车,也看到父亲急匆匆地走出来,坐轿去上班。
  父亲这些年一直在礼部任职,从五品十年未变。令贺远认定崔家一门迂腐的也是这件事,据说前两年礼部有一个晋升的名额,所有人都挖空心思送礼去争去抢,弄得上面无法择选,最后权衡利弊,把这个名额给了崔寿光,这下别人想争也不能争,于公崔寿光兢兢业业,于私崔寿光是贺亲王的岳父。可偏偏父亲拒绝了,贺远闻听后气得把杯子都砸了。
  崔小眠却是懂得,在父亲看来,贺亲王岳父的名头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污点,他不配,也不想被人提及。如果不是因为她,父亲会有更好的前程,而不是半生窝在这里做一名小隶。
  帝师府曾经是她的家,但她只能越避越远,却不能靠近。她辛苦建起的家也被一把火烧得精光,她又变成了巴掌镇上的小孩子。那时她挑中了贺远,于是贺远就成了她的家。如今她也要找到贺远,哪怕他死了,她也要带他回家。
  沙漠像无边无际的大海,太阳照在上面,千点万点金光闪耀,无数道沙皱如同层层浪涛凝固着亘古的传奇,远处是连绵起伏的沙丘处,流沙似泻。
  天是蓝的,地是黄的,蓝天与黄沙将这天地渲染得分外和谐。
  崔小眠放眼望去,不远处是一丛丛沙柳,绵延着伸向远方,在沙漠中看到沙柳就能找到水源,崔小眠舔舔已经干裂的嘴唇,向着那片沙柳走去。她的水袋子里还有水,但已经不多,她舍不得全都喝光,强忍着干渴在太阳下又走了大半日。
  她的方向感很差,离开商队后,她就是四处乱撞,有时连续几日都在同一处镇甸四周逛荡,她本就漫无目的,所以也就不用去找寻方向,她要找的只有贺远,至于在哪里找到,她要去哪里都不重要。
  沿着沙柳林她来到一个小镇,她想起来了,鲁司的商队曾经来过这里,但没有进去,只在镇外与这里的商铺交换了物品便匆匆离开。
  “这里住的都是平田人,他们像憎恨沙漠里的响尾蛇一样憎恨阿萨人。”
  这片沙漠有一半的地域本是平田人的疆土,二十多年前,阿萨人打到平田的都城,将平田国王杀死,平田灭亡,这里便从此属于阿萨了。平田复国后,只收复了他们最肥沃最富足的土地,却把这块沙漠永远留给了阿萨人。世代生活在沙漠中的平田人被驱赶到这里,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们在这里生长繁衍,却没有忘记父辈对阿萨的憎恨。
  阿萨的商队是不会走进这个小镇的,就像这个小镇的人永远不会离开这片沙漠一样。
  一一一
  ☆、第二五六章 师父,我来了

  沙柳能在干涸的沙漠中生长,它们的根长达几十米,深深地扎在黄沙之中,一直伸向有水源的地方。无助的旅人,在沙漠中看到一丛丛沙柳,就意味着看到了希望,生命的希望。
  这里有一个很美的名字,飞鸟镇。
  沙柳与大漠相伴,飞鸟伴驼铃共舞。这里是沙柳环绕的地方,而这里的人也和沙柳一样,坚韧而又深烈。即使已被祖国抛弃,却生生世世也不忘记他们是平田人,他们的家园被阿萨夺走,而曾已何时,被他们像父亲一样敬爱,贡献了无数上好平田玉和无数珍宝的大成,则在他们最需要援助时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国家被恶魔吞并。
  他们憎恨阿萨人,也同样憎恨大成人。
  飞鸟镇远不如名字这么美好,这是一个充满着仇恨和愤慨的地方。
  崔小眠刚刚来到镇上便感受到这里的仇恨。同样的麦饼,卖给本地人只要一个铢,可卖给崔小眠却要三个铢!多么强烈而又实际的平田民族风格啊!平田人会做生意天下闻名,就连报复敌人也是和生意紧紧相连。
  “大叔,我不是纯种汉人,我是平田和大成混血儿,你看我长得不是挺白的吗?”
  “滚,大成汉狗!”
  “大叔,你见过一只像我一个的大成狗吗?公的。”
  “见过,烤着吃了!”
  额。大叔,咱别说这样有碍民族团结的话好吗?据说平田人是不吃狗肉的。
  飞鸟镇上流通的货币除了阿萨的铜铢以外,还有玉钱。一枚玉钱能兑换十个铜铢,而一两银子则能兑换十枚玉钱。
  崔小眠来的时候带了一些现银,进入阿萨境内,大成的银票犹如废纸,来了半年,崔小眠身上的现银也只有十几两了。不过这也难不倒她,她是贺远的徒弟。小偷小摸的事那是信手拈来。只不过崔小眠不到迫不得已是不会偷这些小钱的,她和贺远一样。不是好东西根本看不上。
  飞鸟镇是崔小眠进入沙漠后所到的最繁华也最富庶的地方,这里的人把仇恨都转移到金钱上,他们这些人使劲赚阿萨人和大成人的钱,个个肥得流油。
  所以崔小眠也就不客气了。她用面纱蒙了脸,大街上走了一圈,身上便多了几只钱袋子。
  沙漠里的人用来装钱的袋子当然不如大成人的荷包那般精致,不过就是麻袋片片或羊皮子缝起的小口袋而已。
  崔小眠来到暂住的客栈,这里的房租简直堪比五星级大酒店,平田人每天一枚玉钱,大成人两枚玉钱,阿萨人三枚玉钱!
  崔小眠走进她那价值两枚玉钱的房间,不过就是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斗室。土炕上铺着羊皮。
  崔小眠把几只钱袋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出来清点,黄色的是铜铢,白色的是玉钱。铜铢中间鼓两头尖。玉钱则是圆圆扁扁,中间有个方孔,四周还刻着字。
  崔小眠倒出最后一只袋子,里面除了玉钱和铜铢之内,还有小粒的银锭子,崔小眠刚想欢呼发财了。便看在这些中间还有一样东西。
  一枚玉佩。
  一枚雕刻着莲花的玉佩!
  她呆呆地站在那里,握着钱袋子的手静止在半空。过了许久,一滴清泪从她的眼中滴落,洒到那枚玉佩上。
  崔小眠转身跑出客栈,来到她刚才做买卖的那个热闹的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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