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半》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八点半- 第3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宁墨?”雾浓浓呢喃出这个名字。
  “是啊,宁先生真是个怀旧的人,说咱们老王记的粥太好喝了,实在舍不得它散掉。只是宁先生把这间粥店买下来白租给我们还附带了一个条件,就是每天都一定要给雾小姐留一碗皮蛋瘦肉粥,所以你瞧这不,这位小姐才能喝上皮蛋瘦肉粥。”
  在场的人【炫】恍【书】然【网】大悟,还有不少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吃惊地咋呼,觉得这事太过浪漫。
  一个男人,只为了能让他心爱的女人喝上合意的粥,就买下一间店铺来。
  这种需要金钱做后盾的浪漫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特别稀少,也就格外让人羡慕了。
  
  如果没有发生刚才在宁家的那一幕,雾浓浓也许会激动得睡不着,可如今只觉得冷,宁墨曾经的温暖,映衬着这个冬天格外的冰冷。
  王大妈走近雾浓浓道:“雾小姐,你好多年不曾来了。”
  “是啊,有些年头了。”雾浓浓也随之感叹。
  王大妈大约是看到了雾浓浓的无名指上并没有戒指,所以叹息了一声,“这些年,宁先生有时间的时候,总是要抽空到我们店里喝一碗粥,每次都是一个人,点两碗粥,一碗不要葱,加一份脆萝卜丁。”
  
  随着王大妈的话,雾浓浓几乎能看见在那个平行空间里,宁墨一个人独自坐在这家店里,仿佛一匹孤寂的受了伤的狼,正在舔舐他的伤口。
  可惜那个时候,她不在他的身边。
  而如今,却换成他不在她的身边了。
  雾浓浓的眼泪顺着脸颊滚入粥碗里。
  
  王大妈叹息一声,在雾浓浓的旁边坐下,“姑娘,虽然大妈是局外人,可是大妈真要说一句,这年头像宁先生这样执着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大妈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哪个男人有他那样痴情的。大妈看见宁先生一个人喝粥的时候 
 59、Chaper 59 。。。 
 
 
  ,好多次都红了眼圈的。你们十几年前多好啊,那时候,虽然小吵小闹的,可是别人一看就知道你们感情好得不得了,听大妈一句话,没什么是过去不去的,你可得珍惜啊,俗话说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儿了。”王大妈还安慰地拍了拍雾浓浓的手。
  雾浓浓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也许她早就错过这家店了。
  之后仿佛想起什么似的,雾浓浓跟抓住救命稻草似地抓住王大妈的手,“大妈,最近一年多,宁墨来过这家店吗?”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一个朋友的非常好看的文:




60

60、Chaper 60 。。。 
 
 
  王大妈努力回忆了一下,摇了摇头,“宁先生可能太忙了吧。”
  雾浓浓的脸色已经白得有些青了,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何时放下王大妈的手的,也不知道王大妈是何时离开去收拾店铺的,她只知道自己的眼泪一直流一直流,仿佛要把身体里所有的水分都挤压出来似的。
  
  雾浓浓失魂落魄地一步一步走回公寓,幸好她将雾宁放在了白雪之的家里,所以这一晚,整个房间都可以响起她哭泣的抽噎声。
  第二天雾浓浓裹着厚毯子,流着鼻涕给白雪之打电话请她代为照顾雾宁几天,昨天,在白雪之的强烈要求下,雾宁就是待在白雪之家里的,白雪之的老公领着雾宁,人人都喜欢雾宁,实在是因为雾宁人见人爱,小小年纪绅士风度就非凡,嘴巴又甜。
  
  雾浓浓给自己煮了一杯浓浓的姜茶,可不希望再进医院,那真是噩梦。这几日,无可避免地雾浓浓又生病了,虽然没有上次那般严重,可雾浓浓心情低沉得很,有时候记不住吃药,拖了几天感冒才算松了。
  白雪之抱着雾宁走进来的时候,看见雾浓浓裹得像个面团似地坐在床上,抱怨道:“你病还没好吧,要不再把雾宁放我家?我家那位对雾宁可是爱得不能再爱了。”白雪之亲了亲雾宁红扑扑的小脸蛋,“宝贝,跟你妈妈说,李叔叔疼不疼你?”
  雾宁挣开白雪之的怀抱,扑入雾浓浓的怀里,“疼,李叔叔很疼我,可疼可疼了。”雾宁睁着委屈的大眼睛。
  
  雾浓浓仔细看了看雾宁的脸蛋,“白雪之,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好事。”
  白雪之“啊”了一声,压根儿没反应过来。
  “你看看,你看看,你把我家雾宁的脸蛋亲了大包起来。”雾浓浓指着雾宁的脸蛋给白雪之看,一个青青的圆饼就在雾宁的脸上,显然是毛细血管破裂后的景象。
  “啊,对不起,对不起,雾宁长得实在太可爱了,忍不住,忍不住。”白雪之非常抱歉,心疼得仿佛比雾浓浓还厉害。
  “你们家雾宁基因太强大了,有你这么个大美人妈妈,爸爸又长得帅得开花,人见人爱,谁忍得住啊。”白雪之为自己辩解,“浓浓,为了这基因,你也不能放过宁墨啊,要不你再和宁墨生个女儿,送给我和李方治怎么样?”
  
  “你简直比我还异想天开。”雾浓浓嘟囔着嘴,尽管雾浓浓生雾宁的时候,备受折磨,当时赌咒发誓再也不生孩子了,可是如今看着雾宁的可爱,再想着是为宁墨生孩子,居然一点儿抵触的意思都没有。
  雾浓浓觉得自己大概沦陷得太深了,她自己都有些认不出这个女人了。
  雾浓浓一想到自己的沉沦和宁墨的超脱,就什么精神都没有了。
  任白雪之怎么闹她,都逗不起雾浓浓的精神来。
  
  白雪之闹腾了两天便实在是受不了死气沉沉的雾浓浓了,“你怎么了,一点儿斗志都没有了?你不是说你欠了宁墨两年的感情,至少要还给他两年吗,你看看你现在才坚持了多久,半年都不到。”白雪之把雾浓浓从床上拽起来。
  雾浓浓无精打采的道:“一点儿用都没有,他根本不需要。”
  “不需要个屁。你给我站起来,你要是坚持了这么点儿时间就放弃了,我要是宁墨,我也绝对不原谅你,你根本不爱他。”白雪之叉着腰。
  雾浓浓的眼泪又要滚出来了,艰难地道:“我爱他,可是这太痛苦了,雪之,我受不了。”
  宁墨说的每一句冷酷的话,都好似刀子戳在雾浓浓的心上,她虽然表面上装出毫不介意的模样,可心底早就烂了个大窟窿。
  如今想来,卢域当初给的打击,完全不是打击,因为不爱,何以能伤?当年的卢域根本就没握有伤害雾浓浓的武器。
  
  “受不了个屁,当年宁墨是怎么受了的,你当年跟着人卢域屁股后面瞎转悠的时候,宁墨是怎么受了的?他心里难道就不苦?你现在知道他为什么要悔婚了吧,你把他折磨得死的心都有了,你现在却说放弃就放弃,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白雪之简直是义愤填膺了,或者说是唯恐天下不乱。
  雾浓浓狐疑地看着白雪之,“你不是一直不看好我和宁墨复合吗?”
  白雪之愣了一下,没想到雾浓浓揪住了这个问题,她干咳一声道:“白莉正和卢霄闹着离婚,还不就为了宁墨。我可不希望,你、海伦还有白莉,最后被白莉捡个便宜。”
  看来白雪之也不是圣人,也是放不下当年和白莉的恩怨的,白莉得到了卢霄却不珍惜。
  
  雾浓浓越看白雪之越觉得可爱,她就喜欢非圣母型的女人,难怪她喜欢不上封紫罗。雾浓浓抱住白雪之的脖子,亲了一下她肥嘟嘟的脸颊,“放心吧,宁墨才不会选择白莉。就算最后我和海伦全军覆没,也轮不到白莉,宁墨才不是那样的人。”所谓朋友妻不可戏,不管是现妻还是前妻。
  “你又知道?”白雪之白了雾浓浓一眼。
  雾浓浓总算有了点儿活人的生气,“我就是知道。”
  “我不管,被别人打击白莉我不解气,咱们得自己打击打击她。”白雪之想要吐一口积压得太久的怨气。
  雾浓浓嘟囔了一句,“恶毒的女人。”两个人嬉笑开来,雾浓浓继续道:“我还觉得你可能是唯恐天下不乱才怂恿我的斗志的。”
  白雪之笑道:“知我者,雾浓浓也。给你看个东西,你肯定更有信心。”
  白雪之打开雾浓浓的电脑,登陆博客。
  
  通常在一场重要的宴会后,每一个名媛淑女在次日清晨张开眼睛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看当地著名名利场摄影师的博客,而在A市,非Jack Lee的博客莫属。
  雾浓浓这几天自暴自弃,自怨自艾,把这等重要的事情都给忘了。她一向是Jack Lee的忠实观众,这位名摄影师,说他拥有A市名利场的屠龙宝刀也不为过。
  他可以让你成为一颗冉冉上升的社交明星,也可以让你成为一朵昔日黄花。
  即使是雾浓浓在社交圈呼风唤雨的那段日子里,也是不敢轻易得罪这些名利场摄影师的,因为他们的一张照片就可以毁了你,尽管是淑女,可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完美无缺的,相信你绝不愿意让自己翻白眼的照片挂上这日点击量上百万的博客。
  
  虽然很多私人宴会上都是禁止狗仔进入的,可是这种名利场摄影师却是大家争相邀请的对象。
  虽然很私人,但是你总是希望自己的宴会能够成为上流社会最棒的宴会,这都需要这些摄影师那神奇的镜头。
  Jack Lee的博客的确具有深度内涵,丝毫没有透露那晚那场狗仔闯入的闹剧,也不靠绯闻来搏人眼球,这种博客根本不需要这种低俗来搏眼球。
  
  这次Jack Lee的博客依然是用雾浓浓当做主题的。
  从雾浓浓踏入社交圈的那年开始,只要有雾浓浓,有Jack Lee,那雾浓浓都是第二日当之无愧的女主角,至今不变。
  雾浓浓无奈地笑了笑,尽管身家大不如前,她依然是风头人物。看来出身并不是成为一个社交名媛的充要条件。
  例如,海伦的出身并不怎么高贵,普通工薪家庭出身,但是并不妨碍她成为一位社交名媛,她们需要的只是优雅的举止和非常良好的品味。
  或者有一位名利场摄影师的极度捧场,用他们的镜头为你开辟一条通衢大道进入上层社会。
  而白莉之所以那么多年都藏在私生女阴影之后,实在是怪不得上流社会的无情,在众多重要场合里,白莉都表现得畏首畏尾,局促不安,上不得镜头,难怪那么多年都没能登上Jack Lee的头条,一直不被认同为社交名媛,只能算社交一媛。
  
  回过头来再说雾浓浓,多亏老爷子给她打下了坚实的淑女基础,不管是装的,还是真的,至少在镜头面前,她一直优雅和淑女。
  在杜若生日晚宴第二日的博客中,Jack Lee的头条是雾浓浓 versus 海伦,在这里他们绝不说PK,那是草根才做的事情。
  网页第一组照片是入场式。
  雾浓浓那晚穿的是水红色半肩薄纱晚礼服,配她白若羊脂的肌肤流光溢彩。红色映衬着她的脸颊显出自然的粉色来,那是最迷人的肤色。
  雾浓浓的脖子上空无一物,Jcke评价,任何珠宝都比不上雾浓浓那优美如天鹅的脖子,珠宝只会喧宾夺主,显得累赘。
  
  至于海伦挽着宁墨出场的那张照片,她穿了一袭Prada的白色女神晚礼服,衬着她迷人的古铜色肌肤,真有点儿希腊女神的味道。
  腰上那棕色皮质的宽腰带更带入了一丝地中海热情的风味。
  
  组图下有Jack的评价,形容雾浓浓是英女王皇冠上最美的红宝石,美得令人窒息的公主。
  而海伦是,加勒比海盗的女人。
  雾浓浓不得不说,Jack具有很强的倾向性,而雾浓浓一直是Jack眼里的红人。
  
  第二组图是她二人/炫/书/网/整理鬓发的图片。
  雾浓浓全身的修饰,只有左手上的一只镶钻手镯。手腕抬在半空,理着那一缕调皮而不驯服的鬓发,手镯下滑到前臂,与雾浓浓眼里的光彩相映生辉。
  雾浓浓不得不承认,Jack的这张抓拍,让她显得甚至比本人还要美丽。
  海伦理头发的那张照片正对着宁墨,笑得夸张而妩媚,嘴角几乎要咧到耳根了,归功于她超大的嘴巴。
  
  Jack评价,如果她的嘴巴能再裂大一点,就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了。这话不可谓不尖刻恶毒。
  
  至于第三组照片,雾浓浓刚从花园走回大厅,冻得有点儿瑟瑟发抖,双臂正环绕在胸前。鼻尖因为懂得泛红,显得楚楚可怜。
  Jack评价,令人恨不得立刻拥入怀里的柔弱。
  
  而海伦那张是海伦从花园进入大厅的照片,看样子,雾浓浓觉得那应是她被自己抓到与宁墨接吻之后,回到大厅的时候拍摄的。
  Jack评价,强壮的肌肉,厚实的脂肪,御寒的必备。
  因为海伦刚从室外进入室内,显得一点儿也不冷。这张照片本来普通得很,只是跟雾浓浓的一比,就显得有些不对而已。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