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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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妻难当-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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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马车旁还有一匹半大不小的马驹,枣红色,身高只有成年马的三分之二,小跑着才能跟上大队伍的脚步。
    而马背上坐着唐越,一双手紧紧拽着缰绳,两条腿也僵硬地夹紧,比骑术最差的平顺还更不像个骑士。
    今天早晨,唐越突发其想地想学骑马,王子昭让人在路过的城中找到了这匹不大不小的未成年马,性格有些活泼,但很温顺,只适合给初学者骑。
    唐越在胡金鹏的再三指导下终于能在马背上坐直身体,开始还有着护卫牵着他走,后来他嫌太难看,便非要自己骑。
    好在进入丘陵地形后,队伍的速度慢了下来,他驾着小马驹便也能一直跟在王子昭的马车旁。
    两人偶尔说说话,偶尔看看沿途风景,倒也不无聊。
    唐越扶着山的手下了马背,两条腿跟不是自己的一样,根本没了知觉,踩在地上感觉不到一点地心引力的作用。
    “感觉如何?”王子昭脚步稳稳地走过来,两人一对比,唐越反而成了那个双腿不便的伤员。
    因为没有太宽敞的平地,队伍只能分了几个区域扎营,唐越带的人最少,自然而然地插入王子昭的队伍中,根本不去看赵三郎和平顺哀怨的小眼神。
    “挺好的啊,您看我不是骑的挺顺溜的么?很快就能换一匹英俊潇洒的成年马了。”唐越刚得瑟完,脚下踩到一个坑,整个人往前倒去。
    “让……唔……”前方的王子昭来不及避开,硬生生地用后背承受了唐越的冲撞。
    唐越整张脸都撞到王子昭的后背上,牙齿磕着嘴唇,一股甜腥味涌入口腔中,而他的双手下意识地保住支撑物,整个人扑倒在王子昭的背上。
    王子昭身体往前倾,只片刻就稳住了身体,他看着从腰上搁着的双手,只觉得那一块的肌肤莫名的发烫。
    鲜少与人有身体接触的他,除了懵懂不知事的孩童时期,似乎只与唐越接触最爹。
    后背上被撞到的地方有些疼,但随后就被温热的呼吸驱散了痛觉,反而有些轻微的痒意。
    “抱歉抱歉,不是故意的。”唐越抽着凉气站直身体,手下硬邦邦的触感让他留恋了一会儿,然后很自然地挪开。
    王子昭顿了一小会儿,也很自然地继续往前走,只是略微提高音量吩咐:“来人,唐小郎双腿不适,扶着他走路。”
    唐越拍了拍还发麻的腿,有些尴尬地接受了别人的搀扶。
    等营账搭好,唐越发现自己之前的单人间待遇取消了,竟然要和胡金鹏挤一间。
    “山林地势不平,能搭建的营账有限,将就着住吧。”胡金鹏脱下铠甲解释道。
    唐越倒是不介意和人同屋,出门在外,以前坐火车还是上百号人挤一起呢,两人间的待遇还算不错了。
    只是这么个帅哥和自己同住,半夜万一有些不好的想法冒出来,他是忍着呢还是拼命上呢?
    唐越对着胡金鹏的后背发了会儿呆,下意识地问:“胡哥,你几岁上战场的?后背的这道伤疤恐怕快有十年了。”
    “小郎不愧是神医,这个伤确实是十年前遭受的,当时刚上战场,为人莽撞,被人从后背砍了一刀,看到着是否很吓人?”
    “不会啊,男人嘛,要有几条疤痕才帅气,如果你当时能遇上我,这条疤肯定没这么明显。”正确的处理伤口,也会对皮肤愈合后的美观有影响。
    所以很多人在受伤后都喜欢去整形医院缝合,就是为了伤好后尽量不留疤。
    “哈哈…那时候小郎君才出生几年啊,就算真遇上了,你又能做什么?”
    唐越自己也笑了,确实啊,十年前他和这个世界没有一点交集,想碰上根本不可能。
    没过多久,有人送了饭菜来,唐越闻着竟然比之前几天吃的都好。
    他从菜盘子里挑到了一块肉,啧啧有声:“今日竟然集体开荤了,有什么大喜事吗?”
    胡金鹏大口大口地吃饭,混军队的人大概都是这样,吃饭嘛嘛香。
    他吞下食物,才出声解释:“明日就抵达秦阳城了,作战前一日让将士们吃饱吃好是惯例,不用在意。”
    “原来如此。”唐越咬着那块并不香的肉,突然觉得味道也挺好,难怪人们都说断头饭特别香。
    呸呸!童言无忌!唐越暗暗啐了一口。
    “到秦阳城后可要稍作休息再剿匪?”
    胡金鹏摇头:“按报上来的地点,就在咱们去秦阳城的必经之路上,也许等不了进城后了。”
    唐越听他这么一说,三口两口扒了饭,丢下饭碗去找赵三郎和平顺了。
    他可没忘记,这两个蠢货身上还挂着一条人命呢,也不知道是他们要别人的命还是被人把命索去了。
    赵三郎和平顺住在山峰的另一侧,唐越在山林里穿梭了半个时辰,遭遇了一批狼群,一只老虎,几只受了惊吓的野兔野狗。
    还好他带的人多,狼群远远看过来还没行动就撤退了,那只不会审时度势的老虎则被山等人消灭了。
    唐越看着昔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倒在血泊里时还很不忍心,暗暗自责了好一会儿。
    找到赵三郎,唐越发现他竟然又和平顺开打了,两家的护卫各自占一个阵营,纷纷给自己人打气。
    唐越到的时候打斗已经接近尾声了,依然是赵三郎赢了,不过也没占到多少好处,脸上旧伤添新伤,早没了美男子的俊秀白净。
    “有这体力和斗志,明日就不用担心你们杀不了敌人反被杀了。”唐越打趣道。
    “明日……”两位少爷同时喊出声,张着嘴巴无所适从。
    打架的兴致也没有了,两人化干戈为玉帛,用同一盆水洗了手,把唐越拉进帐篷里好好商议商议。
    唐越之前教给平顺的那些小招也都教给赵三郎了,连药也给他准备了一份。
    “记住,千万别逞强,没什么比命要紧的,若你们真要去赶马车,本公子就……”
    “陪我们一起去?”赵三郎兴奋地问。
    唐越翻了个白眼,“如此丢面子的事情本公子绝对不做,不过可以给你们一点精神上的安慰。”
    “何为精神上的安慰?”
    “就是这……”唐越说完分别拥抱了一下赵三郎和平顺,“好好努力,譲王子昭大开眼界了!”
    被抱了的两人还有些反应不过来,这个年代还不兴这么亲密的动作,除了会把人吓到还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误会。
    尤其是赵三郎,低着头尴尬地不说话,半响才冒出一句:“本公子爱慕慧珠郡主,你……你……没机会的。”
    “……”唐越嘴角一抽,恨不得把他丢到山里喂狼去。
    “就是你有这想法本公子也看不上你,你除了这张脸还有什么优势?”
    赵三郎不服,“脸自然也是一大优势,每回上街,不知有多少娘子向本公子扔荷包手帕。”
    “那你有本事把她们请来帮你杀人啊!”唐越哼了一声。
    赵三郎扛起自己的长枪,甩了个漂亮的姿势,“这几日勤加苦练,对付几个小毛贼肯定不是问题。”
    
    第079章 好粗暴啊
    
    唐越踏月归来,回来后先把他们带来的药材和医疗用具清点了一遍,然后让人扛着那只猎杀的老虎去找王子昭。
    王子昭依然享受着单人间,唐越进去的时候他正和胡金鹏说话,手边还摆着一个竹筒,款式看着颇为眼熟。
    “咦……这不是……”他想要做的注射器?
    唐越将那竹筒拿在手上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表情惊喜又惊奇,顾不得有胡金鹏在场,就问:“殿下,这是你做的?”
    他画的图纸只有他们两人看过,相信王子昭也不会随便泄露出去。
    而且如果是胡金鹏,他到不担心,这人的人品他信得过。
    王子昭点头,指着注射器的末端说:“你所说的活塞本王不太理解,也不知做的对不对。”
    唐越要做的注射器是简易版的,一个针筒,一个针头,一个活塞,除了针头都用竹制的,很简单。
    针头是他事先就让工匠打造好的,在这里也没办法做到一次性用完就扔,只好循环使用,只要做好消毒应该问题不大。
    他没想到王子昭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把注射器做出来了,还有模有样的。
    他跑去倒了一碗水过来,然后当着王子昭和胡金鹏的面用注射器吸了一竹筒的水,再缓慢地将水射出来。
    唐越反反复复试验了三遍,说:“活塞太松了,里面气压不够。”
    围观的两人自然是不懂什么叫气压,但前半句能听懂,王子昭嫩脸微微一红,若无其事地说:“本王第一次做,难免失误。”
    唐越哈哈大笑道:“确实如此,殿下聪慧过人,能见一次图纸就做出注射器已经很厉害了。”
    这绝对不是违心的夸赞,现代人见过注射器,知道它的原理,所以要做出来不难,但没见过的人只单看图纸,而且只看一次就能做到这个程度确实很难得了。
    唐越从来不怀疑王子昭的智商,这人如果穿到现代,一定就是学霸的典型代表。
    胡金鹏好奇地看着那个竹筒,“这竹筒有何用处?”
    唐越故意把针头靠近他,阴测测地说:“只要把这针头插入你的体内,便可以将你体内的血液抽出来,然后……嘿嘿……”
    胡金鹏往后退了一步,表情僵硬地看着那根细细的针头,“啪嗒”一声,竟然晕倒了!
    “……”唐越无辜地看向王子昭,“我……什么都没做。”
    王子昭眉头一皱,起身去看胡金鹏,发现是真的晕了,于是将目光对准唐越手上的注射器。
    唐越拍了下脑门,大呼:“他晕针!”
    胡金鹏胡副将竟然晕针!唐越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大块头,又彪焊勇猛的大汉子竟然晕针!
    唐越放下注射器,摊手解释:“有些人看到这种针头就会晕,就像有些人一看到血液就会晕倒一样。”
    “为何会如此?”
    “这……”唐越也很难解释,晕针的原因很多种,有些是心理上的,有些是身体上的,“也许他只是紧张?”唐越也不太肯定地回答。
    他走过去掐住胡金鹏的人中,对方很快就醒了,醒来后一脸茫然地看着唐越。
    唐越只好给他解释了一遍,有些人确实会对针头敏感,但是像他这样健健康康又不胆小的人晕针就比较难以理解了。
    此事暂且揭过,胡金鹏因为这事尴尬的无地自处,随便找了个理由先遁走了。
    唐越暗搓搓地想,这事他大概能记一辈子,这可是个不小的把柄,总算报了之前的一箭之仇!
    王子昭将注射器拿过来,也试了一次,当手指压住活塞将竹筒里的水射出来的时候,他觉得挺有意思的。
    不过一想到这东西是用在人身上,他也有些毛骨悚然了。
    “真可以将人的血液抽取出来?”王子昭将针头对准自己的胳膊,大有要一针扎下去试试的冲动。
    唐越忙按住他的手,想说:兄弟,你不用这么拼吧?你一个连血管都找不到,连静脉动脉都分不清的人,也敢胡乱往身上扎。
    真是佩服死他了。
    唐越指着地上那头死掉的老虎说:“您要想亲自动手,在那大猫身上试就行,可千万别在自己身上乱动。”
    王子昭这时才注意到那只老虎尸体,“路上碰到的?”
    “可不是,好家伙,看到我们四五十人还敢冲上来,太没眼力劲了。”
    “这山中的大猫多数都没见过人,在它们眼里,你们不过是一群食物。”王子昭拿着针筒往老虎身上扎,然后用力一抽再拔出来,结果一滴血液都没有。
    唐越过去按了按老虎的肉身,还没有僵硬,血液应该没凝固,这一针八成没戳到血管。
    “来吧,我教你。”唐越用刀子给老虎的脖子剃掉一部分毛发,将针筒刺入其中,动作缓慢地拉动活塞,“抽血速度要慢,这样不会有太大的痛感。”
    他将针头拔出来,晃了晃针筒,里面的血液并不多,看来尸体已经开始硬化了。
    王子昭亲自试了试,对结果相当不满意,“要取血为何要如此麻烦,直接一刀下去,拿碗装不是更快?”
    “……”唐越眨了眨眼睛,好粗暴啊!
    “这……如果对象是人,或者是活物,这一刀下去岂不是受伤严重?”
    他是要取血救人,而不是杀人。
    王子昭点点头,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心接受这样的答案,不过总算不拿注射器当玩具了。
    “这虎既然是你们猎到的,便自己拿去,抬到本王的营账来作何?”
    “大家说要孝敬您啊。”唐越其实是自己不忍心处理才把它贡献出来的。
    虎骨泡酒在中医上有很好的壮筋骨、强腰肾、祛风寒的作用,虽然没有很有力的证据支持,但能流传千年,想必也有一定的道理。
    “您把虎骨留给我就好了。”反正肉他是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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