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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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淑媛- 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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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要拉上君夙天,则是前段时间刚有新闻报道,说一个女的在银行门口被人抢走7万现金,人还给捅了一刀。杨沫虽然不至于胆小如鼠,但是贪生怕死还是有的,于是就想着依赖一下咱人民子弟兵。

君夙天倒是同意陪着杨沫去银行,就是顺口一句,“要是下次B市婚礼,你收个几千万的礼金,该不会打算直接找银行的运钞车了吧。”

几千万?!

小市民就觉得自己心脏狠狠地漏跳了一拍。再一想,到时候参加婚礼的人,除了军政两边的,还有不少金融圈子的,光是她婆婆的家族企业,那就不好说了,段家就段可怡一个独生女,这唯一的外孙要结婚,恐怕礼金的数目就会吓死人吧。

然后,杨沫蓦地发现,自己貌似有机会迈入千万富豪的行列。于是开始就礼金问题和君夙天展开了漫漫的讨论,比如,在银行存哪种理财产品还是直接就存个定期,又比如选择哪家银行……

君夙天则是都随了杨沫,今天晚上君夙天酒喝了不少,不过却还都克制着,知道杨沫现在还是怀孕初期,不易xing事,因此只是拉着杨沫的手,让她帮忙解决下。

杨沫亲亲君夙天带些醉的眼眸,突然觉得他喝醉了酒的样子挺美的,只是君夙天的酒量很好,就算今天喝得多些,可这会儿瞧着,也就脸颊微微地泛着些红晕,眼睛有些朦胧罢了。

说话依然是条理清晰无比,什么说胡话啊,耍酒疯啊,那是连影儿都没有。

杨沫突然挺想要看看君夙天喝醉酒的样子,琢磨着下次B市举办婚礼的时候,来客远比这次多,应该有那机会。

于是一晚上,杨沫辛勤地劳动着自己的一双手,一直到两手发麻,才算让君夙天基本解决了YU望,放她一马。

B市的婚礼,显然比S市的要麻烦多了,在S市,杨沫本意就是想要简单办,因此宴客加起来不过是10桌左右,服装从头到尾杨沫也就穿了一件红旗袍而已。戒指也是杨沫拉着君夙天去挑了两只铂金镶点小碎钻的戒指,两戒指加一起,店家刚好搞促销活动,打了个折,8800元。

可是B市那边,一切都是君家在cao办,光是婚纱礼服什么的,就给杨沫订做了十来套,杨沫还奇怪着,怎么这些服装都忒合身,后来一问,才晓得君夙天早就把她的三围尺寸什么的都和那些服装设计师么交代过了。

因为考虑到杨沫是怀孕初期,不易太累,而且估计真结婚的时候,也是怀孕4个月左右了,肚子会有点小显出来,因此段可怡和杨沫一起挑了其中的三套服装,然后让那些设计师再把衣服稍微再改宽松些。

总之,结婚牵起,虽然凡事都有别人代为cao劳,但是杨沫还是有种快要累趴下的感觉。而当君夙天拿着一对结婚戒指递给了杨沫时,杨沫的精气神倒是又被调动了一把。

当然,最初在看到这对结婚戒指的时候,杨沫倒也没多想,就是觉得还挺漂亮的,一看就比自己挑的那8800的对戒要名贵许多。杨沫倒也没执着着婚戒一定要用自己选的,还是用君家的,毕竟,君家的身份地位摆着的。

这对戒男款和女款差别挺大的,男款整体是光板,镶嵌着一个红色的像是宝石之类的东西,还挺大的,起码比杨沫买的对戒上镶嵌的那啥碎钻要大多了。

而女款则那像红色宝石材质的就更大了,拿起来还特沉甸甸,只是比起普通的宝石,杨沫觉得挺剔透的,灯光下一照,还有着炫目的光芒。

杨沫也就顺口问了君夙天一句,“这是不是就是红宝石啊,挺漂亮的。”可怜杨沫活了27年,愣是没留意过现实中红宝石都长啥样的。

结果君夙天来了一句,“这是红钻。”

当即,杨沫手中的戒指,差点直接被甩飞出去。当然,在即将甩飞的那一刻,杨沫硬生生地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让这戒指还停留在她的手心中。

这样的钻石,怎么都是钻石中的珍品吧!而且这分量……到底该有几克拉啊!

“婚礼的时候戴?”杨沫问道。

“嗯。”君夙天颔首道。

“那平时呢?没规定一定要戴这个吧。”杨沫觉得要自个儿平时戴着戒指的话,那走马路上就是摆明着对抢劫分子说,来吧,抢我的吧,我很有钱。

“平时随你高兴。”君夙天道,杨沫这才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平时咱们还戴自己买的戒指,这个对戒就有重大的场合的时候应应景戴着。”

“你不喜欢这戒指?”君夙天问道。

杨沫摇摇头,“喜欢啊。这么漂亮的戒指,要是我真说不喜欢,那绝对是唬你的。”连红宝石都没见过的杨沫,更别说是见过红钻了,把戒指在手上戴了一下,确实很漂亮,是一种雍容华贵大气的漂亮。

红色的钻石,衬得手指更加纤细而白皙。

“不过太贵重了!”杨沫有些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平时要戴这个的话,既怕被抢被偷,又把自己一个粗心给弄丢了,到时候你就算你不心疼,我都会心疼死。”

君夙天微微失笑。

杨沫又问道,“对了,这对戒是谁选的?”

“爷爷,爷爷说红钻适合你。”君老爷子虽然平时相处的时候,偶尔总会挑点杨沫的刺儿,可要杨沫真被那些八卦记者报道点什么不好的事情,君老爷子又绝对会立马跳出来,义无反顾地维护起自家儿的媳妇。

杨沫心中暖暖的,身子窝进了君夙天的怀中,“我很喜欢爷爷。”

他的面儿变得有些沉,就像是气压又低了一些,挪了挪唇,却没说什么,杨沫倒是心头一动,知道君夙天又在吃味了,于是赶紧再补充道,“当然了,我最爱的还是你。”说着,还亲亲他的脸颊,以示安慰。

“沫……”他咕哝一声,微微的扣住了她的下颚,唇叼含住了她rou嫩的唇瓣,“最爱的人是我……别变。”

“不会变的。”她的脸颊扬起了一丝绯红,因为唇瓣被他含着,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可是望着他的眼神,却是浓到化不开的爱意。

是的,她最爱的是他,这一点,永远都不会便。

君家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着B市的婚礼,杨沫一边忙着配合婚礼的准备事宜,一边也在准备着搬家大事。毕竟,B市的婚礼举行后,全家估计就是住在B市了。

家里的东西,该留的留,该搬的搬,还有儿子还要进行转校的事情,都得一一搞定,不过好在这会儿基本也不用杨沫怎么动手,作为一个孕妇,杨沫还是享受了一把君家的最高级别待遇,但凡是要处理的事儿,都由别人来帮忙。

譬如——华紫木这些日子,就没少为杨沫忙活。

婚礼前夕,君夙天终于拖家带口地带着杨沫和君宁泽回了B市。君宁泽小盆友是第一次见到君家的祖宅,完全没有任何的生疏拘谨,把祖宅当成了一个探险迷宫,开始到处跑着找着各种新奇,还从杨沫这里要来了相机,说要好好地拍照,然后放自己微博里,

现在的小学生,那是都与时俱进的,就算是不认识几个字,可照样连着拼音带字的玩着微博。虽然离开了同学们,君宁泽小盆友特舍不得,尤其是康天天,在短短的近一年时间里,两人多少建立了革命般的友谊。临别是,康天天送给了君宁泽绝版的大怪兽模型,君宁泽则拿了一把玩具模型枪送给康天天。

事后,小家伙还特伤感地把自己QQ的签名改成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天天送我情。”看得杨沫哭笑不得。这首诗,当初还是杨沫没事儿的时候教儿子的,虽然杨沫对诗词的解释,小家伙听没太懂,不过有一点倒是很明白,这是一首朋友离别的诗。小家伙还很自觉地把汪伦的名字给改成了天天。

总之,儿子能够快速地适应新环境,倒是让杨沫放心不少。

当初,因为怕被君夙天找到,所以杨沫即使回国,也还是没和以前的同学联系过,而现在,渐渐的也和以前的同学联系上了,尤其是方小艾,毕业之后一直在B市工作,见着了杨沫的时候,当场就又笑又哭的,骂着杨沫怎么就那么这么就没消息,害她这几年一直以为她出了什么意外。

[本章结束]

第7卷 【385】结局篇(2)

杨沫连连道歉,方小艾早从新闻报纸上知道杨沫和君夙天结婚的事儿,想着当年看见君夙天的情形,不由得笑着道,“感觉真像是恍如隔世似的,那会儿,君夙天还因为你,在咱们班同学会的时候,大打出手了一场,搞得大伙儿全进了警察局。”

杨沫回忆着那时候的事儿,也不由得失笑,那时候,她和君夙天才分手。压根没想到会在老家见到君夙天,更别说还闹出了那样的事儿。

杨沫和方小艾各自说着这几年的生活,方小艾还时不时地说一些其他同学目前的境况。在无意中说道虞雷前两年结婚了,老婆是一个三流小明星的时候,杨沫有些微微地诧异,不过却也在意料之中,“冯怜和虞雷还是分手了吗?”当年在冯副市长被双规的时候,虞雷不愿意出手帮忙,杨沫就觉得也许两人会有分手的一天。

“早分了。”方小艾道,“当初冯副市长判了10年的有期徒刑,虞雷就和冯怜分手,后来好像冯怜还去虞家闹过几次,但也没用。再之后,听说她当了一个有钱人的小三,不过没当多久,就被正室给吵上门了,当众给打了一顿。现在她怎么样,班里估计也没什么人知道了。”

杨沫听了后,突然有种唏嘘的感觉。事实变化无常,谁能想到,当年那么好强又骄傲的冯怜,最后竟然会去给别人当小三。

又和方小艾聊了几句,在分手的时候,方小艾特别强调,下次想要见见杨沫的宝贝儿子,“当了那么多年的朋友,你儿子现在长什么样我都不知道,太说不过去了吧。”

杨沫笑着答应了。

回去的时候,杨沫没让司机立刻就回君家,而让司机把车开到了墓地。

司机显然有些诧异,急忙道,“少夫人,你现在怀着孩子,去那地方不太好吧,那儿阴气重着呢。”司机是君家的老员工了,目前主要负责杨沫出行的事儿。

杨沫微微一笑道,“没事儿,我想在结婚前过去看看,再说……”她的手抚上了肚子,“孩子估计也想去看看呢。”

“可……”

“到时候你和我一起上去就成了,要真有什么问题,我会负责。”

杨沫这么说了,司机也不好多说什么,把车开到了墓地,跟着杨沫沿着台阶而上。

君傲盛,这个惊采绝艳的男人,和君夙天同病相怜,对着君夙天有着极大影响的男人,此刻长眠在地下,已经有十几年了。

杨沫看着墓碑上的照片,很是尊敬地鞠了三个躬,在心底默默地道,“小叔,你放心,我会好好地爱夙天的,你的遗憾,这一生绝对不会出现在夙天的身上,他一定可以好好的、快乐地活下去……”

而她肚子里的孩子,虽然有可能会继承君家的血脉诅咒,可是她希望小叔如果在天有灵的话,可以好好地保佑着孩子。

当杨沫在缅怀着小叔的时候,君夙天竟然也过来了,杨沫一问,才知道是司机为了以防万一,趁着杨沫没注意的时候,特意打了电话告诉了君夙天这事儿。

“怎么想着来这里?”君夙天让一旁候着的司机先回去了,然后走到了杨沫的跟前问道。”想着我们马上就要快乐地结婚了,这消息,总要和小叔说一声。”杨沫说道。

“是啊,结婚是好事儿,是该和小叔说一声。”君夙天面朝着墓碑,缓缓地蹲下了身子,“小叔,我和沫要结婚了,你会为我而高兴吗?”他低低地说着,手指轻轻地拂过墓碑上的照片。

“一定会的。”杨沫在一旁答道。

“是啊,一定会的。”君夙天道,“小叔一个人在这里很寂寞吧,下次我会和沫,带着孩子一起再来看你的。”

说完,君夙天站直了身子,对着墓碑鞠了躬。

在走下台阶的时候,杨沫问道,“如果人真的还有下辈子的话,你说小叔会选择投胎到什么样的家庭呢?”

“君家。”君夙天很是肯定地道。

杨沫有些意外地看着君夙天,却听他道,“就算要再次继承血脉诅咒,小叔也一定愿意是君家人,就算可能会遭遇求而不得,就算可能会痛苦不堪,可是……还是会希望能够遇见自己的命依,能够真正地体会到那种快乐。”

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最了解君夙天的人是君傲盛,同时反过来,最了解君傲盛的人,亦可能是君夙天!

杨沫道,“如果真的有下辈子的话,希望小叔可以遇到真正爱他的命依。”

走出了墓园,君夙天的车就停在不远处。上了车后,杨沫却突然对君夙天道,“我想去看看黄小红!”

君夙天一愣,薄唇微微地抿着,“为什么要去看她?”对他,或者是对君家所有的人来说,黄小红就像是一种禁忌似的,是一个谁都不愿意去提起,厌恶无比的人。

“大概是因为她和我一样,都是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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