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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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 第2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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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赶快把你的衣服脱掉,我们来一次彻底的鱼水之欢!”说完腰上猛然一停,薇仙稍后跟着就是一声骚媚到心肝肺腑的“嘤咛”低喘,听得这个未婚女青年心惊肉跳,偏偏却又欲火中烧。。。。。。

8…31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二 所谓的小瘪三
当老流氓在室内搞得满园春色的时候,外面还站着一个女人。大部队奔驰过来之后,薇仙等不及整理好自己的部队,全部丢给了菲利克斯。这个一向以大姐身份自居的女人现在终于尝到了难受的滋味。分别了那么几十年,明明就要相见了,为什么要我来帮忙。。。。。。
不过抱怨归抱怨,该做的事情她还是要做的。接到利薇雅的通知之后,她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一直到了自己的儿子将自己摇醒了之后才彻底的清醒过来。
“回来了?谁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了?”菲利克斯当时完全陷入了停滞的状态中,她没有想到凌云会回来的如此忽然,跟走的时候一样,说走就走,说回就回。天天盼日日盼,最后终于是将他盼回来了,可是现在却不知道该怎么见面了。
说起来,这个带点流氓气质的家伙就好像是凭空出现在了自己的生活里一般,当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之后,他又跟凭空出现一般凭空的消失了。在几十年的等待之后,他又一次凭空的出现了,他到底想干什么?要知道一个女人的红颜年华最多也就那么十多年,即便犹如菲利克斯这般的美女也不能例外——虽然凌霄在旁边一个劲的跨她漂亮,但这还是没有打消菲利克斯觉得自己年纪过大的念头。
“母亲,你真不老,我说真的。”凌霄揉了揉太阳穴说道:“不信你出去找个镜子看一看,如果你失去了判断力的话,我明天去诱拐两个小少女来跟你做做对比,你绝对会发现你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漂亮的女人,真的,我肯定不骗你。”
菲利克斯不自信了,急着出去见这个没见过面的老爹的家伙自然心急,而他又不能将母亲扔在一边不管,所以干脆就充当起了说客。
要说到凌霄捣乱搞破坏还成,要让他真正去做说客的话,他是没有这个本事的。一个优秀的说客必须具备良好的心里素质和对别人心理以及表情、动作的研究,讲究的是步步紧逼。而这个家伙很显然不会这一点——他平时除了在营地搞搞破坏,去矮人铸造师那里偷鸡摸狗,去弱水河边泡泡小妞之外,就真没有学过什么心理!
若是换了一个人的话,他这个说客肯定是要注定失败的——连点心理学都不懂就去当说客,除非是老天瞎了眼才会让他劝成功。而现在他这个说客则当得很有水平,已经将菲利克斯说得有些动摇了,当然,这并不是他的水平有多高明,而是菲利克斯本身的条件就好。
这个大美女不自信的就是等待了几十年,害怕自己的年化老去而已。而她从一开始就在服用半精灵治疗师们调制的特别药物,而且修炼着凌云留下来的修炼功法,别说老去,甚至连一点岁月痕迹都看不出来。菲利克斯是几个美女中天分最高的一个,在以前她就已经在二十岁的年纪达到了大魔法师的境界,这可不是一般小瘪三能够企及的。
聪明的人,无论领会什么都特别的快,凌云留下那一本古怪无比的,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修炼法诀她硬是练的异常顺畅,到现在,每当按照上面的路线运气的时候,就会觉得有一股力量在体内隐约要突破而开。而且这股力量非常惊人,她本身是一个大魔法师,可将以前的魔力跟现在的体内这股尚且无法使用的力量相比,那简直就是小儿科一般的东西。
虽然无法使用,但是效果是很明显的——特别是她的体质和容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一点是无可厚非的,所以几个美女才更加勤快的修炼起了这个不知名的法诀。
暂且不管力量如何强悍,不能使用一切都是空谈,可是有一个目的达到了——菲利克斯在这几十年间,真的就没有一点改变过。除了增添了更多的成熟女人的气质和风情之外,一切似乎还都跟以前是一个样子。若是说薇仙因为身材长成了,变了一点样子,那很正常,所谓的女大十八变,一年一个样,而菲利克斯是已经变过的人,现在无论如何也不会变出什么花样了。
“你可别骗我。。。。。。”菲利克斯看着凌霄一脸猴急的样子有点担心:“怎么说我也是快一百岁的人了。。。。。。虽然我知道,我看上去不老,但是实际上我的确已经一百多岁了。他那么年轻,你说。。。。。。我怎么能好意思去见他!我怎么可以去见他!不去,我不去!”
现在的菲利克斯犹如一个小女孩一般的害羞,将那些成熟女人的气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事实上,无论一个女人再如何成熟,当她遭遇爱情,特别是知道自己等待了几十年的情郎出现了之后,别说是菲利克斯这样的不折不扣的美女,即便是一个掉了牙齿的老太太,怕也是要飞奔而去的。
“我真没骗你,我敢骗您么?”凌霄现在完全无奈了,他站起身来在菲利克斯的卧室里一阵乱翻之后,找出了一面水晶镜子说道:“您自己看吧,您说说,您哪里老了?您要是跟我一起走到大街上去,别人说我们是一对兄妹都还算是轻的。”
菲利克斯轻啐了一口,这个儿子跟老子一样也没有正形——她是一个多么冰雪聪明的家伙,自然知道这个小瘪三想说什么。自己和他走到大街上,人们看到两个人一起说是兄妹算轻的,普通一点的就会直接认为是一对小情侣了。
凌霄当然不敢这么说,自己的老子在外面等着,无论如何,这也不可能搞乱伦吧。。。。。。所以他想了半天,还是决定挑这么一句不轻不重,又刚刚好能刺激一下菲利克斯情绪的话来说。
这也不怪他天生的瘪三,事实上,这两个人若是真的一起走到大街上,真有人会把他们当做情侣来看待,若是出去哪里旅游,或者还会有酒店老板非常热情的给他们推荐一个蜜月情趣套房也说不定。。。。。。说实话,有这么一个年轻漂亮的几乎就跟自己差不多的母亲,实在是一种痛苦的事情。
如果年龄看上去相差比较大,还不会这么难堪。比如孩子要扑到母亲怀里撒娇,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母亲那一张操劳得带一点苍老的面孔无疑是温暖而安详的。而如果凌霄想这么干的话,先得过去自己这一关——不管是不是母亲,身体反应最直接,扑到一个跟自己年纪相近,充满了成熟女性诱惑的身体里,恐怕身体某个部位立刻会起反应。
“哎,终究是老了。”菲利克斯一声叹息之后,还是没有出去的打算,这看得小瘪三有点着急了。
这个传说中的流氓老爹第一次回来,好歹怎么也得去弄点见面礼回来,听说他满身的宝贝,这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在薇仙阿姨的故事中,这个流氓老爹每一次出征总能带回一些希奇古怪的好东西。在故事里,他简直就是战无不胜的战神。
有一个战神老爹自然是一件很拉风的事情,但如果这个战神老爹的钱包比较鼓胀,里面有很多希奇古怪的好东西,那自然就是更好了。薇仙阿姨的故事如果全部都是真实的话,那么自己这个流氓老爹的钱包绝对不止是鼓胀那么简单——已经涨得快要裂开了。
身为人家的儿子,在老爹有困难——比如钱包即将裂开的时候,如果在不去尽点孝心,不是显的自己这个儿子太没有用处了?所以,虽然没有去当拆白党的意图,但是打打秋风是免不了的。况且儿子打老子的秋风,那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那么多年的赡养费一分钱没付过,现在打打秋风那是给你做人父的机会。
可是菲利克斯不出门,他打秋风的愿望自然就要落空。这个小瘪三能这么放弃么?随便拉出一个地下世界受苦的居民来问问,这个答案简直就是一致的。
“妈妈,刚刚利薇雅阿姨叫我回来的时候,好像跟我说在父亲身边还看到几个女人,样子很亲热似的,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的。”小瘪三眼睛一转,主意立刻上来了。“我这跑得急都给忘记了。我刚刚已经去了一趟暗精灵山谷,莫蓝娜阿姨听说这个事情之后,已经启动传送阵了。”
虽然表情上面没有松动,但是菲利克斯显然是很在意的在听——这下有戏!小瘪三一看母亲的表情,就知道有戏,开始不计成本的继续诋毁着老流氓。
“对了,刚刚我在回来的路上听人家说,好像父亲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回来了,是去哪国任职的时候跟人家的公主搞在了一起。现在人家非他不嫁。”小瘪三非常会琢磨女人的心思,特别是在等待中的女人,最受不了的无非就是自己的情郎或者老公和别的女人有什么瓜葛了。
“谁说的?”菲利克斯虽然表情不为所动,但是还是很不着痕迹的这么问了一句。
“谁说的?好像是瑟雷恩里的那些民兵吧。。。。。。具体说的什么我也不太清楚了,反正就这么一回事。”小瘪三表情严肃得连自己都相信了一般,“我这不是担心您么,现在我得去看看了,至于您去不去,那是您自己的事情。我等一下就出发,如果您跟我一起走的话,那通知一声。我也想去见见我那没有谋面的老爹。”

8…32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七十三 所谓的老流氓
老流氓已经坐在广场上的水晶女神塑像下舒畅的喝着冰镇的朗姆酒了。此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天空上依稀还有那么一点淡淡的红色,黑色的夜幕已经笼罩上了瑟雷恩的大地。伴随着夜幕降临,那些已经准备好了的木头在德鲁伊大师们的指挥下自己架起了一座非常漂亮的柴火堆——不愧是森林之子的手笔,连架一个柴火堆都比别人架得有艺术性。
两个小时,老流氓不愧是老流氓,两个小时内将两个美女所有的倾诉和等待中的烦恼一并搞定,现在他已经恢复成当初那个光着膀子满地乱窜的流氓形象了。
夏季的晚风总是非常畅快的,一阵风吹得黑色的麒麟旗——这面旗帜的质量非常好,挂了几十年甚至从来都没有换过。事实上,这是麒麟大人的功劳。自己这英俊的形象第一次被当做旗帜挂了起来,它在上面动了一些小小的手脚。
一阵晚风吹过,将凉爽和大荒原上的杂草一并吹了起来,有一根落在了老流氓的鼻子上,这个蹲在水晶女神塑像下喝酒的家伙鼻子被挠了一下。
“阿。。。。。。。嚏!”老流氓狠狠的打了一个喷嚏,现在他的仙人形象已经完全被败坏,不到半天的时间,又回到了那个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形象上来。这一根无知的草根显然不知道它落在了什么地方,在一息之后,连着一大泡鼻涕被甩在了瑟雷恩的土地上。
“老板,这几十年不见,你咋还是这么年轻。”太森杵着拐棍,一步三咳的弯着腰走了过来,巨大的身体埋的厉害,整个人几乎是要朝下倒了。乍一看之下,这绝对已经是一个两只脚进了棺材,还剩一个脑袋在外面的棺材攮子了。“哎,我现在是不行了,不过能在有生之年再见老板一面,真是荣幸啊!老板,你如果再晚回来一年的话,恐怕是见不到我了。”
说完,太森“哎呀”一声轻哼之后,庞大的身躯依着拐杖坐下,尽管那根拐杖已经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声音,可太森依然还是不放手。那拐杖是从德鲁伊大师们搬运来的木材里面找出来的,虽然都是用来做柴火,但是能施法让它们自行行走的木头,都不会是普通木头。
这一根玛瑙红松的木棍是堪底斯山脉中极为稀少的,适合用来做法杖的高级材料。这种树木的木材极为难找,因为它往往生的非常矮小,而且颜色并不太鲜艳——它本来的名字玛瑙红松也是因为它的内部木质的纹路跟玛瑙的光泽非常相似而得名的。
这种木材是十年生,在七年的时候是最好的成熟期,并且它只能生长在堪底斯山脉中。曾经有炼金师尝试着将一棵活着的玛瑙红松带回去培养,结果养了不到三天,就彻底枯萎了。生长在充满了危 3ǔωω。cōm险的森林深处,生长期又如此之短,也只有这些德鲁伊大师们才能找得到它们,并且丝毫不吝啬的将它们弄来做木柴。
当然,这些玛瑙红松统统都已经过了十年,是自然枯萎的。森林之子们并不是不使用木柴,他们只不过是拒绝毁坏那些有生命力的植物而已。
看着这玛瑙红松被压得不堪重负,老流氓嘿嘿一笑,对准了那拐杖支地的位置飞起一脚,只听得一声沉重的响声之后,太森巨大的身躯“扑通”一声趴在了地上。
“装,继续给我装。”老流氓不屑的撇了撇嘴,“你有多长时间活头我还不知道,怕是再过一百来年,给你几个小妞你依然活得生龙活虎的。这不过才几十年而已,就变成这副鸟样?你要装也装个残废什么的,博取同情也不是你这样傻干的。”
太森扑了一嘴的土,起来看着自己老板嘿嘿傻笑了两声,犹如豁然醒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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