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灭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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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灭元神- 第1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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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时分,这种商业街正开始热闹,行人有不少。原本商芷清在街道旁一站,香车美女就煞是惹眼球,这么一来,更是引得无数路人驻足翘首。

陆弃的身子顿了顿,却是没有转身,连头也没回地继续向前走着,而且速度似乎有变快的迹象。

随着商芷清的身子颤抖了下,不争气的泪珠滑落,却又很快被滑嫩的手臂坚决地抹去。可是再坚决,这股子哀伤确是砰然散发了出去,让不少怜香惜玉的“好男人”心中一阵唏嘘。

而原本就一直关注商芷清和陆弃二人的一些路人目光看向陆弃,满是仇怨化作杀气,真是人比人气死人,看看人家,这么漂亮又有钱的女朋友说甩就甩,绝对是情圣级别的人物。

“美丽的小姐,这样的男人不值得你为他这么伤心落泪!”一个颇有自信,自认为形象不错的年轻男子很聪明地抓住了这个时机,快步走到了是商芷清的身边,递过去一方纸巾。

可是商芷清却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依然紧紧地盯着渐渐远去的背影,表情确是少了几分哀伤,而多了几分坚决。

“小姐?”年轻男子毫不气馁,声音大了些,在他看来,商芷清肯定是没有听到他说话。

“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商芷清横了年轻男子一眼,以极快的语速蹦出这话,然后转身绕过车身,拉开车门,钻进了车中,迅速发动车子,绝尘而去。

商芷清那冷冷的回话,又是惊掉了一地的下巴,当那负责收停车费的大爷回过神来时,才看到路旁飘出一张十元的人民币,依稀记得是从奥迪ts车窗飘出来的。

年轻男子那白俊的脸上瞬间升起几团黑云,手中的纸巾飘落在地也不自觉,直到有人走到他身边,嘲讽地说了句“sb”,才让他彻底回过神来,骂了一声“biao子”,在周围充斥的白眼中毫无风度地狼狈而逃。

“这人确实是个sb,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一个很显然是“华夏达人秀”铁杆粉丝的大叔一脸鄙夷地说道:“头发梳得锃亮,还向后倒,真以为自己是周立波呢!”

众人轰然大笑,都觉得今天看了一出不错的闹剧,回家跟亲近的人闲聊又有了个话题了,然后就都散。

过了今天,也许就很少人会记得,曾经,有一个身穿米黄色山寨运动衣的普通男子,狠心地甩了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绝品美女,甩得是那样的潇洒,那样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但是,终归会有人记得,而且当事人,或者应该说是被害者商芷清,她必然会记得,一辈子都记得。不过让人多少有些难以理解的是,商芷清开着车并没有迅速离去,没有回家躲在厕所或者被窝里哭一场,而是开着车就跟在陆弃的身后。

然后,就出现这样的一幕:一辆在路灯下闪着迷离色彩的奥迪ts,以蜗牛般地速度前行着,车上坐着一个唇红齿白,顾盼生姿却脸带寒霜的绝色女子。女子那幽怨的眼神一直看着那个不疾不徐地走在斑驳的灯光下黄衣男子,一眨不眨的,仿佛一眨眼就会把人跟丢一般。

不少人看到这奇特的一幕,好奇心顿时迭起,跟踪?新婚夫妇感情出现罅隙,妻子跟踪丈夫,准备捉奸在床?八卦的人无处不在……

有些个中高手看到这一幕,心中同情黄衣男子之际,却是忍不住感叹,如此拙劣的跟踪,那个黄衣男子竟然一直没发现?那他笨得也有点人神共愤了?要是真的东窗事发也怨不得人了。

第四章 大隐隐于市

陆弃又岂会不知道商芷清跟在后面呢?这个女人的执着,他可是领教过的。

半年前,他去执行任务回来,途径西陲野生自然保护区,恰逢其会,救下了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几乎属于半休克状态,可是目光依然清透,散发着求生的欲望,后来被他绑在背上,补充了水分的她渐渐苏醒,那一点点微弱的神智,却是支撑着她一直问一个问题。

“谢谢你……你是谁……”这样六个字,在十数公里的路上,重复了不下两百次。

陆弃没有回答商芷清,他不是活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也没有那么高风亮节。之所以不留名,是因为他的职业,不能留麻烦,这注定了他要活在这世界最阴暗的一面。

陆弃也没有想到,在云滇大学能再碰到这个女人。也许有人会疑问,这商芷清可是云滇大学的风云人物,而且既然同在一个学校读研,又如何会一点都没印象?

事实上,虽然陆弃的档案在云滇大学,可一年到头,陆弃到云滇大学的次数不会超过三次,每一次不会超过三天,而且他很显然不是一个八卦的人。八卦的人应该吃不了这么多,据不真实的小道消息,八卦能让人辟谷……

那一次,是陆弃每年必须到学校的一次,新学年开学,作为学校的学生,哪怕是硕士研究生,不在校全日制读书的,最起码也应该打个招呼,所以他去了。

商芷清认出了他,他没办法否认,然后被商芷清在学校校务处找到了他的手机号码。如果不是商芷清给他打了个电话,陆弃都忘了他的手机里也是装了一张卡的,他的手机除了偶尔客串闹钟外,也就只有特殊的那么几次会响。

商芷清要请他吃饭,说要感谢他的救命之恩,陆弃多次表示不用,可是商芷清却是异常的执着,几乎每天一个电话。

陆弃倒不觉得她很烦,因为商芷清不仅人漂亮,还很聪明,懂得在合适的时间打电话,还有足够好的理由。

感恩的理由,哪怕陆弃不用她报恩,陆弃也不能去践踏,因为作为一个孤儿,他懂得这世界上有哪些情结是不能践踏的。

也就是商芷清的这种执着,陆弃最终答应了跟她吃一顿饭,接受她的报恩,然后她总该没有理由再来打扰自己了?

不过现在,陆弃突然有些明白,女人的处事方式绝不是按教科书上写的那样一板一眼,他认为商芷清没有理由,可商芷清很显然不这样认为。

“跟着就跟着,小心别跟丢了。”陆弃嘴角微翘,如果有人发现他这个笑容,一定会惊讶,这张很平凡的脸,就因为这个笑容而让人眼前一亮,帅气指数瞬间狂飙。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乍一看不显眼,可是在某个特定的角度,或者特定的表情是,就会让人觉得特别的迷人,有人称之为角度美人。

商芷清失策了,她一直以为陆弃是住在学校的,她原本也只是心有不甘,打算跟着陆弃走一走的,也算是表达了一种你说不送我偏要送你的执拗感。

可是直到车子驶出了城区,开上了柏油公路,然后又开上了基建路,人烟逐渐少时,她才猛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家伙到底要去哪啊?”

到现在为止,商芷清还不觉得陆弃已经发现了她,不过说来也是,陆弃一直都没回头,闷头赶路的,他后脑勺又没长眼睛。

商芷清似乎忘了,因为路灯渐少的原因,她的车灯大开,一直给陆弃当手电筒呢,就算不是陆弃,换了一个普通人,稍微警觉些,也能感觉到异样的。

当商芷清彻底失去了陆弃的踪影时,她突然发现,没路了!

商芷清下了车,借着灯光的扩散,她发现,她到了云滇市郊区,已经到了山脚下了,也就是说,不知不觉中,她已经跟着陆弃跑了十数公里。

“谁说的这车到山前必有路的?”看着已经到头了的基建路,商芷清踢了下脚下的石块,然后随着石块溅射的方向,眼角余光扫到了一条羊肠小道,心中一喜,却陡然一叹:“这有路也不能开车上去啊。”

“这家伙,难道住在这山村里?”商芷清仰头看着眼前那如一头巨兽异样趴在夜色中的大山,一点都没有危机意识。

华夏国云省本就是一个由大山组成的省份,即便是现代化的都市,也都是被群山环绕,城市建设尚且如龙脊虎背,此起彼伏,出了城,直接都是一些山村,山村里还有各种少数民族的古老村落,眼前这座大山还有一个颇为诗意的名字,叫“三生”,这个名字的由来已经无法考究,反正都这么叫。

看着那只有两人并行宽敞的山道,商芷清正决定上不上去。她不是一个胆小的女人,作为地质专业的学生,她带着帐篷露宿森山老林的事情也没少做。

最后,她还是放弃了,因为她也知道,像这种山村的山道绝对不是只有一条的,如果是比较大的村落,那绝对是四通八达,别到时迷路了,也麻烦。

何况,她上去干什么呢?不是只要表示送一下的么?就算是找人,白天总比晚上要好得多?

当奥迪ts在狭窄的基建路上好不容易掉头,然后闪着明亮如星的灯光远去时,在山腰上的陆弃目光微微眯起:“傻女人,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我不需要朋友!”

话音落下,陆弃脚下一挫,身子如离弦的箭一般射了出去,双足宛若离地,身形掠动之际,如猿猴般灵巧,而奔跑间,双臂轻展,又如白鹤亮翅,劲风四溢,卷起一路落叶。

如果商芷清看到这一幕,她一定会高兴她的某些猜测得到了证实,这种速度绝对不是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就算是世界短跑冠军,也绝对难及项背。

蜿蜒曲折,时高时低的山路,在陆弃脚下如履平地,不多时,他便来到一座竹楼前。这是云省傣族普通的民居竹楼,在林荫遮蔽中,由竹篱护着,圈起一个百平小园,园内甚至还有一汪泉水,两层的竹楼此刻就傍水而建,顶盖虽然用上了一些现代化的防水材质,却依然保存着浓郁的民族风。

这是陆弃从一个搬到城区里去的傣族家庭买下来的老房子,他做了一点改动,添了一些生活用品,至于电器,用的都是太阳能和空气能的,包括房里那盏台灯。

这片山区已经基本上没有人住了,除了陆弃外,整片山区,恐怕只有不到二十户原住民了,像这屋子的原主人,都几乎是最后一批搬到城区里去的,而以前的老电线杆也因为有碍风化而直接被拆卸了,那些原住民,基本上都重新过上了油灯时代。

一个大学的研究生,不住在学校,也不在校园附近租个房子,却在这种只有鸟拉屎的地方买了一栋老房子,这的确耐人寻味。

刚刚高速奔跑了数公里的山路,陆弃并没有气喘吁吁,胸脯欺负着,却努力稳定着呼吸,缓缓地踱了几步,然后就在那园子里突然站定。腰身微微下沉,原本垂着的双臂缓缓上提,双脚脚掌牢牢抓在地上,上半身却诡异地上涨了半寸,本就坚实的后背突然变宽。

如果用人看到陆弃,绝对会发现,现在的他整个人神态浑厚沉稳,宛若一头警惕站立,意欲攻击的熊。目光凌厉地盯着眼前的陆弃,以这个姿势一站,就是数分钟,随着他那平稳却有些粗重的呼吸声音渐渐变缓,他那健康的肤色上微微泛起几分潮红,颈项上更是浮起一层细密的汗珠。

剧烈的运动后,本来早就应该有的体态,却因为这么一个站姿足足推辞了数分钟才骤然出现。当然,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样站着,比超越世界短跑冠军的速度高速跑了数公里还要让人肌体疲累。

无论是那种可能,都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范围,不过即便是一个普通的人看到这样一幕,也不会觉得陆弃是个怪物,只会觉得他可能是个高人,一个练过武的隐士。

都说大隐隐于市,像陆弃这种,隐居在市区旁边的山村里,不知道可否算是个中隐?

:今天时间比较宽裕,会多写出一章来,晚上更新。

第五章 五禽仿生拳

陆弃动了,他脱掉了上衣,露出了他那会让人尖叫的迷人体态,如果白天的时候,他在云滇大学没有穿衣服的话,绝对不可能被人无视的。要是说他的五官属于普通级,那他的身材绝对可算是极品,

微微的动作,就能看到那些细致的肌肉流畅的运动着。关键的是,陆弃并不像那些健身教练一般那么臃肿,每一块肌肉都恰如其分,给人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的感觉。加上那绝非在日光浴下作用出来的古铜色肌肤上,密布细密的汗珠,给人一种宛若美男出浴的绝佳视觉盛宴。

将衣服随意抛在了旁边的竹篱上,陆弃脚步踏动,远没有他高速奔跑时的轻灵,依然像熊,显得很是笨拙。不过随着他宛若一头熊一般做出一个又一个拍击、靠抗、推挤等动作,那笨拙的姿态却不知不觉中透着几分举重若轻的神韵。

而陆弃那微曲的手掌,每次打出后停滞的那一瞬间,都隐约升腾一股水气,那是手掌上扩张的毛孔上被震散的细密汗珠。

如果有内行人,一定会惊呼出声,随意击打,汗液蒸腾,这是武者达到内劲通透的表现。所谓内劲通透,那是内家拳对于内劲的修行层次起码达到暗劲以上,才能做到人体整体机能内外合一,阴阳交融,刚柔随心的地步。

这华夏泱泱古国,内家拳传承数千年,已经有了很明确的修为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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