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魔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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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魔传奇-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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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会。”

小叶平时可不是这么沉不住气的人,只不过关心则乱。

“这话怎么说?”小叶急切的问道。

“因为下个月,理查德六世将要举行田猎大典!”萝丝悠悠的说道。

她这么一说,小叶立即明白了,他好像听琳迪讲过关于田猎大典的事情。

阿兰德大陆一年有十三个月,分为四个季节。每个月从29天到34天不等,下个月是10月,在这个大陆上属于落叶季,是一年中的第三个季节,其它三个季节分别是:潮水季、顺风季和冰雪季,所以田猎大典,也称落叶大典。这个月是野生动物繁衍交配的季节,也是最适合打猎的季节。诺斯民风彪悍,国人重武,所以每年国王都要举行表示重武的田猎大典,以宣示国威,田猎大典是诺斯最大的王家盛会,只要不是发生在规模的外敌入侵,年年举办。

在和平时期,田猎大典甚至算得上一场小型的战争,因为在诺斯,没有军功就不能封爵,这是已经沿袭了近百年的传统,如果长时间没有战争,那么田猎就是军人们角逐的最佳场所,谁猎得的猎物最多、最凶猛、最困难,谁就能得到大家的尊重和认可,甚至可以得到国王的封爵,这几乎已经成为了一个惯例,所以每年田猎,各军团都会派出最勇猛的将领或战士随国王出席田猎大典。田猎大典举行时,行进的队伍绵绵延延可长达几十里,甚是状观。

田猎时,不但国王亲自参加,而且后宫的嫔妃也会参加,所以艾尔纱也一定会去,只要能见到艾尔纱,那么自然就可以得到雪莉的下落。所以现在的小叶不但要继续当萨瑟兰的儿子,而且必须当一个好儿子。

这个宴会,萨瑟兰是最大的赢家,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一来他的儿子,成功的抵抗了戈登的诅咒,这让长期以来一直受戈登压迫的萨瑟兰长出了一口气,甚至包含更深的政治意义。二来他的儿子和亲王的女儿一见之下,进展迅速,关系似乎非常亲密,比他想像的还要好。这两件事情无论哪一件都足以让他笑上三天。

对于第二件事,小叶不需要解释,因为一切解释都在他的脸上,他的脸足可以让任何一个少女着迷。而对于第一件事,小叶就不得不对萨瑟兰解释一番了,不过这当然难不住他,他的解释是和治好琳迪的病一样——天生具有如此能力,还把当时的感觉在萨瑟兰面前海吹了一番,令萨瑟兰老怀大畅。

可是事情走到这一步,才刚刚开始,虽然在宴会上表面上是大大的扬眉吐气了一番,可小叶并不轻松,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处理,一个不慎,就可能把小命搭进去。

首先是鲁斯父子,他目前最主要的敌人,这对父子已经怀疑他是史前魔人,虽然小叶已经打定主意撒泼耍赖、装神弄鬼,但是依鲁斯父子的能力,兴风作浪起来,却也必须小心应付,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他懂。

其次就是萝丝,桑托斯亲王的女儿,迷一样的女人,目前为止,她是小叶最害怕的人。是她让小叶不得不当好萨瑟兰的儿子,尽管他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其中到底有什么阴谋,最令他不爽的是,他连逃跑的可能都没有,因为凭着他这样一张脸,无论跑到哪儿都等于明明白白的告诉人家他是谁。

家里还有一个琳迪,小叶有一些不想让她知道的秘密,所以也必须小心应对。再有就是萨瑟兰,小叶曾经和他的南方军团有过冲突,而且萨瑟兰又是当初派兵搜索史前魔人的主要指挥者。在他面前,小叶绝对不能表现出史前魔人的任何特征,这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控制能力,而小叶目前应用最熟练的就是控制能力,不能在萨瑟兰面前表现无疑等于束缚住了他的手脚。

最为可怕的还是他现在已经卷入了王国的权力斗争当中,如果鲁斯仅仅对他个人进行人身攻击,他并不害怕,但是现在他属于萨瑟兰一派,这已经成为是铁打的事实,不容他选择。所以他的处境就变得很微妙,一方面必须防备萨瑟兰,另一方面却必须和萨瑟兰拴在一起,共同进退,应对来自鲁斯集团的打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所以现在小叶很有一种四面楚歌的感觉。

    第一卷 你好,阿兰德

第四十八章 奇妙的变异您阅读的电子小说下载网址 www;ūmdtxt;Còm

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对于美好的蓝图,要目光长远,对于艰巨的困难,最好只看眼前。

虽然这只是一句无可奈何的话,但小叶觉得很有道理。因为他眼前的困难实在太多了,想想都能把人压死,所以只好不想。既然不想困难,总得想一点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因为总是愁眉苦脸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事情更糟,所以想想美好的前景,忘记眼前的困难,这是小叶比较拿手的好戏。

美好的前景,当然就是不久之后的田猎。最好能在田猎上见到艾尔纱,再从艾尔纱嘴里问出雪莉的下落。

想通了这一点,小叶便不再沮丧。

而要做到这一点,当然需要很好身手,不然还是会被大卸八块。这一段时间来的锻炼虽然没有的白费,小叶的身体素质也已经大有提高,但是还远远没有达到他想要的水平。尽管这个世界没有牛顿,但牛顿第三定律却还是起作用的。如果你对物体施加一个力,你就会承受方向相反的同样大小的一个力,假如没有强大的身体,这个力很有可能让自己受伤,所以进一步提高身体素质仍是当务之急。

所以这个时候,亲王宴会上戈登送的礼物就比较管用了。

缓释的共鸣,简直十全大补。小叶简直想不到哪里会有更好的共鸣材料。如果说对艾尔纱的共鸣只是半成品的话,那么戈登送上得简直就是精品,而且数量巨大。通常戈登对于一支庞大的军队进行祝福以后,想要恢复能力也不过是一顿饭的功夫,经他如此程度祝福的军队打起仗来便可势如破竹、锐不可当。而这次对小叶进行诅咒却让他几乎休克,而诅咒是比祝福强大几十倍的共鸣。所以这次戈登就是吃上十天的饭,也未必能恢复能力。

这样的精品当然要好好利用,不然怎么对得起人家的一片苦心?

这里是小叶的房间,从亲王府回来后,小叶就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命令所有人都不许打扰。然后静静的坐在床上,启动共鸣。

果然不一样!

如果对植物进行共鸣,在不损伤植物的情况下,最多只能让小叶感到神清气爽,身体的变化则是缓慢的,缓慢的几乎感觉不到,如果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达到拥有变异能力的程度,没有一百几十年怕是难以实现。

如果对动物进行共鸣,同样在不损害共鸣对象的情况下,身体的变化会快一些,但同样不容乐观。如果说对植物共鸣是骑自行车的话,那么对动物共鸣就如同骑电动车,速度的确是快了不少,但达到变异能力需要行走的距离却如同从地球到月球这么远。如果希望骑着电动车走这么远的距离,恐怕没个十几年是不容易做到的。

如果对人进行共鸣,则如同骑摩托车,所需时间恐怕也需要以年来计算。

所以戈登的礼物就弥足珍贵了。因为对这种缓释的共鸣进行共鸣,就如同坐上了火箭,飞往月球,指日可待!而且燃料充足——毕竟人家都快休克才送出这么多。本来修炼处于瓶颈的小叶,一下子柳暗花明,简直比得到武侠小说中描写的能一下子令人增长十几年功力的灵丹妙药还要爽。

所以现在小叶几乎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已一种肉眼可以观察到的速度发生变化,本来相对孱弱的身体仿佛充满了力量。全身活力四射,他甚至感觉自己现在一拳就可以打死一头牛,完全凭借肉体。

走下床,小叶拿出一把刀,一把锋利的刀,然后在自己的手臂上轻轻划了一道。一条血线立即出现,鲜血涌出,向血线的两旁流下,如一条难看的蜈蚣。

然而就是这条血线,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慢愈合,小叶满意的笑容显现在脸上。几分钟后,被刀划破的肌肤竟完全愈合,连一点儿疤痕都没有留下。如果不是血线两边仍然留有血迹,根本就看不出来这个地方曾经受伤。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皮肤受到这种程度的伤害,在确定没有感染,没有伤到肌肉的情况下,没有几天时间是休想恢复的这种程度的。而现在小叶只用了几分钟,也就是说现在小叶拥有了比常人快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自我修复能力,而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正是变异能力最基本的应用,也就是说,小叶已经初步掌握了变异能力!

如果说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仅仅是对自体变异的话,那么另外一件事就更令小叶愉快了,那就是——异体变异。

所谓异体变异就是对除了自身以外的其它生物体进行变异。

窗台上有一株曼陀罗,是一株刚刚出芽不久的幼苗,它最高的叶子也不过三寸。一株这样的植物想要长大,需要的时间一定很长,任何见到这株植物的人都会这么想。偏偏现在不一样了。

小叶走近距离这株曼陀罗两步远的地方,只见它竟似突然有了灵性一般,从土中慢慢伸展出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向上生长,几分钟后,高度竟然超过了一尺,几片新叶也长了出来,清新异常,如一个昂扬的斗士。

这个能力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用,但是事实上这个能力却能够带给小叶更大的实惠。因为加速生长的植物其生物场会变强,而变强的生物场却可以促进小叶的共鸣,所以现在的小叶几乎拥有了无限的共鸣资源。尽管他的变异能力现在还很弱,但总算有了一个开始,从无到有,本就是一个伟大的转变!接下来就是由弱到强。更重要的是,拥有了变异能力,就意味着有可能萝丝的存在进行探索,从而改变对她无能为力的状况,至此,形势似乎正在像着有利于小叶的方向发展。

小叶气喘吁吁的坐在床上,异体变异需要消耗的力量过大,他不得不停了下来。但即便如此,也令小叶开心不已,根据他掌握的知识,如果变异能力进一步加强的话,利用植物制造出攻击或防御性武器并非不可能。现在小叶周边的形势不容乐观,他可不敢再有任何托大。

他的武技水平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他现在的控制能力已经达到180米左右,探索能力则提高到1。5公里,配合武技的使用,已经可以算是一个一流高手了。更重要的是掌握了轻微变异能力,这令他拥有了更强的感知和探索能力,不仅仅是范围,更重要的是精度,这就让小叶看到了抵抗萝丝的一线曙光。

所以从见到萝丝以后就失去的信心渐渐又回到小叶身上。

    第一卷 你好,阿兰德

第四十九章 酒鬼戴维斯

戴维斯睁开朦胧的双眼,晃了晃了手中的酒壶,发现已经没有酒。

对一个酒鬼来说最痛苦的莫过于没有酒,简直比杀了他还要令他痛苦,所以他决定去找酒。

偏偏大多数酒鬼,尤其是已经喝醉了的酒鬼都不愿意亲自去找酒,最好酒能自己跑到他们面前。酒没有脚,当然能跑,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有个人能把酒送到他们面前。

所以他就下命令让人去找酒。他有这个权力,因为他是一个军官,一个南方军团的军官,下级军官。

就算是再下级的军官也是军官,手下总是有几个人的。有人可用总比自己跑腿要好的多。

“可是大人,我们带的钱已经用光了。”一个士兵怯怯的说道。

这总是一个困扰所有酒鬼的问题,酒是喝不完的,而钱却总有用完的时候,而且速度好像还很快。尤其是在喝的最高兴的时候。

一个像他这样的下级军官总是不会有太多钱喝酒的。所以他挠挠头,打算想个办法。

可惜他挠了七八十次头以后,仍然一个办法也没有想出来。

“大人,不如再等几天,等到陛下举行田猎大典,我们就不愁没有酒喝了。”士兵陪着笑说道。

几天?难道你想要我的命不成?一个酒鬼的酒瘾上来以后,只怕几分钟都等不得的。

“可是咱们总不能去抢吧!”士兵小声说道。

抢?这可是你提醒我的!真是个好主意。

“可是咱们是兵啊!”士兵急了。

有人规定当兵不可以抢劫么?

这简直是歪理邪说了,有人规定当兵可以抢劫么?

所以他决定去抢。凭他的身手,抢几个酒钱应该不是问题。

他不会去抢酒,因为酒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抢的,抢来的酒喝起来总不是个滋味。只有钱才需要抢;抢来的钱买酒总是很好喝的。可他毕竟是一个军官,去干这么高风险的事情,一旦败露可不是好玩的。他虽然爱喝酒,却也不是为了酒什么都不顾。所以他决定合理合法的抢。

可是抢劫还能合理合法么?戴维斯的答案是:能!

本来他是有钱喝酒的,一个再下级的军官也是官,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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