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魔霸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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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魔霸世- 第2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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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意志?这就是天地之力当中所蕴含的天地意志?”

    林锋心中又惊又喜。这天地意志,在大斗尊境界是绝无可能感应出来的。唯有晋阶斗圣,才能感应。而且,唯有自身的精神力量受到天地意志的粹炼,拥有了与天地意志产生某种谐震的能力的精神力量,才可以将周围的天地之力指挥得如臂使指,而且,唯有感应到天地意志,才能不断吸纳天地意志,继续强强化自己的精神,最终迈向更高的境界。

    林锋心念一动,就感到那股天地意志直接闯入了他的泥丸宫中,仿佛进入毫不设防的房子,并且,直接融入了他的精神力量当中。

    随后,就如同他的精神力量蕴含着龙威一般,林锋的精神力量也蕴含了一丝丝天地意志的气息。只不过,这天地意志的气息,实在是太少太少太少太少了,少到难以感觉得到,所以现在除了能召唤天地之力聚拢过来,还想不出有什么强大的用途。

    但对林锋来说,已经足够了。

    “天地意志融入精神当中……似乎没什么副作用。而且,更妙的是,我的精神波动,我的气息,居然完全改变了。如此,就算离开不朽之城出到外面,也不容易被那些女神给感应得到。只要不是被看穿真面目,不是追查到我从不朽之城中出去的信息,就不可能知道我是林锋……”

    林锋心中大喜。以现在的实力,如果回到了天玄大陆,那整个大陆上,包括地底魔域当中的恶魔,就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了。得到全部恶魔用来献祭召唤愿望之门,说不定还能晋阶到斗神境界呢,到时侯就拥有近乎永生的生命了……

    一切都是如此美好,林锋心喜,慢慢张开眼睛,眸中金光一闪即过。

    而后,随着他深深吸一口气,方圆万米内的天地之力再度聚拢过来,全部都聚拢了过来,令周围形成了天地之力的空洞,而方圆万米外的天地之力又不断聚过来。就像人在水中舀了一瓢,自然会有周围的水速拢过来,让水面恢复平衡。

    如此,天地之力源源不断聚拢,天空中渐渐形成了强烈的罡风带,方圆数万米的罡风带,狂烈地旋转着,天空中阴云搅散,阳光照射下来。

    但是,即便是正午的阳光,也在这强烈的天地之力的光芒下黯然失色。

    这光,此时就聚在林锋身上,令他变成了光人。然后聚拢到他体内,凝聚,粹炼,融入丹田当中,转化为真气。而现在的真气,也完全变成了真元,并蕴有天地之力的气息,与之前完全不同了。

    林锋感应着自己的状态,觉得自己仿佛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心中不禁有股战意涌起:“现在我已经是斗圣了,不知道实力怎么样?”v!~!  



第二百九十一章超级宠物

    对于斗圣以后的境界的具体情况,林锋并不是很清楚。仅知道斗圣之间的境界区别,与斗圣以下的境界区别完全不一样,等级与等级之间的差距,变得非常之大,而斗圣晋阶为斗神,斗神晋阶为真神,差距就更大得离谱了。但详细情形如何,就不敢肯定了。

    “那个傅亭柳的精神力量才被我吸了不到五成,就能让我以力证圣,强行突破斗圣境界,显然,那个傅亭柳比一般的斗圣要强大得多了。”

    林锋可以感应得到,自己的识海里,还藏着大量的精神力量,自己现在运用到的,不足十分之一,甚至可能还不足百分之。如果全部爆发出来,那精神力量的强度绝非一般斗圣可比拟。

    略一沉吟,林锋将心思收回来:“当务之急并不是先试验我的实力如何,而是先想办法闯入第二层,找到离开这个地方回去的办法。这个世界的神兵利器和圣域魔兽多得是,以后再回来一一炼化。或是看看能不能带着部份离开。

    “这里的东西虽然非常好,但别人利用不了,不需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而外面的恶魔尸体却可召唤愿望之门,而且大多数武者都在抢夺,是稀有资源……两相比较,孰轻孰重,可想而知……”

    林锋心中虽对这里的庞大圣域魔兽尸体级神兵利器感到心动,但还是能忍得住贪婪,决定先离开这里再说。

    至于这里最最珍贵的,比恶魔尸体和低级愿望之门都要珍贵的神格碎片,林锋现在可不认为自己就有能力收取。这个世界强者这么多,在这里呆了数千年,都没能得到神格碎片,他林锋何德何能,敢说得到那神格碎片?除非他有本事降伏阴阳造化炉当中的那支神剑,那才有可能。

    想着,身形一晃,回到阴阳造化炉旁边,便要将炉收起来。

    “等等。”那黄金史莱姆史克莱喊道:“锋锋,精血,精血,我要你的精血。”

    林锋无语。

    “你现在还打算要我的精血?”

    “当然。”

    “可是,我晋阶斗圣了,似乎不大需要你的帮助了啊。你拿什么来换取我的精血呢?”

    “啊,你,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那黄金史莱姆一阵气结,很是气愤地挥舞着拳头,然后,道:“你说你晋阶斗圣了?斗圣又怎么样?斗圣也打伤不了我。而且,如果得到你的精血,我会更强大更强大,更强大的斗圣也伤不了我哦。”

    “哦,这样啊……”林锋想了想,道:“那么,做个交易吧。我雇佣你,你这段时间跟在我身边,在需要的时侯保护我的身体,好让我能全心全意跟敌人战斗,这样,我就会把我的精血给你……不过,是一滴一滴地给,不会一下子给完,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眨眨它的那双大眼睛,问:“你是要把我当冒险者和佣兵雇佣啊……”

    林锋道:“差不多是这样,不过,我们是合作关系。你付出你的劳动,我支付我的精血,以此作为代价,等价交换,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想了想,便蹦了蹦:“嗯,好,我保护你,你给我精血。不过,你现在要先给我一滴,这个是定金。”

    林锋暗暗好笑:“这个黄金史莱姆还懂得要定金?”

    想了想,就问:“我现在晋阶斗圣,体质改变,一滴精血足够你晋阶了吧?而且,说不定更强大。所以,我就先给你十分之一滴吧……”

    “什么?这不可能我最少要三滴才能晋阶。”

    “你骗人,我晋阶斗圣,比原来强了十倍不止。原来你要我十滴精血,现在一滴精血,足够了,肯定足够了。”

    “没够没够,你虽然晋阶了斗圣,但我需要的那些东西,并没有多少改变啊。”那黄金史莱姆急了,蹦蹦跳跳地道:“你们人类晋阶,跟我不一样,我要的东西跟你们的不同啊。”

    林锋听着,就道:“这样啊,这么说,我要给你最少三滴精血你才能进化……”

    “嗯,还要去吸收大量的天地之力和别的生物的生命力量才可以……”

    “那既然你要三滴才能进化,那我现在给你一滴和给十分之一滴精血,还不是一样,你不一样都不能进化?”

    那黄金史莱姆愤怒了:“一滴精血,足够我先强化一些了。就像……就像有冒险者想买一把剑,做任务得到十个金币可以买一把剑,那拿一个金币的定钱跟拿一个银币的定金,一样吗?”

    林锋呆了呆:“你最后这句话,说得倒是清楚,比你之前表现要聪明得多了。”

    “你什么意思?你这个坏蛋,你是说我原来不聪明了?”

    黄金史莱姆显得很愤怒,它最讨厌别人对它说什么傻蛋傻瓜直线条死脑筋之类的话了。因为,它本来就是这样的生物,怕人揭短。

    林锋听着,笑道:“我的意思是说,你本来就很聪明,你现在变得更聪明了……嗯,肯定是因为跟我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得到我的气息的滋润,所以连脑袋都变得更灵光了。”

    “你……”黄金史莱姆傻眼了:“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臭屁。”

    林锋无语。

    那黄金史莱姆眼睛转了转,心想:“不过,这家伙身上的气息还真的对我有用,他修炼的时侯散发出来的气息,是让我变强了一点呢。”

    但是,它却没说,只问道:“那现在,你可以给我一滴精血了吧?”

    林锋点点头:“好吧,我相信你。但是,希望你也要信守承诺。”

    “放心,最有信誉的史莱克,那就是我的称号,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林锋嘀咕道:“还真没听说过。”

    说着,右手一指,一缕血丝被真气从自己的手指头处逼出来,并不断散发着浓浓的紫色气息和淡金色气息。

    那血丝凝成一滴血珠,迅速旋转,渐渐地,绽放出了深紫淡金色泽的光芒。

    “金色……不朽之光?”那黄金史莱姆吃了一惊。

    “什么不朽之光?”林锋耳尖,就问道。

    黄金史莱姆看了林锋一眼,道:“金色为不朽的颜色,拥有了金色的灵魂和血液,就拥有了迈向不朽的资格,可以接近长生不死了。而且紫金比一般的金色更高贵,一般的金色纯粹,只能自身不朽,而紫金中蕴含着杂质而不朽,所以拥有紫金之色的强者可以带着别人一起不朽,一起长生不死。”

    林锋皱眉:“什么乱七八糟的理论?那你们黄金史莱姆一族,那只黄金骷髅,还有其它天生金黄色身体的种族,岂不是天生拥有接近长生不死的特性?而且,其它斗圣,鲜血不也都是带着淡金色泽吗?”

    “那不同。”黄金史莱姆摆摆手,想了想,道:“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

    林锋笑道:“你耍心眼了吧?是不是担心把我的血说得太好,担心我不肯把精血给你了?”

    黄金史莱姆一阵尴尬,变幻出来的小手摸摸自己头顶,道:“那个,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只能感觉出你这金色跟别人的金色不同,有种很特殊的气息……这些都是我从那圣域血族的记忆碎片中知道的,并不全,而且它知道得也不多。”

    林锋点点头,没再多说,只屈指一弹,那指尖凝炼出来的一滴精血飞向黄金史莱姆。

    这滴精血,差不多蕴含了林锋全身的百分之一的生命精华,以他现在的修为,凝炼出十滴精血也不算什么,只要多吸收别的能量补充回来,或是利用天地之力修炼几个月也就补回来了,但他不想就这么便宜了黄金史莱姆。

    “好了,这滴就是定金。”林锋话说着,那黄金史莱姆兴奋得蹦了起来,一口就将那滴精血接住,吸进体内。然后它就迅速变成一滩黄金液,停留在地上,如同一滴巨大化的金色水滴。

    只感到一股奇妙的气息在它体内流转,然后,它猛地变回原状,跳了起来:“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说着,盯着林锋:“你,你是不是在精血里动了什么手脚?”

    林锋摇摇头:“说话要讲良心,更要讲证据,你怎么说我在精血里动了手脚呢?”

    “那为什么精血里只蕴含着一股对我有用的气息呢?我根本就不能让自己获得那种对我有用的力量的特性啊。”

    林锋怔了怔:“你说的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

    “我的意思……我的意思……嗯,就是大米饭跟种子的区别。”

    “大米饭跟种子的区别?”林锋摇摇头:“我怎么听着糊涂了?”

    那黄金史莱姆道:“你的精血,就跟一颗种子一样。一般人得到了种子,只能用来煮饭吃,获得里面的能量。但我得到了种子,慢慢培育,种了之后,就能得到很多很多的稻米。而且,我还可以变成种子,像种子一样成长起来。但是,我现在得到你的精血,就像是得到一粒米饭,只能吃,不能种,而且就算变成这粒米饭,也不能再成长了,因为这米饭已经熟了。”

    “哦……”林锋点点头:“我似乎有点明白了。可是……这精血我真的没动手脚,我是直接从体内提炼出来的精血,甚至没用精神力量祭炼。就跟直接从田里稻穗上采下来的稻子一样,连煮都没煮,怎么就变熟了呢?鲜血里的特性,我完全没有改变。”

    那黄金史莱姆愣了愣:“要不,你给我吸一口血?”

    林锋道:“随便你。”

    右手在左手食指一划,渗出一滴鲜血,血中带着淡淡的紫金光泽,一甩就飞射出去。

    那黄金史莱姆张嘴一吸,就吞进肚子里。

    然后,两只眼睛一瞪:“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林锋道:“又怎么了?”

    “为什么你刚才没动手脚呢?为什么我吸收不了你的鲜血的特性呢?”

    林锋无语。

    顿了顿,道:“这该问你才对,我怎么知道?”

    黄金史莱姆一阵有气无力:“我知道了,只有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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