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洪荒》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逃离洪荒- 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到了传说中的仙人,结果是被人家关在笼子里研究了数天,然后流放到了数千年前。以他的武功修为,若还是原来的身体,也是不可能练到现在这个层次的。外星人为了让被流放的人能够顺利地穿越数千年的时空,经受住空间扭曲的压力,在流放之前都要修改人体的组织,同时也强化了人的经脉,等于是给人洗筋筏髓。再加上数倍延长的生命,司徒想不成为高手也难。

 司徒空来到耒阳后做的唯一的事就是闭关修炼,研究彭磊的练功方法,害得采葭不开心了许久。抛开司徒空暂且不说,单说彭磊从屋里出来,突然发现那两滴从身体里炼出来的溶晶放在一起之后,竟然又融合成了一大滴,闪着晶莹的光--未来科技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双手一搓,这溶晶化成轻烟飘散,这下才是彻底的!

 …………

 半坡城一战真个是惊心动魄,光是战斗伤亡,双方加起来就有数千之众,再加上后来梁聃在城里的发疯,又造成城里百姓伤亡无数,所以处理后事也颇费时间。好在有石琅这个总管,白浪又派了族中长老扁乐公来做帮手,琐事也烦不到彭磊。大家对鸟人都是充满了同情的,孜桑也可以算是彭磊的妻子了,鸟人这一仗牺牲还是挺大的。

 准确的消息终于传来,丰伯确实带着近千族人走了,借道南方的雅族和东南的蒲族,进入了东南方的群山中。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其他种族看来,丰族和有熊族的这场争斗,没有一两年是分不出胜负的。一方财大气粗,经得起消耗;另一方勇猛善斗,实力强横。所以一开始大家都是抱着看戏的心里,都希望到最后能捡个便宜。想不到的是鸟人真的不简单,前后才两个多月的时间,丰族和竹山族的联盟就土崩瓦解,连最出色的两位领袖竹山葛成和象乙都战死沙场。

 丰伯南走的消息传出没多久,也就是司徒空到耒阳的那天之后,熊伯也从有熊大村到了耒阳。没有办法,和各族的首脑打交道的本事,彭磊是无论如何也不如熊伯的。

 石琅同志很有超前意识,即便是百忙之中,也没忘了耒阳城的建设工作,所以对各族的使者的接待规格也非常上档次。

 “彭公,那个蒲族的苇尘要见你。”自从熊伯来了之后,彭磊就闭门谢客,在家里摆灵堂祭奠孜桑,同时和熊媛切磋武艺,钻研司徒空的内功法诀。待客工作是熊伯和熊汗的,彭磊大仇得报,才懒得理那些原始人呢。不过说来也是奇怪,在他出生的那个年代,彭磊其实是很喜欢热闹的,可是现在好像变了性,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成熟。

 “这小子,葛成那样害我,他虽然身不由己,但是私下里也没有丝毫的表示,想来也不是个好人。倒是那眉山族刁善,还稍微说过几句客气话的。我还是不见吧,熊汗也是他朋友,就让熊汗陪他。你告诉他,我死了老婆,正伤心呢。”彭磊对传话的石琅说道。

 “彭公,他说有丰伯一族的消息,你见还是不见?”

 “丰伯的削息?那你让人把他带来吧。”不是有句诗叫‘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吗?打蛇不死,必受其害!鲁迅先生也告戒过,对落水狗一定要痛打,不要给它反咬一口的机会。彭磊从梁家父子的身上知道了古人复仇的决心,自己绝对不能犯这样的错。

第四十章 美人如玉

蒲族是丰族东南方向的近邻,和竹山族、冲水坡相距遥远,隔着整个丰族,所以蒲苇尘虽然也是彭磊的烤肉之交,但是和彭磊交往的机会并不多,也就是趁着大集的日子顺道来彭磊家聚过几次。比较起白浪和熊汗来,两人的交情生疏多了。彭磊并不怪他没有同情心,说穿了彭磊自己也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既是同类,当然很容易理解。

这世上有一类人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以前的彭磊就是这样的人。不过自从得罪了外星人之后,可说是历尽磨难,是竹女和绢的纯真善良让彭磊的性情有了改变,再加上遇上白浪和熊汗这样率直的汉子,现在的彭磊都快成了圣人了。毕竟是从21文学过来的,在那个处处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混过,再单纯的人也会变成人精,更不要说彭磊并不单纯。彭磊当然知道什么人是可以深交的,什么人只能做酒肉朋友。这苇尘浓眉角眼、薄唇鹰鼻,只看相貌就知道是个私心很重的人,现在的彭磊还真是有点不愿同流合污。

原先一直很羡慕那些官老爷,吃百姓饭,谋自家福,左右缝源,春风得意。现在总算知道了,他们也要强颜欢笑,言不由衷,有时还得昧尽天良,也是有痛苦的。彭磊现在是鱼族、鸟族和有熊族三族的首领,有的事情是根本不容违避的。

蒲苇尘的入场就像是《红楼梦》里的熙凤姐姐,人影未现,笑声先闻:“彭公,多日不见,可想死苇尘了。”

“苇尘兄乃贵人也,今日竟然能在这里相见,彭磊也是想不到啊!”

“彭公,兄弟,你不怪苇尘吧?”拉着彭磊的手,苇尘的三角眼里泪水盈盈,“葛成小儿,真是心比豺狼,竟然残害竹女和绢。苇尘得此消息时,心如刃戮,怒火填膺,恨不得手刃那恶贼,为彭公的两位娇妻复仇。至今好像还能闻到当日冲水坡前素手煮的那浓汤的香味,梦中还能见到捧上香茶时的笑脸,唉!”

“多谢苇尘兄,是我没有照顾好她们。”彭磊嘴上客气,还假装抹了两把泪,心里却在大骂:“操!”

“彭兄,苇尘惭愧啊!苇尘之妹乃象乙之妻,我顾忌着妹妹,不敢拂违丰伯的意思。彭公是知道象乙的为人的,并不是彭公这样有气度的人。现在象乙丧身,吾妹己回归本族,苇尘也能来向彭公请罪了。”苇尘一脸挚诚,声泪俱下,恨不能剖腹掏心来证明自己了。

“你我是兄弟,说这些就见外了。我们好{炫&书&网}久没有相聚了,正好熊汗兄也在,今日就在这里渴酒,一醉方休。过两天我要回冲水坡我的鸟村去了,日后兄若念我,可到鸟村一聚,兄应该有一段时间没见到白浪兄了吧?唉!当日几位兄长抢我烤肉的情景尤在眼前,可怜人生无常,这造化真是会捉弄人。”演戏的本事彭磊虽然没法和电影明星相比,但是装模作样还是稍微会一点的。

“彭公不怪我就好,哈哈哈,真是好兄弟。早就知道彭公不是常人,如今公诛异兽,杀仇敌,名传四野,真是天神降世也。可笑葛成小儿不自量力,丰伯也是老糊涂了,竟敢忤逆天意,落得丧家失子的悲惨下场。彭公,我的来意你应该明白的,我也不多说了,为表诚意,礼是不能少的,我们先公后私。彭公一定要收下,这里也有一份是我对竹女姐妹的歉意。”

这一手是不是也可以算是走后门?一般的礼物往来都是由熊汗负责的,熊汗现在是正式任命的外交部长。送礼当然是要收的,不过这个年代能有什么好东西,要亲自送到自己手上,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这次彭磊也失算了,苇尘同志送来的东西还真是宝贝——油盐米粮就不说了,还有一颗驼鸟蛋大小的紫色水晶球,一把纯钢打造的短剑,还有一个漂亮的美女。美女是不要的,短剑还可以,那水晶球彭磊是特别喜欢。来到这古代也有一段时间了,所见的都是些破铜碎玉,还真是有点腻了。

“这紫晶石是我族历代珍传的,传说是千年前先祖得自深山仙洞。百年之前,我族归附于丰伯族下,先祖将此晶球作为信物送入丰族。今丰伯南走,过我族时将晶球归还,又赠送了这把神刃。我族公可不敢要丰伯的东西,况我族弱小,地产不丰,东南群山中又是鬼魅横行,若是没有强大依靠,我族很难维生啊。”见彭磊很喜欢那颗晶石,苇尘脸上浮出一丝喜色,指点着东西介绍道,“彭公请见谅,丰伯过道蒲村之时,留下许多的财物,我也不便带来,所以都封存在族里。据传半坡城一战,葛成得神人相助,以至彭公又失红颜,苇尘真是很伤心。这女子乃小妹如玉,希望能给彭公带来快乐。”

彭磊的脑袋又在“嗡嗡”作响,这年代女人真是不值钱,如货物一般随意送的。苇尘这家伙是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了,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彭磊才不会因为他一时的疏远而给小鞋穿呢。美女是个好东西,可是自己好像不需要,有熊媛和白露两姐妹还不够吗!

“彭公,你不收下如玉就是不肯愿谅我。”苇尘的态度非常坚决。

“这……如玉真的是你的妹妹?我现在已经有了白露了,苇兄的心意我收下,如玉还请带回去。你若是实在想把如玉送人,可以给白浪啊,也可以给熊伯。”彭磊笑道。

“兄弟,白浪那个色鬼,如玉若是进了他家的门,还不是等着受苦。熊伯的相貌太异常了,如玉胆小,我也不能让如玉受这个罪。彭公家现在只有白露一个,如玉给彭公正合适,彭公千万不要再推辞了。”苇尘说着挥手吩咐下人往里搬东西。这如玉应该是个美人,看站着的姿态就能揣测个大概,不过她披着大氅,头上还盖着丝巾,像个新娘子似的,一直微沉着头。彭磊还想推辞,后堂上已经有人听到了消息,红药和叶子两个不请自来,竟然也不请彭磊同意,拉着如玉去了。

“今彭公声威震天,各方部族来归,大平原已有一统之势。我族人微,我族公欲将蒲族数千人并入鸟族,彭公一定要接纳。为示决心,吾族之鼎已熔成了一个面罩,祭祀用的玉器也已经深埋入地下。”苇尘的挑夫中间,还真是有人抬着一个老大的铜面罩。面罩的样子看着有点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会不会是某次看出土文物见到的?彭磊心里微微一颤。

苇尘做事没有留丝毫的余地,彭磊只能在心里叹气。让人把熊汗找来,同时吩咐叶子准备酒肉。大战之后,抢掠来的人口也有不少,彭磊也留了一些在家里做下人。以前家里的琐事都是叶子和红药两个人操持的,现在有了帮手,她们俩也轻松多了。

彭磊家的伙食是这个年代里最精美的了。凭白露三姐妹的聪慧,不长的时间里,已经将彭磊的厨艺学到了好几成,做出的菜肴基本有色有香有味了。由于孜桑的不幸,彭公馆里已经冷清了许多天,今天彭磊又要宴客,几个小女人立马兴奋起来——女人不懂政治,只知道男人要她们露一手,她们就竭尽全力。

男人的聚会除了喝酒和神侃外,好像也难得有其他的节目。这个年代连文字都没有定型,吟诗答对之类的雅兴肯定是没有的。真是乏味得很!彭磊又要想起以前的飙歌、艳舞--若是有几个漂亮MM组成一个舞蹈队,肯定受人欢迎。

又是心想事成!听苇尘怎么说:“彭公,如玉自幼就喜欢歌舞,在家中时也常常为客人表演,彭公若是不反对,可以唤她出来跳一支舞。”这苇尘第一次喝到彭磊的烈酒,三口下去就面红耳赤,口不择言了。小妹已经送了人了,这不是在自己家中。

客厅里暖气很足,坐着喝酒的人也都穿着单衣,舞蹈的人更是身着薄褛。苇尘看来是早就准备着要如玉姑娘一展舞姿的,连乐队都带来了,一个弹琴,一个敲磬,一个吹笛。当清脆的乐声响起时,一个彩衣丽影从旁屋转出,扭腰摆胯、搔首弄姿,头上那大红色的薄丝巾随着动作飘成一抹红云。

“咕咕”地咽着唾沫,熊汗一脸的惊诧:“人说我族中两大美女,一个是白露,另一个就是蒲族的如玉。传言那如玉腰若杨柳,唇如樱桃,声如黄莺,脸似明月,更是能歌善舞,更胜白露一筹,今日得见,传言果然不虚。苇尘你TMD真不是人,有这么漂亮的妹妹在家了,也不给我们知道,这还是弟兄吗?”

“汗兄,如玉太优秀了,父母爱如掌上之明珠,轻易不得示人。不知道传言起于何处,父母因怕被人求去,如玉是很少见外人的,对外也只是宣称是苇尘之妻,所以能在家里养到这么大。”苇尘苦笑道。

“苇尘兄的父母亲不错,女儿也是人,儿女是平等的,应该同样关爱。不过,老兄,这次你怎么带着如玉出来了?你父母亲舍得?”彭磊说道。

“要说舍得,那两位肯定不信。不过如玉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彭公乃天下奇男子也,如玉能有这样的男人照顾,父母亲心里也是感到宽慰的。其实当初尝到彭公的烤肉时,我就和父母亲商量过,可惜那时彭公有竹女和绢。后来白浪趁机嫁妹时,我在心里把他骂了整整三天。现在有机会了,我还敢迟疑吗?你们不知道,那日半坡大战的消息传来,正好茂村和土酉村的族长在吾族作客,当时他们就感慨,若是有女,一定要嫁彭公这样的英雄。”看着火塘边舞动的丽影,苇尘笑道,“有女一定要嫁彭公,但是彭公有了白露,还有什么样的女子能被彭公看上眼?哈哈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