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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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王妃-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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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呵,呵呵呵!”闫妮妮娇笑起来,妩媚的顺势倒入安阳侯的怀中,“你爱不爱我?”

    “爱!”安阳侯毫不犹豫的坚定的回答,让闫妮妮心里如同灌了蜂蜜一般甜蜜。

    “那,我就赏你一个吻。”说罢,她主动凑上了唇,生涩的吻安阳侯的唇。

    有那么一瞬,安阳侯只觉得晚上吃的东西都要吐出来了,他讨厌她的气息,妖娆的,浓烈的。

相识如风 第一百七十三章

    第一百七十三章(3599字)

    比起闫素素来,闫妮妮简直就像是玉石店边上的一尊石像,粗糙低劣,不堪入目。

    若是换做闫素素这般吻他,安阳侯倒或许会觉得是种享受。

    现在,他是在被享受。

    看闫妮妮啃猪脚一样啃着他的唇,他当真是受罪。

    好歹,吻了半晌后,闫妮妮终于肯松开了,安阳侯装作十分动情的样子,抱着闫妮妮,亲吻了她的恶心:“我爱你,妮妮,等到你大仇得报,替你娘亲和姐姐守孝完了后,我就抛却所有,和你浪迹天涯,做一对神仙眷侣,你说可好?”

    安阳侯的话,让闫妮妮想起了方才没说出口的正是,忙道:“你弟弟和弟妹,会随我们一起去浪迹天涯吗?”

    安阳侯蹙眉:“怎么了?”

    “我和你说实话,你不要生气,我不喜(霸气书库…提供下载)欢他们,尤其是你那个弟妹,我讨厌她。”一开始,不过是讨厌紫娜比她好看,后来,则是开始积少成多,讨厌安阳侯有时候会单独传紫娜去书房,讨厌紫娜在安阳侯府奴才心里,地位比她高,讨厌安阳侯给她买东西时也会给紫娜捎上一份,讨厌……

    这种讨厌积少成多,渐渐变成了恨,一种由小小的嫉妒,一点点累积起来的恨。

    安阳侯且按耐着想闪闫妮妮一巴掌的冲动,好言哄道:“告诉我,你为何讨厌他们?”

    “你对你弟弟,都比对我好,我吃醋了。”

    “呵呵!”安阳侯“宠溺”笑道,“我让你有这种感觉了,那好,等你成了我的妻,我就和羽中分家,好不好?”

    “真的啊?”闫妮妮不曾想安阳侯当真为了她,连亲身兄弟都可以抛却。

    “那是自然。”

    闫妮妮大为感动:“羽威!”眼睛里蓄着晶莹的小泪珠。

    沈羽威揽住了闫妮妮的腰肢,把她纳入怀中,嘴角,勾起的,却是一个阴冷无比的笑容,只闫妮妮浑然不觉。

    *

    闵王府,灯火通明,书房之中,聚着七个人,六男一女,气氛严肃。

    “说罢,需要我做些什么?”

    残月公子淡然道,虽然看上去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是元闵翔知道,只要自己有需要,他绝对是义不容辞。

    “残月,我先问你,那湖中小筑,你当真不知道谁人去过?”

    那天闫素素被掳去了湖心竹屋,和元闵翔说掳走她的人说这竹屋是问朋友借的,之后,元闵翔就去找了残月,只是和他所猜测的一样,残月根本就不会有朋友,也从来没有将竹屋外借过。

    虽然知道残月不会说谎,但是他还是忍不住确认了一遍。

    残月倒也不厌其烦:“没有,竹屋建成后,我已经许久不曾去过了。”

    “那你后来去,有没有寻见什么蛛丝马迹?”

    残月依然摇头:“没有。”

    元闵翔大为失望,看向肖遥,对肖遥,有着几分芥蒂:“肖遥,梅花镖局不承认那匹暗杀我的死士,是他们镖局的吗?”

    “怎么?王爷怀疑是梅花镖局的人做的?”

    初次于闫素素相见,也就是云顶山上,夜晚遇刺后,元闵翔记下了刺客的武器是飞镖,便让任肖遥全国去寻找实用飞镖为武器的各个组织。

    最后查得梅花镖局最为可以,是以元闵翔才会派任肖遥南下调查。

    太后去西陵守灵遇刺那次,闫素素之所以会遇到任肖遥相救,正是因为他要下江南调查梅花镖局,恰路过芷江,这冥冥之中,也算是缘分。

    虽然梅花镖局最后矢口否认,但是所有的苗头的直指梅花镖局,没凭没据元闵翔也不能把梅花镖局一窝端了,只能暗中提防着梅花镖局,派人闫家盯梢,现在闫素素出事了,他讲自己树的敌人一一列出,这梅花镖局自然也在敌人之列。

    “恩,有可能!”

    “我认为不可能!”开口的,是一个敦厚的男人,如若他不开口,他的存在几乎都可以忽略。

    “可能性确实不断,如果是梅花镖局,没必要连闫凌峰也一起掳走,他们的目标只有你!”任肖遥说的确实对。

    元闵翔有些急躁:“这也不是,那也没线索,这人到底是去了哪里。”

    “翔,你先冷静点。”拓拔岩终于知道,他对闫素素的爱,比之元闵翔的,怕只是九牛一毛,他不过是迷恋亚素素罢了,会担心闫素素,会牵挂闫素素,但是元闵翔全然不同,闫素素的失踪,好似带走了元闵翔所有的理智,素来以冷酷著称的男人,也有抓着头皮崩溃的如同一个孩子一样的时候。

    “是啊,王爷,你先冷静下!”

    “杭姚,你让我怎么冷静,让我怎么冷静,我的素素不见了,我的女人不见了,她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然我怎么冷静,我都快要发疯了饿,你们知道吗,我要发疯了。”

    完全失了平素里的严峻神色,刺客的元闵翔,看上去整个就像个个疯子。

    拓拔岩忙起身按住了左右不断徘徊,抓着头皮痛苦的元闵翔,安慰道:“你放心,她不会有事的,你相信我。”

    “呼……”重重的呼出一口气,元闵翔强自让自己镇定下来,眼眶有些微微的湿润,“我们继续,残月,你的魔音琴能够感受到周围一里地内有无活人,你和逍遥去从城郊开始往城中找,任何一个活人,都要给我确定一下,是不是素素。

    杭姚,你人脉甚广,你负责帮我暗中查访,把平素里时常出入闫府的人都给我列出一张名单,还有闫丞相的仇人,闫凌峰的仇人,以及闫丞相和闫凌峰平日里在走动的人,一个个,都帮我查清楚。

    岩,你和老二老三,暂时只要帮我满城找人就可以。”

    “就这么点事?”老三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任务,害的他们马不停蹄的赶过来,原来只要挨家挨户的去问就可以。

    “闭嘴!”老二瞪了老三一眼。

    老三挠挠头,尴尬的对着元闵翔笑笑:“我这是让鬼给吓的,说话没了分寸,闵王爷你不要见怪啊。”

    “鬼?”拓拔岩抬头,看了老三一眼,“什么鬼?”

    老二知道现在不是谈这个时候,大家心情都沉重着呢,尤其是闵王爷,于是忙抬手给了老三一个爆栗:“闭嘴啊!”

    “母夜叉!”老三嘟囔一句,皱着鼻子瞪了老二一眼,不再说话。

    大家也就不以为意,分别散去。

    残月和肖遥被排在一道,回去残月住所取琴的路上,肖遥问道:“我放你那的红雪儿,你可有给我好好保存?”

    残月好似忘了有这么一回事,回头问道:“什么红雪儿?”

    “就是我的传家之宝,我娘传给我的那把琴,你别告诉我,你当做了你自己的那些破琴,随弹随丢了。”

    残月若有所思一番:“好真有可能,长的什么样儿,说给我听听,我许还记得。”

    “你……”饶是温文尔雅的任肖遥,也有气急败坏的样子,“会吸血的一把琴,我不是告诉过你让你好生帮我照看着。”

    “我的琴,只要我愿意,都会吸血。”

    残月的魔音琴已经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只要他愿意,以音杀人根本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任肖遥当真是对他无语了:“当时我交给你的时候,和一块玉佩一起放在一个琴盒里,记起来没?”

    残月公子好似起了印象:“倒是记得,我拿出来弹过。”

    任肖遥一喜:“弹完记得放回去没?”

    残月不语,任肖遥心里的喜悦,顿然熄灭:“随弹随丢的残月公子,你千万别说,我的红雪儿,也落了个被你丢弃的下场。”

    残月点点头,面上表情冷淡,好像事不关己,有那么一瞬间,任肖遥当真想举剑杀了他。

    “丢哪里了?”

    “记得是一艘画舫。”

    “给何人捡去了?”

    “不记得。”

    “哪艘画舫?”

    “不记得!”

    “什么时候?”

    “不记得?”

    “你还记得什么?”

    “我记得,我把你的琴给丢了。”

    瞎,他还好意思说了,那把琴,对任肖遥来说,意义之深刻,他懂吗?

    这把琴是他父亲和母亲的定情之物,承载了父母多年生死相随的爱情,是要传家之宝世代相传的,父亲行刑前夜告诉过他,无论如何,如果能活着,就要想法子把琴找回来。

    为元闵翔所救后,任肖遥以效忠一生为誓,求的元闵翔帮他找回的这把琴,现在,这个残月,居然把红雪儿丢了,还丢的这么“轻松”。

    任肖遥真的直差杀了残月的,但是当下任务在身,没了残月还不行,他只能暂且忍耐下来,秋后再和残月算账。

    【】

    这章,有些以前的伏笔稍微弄清楚了一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忘记前面,我提醒一下吧。

    余杭姚,记得这个人吗?就是那个天下第一富商,闫素素吃过他家的糕点。

    还有任肖遥救了闫素素后,说“我还有事,与你方向相反,不能护送你上京了,就此别过”,就是下江南调查一开始元闵翔被袭击的事情。

    接着是那把琴,大家还记得吗?闫丞相叫它红雪儿,会吸血,是任肖遥的,被残月那个神仙丢垃圾一样丢了,现在在闫丞相那里。

    湖中的竹屋,我之前就说过是残月的,大家别忘记了。

    任肖遥的身世,前几章提过的,被奸臣诬陷。诛灭九族,任肖遥是被元闵翔救下的任家唯一一脉血脉。残月的身世顺便也再提醒一下,本来是个小倌,用现代化来说就是鸭子,因为不从一个达官显贵,被切了一条腿丢到野外,被元闵翔救了。

    然后还有前一章来看,大家也知道了安阳侯和安定侯不是亲兄弟了吧!安阳侯的仇人的闫丞相,安定侯的是太后。

    正文是3104个字,这些是我怕大家弄不清楚,出来人物太多,所以特别提一下的,不算在订阅字数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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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如风 第一百七十四章

    第一百七十四章(2016字)

    在这暗无天日的地道里不知道呆了又有多久,闫素素最担心的事情又来了,又到了用膳时间。

    看着那送饭的丫鬟,她装作浑身酸软无力的样子趴在桌上,那丫鬟见状,眼底闪过一丝不经意的笑,然后,将饭菜布施出来,一荤一素两个菜,外加上一碗白米饭,和上次的相差无几。

    闫素素看着膳食,这次又不能故技重施,继续弄熄蜡烛,不然岂不是招了怀疑,她只能硬着头皮,在那个丫鬟的监视下,把食物一口口送入口中,吞咽下毒。

    不多会儿,她就有些飘飘然起来,和迷药的量,下的还不轻。

    丫鬟看她吃完后,就走了,被窝里都是饭菜,闫素素自是不能躺回去,只能趴在桌子上,无力的闭上了眼睛,朦朦胧胧间,听到门外传来一阵说话声。

    “吃了?”

    “恩!”

    “明天,给她送套干净衣裳来,伺候她沐浴更衣,我要带她去个地方。”

    “恩!”

    然后,一切都飘渺远去,待得闫素素再度醒来之时,不知外头是黑夜还是白天,她摸索着再度靠近出口,想要看看这次运气好不好,能不能遇着人,才走了没几步,身后,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你要去哪里?”

    是安阳侯的,伴随着安阳侯声音的,是一小片晃动的明黄色,他,怎么会出现在她身后?难道,地道另一端,也有出口?

    “安阳侯,是你啊,我这闷的慌,想随处走走,我哥哥怎么就把我丢在了这里,不管我了?”柳芸菲转身,笑容里带着微微的嗔怪。

    安阳侯笑道:“怎么会,这不他就让我来接你,和我来!”

    说着,安阳侯转身朝着地道另一端走去,闫素素紧随而上,不多会儿,看到了一扇洞开的门扉,果然,这另一端,居然也有出口。

    此出口通向一处干净的小屋,一出去,闫素素便迫不及待的张开檀口,将那久违了清醒空气尽数吸入鼻腔,近乎贪婪。

    虽则她的衣着面容发丝看着狼狈,但是她这般动作,却在无意间,撩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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