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如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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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香如雾-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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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帮你切一下。”

    “小姐,我来帮您拿吧!”

    挺身而出“救苦救难”的不是这边站着的兴非一和弗洛比西尔公爵,而是不知从哪里忽然冒出来的子雅和冯•;斯维德堡公爵,他们一人拿下了小丫头一只手上的食物,转眼之间歂瑞两手空空。两位“骑士”显然也没想到还有其他人会伸出援手,各自举着手中的食物愣住。

    冷眼旁观的兴非一实在看不下去了,绕过他们走到饶有兴味地望着他们的狼族人面前,行了一个古希腊的礼节,说道:“有幸请小姐跳个舞吗?”

    这句话很恰当地引开了奇怪三角状态中人们的注意力,子雅第一个将手中的羊腿放回原来所在的位置,拿起了刀叉:“小瑞,我切好了给你。”小丫头是第二个反应过来的人,放下空着的两只手,一边点着头回应他,一边手忙脚乱地寻找餐巾纸,顺便还偷瞄那个她一直不知道性别的狼族人。

    这里面唯有冯•;斯维德堡的反应最奇特,他依然拿着那只红通通的大龙虾,只是眼睛转向了兴非一他们的方向,确切地说,是转向了那个狼族人的方向。

    裹得严严实实的狼族人,一双有着青葱翠竹般秀色的眼眸在象牙黑的面纱上闪烁,她打量着面前的男人,猜不透他的种族。“我先申明:我不会跳‘高尚’的舞蹈。”她走向他,毫不客气地提醒。

    “那就跟着我好了。”

    兴非一伸出手去,她微微迟疑了一下,还是将自己的手放在了上面。前者似乎根本没考虑她适不适应的问题,就带着她旋转出去,那是华尔兹。

    并没有很尴尬的场面出现,狼族女郎的跟随固然有点僵硬和不自在,基本舞步倒还是能够跟上。

    兴非一在面具下微笑,而眼眸则若有似无地投注在仍拿着龙虾呆站着的冯•;斯维德堡身上。

    “这舞蹈太单调。”狼族女郎很不客气地在他怀里表达意见。

    “小姐反不反对跨种族联姻?”兴非一眼底流露出几分不知因何而来的嘲弄意味,声音平稳淡然毫不受其影响。

    狼族女郎一下子挣脱他跳开去:“喂!你这人可真有意思!”在她看来,这男人在身材体型较为相似的族群中,姿态比精灵族更优雅却少了几分柔弱,气质比血族更高贵却少了几分忸怩,感觉比尸族更疏离却少了几分的邪恶,甚至气势比本族更强悍却少了几分粗犷,只是没想到他竟然比精灵更坦率,在这样的舞会上,几乎连脸都没看到就对她说出了这种话。

    几个小魔女在空中“嘻嘻哈哈”地笑起来,幸灾乐祸地在兴非一头上划出五颜六色的光迹。

    兴非一倒是一点不以为然,一边走回长桌,一边头也不回地道:“考虑看看吧!”

    狼族女郎大踏步跟上,转眼超过了他,走到端着子雅为她切好羊腿肉的盘子大吃大嚼的歂瑞面前,一本正经地大声说:“女孩儿,我爱上你了!”

    周围所有人都愣住,只有作为当事人的歂瑞不顾嘴里塞满肉,十分热情洋溢地回答她:“我也爱你!”

    就这样,向兴非一示威的狼族女郎的爱情表白转眼间变成了互诉衷肠的友谊表达,周围所有人都大笑起来,场地中的其他人望着他们表情各异、窃窃私语。

    狼族女郎将歂瑞一把搂进怀里:“爱死你啦!”

    歂瑞一手举叉子一手托盘子,努力地点头,在她怀里看起来就象是只小猫在努力地蹭痒。

    冯•;斯维德堡公爵终于忍不住了,丢下那只龙虾,用仆从递来的湿毛巾擦了一下手,就冲过去拉开了她们,闷声闷气地说道:“象什么样子?!”

    “哟!那个自以为了不起的血族啊!”狼族女郎斜睨着他瞧了半天,恍然大悟道,“手下败将还来丢人现眼?”

    冯•;斯维德堡咬着嘴唇,他赏花无数,只有两个人从没将他放在眼里,而这两个人就是现在他面前的这一对腻友。支配者的贵宾就不提了,他没有想到她也会出现在这里——视血族如无物的德系狼族布兰庭家的长女,也是那个差点让君上赶走他的“罪魁祸首”。

    说起他们两人之间的“渊源”,还是挺“源远流长”的。尽管同样侍奉支配者,也算“世交”,但狼族与血族素有嫌隙,因此君上几乎也从不将他们召集在一起。冯•;斯维德堡除了“礼节性”地知道布兰庭家族、在近似场合远远见过几任族长之外,并没有任何深交,更不可能注意到尚未成为族长的后裔们,所以六年前,当他在柏林街头莫名其妙被她抓住狠批一通之时,他还完全不知道这个“狂妄”的女人是谁。

    五个月后,他们又一次相遇在乌尔姆,这回则以他的咖啡泼溅在她的身上而告终——当然,绝对绝对不是他做了这种有失风度的事。又七个月后,他们再次“冤家路窄”,以一次决斗为他们的“相见周年纪念日”刻下永不磨灭的印记。从此他记住了她,她也记住了他,他记住她是因为不打不相识,她记住了他是因为她极端讨厌他。这种奇怪的交往串起了六年的岁月,对他来说很短,短到几乎可以算是“一见钟情”;对她来说很长,长到几乎可以算是“九世之仇”。

    就象阿波罗与达夫妮一样,这是一场追逐,一场看起来完全无望的追逐,唯一不同的是,她无法变成月桂树,而他有着相当的耐心和时间跟她消耗,所以在听到那尖锐的讽刺之后,他改变了之前情不自禁地唐突,彬彬有礼地说道:“败给您永远不会是我的耻辱。”











天香如雾

第二百一十一章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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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兰庭家的小姐有些无语。

    兴非一满足了一样转身摘下了面具,叉了一个子雅递过来的培根小土豆放进嘴里,慢慢地嚼着。

    夜深了,但室外的温度并没有随之降低,反倒仿佛回到了初秋的夜晚,清新而凉爽。

    当兴非一再次动手叉起一块奶酪后,并没有将它放进嘴里,却抬头冷冷问道:“你看够了没有?”

    他所询问的人,正是惊诧于面具下支配者的面容完全与那个被他吸了血的少年一模一样的弗洛比西尔公爵。

    尽管对少年那个意为“香的”的名字充满怀疑,尽管已经听拉斯提说过,可公爵还是太震惊了,也正是因为这种震惊,使他的视线自兴非一摘下面具后一直未曾离开过,变成一种非常没有礼貌的行为,此时闻言,方才醒悟地连忙收回视线。

    “禁止传播出去。”兴非一将奶酪终于放进嘴里,接过子雅递过去的红酒轻啜了一口,开玩笑似地轻缓说道。

    弗洛比西尔忍不住又抬眼看了看他,瞬间接触到一道冷利的眼神,将他的灵魂生生地撕扯出来,深埋进万年冰川之下,那是扑面而来咄咄逼人的静寂与森寒,令人畏惧。

    “那个好吃吗?”

    曾被他误以为是精灵的女孩子的声音插进来,将他拯救,弗洛比西尔仿佛重见了天日,又能再度呼吸空气了,清爽的空气中似乎还有种令人安心的幽香。他从不知道,这样普通的夜晚会是这么的美好!

    兴非一斜睨着探过头来的小丫头,点着头叉了一块放在她的盘子里,问:“你的爱人呢?”

    “什么爱人?”歂瑞一愣一愣的。

    兴非一挑起唇角,象讽刺又象玩笑地说:“刚才跟你互诉衷肠的那一位。”

    “哦,”歂瑞叉起那块白白的食物仔细地研究着,随意地向后一指,“被公爵先生抢走了。”

    弗洛比西尔向她指的方向望去,场地上翩翩起舞的人群中,有冯•;斯维德堡公爵和狼族女郎两人轻盈的身影。

    在确定了那个东西确实是人类食物后,歂瑞才将它吃下去,边吃边说:“原来是奶酪?好吃!我要拿些去给帕塞,看看还有什么好吃的……”她的大眼睛专心在食物上流连。

    兴非一将面具重新戴上,让到一边,免得妨碍了她。

    弗洛比西尔若有所思地望着这个被所有黑暗眷族畏惧的男人。

    挑捡好满满一大盘各式食物的小丫头,一只手小心地端着,另一只手提着裙子,绕着场地边缘走到湖边,轻喊了一声“帕塞——!”,又回头张望一下,见并没惊动其他人,才保持刚才的声高继续叫喊。

    湖面上波平如镜,倒影中的巨月仿佛比天空中那轮更明亮,帕耳塞洛珀就从这轮月影中浮现,长长的卷发和裸露的肩膀都染上了银光,仿佛装饰着美丽的珠链。

    “快来!”歂瑞笑嘻嘻地招手,然后东张西望想找个地方坐下来。

    这边湖岸是浅滩,没有礁石或是树木,甚至连那条白色的小船都在很远的地方,在这样皎洁的月光下也只依稀可见一个朦胧的影子。

    她只好挽起长裙蹲下来,将手中的餐盘递出去:“我给你带了些好吃的——是我认为的好吃的,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

    帕耳塞洛珀远远地指了指左侧一处树丛附近,那里湖岸稍微陡峭一点,有岩石翻卷如浪。

    “好的。”心领神会的小丫头边说边举手做了个“OK”的手势,跑向那一边。

    树丛渐近,她却“哎呀”一声停了下来,原来一只鞋的鞋跟陷进了滩涂的湿泥里,而她跑得太快,脚出来了,鞋没有跟上。她呲牙咧嘴地看了看手中过于丰盛的盘子,又望了望象钉子一样嵌在滩涂上的鞋子,考虑着单脚蹦过去的利弊。

    已经到达约定地点的帕耳塞洛珀在岩石边撑起身子,好奇她为何停滞。

    一个人漫步走了过来,不是子雅的便服身影,也不是兴非一的希腊装扮,更不是狼族女郎从头罩到脚的神秘作风。

    歂瑞头一次想抱怨这迷人的月色,将一切都映照得那么清晰,她放下长裙掩盖那只失去了鞋子的脚,佯装欣赏湖边夜景,余光则始终在那只鞋子上徘徊,祈祷来人千万不要看到那只令她很丢脸的鞋子。

    可惜来人完全不是祈祷可以打发的,而且,对方竟然是目的明确地直奔那只鞋子而去,弯腰将它从滩涂上拔了出来。

    歂瑞见此情景,干脆背转身去,嘴里哼着不着调的歌曲,在长裙下,那只光着的脚踩在另一只脚背上挺稳当,看起来倒也依然亭亭玉立。

    帕耳塞洛珀开始向她的方向游过来。

    “尊贵的小姐,虽然我不是《灰姑娘》里的王子,但很荣幸为您送上您遗失的‘水晶鞋’。”

    歂瑞咧了咧嘴,尴尬地笑着回过头去,这个中世纪骑士便装的男人似乎刚才在长桌那边看到过……不,以前好象还在哪里见过一次,因为他领巾上那颗硕大的比狼族女郎的眼睛更翠绿的宝石,那是完全不懂珠宝的她也无法忘记的耀眼光辉。

    “谢谢您。”她慌慌张张地说道,伸出空着的手去接那只倒霉的鞋。

    骑士微微欠身,没有如她所料将鞋还给她,而是单膝跪地,将那只鞋放在她的裙裾之前:“请允许我为您效劳。”

    “啊……不!谢谢您,我自己来就好!”歂瑞几乎跟他同时蹲下来。

    “小心!”骑士握住了她的手腕,稳定那只差点倾覆的餐盘。

    “离她远点,公爵!”穿出水面化为鸟形的帕耳塞洛珀落在他们身边,虎视眈眈地俯视着骑士,很不客气地说道,毕竟前车之鉴不太遥远。

    歂瑞眨着眼睛,吃一堑长一智地问:“血族?”

    骑士抬头看了看帕耳塞洛珀,毫不在意地一边将鞋为她穿上,一边道:“请允许我自我介绍:我是辛克•;弗洛比西尔。”他轻轻托着她的肘扶她一起站起,又善意地提醒道,“尊贵的小姐,我曾经来城堡拜访过,您当时还接待了我。”











天香如雾

第二百一十二章变异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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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歂瑞终于想起是在哪里看到的那颗宝石和它的主人了,那正是兴非一晕倒那天的早上……当时她正准备出去骑马,他在门廊的阴影中出现,向她询问,当她刚一提到兴非一不在,他那张开蝙蝠般的羽翼在朝阳中离去的样子就把她吓了一跳。

    “您好,公爵先生。”她自觉丢脸地向他点头行礼,然后嗫嚅道,“谢谢您。”在她看来,这位血族公爵与另一位似乎有些不同,只是她还不太清楚差别到底在哪里。

    “是我太唐突了,还望您见谅。如果可以,这个我来帮您拿。”弗洛比西尔伸手拿过了那只堆满食物的餐盘。

    “哦,不用……谢谢。”

    歂瑞没来得及摆手又连忙点头,一团乱糟糟,而弗洛比西尔彬彬有礼,没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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