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历史故事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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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历史故事经典案例-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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籼米作为大宗农产品,其价格受国家宏观调控,而且当时的籼米现货价格在2600元/吨左右,远低于期价。随着夏粮丰收、交易所出台特别保证金制度,到10月,9511合约已回落到2750元/吨附近,致使多头牢牢被套。   
        10月中旬,以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为主的多头联合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上海大陆期货经纪公司等会员大举进驻广联籼米期市,利用交易所宣布本地注册仓单仅200多张的利多消息,强行拉抬籼米9711合约,开始“逼空”,16、17、18日连拉三个涨停板,至18日收盘时已升至3050元/吨,持仓几天内剧增9万余手。此时,空方开始反击,并得到了籼米现货保值商的积极响应。19日开盘,尽管多方在3080元/吨之上挂了万余手巨量买单,但新空全线出击,几分钟即扫光买盘。随后多头倾全力反扑,行情出现巨幅振荡。由于部分多头获利平仓,多方力量减弱,当日9511合约收低于2910元/吨,共计成交248416手,持仓量仍高达22万手以上。收盘后,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对多方三家违规会员作出处罚决定。由此,行情逆转直下,9511合约连续跌停,交易所于10月24日对籼米合约进行协议平仓,释放了部分风险。11月20日9511合约最后摘牌时已跌至2301元/吨。至此,多方已损失2亿元左右,并宣告其逼空失败。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吊销了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事件发生以后,中国证监会于10月24日向各地期货监管部门和期货交易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控制期货市场风险,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并作出了几条对整个市场有较大影响的决定:一、各期货交易所必须严格控制持仓总量;二、禁止T+0结算;三、除套期保值头寸外,不得利用仓单抵押代为支付交易保证金;四、除证监会批准的经纪公司外,其它机构不得从事二级代理;五、对监管不力不能有效防范操纵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交易所将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试点资格。《通知》发出后,市场上各方反应强烈,大家达成的共识是:《通知》为期市上那些为一时利益驱动,企图联手操纵市场,铤而走险的“玩火者”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如何加强整个市场的规范,自律和管理,发挥期货交易基本功能,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已提到业内众多人士面前。                  
二、广东联交所籼米事件的总结与反思。   
        抑制过度投机和防范风险对于期货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通过广联籼米事件可以看出:当时我国期货市场中会员及经纪公司主体行为极不规范,除了存在大户垄断、操纵市场、联手交易、严重超仓、借仓、分仓等严重违规行为,还有透支交易,部分期货经纪公司重自营轻代理的问题,这些行为使广大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严重扭曲了期市价格,限制了套保功能的发挥,加大了风险控制的难度,阻碍了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作为期货市场核心的交易所监管不力,面对籼米期价出现异常波动和过度投机行为,未能及时出台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导致交易失控。事件发生后,面对巨大的结算风险只能采取单一的协议平仓手段,减少持仓,从而转嫁因交易所监管不力造成的风险,违背设立交易所的初衷和市场自由竞价的原则,对市场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从籼米事件引发出的种种问题来看,加强对市场风险管理对策的研究是必要的。首先,中国期货市场各层次包括监管部门、交易所、会员及广大期货投资者都需要一部《期货法》,通过法律规范市场行为,保障自己的权利,明确自己的义务。另外,完善期货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起政府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经纪公司和投资者的层层监控机制,对期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其中主要有交易所动态风险监控、完善保证金制度、每日结算制度、大户申报制度、会员最大持仓限额、限仓制度和信息公开等。经纪公司应加强对客户资信审查,培养套期保值者,提高交易者素质,培养其风险意识。总之,通过不断总结市场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加强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已日益成为期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其次,籼米作为期市大品种,应充分发挥其基本功能。籼米作为影响国计民生的大品种,其价格波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同时受国家宏观调控的粮食政策的影响。那些认为“实物有限,资金无限”的投机大户企图在籼米期市上操纵价格以获取暴利,联手发动“逼仓”行情,最终必然失败。广联“籼米事件”后,虽然籼米的期货交易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走向低迷,不仅投机者远离了市场,而且粮食企业无法参与套保操作,但不容置疑的是,籼米作为期市大品种,有较好的现货基础,产量大、流通性强,只要期货合约设计具有科学性、公正性,交易所有合理的风险监控措施,监管部门加强监督,那么在众多趋于理性的投资者和成熟的套期保值者的参与下,籼米期市就一定能走向稳定和发展。   
        再有,从广联“籼米事件”可以看出,交易所启动和活跃一个期货品种,不能仅靠几个投机大户的资金炒作,应致力于期货市场的长远建设。曾几何时,市场上少数大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针对一些期货品种合约设计上的疏漏,抓住某些交易所活跃市场的急迫心理,搞联手交易,为龚断市场价格进行“逼仓”,其违规行为损害了多数投资者的利益,扰乱了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使期货业内人士谈大户色变。这实际上与作为市场组织核心的交易所开始时的思维与做法有关。一些交易所与期货经纪公司原来是“想大户、盼大户、大户来了又怕大户”,为启动行情,交易所往往是请一些经纪商和投机商入市,以使成交量放大,但投机大户的运作常常缺少严格的约束力,致使期价异常波动。当期价偏离现货价过大时,会吸引现货保值商的进入,造成多空双方严重对峙局面。由于交易所出台的措施往往对一方有利,不能把握住均衡之势,这样就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打击了市场主体参与的信心,同时给各方面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实际上,期货交易所应从某一品种期货合约的科学性入手,完善交易规则,结算和交割制度,加强交割诸环节的管理,逐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主体,致力于期市功能的发挥,如此才有利于整个期货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还有,从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看,期货经纪业的风险管理与自律是决定自身兴衰成败的关键。“籼米事件”中,以金创期货经纪公司为首的一些会员单位,自身运作不规范,缺少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为牟取暴利,不惜采取借仓、分仓、联手交易、透支等严重违规手法,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损害了多数投资者利益,影响到籼米这一期货大品种自身的发展。并且,这一事件殃及到经纪公司本身,导致金创期货公司被证监会吊销经纪牌照,上海大陆期货公司等被广联所处以罚款等,直接影响了期货经纪公司的信誉。期货经纪机构是中国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自律,规范运作,为发挥期市的正常功能和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梦醒时分——苏州“红小豆602事件”回顾与反思     
一、品种概述。   
        红小豆是一种具有高蛋白、低脂肪、多营养的小杂粮,在世界上种植面积比较少。中国是世界上红小豆种植面积最大、产量最大的国家,年产量一般为30万-40万吨,相当一部分出口到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各国。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红小豆消费国,年消费量在10万-12万吨左右,而其年产量只有6万-9万吨,所进口的红小豆中绝大部分来自中国,进口量对国际市场红小豆的价格走势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我国优质红小豆中主要有朱砂红小豆(又叫天津红小豆,主要分布在天津、河北、山西、陕西)、唐山红(河北唐山玉田及其附近地区)、宝清红(黑龙江宝清及周边地区)、大红袍(江苏启东)等10种,其中朱砂红小豆以其特有的优良品质在日本享有较好的声誉,被东京谷物交易所列为红小豆期货合约标的物惟一替代的交割物。朱砂红小豆年产量约为6万吨左右,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各国。   
        红小豆的产量受自然条件、气候变化和国内外市场需求量的影响较大,其价格波动也较为频繁。50年代初日本就在世界上首先推出红小豆期货合约交易。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改造、补充和完善,东京谷物交易所的红小豆期货合约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红小豆期市品种。   
        我国自90年代以来也在不断探索如何利用红小豆期货交易为生产和流通服务,先后有北京、上海、大连、长春、海南等8家交易所推出红小豆期货交易,其中以天津联交所和苏交所交易最为活跃。在这一轮的期市品种调整中红小豆得以保留,并将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红小豆期货交易的回顾。   
        第一时期:1994年9月-1996年1月,推出期。   
        由于有东京谷物交易所红小豆期货交易的成功范例,也基于天津及其附近地区产的朱砂红小豆在红小豆出口中居于龙头地位的事实(1993年经天津港输往日本的红小豆达5万多吨),天津联合交易所于1994年9月率先推出红小豆期货合约进行交易,交易标的物为可在东京谷物交易所替代交割的天津红小豆,宝清红和唐山红优质红小豆可贴水交割,1994年11月又规定普通红小豆亦可贴水交割。   
        天津红上市不久价格就逐级下滑,从5600元/吨下滑至503合约的3680元/吨。507合约上市后由于现货市场持续低迷,期价一路下跌。当其价格跌至3800元/吨左右时,多头主力一方面在现货市场上大量收购现货,另一方面在低位吸足筹码,逐步拉抬期价。随着市场游资的加入,从5月中旬开始,507合约成交量、持仓量开始放大。6月初多头主力开始发力,连拉两个涨停板,涨至5151元/吨。为了抑制过度投机,交易所在6、7、8日连续发文要求提高交易保证金。9日市场多头主力拉高期价至5000元和4980元,至9点30分,场内终端全部停机。第二天,交易所宣布9日交易无效,507合约停市两天。随后,交易所采取措施要求会员强制平仓。这就是“天津红507事件”。   
        1995年6月-1996年1月苏州红期货后来居上。   
        苏州商品交易所于1995年6月1日正式推出红小豆期货合约的交易,其交易标的物为二等红小豆。由于红小豆现货市场低迷,苏州红1995系列合约一上市就面临巨大实盘压力,仓库库存一直持续增加,致使期价连创新低,9511曾创下1640元/吨的低价。期价的偏低和1995年红小豆减产等利多消息促使很多资金入市抄底,随着1996年诸合约的陆续上市,多头主力利用交易所交割条款的缺陷和持仓头寸的限制,利用利多消息的支持,蓄意在1996年系列合约上逼空。9602合约期价于10月中旬以3380元/吨启动后至11月9日价格涨至4155元/吨的高位,随后回落整理,进入12月再入暴涨阶段。12月15日,苏交所通知严禁陈豆、新豆掺杂交割,19日公布库存只有5450元/吨。多头借机疯狂炒作,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价格从3690元/吨涨至5325元/吨。空头主力损失惨重,同时拉爆了很多套期者。   
        1996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认为苏州红小豆合约和交易规则不完善,要求各持仓合约头寸减仓和不得开出9608以后的远期合约,1月9日、10日,苏州红开盘不入即告跌停,又使在高位建仓的多头头寸面临爆仓和巨大亏损的风险。之后,苏交所推出一系列强制平仓的措施,期价大幅回调。3月8日证监会发布通知停止苏交所红小豆期货合约交易。   
        第二时期:1996年2月-1997年10月,交易所修改交割条款,9609事件爆发,交易所加强风险监控。   
        苏州红小豆事件发生后,原来囤积在苏交所交割仓库的红小豆源源不断地涌入天津市场。天联所为防范风险,规定最大交割量为6万吨。多头遂集中资金优势,统一调配,通过分仓以对敲、移仓、超量持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使得1996年各合约呈连续的多逼空态势,最终酿成了9609事件,再次对交易所的风险监管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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