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王妃,烈王不二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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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王妃,烈王不二娶-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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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烈的嘴,不知何时变得这样碎,就像小芋头和小黄的对话似的,要多无聊有多无聊,要多厚脸皮有多厚脸皮,哪里有半点大皇子的气势,简直就是个地痞*。

偏偏他说的,司徒暮雪都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与他暗自较量了几下之后,都败下阵来,她也算是心服口服,索性不负隅抵抗。

“你真的想我?”司徒暮雪扭头问他,望着他熟悉的脸,面容因为风沙而变得粗糙,尽管他油嘴滑舌的,但坚毅的五官仍然昭示着他的威严。

他并不是一个随便又圆滑的,可是为了讨好她,害怕被她生硬的赶走,他不但纡尊降贵,还有意的隐藏了自己的个性,想通过死缠烂打这种下三滥的办法,留下来。

事实证明,好女怕缠!下三滥的办法,往往出奇制胜,挺管用的。

司徒暮雪素手纤纤,轻轻的抚在他的脸上。轩辕烈见她态度没有像刚才那样生硬,这才放开了她,将她板了过来,轻轻的搂着她的腰,柔情似水的望着她。

许久,他才说了实话:“我确实死过……只是每次死之前都想起,没有得到你的原谅,我死不冥目。”

司徒暮雪的心咯噔一下,她本来想先软下让,让他失了防备心之后,再想办法逃走。这个时候,她暂时无法平静的面对他。

可是,听到他刚才这句话时,司徒暮雪犹豫了。

轩辕烈拉着她的手,牵引她,将她的手带进入自己的衣袍之中。他不知何时解开了衣襟和腰带,宽大的衣袍之下,是他久经沙场的身体。

里面,伤痕累累。

“这一刀,是被燕军用大刀从后面砍下来的,从右肩到左腰,是我身上最长的伤疤。我躺了足足半个月,才能下*活动。每天昏厥中我看到黑白无常时,我都哭着跪在他们的面前,求他们放过我,因为我还想再见你最后一面……”

司徒暮雪的手指,不由自主的探到了他的右肩。她看不见,但能摸着那奥凸不平的伤疤,长长的蜈蚣脚似的,直直的,如刀锋一般,从右肩直劈到左腰。

这道伤疤,一定很深很深,深的可以看到森森白骨。否则,轩辕烈如此强壮又不肯服软的人,又怎么可能躺在*上半个月动弹不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尽管是在梦境里哭泣下跪,司徒暮雪也能感觉到,他当时的绝望和痛苦。

在他最受伤的时候,她和小芋头都不在他的身边。

司徒暮雪的手,在微微颤抖。眼眶泛红,湿湿的,润润的,苦苦的,涩涩的。

她以为,她离开之后,轩辕烈会像任何一位皇子一样,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

娶一门妻,纳两个妾,生三个儿子,养四个知己,培养五六个心腹,结识七、八个重臣,酒不离手美人不离怀。做个十全十美的皇子,过长长久久的生活,活到八十不嫌老,说不定七十还能再收几个通房丫头,六十岁时儿孙满堂,五十岁照样*天下,四十岁早已跨上人生颠峰,三十岁春风暗,更何况他现在才二十多岁,还怕他一无所有吗?

可是眼前的轩辕烈,仿佛除了这一身的伤痕,真正是一无所有。

轩辕烈感觉到司徒暮雪纤纤玉指,在他背上的伤疤上,轻轻的抚摸。她不肯抬头看他,她的呼吸变得急促不安。轩辕烈一句话都不用说,仅凭着手中的触感,司徒暮雪就能感受到,沙场上刀箭无眼的残忍。

多少男人战死在沙场上,尸骨未存。家中亲人整日以盼,却盼不到月圆人团圆。而她,待在这无风无浪的雀跃村,却整日告诉别人自己的相公已经死了——这诅咒,是有点过分。

手指,顺着肩上的伤疤,再次滑落到轩辕烈的腰间。轩辕烈反手握住司徒暮雪的手背,带着它,再往下移了移,就在腰窝的附近,那里有一个鸽子蛋大的疤痕。

“这个,是在一次偷袭时,被冷箭射中。”轩辕烈一边说,一边又将司徒暮雪的手,引到了身体的前方,就在与之对应的地方,也有一个鸽子蛋大的伤疤:“那箭,射穿了我的身体,所幸上面没有淬毒。”

“我见过箭,若只是箭伤,怎么可能这样大。”司徒暮雪到底出声了,她心疼的,用掌手捂着那个伤口,一想到当时轩辕烈所承受的痛苦,她的心,久久无法平静。

轩辕烈的掌心,按在司徒暮雪的手背上。有她的心疼,他此生足矣。

“那箭是特制的,上面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对称的倒刺。无论是拔还是推出箭,都会把体内的内脏全部划烂。”轩辕烈轻描淡写,他不想让司徒暮雪再了解的太多。

这箭伤,是所有伤里最厉害的一次。内脏受损,绝对不是一两个月能恢复的,就算华陀再世,他也是丢了半条命。

连续一个月,时高时低的发烧,时而清醒时而昏厥,他的脑子里,只有司徒暮雪抱着小芋头与他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他坚信,司徒暮雪是爱自己的,就像他坚信小芋头是他的孩子一样。他尊重她,让她选择了离开,他要坚持等下去,等到自己能全身而退,活着找到她的那一天。

全靠这样的意志,他才能忍受地狱般的煎熬和痛苦,才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不在乎身上有多少伤,多少血污,哪怕枯死成木乃伊,他也要在看到司徒暮雪最后一眼,才肯咽气。

司徒暮雪将头顶在轩辕烈的胸口,终于哭出声来。

她在医书上看过,但凡遇到这种带着倒刺的利箭,只有一种方法才能取出来,那就是要功力深厚之人,通过隔山打牛的内功,将那箭上的倒刺全部震裂,然后,再缓慢拨出。止血的同时,再用一把特制的钳子探入体内,将卡在里面的倒刺全部拔出来。

很多人,熬过了拔箭的痛苦,却无法忍受挑出倒刺的那个漫长的时间。哪怕有着铁一般意志的人,也会因为身体无法承受这样的痛苦,而活活的痛苦。

就算老天眷顾,熬了过来,一把箭上少说有二十根倒刺。如果留下一个在里面,伤口痊愈之日,不是喜,而是亡。如果留在内脏里,别就根本不用等到伤口痊愈,三天之内,一命呜乎。

那把箭头上不抹毒药,是因为制箭者信心满满,不相信中箭者还能存活于世。

轩辕烈,竟是个奇迹。

“不要说了……”司徒暮雪伸手抱轩辕烈时,手掌触及之处,大大小小全都是新伤旧疤。她嘤嘤的哭了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她只是想哭,因为现在她除了哭,什么都不会做。

轩辕烈的本意是希望她通过他身上的伤疤,让她了解他这三年的生活,借此告诉她,无论什么情况下,他都没有忘记她和小芋头。

司徒暮雪的哭泣,是轩辕烈始料未及的。

他对她的印象,仍然停留在三年前,那个高傲聪慧的女子,把自尊和自由看得比他重要的女子,一个为了自己的孩子愿意付出一切的女子,一个抛弃了他三年狠心不出现的女子。

这样的女子,竟然为他哭了,轩辕烈悲喜交杂。

轩辕烈喜欢她在乎自己的样子,但他害怕她哭:“雪儿,小芋头在外边呢,若让他听到了,还不知道又有什么想法呢。”

这话,真的很有效果。司徒暮雪立刻止住了哭声,还用的捶了他两下。

轩辕烈把她搂的紧紧的,整整三年啊,他的身边连个奴婢都没有,整天在军营里跟着那些士兵摸爬滚打。轩辕凤天下了至少十道圣旨,要他回京休养,轩辕烈都不肯。

哪怕是打了胜战之后,他也宁愿驻扎在大本营里,过着缺水少衣的生活,也不愿意回去。

京城没有司徒暮雪,他不知道回去还能做什么。

轩辕枫在京城尽孝,他留在边境保安卫国,一切都这么自然,不知不觉的过了三年。

终于抱住了司徒暮雪,将她柔软的身躯拥在怀里,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

轩辕烈突然将司徒暮雪打横,所着她,两人和衣躺了下去。

屋里没有点亮蜡烛,黑暗中,司徒暮雪的双眸,亮如星辰。

轩辕烈取下黑色瞳膜,如水波流动的紫色眸光,情深一片,盯着司徒暮雪,不肯挪动半分。

司徒暮雪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了,伸手,轻轻的扯开轩辕烈的衣袍。轩辕烈见司徒暮雪在替他宽衣解带,心中大喜,配合着她的小手,将自己脱了干净。

原来,他说所的伤,只不过是他全身所有伤里的一两处而已。

肩膀,胸口,腰腹,甚至大腿和脚踝,都有着轻重不一的伤。

司徒暮雪趴在他的身上,细细的数着,有刀伤、剑伤、箭伤和许多她根本说不出来的兵器造成的伤疤,还有许许多多内力所造成的伤害,那些,都是看不出来的。

“雪儿,别看了。”轩辕烈将被子把他们彼此裹的严严实实,在战场上,男儿以身上伤痕多寡论英雄,但在心爱的女子面前,轩辕烈担心太多的伤疤,会让她觉得恶心。

女为悦已者容,男子,又何尝不是。

司徒暮雪见轩辕烈害臊,便没有再数下去。她双手揽着他的腰,头靠在他的胳膊上,过了一会,才说:“你可真有本事,竟然哄得我爹爹跟着你骗我。”

“司徒大将军也很想念你。这三年,虽然一直在打仗,但我们从来没有放弃寻找你。司徒大将军得知东溪镇有憨根的消息之后,很是激动,于是我便想出这办法,逼你现身。”

司徒暮雪就知道,憨根这巨人身形真的很麻烦。

当初,真应该让他永远待在深山老林里,不让他跟着出来到村里。

“唉,我原以为雀跃村足够闭塞,憨根的事不会传得太远太快,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打听到了。”

“我们也是花了三年的时间才打听到的。就知道你心善,不会扔下憨根不管,所以,宁愿多花些时间来打听憨根,也比找你容易许多。”

“就你聪明!”司徒暮雪娇嗔的在轩辕烈的腰上拧了一把,轩辕烈装模作样的哎哟了一声,司徒暮雪怕小芋头听见会来敲门,急忙捂着他的嘴,不许他叫出声来。

轩辕烈眼底满满都是笑容,三年了,他从来没有这样好好的笑过,哪怕是打了胜战,他也只是淡淡的吩咐军师写好捷报,大部分的时候,他还是喜欢独自在军营里坐着,回忆着自己与司徒暮雪的点点滴滴。

“我表妹雨荷……他们都还好吗?”司徒暮雪一想到自己的小表妹芸雨荷,心里就漾起层层波浪,很是想念。

“枫弟把朝廷的一些生意拿给了你舅舅去做,生意不错,他们已经在别处开了三家分店。雨荷的脾气随了你,很难哄。她和枫弟总是吵架……听说父皇和母后决定让枫弟先纳妾,雨荷好象不太开心,前些日子枫弟写信来,说是两人翻脸,已经一个多月没说话了。”

“唉。”司徒暮雪暗自叹气。

芸雨荷只比她小一岁,算起来,今年也已经有十八岁了。

在京城,十八岁的姑娘不算年轻,再不嫁人,就晚了。

轩辕烈见司徒暮雪似乎很担心芸雨荷,便劝她:“雨荷现在是谁的话都不听,假如你回去了,或许……”

司徒暮雪见自己刚刚缓和了气氛,轩辕烈就开始劝她回京城,心里一紧,抱着轩辕烈的手松开了。

轩辕烈紧张的伸手搂住了司徒暮雪,炙热的唇,在她的颈上烙下相思的印子。

“你若不愿意回去就不回去,我会留下来和你在一起。以后,我们一家三口,好好的过日子。”这是轩辕烈的承诺。

在他准备假死逼司徒暮雪出现之前,这个想法,在他的脑海里已经转了三年。

京城有轩辕枫,太子之位给了不好了,他也可以留在京城照顾父母,以敬孝道。他只要司徒暮雪和小芋头。

三年征战,为苍穹国争得了至少十年的平安,他也努力了。努力完后,他要把自己,全心全意的奉献给司徒暮雪和小芋头。

司徒暮雪身子一抖,怔住。她不太相信轩辕烈的话。

“真的?”司徒暮雪问他:“你当真……留下?”

“嗯。我已经上书给父皇,找到你,便不再走了。”

“你不后悔?”

“不后悔。”

“那如果我告诉你,小芋头不是你的儿子,你也不后悔?”

“雪儿……”到了这个时候,司徒暮雪还是不肯承认小芋头是他的儿子,轩辕烈对些很无奈。

司徒暮雪却不依不饶,伸手,摸着他的紫眸,说:“你说你是紫衣族人,你们的紫眸会遗传。可是你看小芋头,他是黑色的眸子。难道你从来不怀疑吗?”

“我信你!”轩辕烈在见到小芋头的眸色时,确实动了心思。但他绝对相信司徒暮雪,她不可能对着骨灰盒说谎。

既然他们能想办法掩饰紫眸,司徒暮雪一定也是想到了别的办法来掩饰。再说,三年前在将军府的膳房,轩辕烈亲眼看见小芋头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紫光。

当时,他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心里总犯着嘀咕。现在,他知道了事实,一切都迎刃而解。

司徒暮雪抿着嘴,又不出声了。

“雪儿,我还带了份礼物……”轩辕烈不知从哪里,突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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