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买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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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买路情-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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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做他的决定,尽他的职责,除了自己的良心也毋庸向任何人解释。只是难得,他还在意她的情感。
  可见他并不是真的铁石心肠的人。
  但就像有些事他不得不做,而有些事情她永远都无法接受。
  
  回来时他已满身鲜血,她听到帘外的动静,掀帘一看。
  差不多呆住了。
  他几乎满身都是血迹,连铠甲的银光也遮住了。王统和其余将军正扶着他进去,走到她身边,他突然伸手抚住她的脸,眼中盛的光亮几乎满过月色,嘴角仍是有一丝沉稳的轻笑:“别担心,我没事。”
  
  他被送进帐篷里救治。
  几个将领等在帘外焦急,王统叹道:“殿下还是太过仁慈。”他不忍杀那个村里的小孩,谁知那个小孩却从他背后捅了一刀,几乎使他丧命。
  本不会到这么危险的程度,偏偏他原来的伤口又裂开了……想到这里,他望了望一直在帘外踱步的息静,走近道:“息姑娘。”
  息静仰起脸看他:“有事?”
  王统道:“刚刚息姑娘乘的马还在不远处的林间。”
  息静看着他。
  他再道:“殿下回国后便会与户部侍郎的千金杨小姐成亲。”
  她终于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杨小姐?不知是她的大姐,还是三妹,或四妹?
  
  王统是易水湛的师傅,也是这个世界上和他最好的人。王统本是禁宫的侍卫,一直暗地里倾慕于易水湛的母亲尘妃。尘妃病逝之时把年幼的易水湛托付给他,而他随着易水湛出生入死直至今日。
  未偿红颜托,不敢负先死。
  他直至今日都未娶妻,令人唏嘘。
  正因为经历了那些感情的人才能了解感情,所以他一眼就能看出易水湛对息静的心意。只是可惜,男人不能有牵挂,更不能有妇人之仁。有了心爱之人便容易沉入温柔乡中不可自拔。
  他本是受害者,半生误我是痴情,怎敢让易水湛再重蹈覆辙。
  息静点点头:“我明白。”
  转身离去。
  
  
  
  
  
  
  
  
  
  
  
  
  
  
  
  
  
  
  
  
  回到过去【二】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红颜已经生成隐隐的暗黑色,宁世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供她处理事情,三月之后,毒性便会发作。
  幸好,快马加鞭,竟然还提前了几天。
  
  当初在毒瘴林里因为被那种奇形怪状的蛇咬过,又服食红菇,身体居然产生了一种特异的毒性。宁世是医痴,喜 欢'炫。书。网'研究各种疑难杂症,这正对着他的胃口。
  于是那夜,她便去找了宁世谈条件。
  用南为的命换她待在他身边三年,研究毒性。
  
  是到如今,说不清哪些决定是对的,哪些决定是错的。
  然而已然一步一步走了下来。不得回头。
  正如同现在她跟着童子小松进入他的药房一样。
  药房四方,中间是鼎炉,有奇 怪http://87book。com的香味。一眼望去,眼前全是密密麻麻的医书,汗牛充栋,右侧靠壁放着一张小小的案几,摆着笔墨。再过去,便是一张小小的竹床,用白色的帘布遮着。
  小童低首:“公子。”
  
  看书的人才淡淡抬起头来,扫了他一眼,“你先出去。”
  “是。”小童退下。
  “把衣服脱下。”他几乎没有表情。
  然而已不是第一次。
  那夜来找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淡淡道,把衣服脱下。但是这是第二次,她懂得,在这位宁神医的眼里几乎没有男女之分,只有有毒和无毒之分。
  
  她照旧走到帘后。
  褪去衣衫至腰间,只剩一件淡红色的肚兜,捂住衣服在胸前,趴下。
  他才放下手中的笔,掀帘进来。
  应该算是羞辱吧,可笑的是她居然没什么感觉了。
  
  一双不同触觉的手分别按了按她背上的几个点。
  “来得有些晚。”他淡淡道:“毒性已经入了肺。”但是他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不,如果细细的听,他的语气是有些舒缓的。
  每当他用这种略带舒缓的口气说话的时候,就表示已经饶有兴致。
  果然,他直接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下一套针具,不由分说的扎了下来,她身子微微一颤,他却道:“别动。”
  
  他细心地观察着她背上暗点的游动,一边凝神思索,一边下针。
  她不敢再动,只觉得背上麻麻痒痒,像是有小虫在咬。
  也不知过了多久,背上几乎有种痒得隐隐的麻木,以致连他什么时候收针都不知道。
  他收拾好针具,放回原处。推着轮椅出去,“让小松带你住下,每三个月来这里一趟。”她穿好衣服出去,见他仍在案上书写,眉头微蹙。
  大概是要把新病症记下来。
  她知道不该再打扰,悄声关门而出。
  
  毒瘴林很静。
  是鸟鸣山更幽的静。
  有鸟声,风吹树叶之声,草木窸窣声,唯独没有人声。
  她的房间安排在内院。宁世的医庐不大,却有两个院子。内院有五间房,顶头是宁世的书房兼卧房,左边是柴房和厨房,右边便是她和小松各自的房间。内院和外院之间只有一个窄窄的通口,外院用来住前来求诊的病人。
  除了内院和外院,宁世还有单独的药房,是在毗邻医庐的石室里,每年宁世总要闭关很久。
  
  第一晚她并没有睡着。
  反反复复想了很多,可早上起来之时,又不知道自己想了些什么。
  幸好的是,小松人还较为有趣和善,年龄才十六岁的他服侍宁世已经六年了,宁世不苟言笑,他一个人养成了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自言自语的性格,所以你永远不会寂寞。
  “静儿姑娘,这边来。这边是公子的书房兼卧房。这边是厨房,这边是柴房,用餐是在外院。这里有水井可以打水,这些晾绳是用来晒衣服的。这里几乎什么都没有,买东西要下山去买,不过只能两个月去一次。公子什么都不管,只是公子的房间每天要打扫一遍,他喜 欢'炫。书。网'干净,但是千万别动他的东西,公子只穿白衣,而且款式一定要是一模一样的,每天傍晚要去公子的房间去拿要洗的衣服,早上一早起来就要把隔日洗好的衣服送过去,中午要去叫公子吃饭,公子不吃肉,不吃盐。不吃任何油腻的东西……”
  他乱七八糟地说着,突然回头:“啊,对了,你会煮饭吗?”
  她摇摇头。
  “那你会洗衣服吗?”
  她再次摇摇头。
  小松脸有些黑:“配药呢?”
  “……”
  “打扫总会了吧?”
  她连忙点头:“这个我应该可以。”
  小松无语,扶额:“那你就从今天开始学吧。”
  
  息静发现,小松不仅是个话唠,还是个管家婆。无论她在他旁边做什么,他总是要过来指点一二,指点之后便会真切的发现这个“弟子”真是笨,然后就会取而代之……往往,息静是在一边讪讪地看着他做,同时听着他絮絮叨叨的话。
  不过这样的小松却很亲切,十六岁还像个调皮的孩子。
  唯一难相处的便是宁世了。
  虽然他几乎足不出户,也根本不管他们,但她还是有些怕他。
  
  早晨起来,打水烧饭洗衣服打扫,她原本做不惯这些,可当你接受现实,决意克服一切的时候,它也没什么。
  习惯无非是时间积累的结果。
  
  时值初春,医庐边上零星开着点点桃花,和煦的微风荏苒在衣。来这里已经差不多一个多月。仍旧未习惯这里夜色的微凉,但已学会欣赏白日的净空。
  在小松的指导下第一次下厨,有些紧张。
  看着菜一份一份搬上桌面,皆是素净得寡淡的菜色,几乎无所谓的厨艺可说,但看到自己的成品,心中仍淡淡充斥着一种满足感。
  
  宁世一般只有吃饭的时候才出来。
  来这里这么久,除了吃饭和每天去他房里收衣服外,几乎没有见过他几面。
  小松摆放好碗筷,两个人虽然端起了碗,注意力仍在他身上:他拿起饭,夹菜吃了一口。
  她和小松都有些紧张,师傅和弟子对待主顾的紧张。
  
  他眉头微微一皱。
  小松道:“公子,怎么样?”
  “这是你煮的?”他转而问她。
  她点点头:“是。”
  他慢慢放下碗筷,淡淡道:“以后这些事还是交给小松。”说罢,摇转轮椅离开。
  “可是公子,这些事我一个人做不来啊——”
  他已然远去了。
  
  小松用筷子戳了戳碗底。泄愤。
  以前自己一个人照顾公子还算勉强忙得过来,但一旦有病人他就忙得恨不得自己能长出三头六臂来。他本是想把息静培育成自己的接班能手,可以减轻点负担,哪知道——
  但他见息静一直默然无语,仍安慰道:“静儿姑娘,你别伤心。公子就是这样一个人,要是认准一件事一件物,天崩地裂都不动。他习惯吃我做的东西啦,别人做得再怎么好,他也不会喜 欢'炫。书。网'的。”
  息静抬起头朝他笑笑。
  
  忙了一天,几乎是筋疲力尽。
  慵懒地捶了捶肩膀,给自己倒一杯茶,刚递到嘴边,敞开的窗口却有暗影跃上。一直黄白相间的小猫正立在窗檐上,刁钻得可爱。
  息静走过去抱住它:“嫦娥,你又跑出来了。”
  这只小猫是小松养的,不知为什么会取了个嫦娥的名字?她反正是看不出来它是男是女,它很瘦弱,唯独耳朵有些大。
  不过她一直以为那是它不得不迫当小松的倾诉对象而练成的。
  
  她抚顺了它背上的毛发。
  小猫很安静,肢体有着猫类特有的柔软,抱了一会儿山猫突然往下跃去,窜出门口。转眼间,便见它落在小松的旁边吃他手中的鱼。
  小松敲了敲它的脑袋,“嫦娥,又跑出来了,小心以后嫁不出去!”过而又托着下巴,“什么时候你把只公猫领回来,生一大群小猫才好玩呢!”
  他总是把“嫦娥”当他的妹妹样。
  过了一会儿他又斥道:“笨猫,就知道吃!”
  “嫦娥”才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自顾自地吃着。小松一恼,捏着小鱼的尾部左摆摆,右摆摆逗它。宁世不吃任何肉类,所以这些小鱼都是每天他亲自到不远处的小溪处打回来的。
  “嫦娥”的灵敏度比小松高多了,总是一口就能咬到。
  小松玩得兴起,未防“嫦娥”却来了攻其不备,在他未防之间,推到鱼篓,叼了其中最大的一条转身就跑。
  眼看着它跟闪电似的窜进了宁世的房间,小松大怒,叉腰:“你这只蠢猫!”
  
  息静几乎要笑出来。
  然而很快宁世的房间传来“嘭”的类似于碰撞的声音,她和小松立刻赶过去。小猫已然不见了,但很明显祸患是它惹的。
  看着满地凌乱的书籍,小松暗叹一口气,“糟了,这只蠢猫把公子的书撞下来了。”
  小小的书架简陋,却摆了太多的书,难怪不稳。
  小松蹲下来,“收拾收拾把它放回去。”
  息静帮忙。
  她虽识字,可随便翻翻居然看不懂。可几乎全是医书,泛黄的旧,但仍可看出来是珍贵的保存着的,几乎每本上面都有密密麻麻的批注,她真的佩服于他。
  
  小松捡了一会儿又突然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一脸懊恼,“糟了,公子快要回来了,我还没煮饭呢!”
  他急忙起身:“我先去煮饭,你先把书捡起来。记得不要放回书架,放在书桌上就好。”没等她点头,就急急忙忙的跑出去。
  
  难怪小松这样着急。宁世是个很有怪癖的人。
  只穿白衣,不沾荤腥,只用瘦锋的羊毫,用特定的松烟墨,只在特定的时刻吃饭,早了迟了他都不会吃。他似乎非 常http://87book。com喜 欢'炫。书。网',也习惯于这样井井有条,丝毫不乱的生活。
  大抵世外的高人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怪癖吧。
  正想着,有轮椅转动的声音,“你在干什么?”
  她转过站起,手上还拿着刚捡起来的医书。
  “你动了我的东西?”白衣清辉,眼里却已有一丝恶色。
  “这些书倒了,我——”
  “出去。”他冷冷冰冰地道,他最是讨厌别人动他的东西,特别是他的书。推轮椅近前,见到地上有些孤本已然散乱,更是不由得加重了语气,“出去。”
  
  息静咬唇。
  从来没有被骂过,原来被训斥的感觉是这样的。
  她把书放回桌上,转身跑出去。
  
  傍晚。
  小松终于赶上了他回来的时刻煮好饭,但是今天饭桌上的感觉却有种奇 怪htt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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