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叫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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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叫白起-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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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王,您要的第二封信……不不不……是奴婢写给长平侯的第二封信写好了……”赵高双手将一卷竹简高举过头顶,声音卑微的开口说道:“奴婢才疏学浅,不通文墨,怕写不好辱了大王的威名,所以斗胆请大王为奴婢斧正一番。”
    “嗯……赵高,你和长平侯关系好,寡人是知道的。虽然寡人不齿长平侯这个人,不过你和谁关系好,是你自己的事,所以寡人就不反对你们俩通信了。至于斧正嘛……斧正当然是必须的,但是记住了,此事绝对不容许外传,否则……你懂得!”嬴政一脸高傲的接过赵高手里的竹简,用半威胁的口气说道。
    “喏!”赵高一缩脖子,低下应道。

☆、90|5。15营养液2000加更

“嗯嗯嗯嗯……写得不错……不过记得加上一句,大王最近有六国佳丽陪伴,夜夜当新郎,睡得可好了,一点都没失眠……知道吗?寡人一点都没有失眠!知道吗?”嬴政翻看着手里的竹简,指指点点的说道。
    大王您睡得当然好啦,白天骑马射箭挥洒汗水,累得跟死小狗一样,晚上还要喝安神汤,确保一觉到天亮,但是我这个当奴婢的多可怜啊,为了守住您的贞洁,不让您被偷袭,我晚上都不敢睡觉来着。
    赵高在心里默默为自己点了一根蜡,应了一声,“喏!”
    “嗯嗯嗯……还有,加上一句‘你不在,寡人吃肉没人管,吃饭吃得可香了,又长高’了,知道吗?除了这些,暂时就没有其他的了……”嬴政补充了一句,顺手将竹简丢回赵高,“记得写完再让寡人来斧正。另外,白仲的信来了,第一时间送到寡人这里来,让寡人御览知道吗?”
    嬴政想了想,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点丢份,这么迫不及待求信,好像自己多想念对方似的,又再次补充了一句,“虽然说交朋友是自己私人的事,寡人不方便出面干涉。长平侯阴险狡诈,堪称眉毛一皱,一个坏主意就计上心头,而赵高你呢……年纪小不懂事,常年在宫里又比较天真,所以……看在你伺候寡人还算用心的份上,寡人就勉为其难的帮你把把关吧。”
    赵高真不愧是赵高,在听了嬴政这么臭不要脸的话后,竟然没有吐糟,而是表情特别真诚的在自己上磕起了头,一边磕头,脸上还不忘展现出一种“感激零涕,不知所云”的神情。
    #寡人身边,果然都是演技派!#
    #而英明神武的寡人,早已识穿了这种浮夸的演技!#
    数日后,嬴政收到了白仲的回信。
    和赵高啰啰嗦嗦一大堆字,竹简都用了好几卷的信相比,白仲的回信只有一片竹简,竹简上只有四个字。
    但就是这四个字,让嬴政有了一种寡人真是太阳了狗……不,是太阳了整个上林苑的感觉。
    白仲,你个臭不要脸的!
    嬴政咬着竹简泪流满面,相思成疾。
    竹简上写着“想本侯否?”
    “啊啾!啊啾!啊啾!”白仲连打三个喷嚏,揉了揉鼻子,抬起头抱怨道:“现在都快夏天了……”姨妈也来完了,“怎么还着凉了?”
    “因为……”这是黑夫。
    “有个姑娘……”这是枷。
    “在骂‘负心汉’!”这是寺。
    看着满脸鄙夷,眼神却满是羡慕嫉妒恨之情,围着自己的三个室友,白仲愣了一会儿,好半才省悟过来,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你们说的负心汉……是我?”
    “没错!”三人齐刷刷了的点了点头。
    “喂?你们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我负心了?我负心谁了我?”好吧,就算自己不但负心了,还又绿茶又白莲又心机了,但是他们怎么会知道的?
    “虽然不知道你负心了谁……”这还是黑夫。
    “但是人家一个姑娘给你写了那么那么长的信……”这还是枷。
    “你却只回了人家四个字……”这还是寺。
    “我……我……”白仲莫名震惊了,这是怎么样的脑洞?怎么的神剧情啊?要是自己真干了什么也就算了,问题是……自己不是什么都没来得及“干”嘛,“你们怎么知道那是个姑娘?说不定是个男的呢?”
    不想解释,也无力开口解释,因为认真想想,他们三人说的真得好有道理——前提是,那得真是个姑娘。
    白仲只能强忍着抓狂的冲动,开口问道。
    听见白仲的问题,见寺和枷都看着自己,然后白仲也跟着看向自己,黑夫结结巴巴的开口解释道:“呃……我刚才从你身边路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虽然看得不多……我也只认识几个字……但是‘想’啊‘念’啊‘睡不着’啊这几个字还是认得的……你说,给你写这么长这么长的信,而且又是想念又是睡不着的,对方不是姑娘,难道还能成是个男的?”
    黑夫一开始还有些结巴,但说着说着,声音越发理直气壮起来,理直气壮到白仲都觉得自己真是个渣男负心汉,虽然渣的负的不是个姑娘。
    白仲是个聪明的姑娘,那封信从字迹到谴词用句都是赵高的笔迹、赵高的口吻,但深深隐藏在其中的傲娇味道,却带着一种淡淡的熟悉之感。
    还是那个味道,还是那个配方。
    所以神使鬼差之下,白仲回了那封颇为负心颇为得意的信回去。
    但是,现在问题来了……
    “就算我是负心汉,黑夫为什么那么生气?”白仲看着说完话后,就一脸怒意走出帐篷的黑夫,一脸无奈的说道。
    “这个吧……我大概知道一点……你知道黑夫家不富裕,他爹的官功爵位都留给他哥了……他呢,以前……”枷刚想开口解释,就被白仲伸手打断。
    “算了,我不问了。这后面肯定有个故事,你们这些有故事的人……”白仲一甩头发,摆出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说道:“不像我,用一个‘美’字就能贯穿人生。”
    说罢,白仲潇洒挥袖而去,只留下枷和寺两人在帐篷里面面相觑。
    “听他这话,我怎么就这么恨呢?”
    白仲的军营生活就在美美美中渡过了,休假的时候就和同袍们去逛逛秦军新拿来的城池,享受一下异国风情——其实无论哪个国家的姑娘都一样,看见帅哥就挪不动腿,这年头的姑娘胆又大,白仲收订情信物都收到手软。
    而在这段时间里,秦军在蒙老将军的带领下,军事推进更是顺利得不得了,一连攻下韩国十二城,唯一的遗憾是,连王贲都拿到人头了,白仲依旧一个人头都没拿到。
    不是自己跑得太慢,而是韩国人跑得太快。
    “哎!我这么美!你们跑什么啊?”白仲瞄向一旁的王贲。
    王贲本能的捂着腰,在他腰畔,正悬挂一个血淋淋还散发着热气的人头。
    “干什么?我又不抢你的人头!”白仲冲着王贲做了一个鬼脸。
    因为秦军是按人头数来晋爵,所以战场上经常会发生两个士兵为了人头打起来的事,白仲想要真想不开出手干点什么,从王贲的角度来说,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理解的。
    白仲从小不就是这样嘛,见着好的、自己喜欢的,就一定要想尽办法弄到手,至于弄到手后会怎么样,那就……呵呵哒了。
    在事后的篝火宴会上,因为喝了酒而舌头有些大的屯长,拍着坐在那闷闷不乐的白仲的肩膀说道:“仲,没事……你还年轻,只要不死……就一定会有所斩获的……还有,你也别太伤心……其实你不需要干别的事,你对我们这个屯也是有贡献的。”
    “是是是!至少我拉高了整个屯的颜值!”白仲盘腿坐在火边,双手捧着腮,气嘟嘟的说道。
    她那负气般,略带孩子气的话,立刻引来了众人的一阵哄堂大笑。
    “你们笑什么?至少有我在,你们追到姑娘的机率都要大很多好嘛。”白仲噘着嘴,不服气的指着众人开口说道。
    秦军再勇猛,说到底也是人,而且个个还都是年轻力壮满身腱子肉的青年男子,在战斗之余,也会找女人发泄发泄。
    这种活动本来是不参加的,到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她觉得,我这么美,我去找那些女人,明明是我更吃亏好嘛。
    大家觉得好有道理,便不要求白仲也加入happy的活动当中,但是出门逛街还是会带上白仲,因为白仲之后,周围的姑娘明显多了。
    虽然这些姑娘基本上是冲着白仲来的,但在被白仲拒绝一两次之后,大多数姑娘都死了心,有些姑娘就此闪人,有些姑娘则被其他秦兵给叼走了。
    毕竟在这个民风开放的年代,男女青年们互相看对眼后,情到浓时,找个树林就地啪啪啪,啪完就两不相欠的拍拍屁股走人,其实也是蛮正常的。
    白仲就如同黑暗中的烛火一般,用自己的高颜值,默默的为大伙拉来一群又一群的姑娘。
    在“爱情”线开启的如火如荼之时,白仲的事业线终于也有了一星半点发展。
    大约是觉得对王贲和白仲的锻炼已经够了,他们这个屯终于从“用屁股蔑视敌人”,变成了正面攻坚手,拎着长矛气势汹汹的向敌阵冲过去。
    不得不说,韩国人真是弱爆了,射了两波弓箭,两军刚一短兵相接,韩国人就开始败退了。
    白仲多抖机灵的一孩子,见韩国人想要跑,直接对着一名逃兵的后背刺出手里的长矛。
    穿胸而过,血花飞溅,那个逃兵挂在长矛上,手脚还在动弹,人还没有死透。
    白仲不为所动,手中长矛一抖一刺,矛身上还挂着一个人的长矛,又刺中了另一个逃兵。
    第一次,白仲在他们伍……应该是他们屯的小伙伴面前,展示了她的凶残。
    那场战斗中,白仲将七米长的长矛挥舞得异常灵活,仿佛自己的手臂一般,一戳一个准,一戳刺穿一个不算,最重要的是,她刺完人之后,也不把人抖下来,而是直接矛身上挂着人就刺下一个,不多一会儿长矛就变得跟烤肉串一样。
    一把长矛本来就有几十斤重,再加上人体的重量,据看见的小伙伴估算,白仲手里那根长矛至少有千斤重……虽然秦代千斤换成现代也就五百来斤,但也是很吓人的好嘛。
    一般人,纵然是力能扛鼎的大力士,举个千斤也要满脸通红、气喘吁吁好一阵,哪能像白仲这样面无表情的一刺一个准,好像手里的长矛根本没有重量一样。
    白仲一战成名,从此军人再没人敢说她是小白脸,但问题是……也没人敢吃她递过去的烤串。
    愚蠢的凡人,就会大块的烤肉吃,肉就是要弄成小块,再串成烤串烤,这样烤出来的肉才好吃,知道吗?

☆、91|5。15||

根据秦国律法,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便是秦国的宗室也是这样——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
    而秦国爵位共分二十级,分别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从爵位上来算,白仲一出生已经是长平侯,单论爵位已经是第二十等,这辈子不管再砍多少人头,那都是升无可升,除非想要封妻荫子——比如,白仲战死杀场,他的爵位就能传给儿子;又或者他觉得“长平侯”这个称呼不好听,想封君了,否则他完全可以躺在咸阳混吃等死一辈子。
    不过,虽然白仲在爵位上升无可升,但是官位上还是可以扎挣一下的。
    自从秦王政三年攻韩时,白仲提着一根七米长的烤串在战场上惊艳亮相,闪瞎一大片人以来,虽然爵位还在原地踏步,但官位却有了大大的提升。
    到秦王政六年之时,十六岁的白仲已经是秦军中的一名百人将,手下管着一百个大头兵。
    别小看百人将这个官职,在秦国的军制之中,百人将是升官的一道坎。
    百人将以下的官职,可以通过斩敌首数的累积量来提升,但是百人将却不可以,百人将的硬性标准是识字,并且能阅读并书写军报,也就是说是要笔试的。
    若是不识字,纵然斩杀再多的敌人,也只能提爵,不能升官。
    白仲小时候好歹是宗学第一,后来又是秦王伴读,笔试当然是没问题的,通过百人将的笔试那是小菜一碟。
    为了庆祝白仲升职,又逢今日是春社日,王贲和白仲相约要去郊外踏青。
    “阿仲,你好了没有?快点行嘛!你又不是女人,怎么那么磨叽?”王贲蹲在门口,一脸无奈的摸了摸下巴,他觉得自己刚刮出来的胡子,都快要长出来了,真是一个比女人还能磨叽的战友。
    “叫什么叫?好歹是去见姑娘,你等我先擦个粉,补个妆嘛!”白仲看着床上的一堆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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