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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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大全- 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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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一、一样德行越是高超,它所涵盖的事物,也越是众多,如同在「论原因」(第十及十七章)里所说的。作为恩赐的智慧,优于作为理智德行的智慧,因为它借着灵魂与天主的某种结合,能更密切地接近天主;就是因着这种关系,它的从事指导,不仅是在静观方面,而且也是在行动方面。
    二、天主的事物,本身固然是永恒而必然的,可是它们也是偶然之事物的准则;而这些偶然之事物,就是人类行为的对象。
    三、先在一样东西的本身方面去观察,然后才把它与某一别的东西相比。为此,智慧首先是静观天主的事物,即「瞻仰原始」,然后按照天主的法则,去指导人的行动。不过,在人的行动方面,并不会因受智慧的指导,而产生什么苦恼或辛劳,相反的,智慧影响的结果,却能使苦者甘而劳者安。
第四节  智慧是否能无恩宠且有死罪而存在
    有关第四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智慧似乎能无恩宠且有死罪而存在。因为:
    一、圣者主要是以那些与死罪不能并存的事物为荣,如同格林多后书第一章十二节所说的:「我们认为光荣的事,就是有我们的良心作证。」可是,一个人不应该以自己的智慧为荣,或夸耀自己的智慧,如同耶肋米亚第九章二十三节所说的:「智者(有智慧的)不应夸耀自己的智慧。」所以,智慧能无恩宠且有死罪而存在。
    二、此外,智慧是指对天主之事物的认知,如同前面所已经讲过的(第一节)。可是,有死罪的人,能认知天主的真理,如同罗马书第一章十八节所说的:「他们在不义之中保有天主的真理。」所以,智慧可与死罪并存的。
    三、此外,奥斯定在「论天主圣三」卷十五(第十八章)里论及爱德说:「没有什么恩惠超越这个天主的恩惠。祇有这个恩惠,把永远天国之子,与永远丧亡之子分开。」可是,智慧与爱德不同。所以,智慧并不把天国之子,与丧亡之子分开。所以,它可以与死罪并存。
反之  智慧篇第一章四节却说:「智慧不能进入存心不良的灵魂里,也不住在一个屈服于罪恶的身体内。」
正解  我解答如下:做为圣神之恩赐的智慧,如同前面所已经讲过的(第二及三节),使人本于对天主之事物的某种自然性向或结合,正确地判断天主之事物,或者按照天主的规则,正确地判断其它的事物。而这是藉由爱德而完成的,如同前面所已经讲过的(第二节)。为此,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智慧,是以爱德为前提。可是,爱德不能与死罪并存的,如同前面已经证明过的(第二十四题第十二节)。所以,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智慧,是不能与死罪并存的。
释疑  一、这些话应该解作是指关于俗世之事物的智慧,或者是指依据人的理性规则而有的关于天主之事物的智慧。圣者并不以这种智慧为荣,如同箴言第三十章二节所说的:「我没有人的才智(智慧)。」可是,他们的确以天主的智慧为荣,如同格林多前书第一章三十节所说的:「(基督)成了我们来自天主的智慧。」
    二、这个质疑的出发点,是借着理性的学习和研究,所得到的有关天主之事物的知识。这种知识是能与死罪并存的,我们所讨论的智慧则不能。
    三、智慧虽与爱德有别,但以爱德为前提;就是为了这个缘故,它把天国之子与丧亡之子分开。
第五节  凡有恩宠的人是否都有智慧
    有关第五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凡有恩宠的人,似乎并不都有智慧。因为:
    一、具有智慧胜于听讲智慧。可是,祇有成全的人,才能听讲智慧,如同格林多前书第二章六节所说的:「我们在成全的人中讲智慧。」既然不是凡有恩宠者,人人都是成全的人;所以,似乎远更不是凡有恩宠者,人人都有智慧了。
    二、此外,如同「哲学家」在「形上学」开始(卷一第二章)所说的:「有智慧者安置一切。」雅各布伯书第三章十七节说,有智慧者「判断而没有伪善」。可是,并不是凡有恩宠者,都可以判断别人或安置别人,祇有居上位者如此。所以,并不是凡有恩宠者,都有智慧。
    三、此外,「智慧之赐予,是为相反或驱除愚笨」,如同(大)额我略在「伦理丛谈」卷二(第四十九章)里所说的。可是,有许多有恩宠的人,却是天生愚笨的,例如那些领受圣洗的疯子,或者那些以后非因己罪而陷入疯狂的人。所以,并不是凡有恩宠者,人人都有智慧。
反之  凡是没有死罪的人,是天主所爱的;因为他有用以爱天主的爱德;而天主也爱那些爱祂的人,如同箴言第八章十七节所说的。可是,智慧篇第七章二十八节说:「天主祇爱那些与智慧同居共处的人。」所以,凡是有恩宠而没有死罪的人,都有智慧。
正解  我解答如下: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智慧,是指在静观和咨询天主之事物的时候,一种正确的判断,如同前面所已经讲过的(第一及三节)。关于这两件事,人因与天主之事物相连,而有各等不同的智慧。因为,有些人所得到的正确判断的程度,无论是关于静观天主之事物,或是关于按照天主的规则来指导人世的事物,祇限于为得救所必需的。凡是没有死罪,而有圣化恩宠的人,都不会缺少这种程度的正确判断;因为,既然在自然界不会缺乏必要的东西,那么在恩宠界远更不会缺少了。为此,若望壹书第二章二十七节说:「祂的傅油(圣神)教训你们一切。」
    不过,有些人获得更高度的智慧之恩赐,无论是关于静观天主之事物方面,即不仅认识更高深的奥秘,而且也能把这知识传授给别人;或者是关于按照天主的规则,来指导人世的事物方面,即不仅能按照那些规则,指导他们自己,而且也能指导别人。这等的智慧,并不是凡有圣化恩宠的人都有的;毋宁说它是属于那些无酬或白白赐与的恩宠的,是圣神随意赐与的,如同格林多前书第十二章八节所说的,「这人从圣神蒙受了智慧的言语」等等。
释疑  一、在那段文字里,(保禄)宗徒是在说那种知道天主之事物的隐密奥秘的智慧,如同那里(第七节)所说的:「我们所讲的,乃是那隐藏的,天主奥秘的智慧。」
    二、指导和判断别人,虽然这祇是属于居上位者之事,可是每一个人都能指导和判断他自己的行为,如同狄奥尼修在致德莫斐勒书(Ad  Demophilurri,书信集第八篇)里所说的。
    三、领受圣洗的疯子,有如小孩,有智慧的习性,即圣神的恩赐;可是,由于肉体上的阻碍,使他们无法运用自己的理智,所以他们没有智慧的行动。
        第六节  第七端真福是否与智慧之恩赐相对
    有关第六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第七端真福似乎不是与智慧之恩赐相对。因为:
    一、第七端真福是这样的:「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称为天主的子女。」(玛窦福音第五章九节)。可是,这两件事都是直接属于爱德的。因为关于和平,圣咏第一一八篇第一六五节说:「爱慕祢法律的,必饱享平安。」(保禄)宗徒在罗马书第五章五节里说:「天主的爱,借着所赐与我们的圣神,已倾注在我们心中了。」他又在第八章十五节里说:这圣神是「使人成为义子之神,在祂内我们呼号:﹃阿爸!父啊﹄!」所以,第七端真福,与其把它归属于智慧,不如把它归属于爱德,更为恰当。
    二、此外,一样东西,更是由它近的效果来说明的,而不是由它远的效果来说明的。可是,智慧之近的效果,似乎是爱德,如同智慧篇第七章二十七节所说的:「她(智慧)周行各国,进入圣善的灵魂,使他们成为天主的朋友和先知。」至于和平以及义子的名分,似乎都是远的效果,因为它们来自爱德,如同前面所已经讲过的(第十九题第二节释疑三;第二十九题第三节)。所以,与智慧相对的真福,更应以爱德的爱来定,而不应以和平来定。
    三、此外,雅各布伯书第三章十七节说:「从上面来的智能,首先是纯洁的,其次是和平的,有节的,柔顺的,从善的,满有仁慈和善果的,判断而无伪善的。」所以,与智能相对的真福,不应偏重和平,而不注意智能其它的效果。
反之  奥斯定在「山中圣训诠释」(卷一第四章)里说:「智能为缔造和平者最为适宜;因为他们没有反叛的行动,祇知顺从理性。」
正解  我解答如下:把第七端真福归于智慧之恩赐,不管是以功绩来说,或者是以酬报来说,都是很合适的。关于功绩,是用这样的话来说明的:「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缔造和平者,就是一个或在自己身上,或在他人身上,制造和平的人。无论是在那一种情形下,这都是把那些能确立和平的事,纳入正当的秩序的结果;因为「和平是安宁有序」,如同奥斯定在「天主之域」卷十九(第十三章)里所说的。可是,按照「哲学家」在「形上学」开始(卷一第二章)里所说的,把事情治理得秩然有序,这是属于智慧之事。为此,把缔造和平归于智能,是很合适的。
    至于酬报是用这样的话来说明的:「他们要称为天主的子女。」可是,人之被称为天主的子女,祇因为他们与天主之亲生的、唯一独生之子有相似之处,如同罗马书第八章二十九节所说的:「祂所预选的人,也预定他们与自己的儿子的肖像相同。」祂的儿子,即由祂所生的智慧。因此,人因获得智慧之恩赐,而达致天主子女的名分。
释疑  一、和平相处固然是属于爱德的事,可是,缔造和平,这却是创立秩序者的智慧。同样的,圣神之称为「使人成为义子之神」,这是因为我们因着圣神,而能与天主之亲生的圣子有相似之处,由圣子即由天主所生的智慧。
    二、那些话是指非受造的智慧而说的。这非受造的智慧,光用爱德之恩惠,与我们结合,从而把奥秘启示给我们,认识这样的奥秘,就是灌输的智慧。为此,灌输的智慧是一种恩惠,它不是爱德的原因,而是爱德的效果。
    三、如同前面所已经讲过的(第三节),这是属于智慧之恩赐的事,不仅静观天主之事物,而且也规范人的行动。在规范或指导人的行动方面,第一件所做的事,就是排除那相反智慧的恶事。为此,敬畏被称为「智慧的开始」(圣咏第一一0篇十节),因为它使人远避恶事。至于最后一件事,却有如一个目的,即把一切的事,都纳入正当的秩序,这就是缔造和平。所以,雅各布伯说得很有道理:「从上面而来的智慧」,这是圣神的恩赐,「首先是纯洁的」,有如远避腐败的罪恶;「其次是和平的」,这就是智慧最后的效果。为此,和平被列在真福之间。
    至于其后的各点,它们都依着适当的次序,一一说明智慧导致和平所用的方法。因为,如果一个人,因着纯洁而远避腐败的罪恶,第一件应该做的事,就是尽其所能,在一切的事上,要有节制;关于这一点,说智慧是「有节的」。第二,在那些他觉得自己有所不足的事上,就应该接受别人的劝导;关于这一点,再加上一句说,智慧是「柔顺的」。这两点,都是一个人为使自己和平,所应该有的。
    可是进一步,为使一个人能与他人和平相处:第一、他不应该相反别人的善,这就是「从善的」那句话的意思。第二、对于近人的缺点,他就应该存在心里怀有同情,在行动上与人以援助;这就是「满有仁慈和善果的」那句话所说的。第三、他必须满怀爱德,设法规劝别人;这就是「判断而无伪善」那句话的意思,以免他假装规劝,而意图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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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爱德
第四十六题 论愚笨 

                        |分为三节|
然后要讨论的,是那相反智慧的愚笨(stultitia,参看第四十五题引言)。
    关于这一点,可以提出三个问题:
    一、愚笨是不是相反智慧。
    二、愚笨是不是罪。
    三、愚笨属于哪一种罪宗。
        第一节  愚笨是不是相反智慧
    有关第一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愚笨似乎并不相反智慧。因为:
    一、直接与智慧相反的,似乎是不智(insipientia)。可是,愚笨似乎与不智不同;因为不智,一如智慧,祇是关于天主之事物;至于愚笨,则又是关于天主之事物,又是关于世人之事物。所以,愚笨并不相反智慧。
    二、此外,相反者之一方,并不是通往对方的道路。可是,愚笨是通往智慧的道路;因为格林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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