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马克思哲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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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马克思哲学部分-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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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换句话说,逻辑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89—90页)列宁这里所说的逻辑即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和唯物辩证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列宁曾经说过,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辩证逻辑的规律,也就是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其中最根本的是对立统一规律。毛主席说:“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矛盾论》)当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而辩证逻辑侧重把唯物辩证法运用于思维领域,是自觉地用唯物辩证法来进行思维。
  
  辩证逻辑要求我们观察事物时要有全面的观点,不但要看到事物的正面,也要看到事物的反面,分清主流和支流、本质和现象;要有发展的观点,要从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看问题;要对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从特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把握事物的特殊本质;要承认社会实践是逻辑的概念、范畴的唯一来源,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等。一句话,要按照事物固有的辩证性质来认识事物。
  
  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都是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科学。但是,辩证逻辑不同于形式逻辑,它研究的是思维的高级形式和辩证运动规律,所涉及的问题更广泛、更丰富、更深入。恩格斯指出:“辩证逻辑和旧的纯粹的形式逻辑相反,不像后者满足于把各种思维运动形式,即各种不同的判断和推理的形式列举出来和毫无关联地排列起来。相反地,辩证逻辑由此及彼地推出这些形式,不把它们互相平列起来,而使它们互相隶属,从低级形式发展出高级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545—546页)把形式逻辑看作“唯一”的逻辑,是资产阶级的传统偏见;而企图用辩证逻辑代替形式逻辑,也是错一误的。
  
  辩证逻辑是科学认识的强大武器。学习和掌握辩证逻辑,对于用辩证方法来观察问题,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批判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形式逻辑 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它要求思维过程中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时,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和规则,做到概念要明确,判断要恰当,推理应当具有逻辑性。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主要有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同一律的公式是:甲是甲;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要保持自身同一。矛盾律的公式是:甲不是非甲;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作出两个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既肯定它又否定它,思想必须保持前后一贯,无矛盾。排中律的公式是:或者是甲,或者是非甲;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承认其中之一是真的,作出非此即彼的明确选择,不能两者都否定,也不能模棱两可。
  
  形式逻辑对大前提是不管的,而且也管不了。它是从大前提出发,按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进行推论。例如,“凡金属都可燃烧,镁是金属,所以镁可以燃烧。”或者说:“凡金属都不可燃烧,镁是金属,所以镁不可以燃烧。”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推论都是合乎形式逻辑的。
  
  用形式逻辑是得不出多少新知识的。按照形式逻辑的公式进行推论,其结论实际上已包括在大前提里面。大前提错了,其结论必然是错的。
  
  形式逻辑这门科学早在古代就产生了。它是从实践中产生和形成的。列宁指出:“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233页)中国先秦的名家就研究过名实关系以及“名”的性质和分类等问题,对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在法家韩非、王充等人的著作中,通过对儒家的揭露和批判,也具体涉及到形式逻辑问题,并有所发展。在欧洲,形式逻辑首先是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确立的。中世纪经院哲学曾对它极力歪曲,抓住它的糟粕,抛弃它的精华,把它变成诡辩的工具。因此,列宁认为传统的形式逻辑,只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加以修正,才可以在学校里讲解。
  
  恩格斯指出:“形式逻辑本身从亚里士多德直到今天都是一个激烈争论的场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465…466页)在形式逻辑的科学中,一直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条路线的斗争。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总是把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和规则,歪曲成先验的或固定不变的、纯粹形式主义的东西。这显然是错误的。
  
  形式逻辑和形而上学不是一回事,它虽然不研究事物的内在联系和相互转化,但它的思维形式和规则,在一定范围内还是有用的,不可违背的。违背了它,就会造成思想混乱。列宁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216页)学一点形式逻辑,有助于我们正确地严密地思维,使我们的思维具有确定的、前后一贯的、有条理的性质,更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同时,还有助于我们从逻辑上揭穿阶级敌人的谣言和诡辩。 


  具体和抽象 认识论上的具体和抽象,在不同的场合具有不同的含义。当我们说从具体概括为抽象时,这里的“具体”是指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抽象”是对具体事物的本质的概括。例如橘子、苹果、梨子是“具体”,水果是“抽象”。当我们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时,这里的“抽象”’是指对事物的简单概念和局部的理性认识;“具体”是指许多规定的综合,即经过认识的深化而形成的探刻、完整的理性认识。例如,马克思从分析商品这个简单概念开始,进而对价值、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等作出具体分析,并加以全面的综合,达到对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深刻完整的认识,这就是由抽象上升到具体。
  
  认识来源于实践,没有具体事物,就不可能有对具体事物的概括(抽象)。恩格斯说:“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74页)这说明抽象决不能脱离客观具体事物,否则就变成空洞的抽象。但是从具体事物出发,还只是获得科学认识的第一步。要真正获得科学认识,还必须运用抽象思维能力,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即进行科学抽象的工作。列宁说:“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及其他等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181页)
  
  认识有一个深化的过程。事物的发展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认识也是如此。马克思所说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方法,就是根据事物和认识的发展规律而总结出来的。马克思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103页)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和黑格尔是完全对立的。黑格尔把从抽象到具体的认识过程,当作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即认为具体事物是由抽象思维产生的,从而颠倒了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模范地唯物主义地应用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和全体。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必须应用的方法。毛主席说:“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学会这个方法,才能正确地分析中国革命历史和现状,并推断革命的将来。”(《矛盾论》)
  
  分析和综合 既是客观事物的一种辩证关系,又是人们认识的辩证方法。客观事物的分析指统一体分裂为两个方面以及它们之间的斗争,客观事物的综合指通过对立面的斗争,一方“吃掉”另一方。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分析和综合的辩证关系,两者既不可分,又可分,是一分为二的。如吃螃蟹,吃掉螃蟹这是综合,只吃肉不吃壳,这是分析;胃肠吸收营养,排泄糟粕,综合中有分析,分析中有综合。再以我国解放战争为例,分析就是敌我双方存在的不同特点及其矛盾斗争。起初,国民党军队的特点是,统治地区大,人口多,有大城市,有帝国主义支持,军队多,武器强;但是最根本的是反对革命,镇压群众,内部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人民解放军的特点是,土地少,人口少,没有大城市,没有外援,军队少,武器差(小米加步枪);但是最根本的是有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一心一意为革命、为人民,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而综合就是经过斗争,人民解放军“吃掉”敌人,把敌人的东西拿来改造,用缴获的武器、粮秣各种器材装备自己,俘虏的士兵不杀掉,一部分放走,自愿的留下充实部队。客观事物分析和综合的过程,就是一个矛盾斗争、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分析之所以可能,是由于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存在着矛盾的两个方面,使统一体分解为二;综合之所以可能,是由于事物中的矛盾双方都经过斗争必然一方战胜另一方,结束旧的矛盾过程,开始新的矛盾过程。
  
  认识上的分析指认识事物的各个矛盾、矛盾的各个方面及其斗争情况;认识上的综合指把分析的情况统一起来思索,从整体和对立面的斗争上把握事物的本质。人们认识事物先通过分析,了解事物的各个部分,然后进行综合,得到事物的完整概念。没有分析,综合就不可能。而分析又是建立在对整个事物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分析时有综合,在综合时有分析。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就是一个分析和综合的辩证统一过程。如水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化合构成,对氢和氧只作孤立的分析,不作综合,就不能从总体上把握氢和氧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就不能对水有正确的认识。
  
  人们思想上分析和综合的辩证认识方法,是客观事物分析和综合辩证规律的反映,它要求人们按照分析和综合的辩证关系去认识事物。脱离客观事物的分析和综合,或者把分析和综合割裂开来,就会陷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杨献珍胡说分析是一分为二,综合是合二而一,把分析和综合割裂开来,为“合二而一”论辩护,反对一分为二,完全是反动的。 

  归纳和演绎 也叫归纳法和演绎法,是两种不同的推理和认识的方法。归纳是人们由个别到一般,即从许多个别事物的特点中找出普遍特点的方法。人们在革命实践中,总结了许多人和单位的经验,得出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结论,这是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法。演绎是人们由一般到个别,即根据一般原理引出对个别事物结论的方法。人们把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结论,作为一般原则用来观察某一个人、某一个单位的表现,得出相应的结论,这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法。恩格斯说:“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卷571页)归纳和演绎是对立的统一,两者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相互转化的。当人们运用推理方法,从个别得出一般结论的归纳过程中,同时也包含了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过程。
  
  归纳和演绎是人们在长期实践和认识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实践是归纳和演绎的基础,又是检验归纳和演绎是否正确的标准。归纳和演绎中的前提和结论,即从个别到一般或从一般到个别的关系,就是反映了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辩证关系。人们认识事物要经过两个过程。毛主席说:“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矛盾论》)因而,人们在实践中要得到正确的认识,必须把归纳和演绎结合起来。形而上学把归纳和演绎人为地加以分割和对立,甚至夸大归纳作用,否认演绎作用,得出归纳万能的结论,把认识变成一种僵死的、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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