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亚文化 作者:李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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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亚文化 作者:李银河-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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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的(而不是纯粹反面的)贡献,它对这一类型的意识其中包括感情、爱、欲望、性关系具有正面的意义。〃在他看来,〃:即使是在本性的层次,同性恋这一概念也没什么意义。……对于我来说,它是一个不够格的分类。……也许可以用'快乐风格(gay s tyle)'概念,或至少有一种企图,想创造某种存在的方式,一种生存的形式或生活艺术,或许可以被称为'快乐(gay)'。〃(Foucault,1988,287,292)我们认为福柯的思想中蕴含着一种极为自由奔放、极具颠覆性的力量。在他看来,性活动就是人类追求快乐的一种活动,因此,与其将人们划分为同性恋和异性恋两大类,还不如将他们划分为快乐风格和痛苦风格两大类。如果人们都能像大师福柯这样来看待性欲问题,这个问题将变得多么轻松,又将具有多么正面的价值!

    同性恋现象对人类的第二个启示是对性别角色认同的挑战。世界进入90年代以来, 超越性别(transgender)角色的风气愈演愈烈,渐成气候。其中特别重要的是的现代主义反对本质主义的理论和各种超越性别角色的个人与人群的实践。

    性别问题上的本质主义像其他问题上的本质主义一样,总是倾向于将事情作绝对的两分,例如:异性恋与同性恋,黑人与白人,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等等。许多后现代主义理论家非常反对这种两分的观点。例如罗兰·巴待(Roland Barthes)
    就持鲜明的反两分立场。 从这种〃两分监狱〃(binary prison)中使自由成为对性政治感兴趣的许多后现代主义者的奋斗目标。(Moore,in Chapman et al,167)

    酷儿理论认为,同性恋的传媒形象影响了异性恋男性,使他们也学会了将男性当作欲望对象来看待。结果男性像女性一样也客体他了,这就创造出了一种平等的气氛。西方出现了一种与传统男性阳刚形象大相径庭的所谓〃新男性〃(new man),他们在大街上抱着孩子,他们接送孩子上学校,他们到商店购物,他们参加妻子的产前训练班,他们是80年代的男性形象,是对传统性角色观念中阳刚的硬汉形象的反叛。旧式的男性对所有的女性气质避之唯恐不及,而新男性则热情地接受了女性的角色和特征。他们与女性分担家务,分享社交和性的快乐,甚至接受了作为性客体(sexual object) 的角色。有人因此认为,在后现代社会中,男性是一个正在削弱的性别,他们正在日益变得女性化,丧失了传统性别角色中所包含的权力。

    比同性恋和〃新男性〃更为极端而彻底的是异装行为的风行(例子有英国的乔治小子和美国的麦克·杰克逊),其重要意义在于,〃它是对两分的简单概念的挑战,是对'男性'和'女性'这种分类法的质疑。以同样方式,70年代活跃的同性恋群体也打破了异性恋自然秩序的观念。〃(Weeks,in Paker et al,48)

    同性恋现象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个启示是鼓励所有被权力和主流文化边缘化的人们向一切严格的分类提出的挑战,其实质是对福柯所描述的弥漫性的权力的挑战。

    酷儿理论认为,19世纪以来对人的同性恋还是异性恋的表面看去是中立的描述,其实却隐藏着错综复杂的权力游戏,统治与屈从的游戏,这一游戏将同性恋经验少数化,用一种新的有效的模式将异性恋权力巩固化。同性恋之所以在人们心目中成为一种固定的具有异常性倾向的少数派群体,就是权力斗争的结果,是话语权争夺的结果。

    60年代以来的同性恋运动可以被解释为对当代世界中一促主体形成形式的反叛,是对既存权力结构的挑战,对于把个人定义为某种特殊身份、固定在某种社会地位上这种作法的挑战。60年代和70年代的性解放运动为性领域带来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其中最明显变化就是放松了对同性恋的禁忌。其他变化还包括:第一,对女性性欲的接受;第二,反生殖哲学的发展,性的主要目的不再是生殖,而是快乐;第三,对人灶性行为的多种可能性的越来越广泛的承认;第四,对新的性形式的有组织的宣传。虽然一直有许多个人在实践各种各样的性行为,有组织的群体行为却是最新出现的, 如从德国发起的天体运动 (nudism) ; 有组织的同性恋活动等。
    (Bullough, 677…683)尽管早在1980年,艾滋病引起普遍关注之前,就有右翼道德主义者说:我们将看到道德秩序的回归和胜利,左翼对权力的挑战势头依然强劲。

    在1981年的一次采访中, 福柯说过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同性恋是这样一个历史机遇,即开发新的关系和情感潜力的历史机遇,它不是来自同性恋的内在性质,而是来自同性恋所处的'非中心'地位,来自同性恋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交叉线,它使得这一潜力的实现成为可能。〃(转引自Halperin,67)同性恋这种处于〃非中心〃地位的思潮对于现代社会的最重要的意义在福柯看来是开阔了人类的眼界, 为人类提供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即一种将会打破几千年来一夫一妻制传统的新的生活方式。

    福柯在1977年曾这样论述过同性恋解放运动: 〃今天,一个运动正在形成,在我看来, 这个运动不是几个世纪以来我们一直迷失在其中的'更多的性'和'更多的关于性的真理的潮流的逆转,而是快乐、关系、共存、依恋、爱情和精神强度的其他形式的创建我不说是'重新发现'。〃(转引自Halperin,78)尽管福柯说过:〃我的著作与同性恋解放运动无关。 〃(转引自Halperin,31)但有人提出,在30年代,工会运动活跃分子的衣袋里揣的是一本《共产党宣言》;60年代反战运动的活跃分子揣的是《爱欲与文明》和《单向度的人》;艾滋病时代的政治活跃分子揣的则是福柯的《性史,第一卷》。(Ha:perin,15…16)

    最近在西方新出现的性身份政治使人意识到权力对自我定义的影响,不仅是性别身份与性身份,还有种族民族身份,阶级地位身份,这些身份成为性政治的新前沿,成为抵抗制度压迫的新形式。性身份与统治服从关系相关连,与历史相关连。
    这种新的思潮、 新的性政治就是90年代在北美和其他地方同性恋中产生的〃酷儿政治〃(queer politics) 。新一代人不再自称为女同性恋、男同性恋或双性恋,而自称〃酷儿〃。酷儿意味着对抗既反对同性恋的同化主义,也反对异性恋的压迫主义,它的抱负是要包容所有被权力边缘化的人们。

    酷儿政治提出, 一个人可以选择〃使自己边缘化;可以改变自己;可以成为一个酷儿(queer)。〃(Halperin,79)这种自愿边缘化的选择在社会上层和知识精英层中表现尤为突出。例如在巴黎,同性恋比任何其他地方都更集中与高雅和富有的人当中,这当然不是说同性恋行为不是各个阶层中都广泛存在的活动,但是做为一个同性恋者认同这种身份几乎完全是一种仅限于知识界和贵族精英人物中的活动。统计调查的结果表明,同性恋在社会各阶层中是随机分布的,也就是说,它不应当集中于某一阶层。像法国这种同性恋集中于社会上层的现象显然应当被解释为一些人自愿选择的结果。  许多激进派自愿选择边缘身份,  所谓〃边缘人国际〃(the International of Margi nal People) 包括各类被剥夺群体,其中包括从社会主义者到毛泽东主义者的左派,无产阶级,黑人,犹太人,女人,同性恋者等等。

    酷儿理论的主要攻击目标在于生殖器基要主义(genital fundamentalism)。
    生殖器身份制的基要主义原则通过对性别与性行为的规范与奖惩,使女性屈从于男性,使〃异常者〃屈从于正常者。在酷儿理论的后现代暴烈行为中,对生殖器基要主义的抵制才在现今得到了比较容易的发展。后现代主义思想家罗兰·巴待曾经设想,同性恋的〃多元性将挫败和建构中心话语。〃(Wilton,in Adklins et al,118 )

    酷儿理论向一切严格的分类挑战,接受所有认同这一新政治的人,不论他们过去有何种性身份、 性倾向或性活动。正像gay这一用语在60年代打破了旧式同性恋运动中那种自我辩护姿态一样,新出现的酷儿政治打破了70年代和80年代同性恋政治的少数派化和整合策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它的出现正当同性恋运动成功进入主流文化之时:酷儿通过将许多互不相通的成分结合在一起,建造出一种新文化。
    他们被认为是接受的现代主义模式的条一批活跃分子。他们运用旧有和新式的成分建造出他们自己的身份他们从大众文化、 有色人种社区、嬉皮士、反艾滋病活跃分子、反核运动、音乐电视、女权主义和早期同性恋解放运动中借用风格和策略。
    他们的新文化是奇妙的,敏锐的,无政府的,反叛的,反讽的。他们绝对认真,但是他们又想从中取乐。它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现象,不仅因为它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而且因为它提醒人们,性政治这一整体在不断地发明创新,从而走向存在的不同方式。酷儿文化和酷儿政治预示着一种同性恋的性文化,它是性的、性感的、颠覆性的,不仅要颠覆异性恋的存在观念,而且要颠覆过去的同性恋正统观念。酷儿拒绝被同化于无形之中。它提供了一种表达欲望的方式,它将彻底粉碎性别身份和性身份。(Weeks,in Parker et al,49)酷儿理论和酷儿政治对既存权力结构和权力话语的挑战是后现代理论付诸实践的一个范例,是90年代最重要的文化思潮之一。它对异性恋霸权的颠覆作用不容忽视,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性的影响。


    
    

    




    


    


    正确看待同性恋现象

    如前所述,人们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不外以下几种:同性恋是犯罪;同性恋不道德;同性恋是疾病;同性恋是性反常;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在中国,同性恋的地位和人们对它的态度一直是含混不清的。正如我们所知道的,自宋以降到民国,我国的意识形态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道德规范一直可以概括为〃百善孝为首,万恶淫为先〃。然而,同性恋一直未被列入〃淫〃的范畴。从已故的潘光旦先生收集的材料分析,中国的同性恋者并不拒绝履行娶妻生子的社会义务,这肯定是同性恋不被重视从而免遭迫害的原因之一。我们的调查发现,这种现象依旧存在,而同性恋的处境也没有什么显著的变化。

    目前,我国的司法部门有时把同性恋看作一种〃性罪错〃,有些同性恋者会以流氓罪被判刑,或被劳教,或通知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但是,这样的事例并不多。
    最常见的情形是,同性恋者在公共场所被拘捕后,很快就被释放。刑法上并没有有关同性恋的专门条文,对同性恋者采取干涉行动的往往是派出所和联防队员,主要出于维持治安的考虑因此,同性恋在法律上究竟被视为罪还是错,始终是件模糊不清的事情。

    在许多国家,同性恋即使非法,警方也并不主动去拘捕同性恋者,因为同性恋活动是个人之间的陷私事,不涉及暴力和财产,对公众亦无显著的危害,故此警方也不愿多事。

    我们认为,把同性恋当作罪犯来制裁,不仅在逻辑上有不能服人之处,而且实行中有难以克服的困难。这是因为人口中有一固定的百分比的人带有同性恋倾向,把他们看作罪犯,明显地不近情理。我们此次的调查对象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有资料表明,在广大的乡村,同性性行为作为性释放方式被更普遍地采用着。如果把他们都当作罪犯来制裁,就更加不可能。因此,说同性恋是犯罪,只能是出于某种宗教或意识形态的教条,在实际生活中找不出任何证据。

    一部分同性恋者感到巨大的心理压力,其中有些人希望矫正自己的同性恋倾向。
    把这部分人看作病人是适当的,但这不能证明同性恋倾向本身是病,而应当说是由于某些同性恋者不能适应周围的环境压力导致的心理问题。况且还有更大部分的同性恋者自我感觉良好,与周围环境适应状态良好,根本不想求医。前引那位专科大夫告诉我们,假如同性恋者自己不愿矫治,是被迫(由家人或警方强制)前来诊治的, 他根本没有办法治疗。在他接治的同性恋者当中,真正矫正的只占15%,而其中能坚持治疗到底的更为少见。由此看来,笼统地把同性恋看作疾病,在实际上也不能成立。

    国内有一本关于性变态的医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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