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林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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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林平之-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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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找麻烦的人,心中还暗暗觉得有些好笑,想打劫他,是那么容易的事吗,可是这却笑的太早了一点
还没等他多想,忽然小雪龙前蹄一软,趴了下去,几乎险些要将他掀下马来,怎么?难不成是中了谁的暗算,还是这周围有人在埋伏自己吗?有什么高手发了暗器?怎么可能呢,自己易容完成后,就一下子被扔到了无人的荒凉之地,简直等于是刚从世界上出生,谁会专门对付自己,如果说是刚才那些强盗,他们有这个水平能布置的这么周密吗?
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并未发现有什么敌人,赶紧检查之下,才发现事情是怎么回事,小雪龙生病了,就这么简单,而且像上回山村中发作一样,又是自己的错,想想看,从他在福州跳出窗外至今,没有一天真正的长时间休息过从莆山村逃亡后,就是一场疯狂后的发作,之后紧张的逃了三天,才得安全,本来想休息两天的,结果突然落到了文明之外的荒原上,又一直在奔波,而且他本来是很娇气的,不知是武侠上帝,还是什么别的人改造了他的体质,让他成为了世间独一无二,但同时他也比普通的绝世好马更娇贵,更脆弱,远不像一般劣马那么皮实,平日里连饮食都差不得了,何况这般辛苦至今,到了现在终于是撑不住了
总算自己一路上还十分爱惜,要再疯狂一些,怕真只能剥了皮卖马肉了,马肉还没猪肉值钱呢,倒是马皮可能更值钱些回头瞅瞅北京城雄伟的城门,不禁苦笑道:“一到了这儿,我还真是走不掉了,难道是命中注定我在此要有一劫?”
随即想起,自己不是连上帝都见过的吗?还谈什么命运呢只是他现在是真的非回去不可,就算小雪龙是在别处得铂这儿也最恰当的选择,不是因为别的,因为这地方是北京,帝都,京师周围有骑兵十余万而且这时代达官贵人之类,最重要的娱乐之一,就是养马,他们手中也多有好马那么相应的,在这儿给马治病的医生也十分兴旺
虽然他现在这匹马非常特异,但现在这病不过积劳成疾罢了,就像人类中的武学大宗师得了普通的疾铂也可以由普通医生治疗一样,治疗马的医生治他应该是没问题的吧,舍此之外,再无别的选择好作了,这世上最负盛名的医生好像是叫作平一指,他是不在此地的,北京城中不知是不是有什么别的名医,但所有这些,都没用,就是平大夫现在在此,并且愿意帮忙,他也只会医人,未必懂怎么治马
无论如何,没办法的时候,就不用退让害怕了,总不成丢下小雪龙一个人离开,那是万万不能,至于会被谁打劫,又有什么好怕,我需要战斗,我的武功,我的剑法,我的马,都需要战斗,若真有谋财害命的家伙要来跟我找死,就让他们来好了,又怕什么,我不会去找麻烦,但我也不怕麻烦
至于自己的武功如何,在没有见识中原各大门派的高手时,这点很难估量,离开福州的当时他确实功夫还有限,但之后的近十天中,他的武功几乎每天都在以超乎寻常的速度急剧上升,无论内力,还是外功,每一天早晨,都和上一天太阳升起时不同和劳德诺在一起时是想要绝对有把握的一击,其实若冒险一点,他已经动手暗算了
因为他境界本高,一个人的武功,虽然并不能完全与武学境界成正比,但总要趋向于有些接近,差的过远,就不会平衡他的功夫进展,与其说是武功精进,倒不如说更像是一个武功全废的大高手,在恢复自己一部分的实力,这自然比普通的修炼要快的多,何况他还吃过别人得不到的灵丹妙药虽然这个过程在最近两天已经随着他有了一定的武功实力而越来越慢,并趋向正乘,但至少现在他在一般武林中人里也可以算是一个高手
但自己现在有多强?武功这东西,缺少了与其他人的较量对比,是很难衡量的,昨天在快刀门是很威风,但这群边远荒原上的猎户,他们的武功,未必胜过徒有虚名的羹镖局,如果现在叫自己与没受过伤,完美状态的余沧糊常较量的话?
单论纯粹的强弱,自己是不是一定能赢的了他,或者还不敢保证,至少凭着手中这把非凡的剑,余沧海便绝对不是他的对手了,而余沧海也是一方大门派的掌门自己既有一方领袖的实力,照理说一群小毛贼,应该不会在乎吧,无论如何,也不能在乎
“唉,上回在福州你骑我,这回又是你骑我,不知你还要骑我几次”林平之苦笑道,只好调头扶着小雪龙又进了城,又像在福州山里时那样,这一次小雪龙突然暴铂却比福州那次严重的多,简直全指望林平之支撑,好在这次林平之自己没事,不像那回本身就是有些虚弱的,更重要的是现在他的力量功力武功都早已今非昔比,这般扶持也不觉如何吃力,走的也快些,便如普通人在小跑一般
这个举动让所有注意到他的人都傻掉了,连看守城门的士兵都觉有些诧异,他们只见一个人骑着马急得什么似的直闯出城,那快的简直让人眼神都跟不上,岂知才一出城,他便又回来了,而且好像还不是在牵马倒像是马在靠着他扶持一般
“这位公子,出什么事了?”一位城门口的士兵呼喊道,林平之答道:“我的马生病了,我得赶紧找个地方治好他”,这一句话之间,众军人才看清楚是怎么回事,果然是他在以身体扶持着这匹已经走不动路的马
突然间,便是一阵惊叹,守城的军人们十分敬佩的注视林平之道:“公子好力气!好本事!”,在山海关时,他是骑在马上的他的人也如他的剑一般,很难从表面上看的出来厉害但这次却不同,小雪龙体型庞大,一千三四百斤的体重,这个只要一眼看上去也能大致估计的出来,虽然他并不是彻底累倒了完全不能动,但只这样斜靠在林平之身上,却也非同小可,可这个看来普普通通的年青人,却能举重若轻如果不是林平之现在的武功身法,武学境界之高,单凭力气,只怕压也把他压垮了
武学上的事,这些人并不很懂,但像林平之这般行动,不需要什么眼力也看的出他的能力,何况他身体还这般单爆当兵的人,比普通人更敬重这类的人物,众军人因此便十分敬服,为头的一人很尊敬的问道:“我是城门千总马远行,公子对北京城熟悉吗?要不要我们帮忙?”
“当然需要,在下林天雨,这辈子第一次到京师,人生地不熟,什么也不清楚,若是诸位能够慷慨援手,可真感激不尽了”林平之赶紧应承道,正愁着自己怎么应付强盗呢,帮忙的人就来了,而且是军人,再合适不过了
有些事不需要隐晦,所以他立即又将自己的困难和盘托出:“在下刚才被盗匪盯上,所以只想赶紧逃走,只是我的马却突发疾铂正不知如何是好”,说到“逃走”,那也毫不在乎,果然众军人们谁也不因此小觑了他,马远行更是笑道:“我是粗人,不过也读过三国,刘备逃了半辈子,照样是一代英雄,世上什么样的英雄能没逃的时候,不过天雨兄尽管放心,京师之地,多的是兵,谁人敢在城内大动干戈,至于治疗马匹的医生,那更好办,京城有的是医马的好医生,这就送天雨兄的马去”
随即便吩咐人架起牛车将小雪龙载起,又给了林平之一个信号弹,一个腰牌:“我们是守城的人,城内的事不归我们管,如果一起跟你进城捉贼,那是擅离职守,这罪可不轻,不过你放心,万一有事,只要发信号,自有人动手,缉捕盗贼也是别人的功劳,不怕人不作天雨兄既然带剑,又是这般神力,想来功夫不差,也不至于一下子就被人弄倒的”
这想的很周到艾看来是真不用的了,忽然又想到了另一件事:“我这匹马的马具太珍贵了一些,恐怕也是被人盯上的原因,诸位兄弟们若是不弃,便送与大伙儿作个酒钱吧”,他不说这话时,这些军汉们本来也看不到,但这时一说明,哪里还能看不出,便是不识货的外行,一眼见到这些马鞍,马蹬,马嚼头。。。。。。那所有金壁辉煌的一切,也看的到那般贵重
但马远行立时便说:“绝对不可能,我们的军规,是绝对不能收你一文钱东西的,再说了,我知你这么作的原因,就算我们不是朝廷官兵,管我们是些什么人,大家若是现在收下你的东西,便是乘人之危,那也万万不能”
是吗?在山海关时林平之就有些惊讶了,这时却更是吃惊,难道这时代的官兵,当真都是如此吗?好像福州那边的,就不是这样的艾南方的官兵,你给座金山人家都要
林平之想要送这些给这些军人,还不像在快刀门时有笼络之意,区区一个千总,并不是什么多大的军官,就算北京的城门千总,比一般的要稍微强些,那也没有什么,何况他以后也未必能用的上,要知这些是官兵,不像武林门派,玩的好了,可以整个收来,现在只不过机缘凑巧,才对他特别有用,以后可难说还有什么用这还是他一向大方惯了,说话稍一投机,对方便是普通农夫,他出手也阔气,何况这些人现在是在帮忙何况现在这马具,已经不知不觉间成了负担,对他来说其实有扔包袱的意思
略想了一想,便将马身上的东西全解下来丢在城墙根边,也不再多说话,便随那几个护送他的战士一起,去找医马的医生去了,马远行望着林平之的背影苦笑道:“唉,还得帮你看东西”,可守护平民的财物,本来也是他们的职责




七十章 心狠手辣(上)
终于一个人走在古北京的大街上了,这个自古来就最悲壮,经历过最多残酷战争的首都,在林天雨上学时的课本上,既使和平时期,对于普通平民来说,也是个很痛若的地方,就像古语所云“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什么时候也是一样的
可是现在所见的,却完全不同,这并不是因为这个地方有多富裕,林平之自幼出生,长大的福州,是南方商业都市,此地虽是帝都,也不过城市要大的多而已,并不更为富庶,然而现在却能清晰的对比出来,在福州那边的人们,极少有快乐的
但在这北京城中,却完全不同,真是到处都有欢声笑语,人人脸上都有笑容,那是从心底里发出的笑,真正的满足与幸福,不用问更多,只看这种笑容,就知道这儿的人是如何生活的了,二十一世纪的林天雨曾经走遍世界,也极少见到这样的地方
忽然,这让他想起了一个词,“世外桃源”,是了,这个在战火中挺立了千余年的古都,竟是真正的桃源仙境,真是想不到可这世外桃源,却还是有些另人不快,就像太阳中也有黑斑一样,这样的地方却有着自古就有职业,强盗,真正像古典小说中那种一切都完美无缺的桃源,也许根本不可能存在
从正阳门转到朝阳门,从天坛转到地坛,这世界第一大城,并不像福州那般小巧玲珑,处处透着江南的韵味,在这儿就连普通的民宅,都处处透着雄壮粗糙的气质,但现在的林平之却更喜欢这儿,这就像最奔放不羁招式一般,大开大合,流畅自然
“这小子到底在干什么翱老是不出城,我们怎么抢翱”一个声音在不远处的人堆中悄悄响起,这却是盯稍的强盗,原来林平之非止武功难以从表面上看出,他的武学境界既高,就是内力深过他十倍的人,听力也未必赶的上他,说话之人,哪里想的到他会听的见
却原来对方还在等着他出城?好滑稽的事,接着便听到另一人道:“就是,就是,我们这么辛苦,也不理解,支持,及配合我们的行动”
“没关系,天已经要黑了,他总要住店的吧,夜黑风高,神不知鬼不觉的,割了他的脑袋,谁又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京城那么大,人那么多,死个把人,也不见得是多大事了”
原来是这个打算艾林平之暗道,这话还真没说错,天黑了是必须要住店的,而且小雪龙也不宜于就在医生那儿过夜,尤其是现在还有人在注意着自己,总还是要带在自己身边比较妥当的
从医生那儿要回了自己的马,行至前门外路边的一家旅店,门上的牌子写着道“惠嘉客栈”,却既是旅店,又是酒楼饭店帝都中的饭店确实不同寻常,虽然这地方还远非此地最大客栈,却已不在福州任何一家之下了,倘在福州也有这许多大客栈,那当初青城派也不用包下那么多店面,弄的满城风雨了
进了这店大门,其时马身上已经没有缰绳马勒,并不是牵进门的,只是小雪龙乖觉的很,紧紧跟在他后面一进门,立时便有店伙笑脸相迎,脸上谄媚之意,但是见到自己父亲,也没这般脸色,这些却和城门口的战士们对他的友好完全是两回事了,店小二眼中所见的,只是个大财主而已,他们常年接待客人,眼力也不在强盗之下俗语云“只认衣冠不认人”,虽然说起来有些丑陋,但现实中有时也无可奈何,通常衣衫褴褛之人,身上便掏不出银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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