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衣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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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衣多媚-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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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她同芷风不熟,北辰星君默然不语,十一公主望着北辰星君发花痴,实在是无趣得很。
   苏绾索性闭上眼,让真气循环了几个周天。小舟一阵剧烈的摇晃,她没坐稳,险些跌倒,一只手轻轻扶住她,却是芷风:“前面气流不稳,你当心些。”
   苏绾谢过他以后,探头一瞧,只见前方白茫茫的一个漏斗型的大气旋,翻滚沸腾,狰狞恐怖,有金色和蓝色的闪电闪现其中,犹如两条狂舞的金蛇和蓝蛇纠结搏杀,不死不休。竹叶小舟正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拖往那个漩涡的正心。
   北辰星君冷笑了一声,一道白光自他指尖射出,直射漩涡中心,那漩沾翻滚片刻后,一声高昂似兽鸣,尖锐恐怖的怒吼自底下传来,气旋散去,须臾一归于平静。
   苏绾被那声兽鸣震得心惊胆战,脸色苍白,好容易才稳住心神,没有失态。有心问北辰星君前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见他一脸的肃穆,到底没问。
   芷风把她的表惜看在眼里,微微一笑:“不用担心,应该是魔界的高手在拼斗,与我们无碍。”转而问她:“你刚才在修炼玄清真经?修炼得怎么样了?”
   苏绾想了想,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不知道。”她只知道体内的那股真气比以前强劲了许多,至于到了个什么地步,她不知道,更不好意思拿出来和身边的三个人比。
   十一公主闻言,“扑哧”一声娇笑起来,亲昵地点着苏绾的额头:“真是个傻丫头。自己修炼到了何等境界,居然都不知道?想必玄女就是喜爱你这傻闷的性子,所以才这般怜惜你罢?不要说玄女和大人喜欢,我也喜欢,真乐和。跟你在一起,不想笑的也想笑了。”
   苏绾听十一公主这话,怎么都不是味儿,当下笑道:“公主殿下错啦,玄女是喜欢我实诚,不作伪。公主爱笑,可不是我的功劳,而是公主天生就爱笑。”
   芷风道:“是十一错啦,傻和实诚可是两回事。”
   十一公主“呵”地—笑,爱怜地要摸苏绾的头:“是我错啦,傻和实诚是两回事。我们苏绾不是傻,而是实诚。”
   苏绾不喜欢她的这种亲昵,脸上带笑,不动声色地往芷风身边挪了挪,垂眼捋着小白的羽毛玩。
   十一公主的手落了空,有点没面子,转而大方地笑道:“小苏绾怎地和我如此生分?当初在流芳殿里时,我还陪你玩了一个下午,送了你不少小玩意儿,你可是记不得了?”
   苏绾扬起笑脸:“没有忘记,公主现在比从前更加美丽了,还添了几分巾帼英雄的英气。”
   十一公主看着苏绾灿烂的笑脸微微失神,喟然叹道:“你也和从前不一样了。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一转眼,两百多年就过去啦。”
   苏绾笑道:“殿下何必发出此等感慨?那年我去东海时正逢公主及笄之礼,虽然如今已过去两百多年,但公主乃是天生仙骨,也不过长了一岁而已。”
   十一公主怅然道:“你是一觉睡过两百多年,又怎会知道这日子的难熬之处?我小时候被身边的管教嬷嬷管教,心里不耐烦,总盼望着长大,盼呀盼,眼睛都望穿了,才好不容易长大。长大了呢,才发现还没小时候那么轻松快乐。我经常想,花花草草和飞禽走兽想修炼,为的是成人,可是那些凡人已经是人了,却总想修仙,难道就不怕寂寞吗?”
   反正她是怕得紧,十一公主不由哀怨地瞅了北辰星君一眼。她昨日见他穿了蓝色的锦袍,便特意也穿了蓝色,谁知今日他却又突然换了雪青色的?虽有心和他穿成一样颜色,到底身的不是金缕衣,只是普通锦缎罢了。
   北辰星君微闭双眼,并不望这边多看一眼。十一公主一贯的看不清他眼里的情绪,有时候明明看见他在大笑,却能感到他是寂寥的,那种寂寞和孤独仿佛一道很深的影子,已经和他深深地结合在一起,再也分不开。
   十一公主悲哀地想,他的心里恐怕只有那个女子的影子吧?被他想着念着的那个人,虽然只是卑贱的实物修成的精灵,却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她不曾奢望北辰星君能有多爱她,她只希望,在他的眼里能有她的影子。他的爱,她不敢要十分,有一两分就够了。她扫到苏绾身上那件此时幻成粉红色的金缕衣,她的眼角忍不住地湿润了。就是这样一件衣服,三公主得不到,她呢,托了明珠的福,有幸穿上过一次。就是那短短的一刻工夫,她就再也不想脱下来,她发誓,如果她得到这宝贝,她一定爱惜极了它。她就算是坐着,也一定要把它理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绝对不会像苏绾这样,胡乱地压在腿下,一点都不爱惜。
   十一公主突然明白为什么当初三公主那样疯狂不顾一切地想毁掉金缕衣了。因为就连她,也忍不住嫉妒苏绾。假如这世上没有一个苏绾在,这件衣服就是空着的,她是不是也有机会穿一穿呢?如果穿上这件衣服,想必她也不会比那殷梨差,更不会比苏绾差。
   十一公主被自己这个可怕的想法吓得打了个寒颤,垂下眼叮着自己那双纤白的手,暗叹了一口气,她这双手,还从来没有沾过血腥呢。她是高贵的龙族,是高贵的东海公主,不能做出她一贯鄙视的三公主那样的行径,北辰星君会不喜欢的。但她该怎么办?
   她在那里柔肠纠结,苏绾到此也看出几分她的心思来了,便同情地道:“的确很难熬啊。”北辰星君心里想着其他人,而十一主却是想要顶替那个人的位置,肯定很难熬的。
   十一公主沉默片刻,坐到北辰星君身边道:“大人,我们还要飞多久才能到魔界?”
   北辰星君不答,闭目似在沉思。
   芷风道:“我们先要去灵霞峰取一件东西。你们是第一次出门,想必并不知道一些事情。趁此机会,就由我来和你们说说吧。”
   所谓的魔界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它并不像天界和蛮荒古地那样,和人间有着很明显的界限,而是隐藏在人间,它甚至没有一个边界。
   所谓的妖魔,也并不都是坏的。仙魔殊途,不同的只是修炼方法。妖魔们平时并不轻易出现,它们或是隐藏在深山之中默默修炼,或是躲在闹市之中假扮人类,过着人类的普通生活。有人的地方,会有神仙,也就会有妖魔。
   因此,未已的行踪才特别难寻。

   第三章 揽天(一)
   穿云拨雾,飞行良久之后,竹叶小船终于在一座雾气腾腾,草木葱郁的山顶降落。待众人下了船,一道白光闪过,小船便化回青翠的竹叶打着旋儿飘落到地上。
   苏绾兴之所至,捡起那片竹叶想要让北辰星君也教教她那种变化之术。她的手指刚碰到那片竹叶,十一公主的手指也正好递到了。见苏绾和自己的目标是一样的,十一公主忍不住不露痕迹地弹出一股气流撞了苏绾的手指一下。
   苏绾一愣,见十一公主不高兴的样子,干脆缩回手走开:“你喜欢啊,给你好了。”一片叶子而已,反正北辰宫里多得是。要学这法术,哪里不是叶子,何必和她争?
   苏绾如此大方,十一公主反而无语,她拿着那片叶子站了片刻,还是选择跑过去找北辰星君教她怎么用。
   “大人,你可以教教我怎么化叶为舟吗?”十一公主怯怯地看着北辰星君,眼里全是小心翼翼的讨好。
   北辰星君正立在一处小丘上极目远眺,满脸都是惆怅,闻声回头,诧异地挑眉:“你不会?”他问这个问题是有原因的,这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小法术,和撒豆成兵一个道理。十一公主不比苏绾,她是天生仙骨,又特意刻苦学了两百多年的法术,却不会这种法术,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
   十一公主脸一红,低声道:“我从前贪玩,不曾习得。”她此番作态无非是为了亲近北辰星君。
   北辰星君笑笑,喊芷风:“你教她们两个吧,我下去看一趟,几千年没来了,很是感慨。”这个地方给他留下的记忆刻骨铭心,几千年的岁月也不曾磨灭半点。有太多的地方,他想要独自去缅怀,并不需要有人跟在他身后。
   十一公主忙道:“我和你一起去。我是第一次出来,也想到处看看。”
   芷风一把拉住她:“大人有事,你跟着瞎掺和什么!”
   经芷风这一拦,北辰星君的身影很快就不见了影踪。十一公主难过地垂下头,把手里那片竹叶揉了又揉,竹叶的清汁染在她雪白的指尖上,留下一股淡淡的竹叶清香,犹如少女的心中的愁思一样,婉转缠绵。
   芷风看见她难受的样子,心里也不好受,叹了口气:“十一,你要知道,命中注定没有的就是没有,任你怎么强求也求不来。你也大了,这次回去我就和父王说,给你寻门好亲事。”
   十一含了泪,倔强地摇头:“我不!我的年龄有三公主大吗?她都成老姑娘了,也没人强迫她嫁人,她还不是照样活得逍遥自在。你们也不能强迫我。”
   她指了指苏绾,哽咽道:“什么叫命中注定没有的?难道她命中注定就有了?如果说他心中只有殷梨一个人,那他为什么要对她这样好?她根本不是殷梨!他又不是不知道。我什么地方不如她?她只是个运气比较好的傻瓜蛋罢了。如果他只有殷梨,我可以比她做得好,比她还要像殷梨。”
   芷风看了看远处兴奋地跑来跑去,四处张望的苏绾一眼,皱着眉头,压低声音:“十一,你怎的如此糊涂?你是东海的十一公主,你身上流着的是高贵的龙血,而不是什么【炫|书|网】殷梨!亏你说的出来!不管扮演得多像,假的就是假的!你就算是得到他的关注了,他关注的也只是殷梨,而不是你。你和父王闹了两百多年,我不能再任你错下去!”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也知道你是真心疼我。”十一公主低声呜咽道:“可是五哥,自从我及笈前夕他在我面前一挥袍袖就杀死了那只乌贼怪,我就再也忘不了他了啊。我怎么办?你帮帮我。”
   芷风冷声道:“我帮不了你。我只希望你能给自己留几分退路,不要落得像三公主一样的下场。你以为他同意带你来是因为对你有意?他是需要用你手中那个招魂铃!你看看你,这些年来成了什么样子了?哪里还有当初的温柔大方、娴雅高贵?假如他一定不肯要你,莫非接下来你要做第二个三公主吗?”
   言罢他扔下十一公主,大步朝苏绾走去,仿佛是要把不高兴的事情都甩到一旁,用欢快的语气大声说:“苏绾,你在干什么呢?跑来跑去的,像个小孩子一样。”
   苏绾回头笑道:“我在看青石板呢,这不像是普通的石板啊,我觉得这里也不像是山,处处透着古怪。你看,这石板排列得多整齐?打磨得也够光滑的,如果去除了这些野草和浮土,明明就是一个大广场嘛。”
   她扒开葳蕤繁茂的野花野草,指着下面被泥土和野草掩盖着的青石板给芷风看,是谁会在这么高的山顶铺就如此宽阔的一片青石板呢?
   “这里当然不是山顶,而是揽天宫的第六十七层。真正的山顶离这里还很远。”芷风剥开馋得密不透风的青藤,露出里面断成几截的精雕细刻的石柱给她看,又踩倒一片半人高的野草丛,被沙土掩埋了大半的被火熏黑了的砖瓦石块一露无疑。
   苏绾拂去浮土,摩挲着石柱上精致的龙凤纹:“揽天宫?好威风的名字,是要把天揽在这宫殿的主人手里么?可我们从天界来到这里,很是花了些时间呢,还没有天界高,又怎么能揽天?”
   芷风刨开一堆瓦砾沙石,拾起一粒细碎的石子,抹去浮尘,那石子便绽放出绿莹莹的光芒来,正是一颗祖母绿。他把它递给苏绾,道:“这里只是第六十七层,自然不能揽天。当年的揽天宫,壮美天下无双,可比这个高上许多,有九十九层,或许说,是有一百层。揽天不能,但摘星却是能的,可惜,全毁了。”
   从前的魔界,并不是今天这个样子。
   它与天界和人间界限分明,它有它的地盘,有它的子民,有它自己的军队和规矩,也有专门治理魔界的魔皇。魔界之繁华,并不亚于人间;魔界之富庶,并不亚于天界。
   当魔皇琼丹掌权时,魔界的势力膨胀到一个空前的高度。琼丹便在灵霞峰上建了一座九十九层、盘旋而上,高耸入云,据说伸手便可摘星的揽天宫。但就是这座耗费了魔界半数以上的财富和精力早就的绝美宫殿,成为了那次惊天动地的仙魔大战的导火索。
   那时候,琼丹座下高手如云,财力物力不亚于天界。世间万物莫不有贪心,揽天宫,多么雄浑的名字,正好代表了琼丹的心愿。把天揽在手中,天地之间便只有魔界称雄!
   天界尊严不容冒犯。在自来高贵惯了的仙人眼里,小小的魔界都是些不入流的妖魔鬼怪罢了,能容许它们有自己的容身之处,它们就该山呼万岁,烧高香才是,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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