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超级雇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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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超级雇佣兵-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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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中虽然不在意,但是独眼龙人到中年,加上农民出身的他心里多少有些伤感,但是这么多年下来,独眼龙知道自己的一个态度会决定很多事情,甚至关系到自己的性命,没有血性与手段的老大注定悲剧

    “上一次让刘柄去会会一草堂,回来时他说一个年轻人给了他五千现金,听描述应该就是千陌”独眼龙手指敲打了几下放在桌面上的相片,相片上的男子有些儒雅,但是高清照片下的冷漠坚毅与儒雅完全不符:“刘柄还说到收钱之后还遇到一伙十多人的阻截,那帮人身上杀气很重?想来应该这伙人与千陌有关系,从这我可以判定,千陌非一个表面上的商人,更应该有不俗的地下实力,所以在接下来几天我让手下每天减一点的收费,但没想到的千陌都付款了?”

    对于独眼龙近乎于自言自语的措辞,赵大信在旁认真听着,不敢打断,在独眼龙说完之后,他眉间露出凝重:“这么说来,我们不能惹他?”

    都说红星会是宜城地下的唯一黑道,但是当权人才知道,如今黑道与往昔不同,受到的限制极多,政府方面要打点,普通民众方面要带着安抚的露脸,而白道上的大佬更不能轻易得罪

    “打我一棒,给我一枣?千陌的意思很明显,我的要求如果不高,他可以接受”

    独眼龙这时露出的掌权人的睿智,他理解得八九不离十,千陌的却是这个意思,他虽然不怕独眼龙,但是不可能一直窝在宜城,他需要独眼龙对一草堂的不骚扰,既要得到白道邱家的支持,也要黑道红星会的暗处相忖,唯有这样,一草堂才能以最快的速度站稳脚跟

    “一个有抱负有胆识的年轻人,更重要的是,他有能力!”独眼龙突然想到了当时自己从村子里走到花花都市中独闯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很茫然,就是不想像父亲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出来打拼几年后无意得到了某些人的赏识,一步步做大,那时的自己没有包袱没有胆识,如今的见识还是多来积累下来的

    “那我们应该。。。?”听到大哥对千陌的评价如此之高,让赵大信一时琢磨不同独眼龙要表达的意思,是被打一拳之后忍气吞声,还是以牙还牙?

    “大信,岁月无情,你我都老了”突然的,独眼龙夹起一块已经冷了的鸡翅摆在眼前:“你看,鸡翅这东西城里人很喜欢吃,但是我们却把它留在了最后,不是因为我们舍不得,完全是因为我们不喜欢这种没肉的东西,吃起来还不如一块肥猪肉来得有味道,我们就是一个粗人俗人,你也有妻儿了,呵呵,说起来,小家伙到开学就上四年级了?”

    “大哥,小家伙今年开学就四年级了”说道自己儿子,赵大信一脸幸福,他年轻得势时玩过不少女人,但是如今的妻儿成了他的全部,收心了,很幸福

    “让小家伙好好读书,考上好的大学,找到好的工作,不要学我们这样过得胆颤心惊,即受人畏惧也受人鄙夷”独眼龙将鸡翅丢在地上,丢在那些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堆中:“大信,你看看我这间房子是不是很不错?楼上楼下木地板,一面墙纸一千三,液晶电视六十四寸,每间房子配电脑,连手机都是水果牌的,但是,你可知道大哥根本不会用,电视只会开关,电脑是摆设,手机只是接打电话,你说说,我要这些东西能干什么?”

    “大哥。。。”赵大信无言,独眼龙往日都不会与自己说这些的,今天大哥是醉了么,但是才几瓶白酒而已,他知道自己大哥几斤白酒下肚完全没问题

    “所以,大信,大哥我腻烦了,之所以我还霸占着这个位置仅仅是为兄弟着想,如果让别人来做一把手我不放心啊,打打杀杀已经不适合我们,只会让众多兄弟蹲进大牢!”独眼龙喜欢喝酒但是从不抽烟,他的父亲也从不抽烟,因为母亲不让:“现在我只想我在一天,就给兄弟一天饱饭,千陌那厮我们不能惹,有大人物抹摸屁股的人物,都不是我们该惹的我们都老了,提刀已经提不动”

    一道枭雄,没有野心勃勃,而是时间洗涮了他的霸气与志向?或说,他的打拼为的就是安稳生活,这一点,独眼龙与千陌很像,很像

 第三百章 你又欺负我

    翌日的清晨没有格外明媚,反而是夏天少有的多云阴天,起风了

    昨天晚上千陌已将在今日让各一草堂宣传点启动的消息告诉了乔洋洋,女孩最近习惯于等待千陌回到宾馆才是入睡,虽然二十三点的时间不利于容颜的保养,但是乔洋洋看不到千陌回来确实睡不着,她只承认她是担忧这男子在外面沾花惹草,辜负了自己的女友

    昨晚上在千陌身上又闻到了一股女性的古龙香水味,让乔洋洋修长的美腿很是恨恨跺地,千陌如同没看到一般,推开房门,然后关闭

    ‘很无聊,很小孩子气的行为’这是乔洋洋愤怒打电话给一门之隔的千陌时,千陌对乔洋洋的评价

    八月初的天气,很少见的起风,将各房间内的风铃吹得铛铛作响,声音不是扰人清梦的吵闹,而是早晨难得的天籁之音

    ‘咚咚’在门外踟躇许久的乔洋洋还是带着些许怨气的敲响了隔壁千陌的房门,八点钟的时间,她习惯为千陌准备好早餐,习惯非半月之功,但是在特殊的环境下,习惯容易形成

    一杯不带甜味的纯牛奶,两个还算体积看得过去的肉包,外加一碗黑米粥,乔洋洋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如此细心为千陌准备,但是在看到千陌吃下时候会有一种。。。幸福感

    在刚开始的几天,千陌往往是眉头皱起的不理会莫名其妙的乔洋洋,但是几天下来的坚持,冷漠男子终究抵不过女孩子的善意,草率吃两口便放下,这对于乔洋洋来说已经足够

    “小混蛋,起床吃早餐了!”反正这家三星级酒店在四楼的宾客就自己这群人,乔洋洋也不担心影响到别处,至于新住进来的殷雄与赵秀沥,女孩选择性的将他们归为可以吵到的人

    八点的时间,乔洋洋把握得很好,她知道若早了,以千陌的床气肯定给自己脸色看,若晚了一点,房间内很可能空无一人,千陌的时间观念很强

    又是用力敲了几下,门板产生的反作用力铬得纤手有些生疼,可见乔洋洋使着小性子

    房门打开,有些倦意的揉揉眼眶,千陌不同在港城时早睡早起,而是到深夜十二点才能入睡,城市街区的霓虹灯在十二点过后才不是那么晃眼连千陌都不知道,自己竟然在黎琦的小屋内养成了‘娇生惯养’的睡觉习惯八个小时,千陌的标准睡眠时间

    “有事?”千篇一律的开场白,千陌早上的血液循环有些缓慢,问了一个很白痴的问题

    “吃早餐啦”乔洋洋没好气的看向千陌,男子睡觉习惯衣服整齐入睡,这是他常年养成的习惯,遇到危险时,不至于狼狈不堪,有的习惯保持一辈子,有的习惯瞬间生成

    “哦”留下开着的房门,千陌转身走回房内,他想起来了,乔洋洋这妮子喜欢在早上为自己准备早餐,美曰其名说是郭翎让她照顾好的自己的饮食起居

    乔洋洋随千陌走进房内,不过今天她感觉有些怪怪的,因为千陌没有向往日一样皱眉,难道因为一草堂的宣传要开始了?这混蛋也会人逢喜事精神爽?

    心中怪怪的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待千陌用房间内已经准备好的水洗好脸刷好牙后,乔洋洋放早餐在电视桌上,随后坐到那张宽大舒软的大床的上,还故意蹦了几下

    千陌没在意乔洋洋的顽皮举动,这种小女孩的想法他不明白,认真的对付了面前的两个肉包,这东西让他想起了在龚市的小笼包,很莫名的想法

    “等下你要穿整齐一点,哼哼,像昨晚沾满女人味道的那套西装就不错”对于昨晚千陌‘沾花惹草’的事情还耿耿于怀,乔洋洋带着很重的鼻音

    认真的吃早餐,一口包子一口牛奶一口粥,千陌在吃饭的时候不太说话

    乔洋洋也不在意千陌的不理会,自顾自说道:“你昨晚不是说邱銮锌会到场嘛?昨晚我查了一下,邱銮锌的邱家在宜城影响力很大的,嘻嘻,有他助阵的话,我们一草堂肯定一下子能站稳脚跟,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你会说邱銮锌回到场?不过我知道问你这小混蛋肯定不会说的,所以就不问你了,但是还是要提醒下你,邱銮锌到场的话肯定惊动媒体,你这个一草堂的大老板怎么的都要展现良好形象”

    女人可以为自己整一个适合自己脸型的发饰,可以以化妆让自己美艳大方,可以百套衣服争芳斗艳,但是男人仅能束一个整齐的头发,穿整齐的衣服为维护自己的形象,女人当高贵优雅,男人当简约大方

    千陌吃东西的速度还凑合,在乔洋洋洋洋洒洒自言自语一大段啰嗦话语时,已经拿起餐纸抹掉残留嘴角上的渣滓

    “那么麻烦?”千陌习惯一件t恤一条休闲裤出门,只有必须装逼的场面才西服加身,如昨晚

    “喂喂,这哪儿麻烦啦,虽然天气热,但是你看看电视里的那些大人物,哪个不是一直保持着帅气的西装,这叫形象!”乔洋洋嘟嘟嘴,很难想象一向走性感路线的她会如此俏皮:“哼,你在外面泡妞的时候就知道穿好的,等下给你女朋友知道后你就知道错”

    三句不离昨晚事,积怨已深。。。

    “乔洋洋,昨晚我已经与郭翎商量过,等两天后你可以先回港城了”走到行李箱旁翻出一件简单t恤与一天黑灰休闲裤,千陌对于乔洋洋口中的西装打扮并没有多少兴趣

    “那你呢?”乔洋洋一愣,下意识的一问

    千陌回头看了她一眼,这妮子平时看起来蛮聪明的,怎么问出这种蠢问题,她回去,那自己自然是留下来

    “我还有事情,后续的一草堂工作还要继续完成”比对了一下t恤,这件衣服是黎琦新为自己买的,还没穿过,实际上,千陌行李箱内的衣服多为千陌没穿过的,这种t恤不贵,黎琦一买就是一大打

    这是在撵自己走?乔洋洋脸色没有受气的委屈,而是一种连她都不懂的落寞,千陌这算是嫌自己碍事,撵自己回去?

    “为什么?”口中微苦,乔洋洋不懂:“难道我做得不好么?宣传的事宜我没有出任何纰漏,就算没功劳,我每天起床为你准备早餐也有苦劳,你为什么要撵我回去?”

    想到刚进门时千陌没有往常的皱眉,本就奇怪,现在想来难道是因为他为赶自己回去而开心?乔洋洋的落寞,千陌不懂

    千陌是不懂,让乔洋洋回去仅仅是因为港城有事情需要乔洋洋处理,她在一草堂担任的是要职,离开十多天没什么事情,但是二三十天的话肯定堆积出许多需要处理的问题,这些并不是郭翎一个人能解决的

    “谢谢”

    这是千陌对于乔洋洋为自己准备早餐的谢谢,这如她所说,是苦劳,而她不仅只有苦劳,功劳也很大,乔洋洋对于乔家企业与一草堂相融合的处理很到位,达到了千陌最初带她到宜城的期望

    “宜城这边的事情已经快结束了,后续的不适合你处理,而且宜城事了之后我还不急回港城,我还需要去林嘉市,你不可能一直跟着,港城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麻烦你了”

    千陌进行了解释,乔洋洋有些闹情绪任谁都看得出来,从一个公司老板的角度来说,员工的消极情绪不利于公司发展,既然乔洋洋是为自己办事,千陌觉得自己有必要做出解释

    很合情合理,老板还需要外地漂泊,职员需要回公司工作,但是乔洋洋还是觉得千陌是故意撵自己回去

    “林嘉市?我们乔家在那没有分公司”

    乔洋洋听后第一想法是觉得千陌是要到林嘉市拓展业务,但是里宜城不远的林嘉市是一座只注重旅游的一星级旅游城市,而这种副产业在那并不适合大规模发展,利益与支出不成正比,是以乔家在那没有一家子公司,只有几个挂名的小店面

    “在那推广一草堂得不偿失的,那座城市的游客流动性很大,吸引不到固定消费群体,宣传也是白费”乔洋洋对于市场的考察很透彻,某些领域在这种特性下如鱼得水,但是千陌的一草堂走的是低端稳定消费,林嘉市不是一个合适的地方

    千陌也不意外乔洋洋对自己去林嘉市是为了一草堂的想法,但是此次去一草堂仅仅是个人私事,更准确的来说,千陌去是想‘巧遇’一位女孩,如百合般的女孩

    心情好不在乎天晴的晴朗,什么劳什子的‘今若晴天我便安好’,还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的自欺欺人谬论实在二逼,一个自己所关心之人的消息是足以让自己开心,但那是关心的她未嫁做他人妇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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