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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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仕-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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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云二人对视一眼,向那老翁辞行,往对面走去。到了那作画之人身前,两人细看。只见那男子三十出头模样,面色蜡黄,头上扎着方巾,一身蓝布棉衣,庶民装扮。可他身边放着的笔墨纸砚却都是上好的官用之物,与衣着极不协调。再看那人的画,一笔一画不求唯美,只求写实,将水库的模样细细勾勒在纸上。

云莫白蹲下问道:“这位先生可是在画水库?”

那人看她一眼,继续作画。

云莫白又说:“去年来时这里还在动工,如今已是这般景象,变化真大啊。”

那人抬起头来,问道:“你去年也来了?”

云莫白一怔,这人的口音有点儿奇怪。“是啊,去年也是随少爷跑商路过此地。”

那人又看向墨子岚,见他器宇不凡便颔首示意。自报家门,说是胡知县的门客,姓李名毅。又问云莫白去年来时这里是什么样子,工程到了什么程度,见了多少土石、多少车马,人畜如何搬运。问的颇细。

云莫白便捡些无关紧要的说了许多。她绘声绘色的描述引起了李毅的兴趣,渐渐放开画卷,坐了起来细细地听着,不时还用笔记录。

云莫白笑问:“先生记这些何用?”

李毅支吾道:“回去给娃儿们说,让他们也长长见识。”

这时,墨子岚走上来说道:“白,我们该走了。”

云莫白便对那人说道:“先生继续,在下有事先去了。”

李毅点点头,继续俯身作画。

墨子岚行至远处,才问云莫白:“看出什么了?”

云莫白别有深意地笑笑,“意外的收获。”

墨子岚面色一沉,“我倒不想有这样的意外。”

云莫白不觉汗颜,她只想着如何对付齐王,却忘了国家大事。“少爷说的是,此事定当严查。”

“那胡县令是什么底细?”

“齐王的心腹。当日修建水库便是此人督办,他也从中拿了不少好处。当初的账目我都有暗中抄录,可做物证。至于人证……本来这次是想游说那胡知县的师爷,可现在看来怕是要先查这个李毅了。”

墨子岚点点头,想了一下,又问:“你方才与他对话,可看得出他对水库的情况究竟了解多少?”

“少爷大可放心。水库建造的关键只有我和魏云帆知道,而负责修建关键部分的工匠也都是工部的人。这李毅在溯元只能看到皮毛而已,不足为患。”

“魏云帆可靠吗?”

“魏云帆虽然是齐王的人,但也是个知轻重的人,这种事情他未必敢做。现在李毅不在京城而在溯元,不就说明了这点吗?”

墨子岚心想有理,便说道:“胡知县的那个师爷你还是照计划去游说,李毅这边我会让掠风去查。”

“是。”

再说那胡知县的师爷林启成。此人本是个乡绅,年轻时偏爱功名才花钱买了个师爷做。可如今年近五十,却越来越悲天悯人,厌恶官场黑暗。只是为人怯懦,不敢多言。当初修建水库之时云莫白便看准这人的脾气,特地与他熟络。这次到了溯元她便叫程五送了迷信给那林启成,约他出来相见。

林启成知道如今云莫白已经做了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于是战战兢兢地按信上所写,深夜独自来到客栈。到了指定的房间,见程五、程六一左一右立在门口,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下。进了屋来,头也不抬便跪倒在地:“林启成见过宰相大人。”

云莫白忍着笑,上前将他扶起,“林师爷快起来,都说了我这次是微服出巡,繁文缛节就免了吧。来,坐下说话。”说着,又拿起茶壶为他倒茶。

林启成诚惶诚恐地说道:“使不得,使不得。”伸手接过茶壶自己倒茶。

云莫白笑着坐下,问道:“师爷近日可好?”

“托您的福,身子还算健朗。”

“家里可好?”

“他们也都好着呐。”

“那就好。”云莫白喝了口茶,继续说道:“当日修建水库之时,我叫你拿账目给我看,你可还记得?”

“记得,记得。大人还指出了账房的几处错误呢。”

“那些账目,我都抄录了一份。”

咯噔!林启成觉得自己胸口有什么东西卡了一下。如今宰相与齐王是对头,这个胡知县早就说过。如今看来,云莫白早有准备。她已经有了账目还要来找他,莫非是要他做人证?林启成一言不发,只低头喝茶。他儿女都已长大,就等着抱孙子了,不想参与什么官场斗争,只求独善其身。

云莫白哪里能放过他?只见她嘴角轻扬,身子微微向前一探,低声说道:“林师爷,人证和从犯都是要上堂的。”

林启成再喝不下茶,颤巍巍地起身跪地,一边叩头一边求饶:“大人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云莫白却没那么善良,她依旧微笑着说道:“我已经给了你选择的机会。做人证,我保你一家大小安然无恙;做从犯,我一走,胡知县就会知道你见过我。”

林启成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盯着眼前这个面如满月的少年。一年多前她还是那般亲近的与他谈天说地,此时却在□裸的威胁他。不,她当初那般也是为了今天,这人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是玄国的宰相!这一刻,云莫白形象已不再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少年,她的笑容也不再是亲和有礼的笑容,而是充满威慑力的、令人恐惧的笑容。

林启成妥协了,因为他感受到自己与云莫白在力量上的悬殊,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认输。

云莫白见他一脸颓然,为他倒了杯茶,又问道:“林师爷可知道李毅?”

林启成点点头,“是胡知县的远亲,从绨几来投靠的。”

“你不觉得他那绨几口音是可以模仿来的吗?”

林启成心中一动,“您这么一说,他的口音确实蹩脚。而且这人也太过孤僻,除了水库之事从不与人交谈。”他说着,又想起一事,“对了,这人还特别讨厌黄色。”

“讨厌黄色?”

“是啊。有一次我穿了件赭黄色的长衫,在胡知县的府门口撞见他。他当时那个表情就好像、就好像踩到了粪桶一样,搞得我还以为自己怎么了呢!后来一次见他在街上见了穿黄衫的女子也避,我才知道他不是讨厌我,只是讨厌黄色。”

云莫白暗暗记下,又问:“这个李毅是自己来的,还是带了谁的书信?”

林启成仔细回忆,“似乎是有带书信的。”

云莫白点点头,“他是一个人来的,还是有人护送?”

“有一个家仆跟着,不过这几日回老家送信去了。”

云莫白眼珠一转,说道:“师爷可有办法找到当日李毅带来的那封书信?”

林启成神情疑惑,“那是一封家书,说是他父亲写给胡知县的,我到哪里去寻?”

云莫白压低了声音,说道:“我怀疑那李毅是他国的细作。”

林启成大惊,这还了得?若李毅是细作,那胡知县……

“此事你不可声张,若能找出当初的那封书信最好,若然不能你便如此这般……你要记住,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玄国,他日必能载入史册。”

载入史册……林启成在心中默念这四个字。他年轻时的功名心本就源于英雄情结,此时云莫白所说正中下怀。就这样,他不但答应了将来做揭发齐王的人证,还心甘情愿的协助云莫白调查李毅。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很萌姬夜汐。。。

番外——锦瑟

躺在丝绒被单上,身下暖暖的,手指却冰凉。毒酒将五脏烧的滚烫,疼痛,但已经不重要了。

锦瑟闭着眼睛,任凭回忆肆意蔓延。人说临死前的一刻会回想起一生中最美好的光阴,或许真是如此……

“这是哪里啊?”稚嫩的童声在黑暗中响起。

女孩儿看向发问的同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对于她们来说,这是哪里并不重要。更何况大家都是被黑布蒙着眼睛跟着那些人走,谁又能回答这个问题呢?

门被打开,一盏灯笼落入女孩儿的视线。红红的、亮亮的,像太阳一样。

“你们几个出来。”

听到召唤,女孩儿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没有其他人的胆怯,她并不害怕,因为她知道,她正走向光明的太阳。

五六个一般大小的女童被带到一个房间,与刚才那个迥然不同。这里灯火通明,四扇屏风、雕花的红木桌椅、粉红色的纱帐、不知名的香气。女孩儿张大了眼睛看着,一切都那么美丽。没有剩饭的馊味儿,没有破烂房间的灰土气,没有皮鞭下的血腥,漂亮的房间。

脚步声响起,女孩儿看到领着她们来的那个凶悍婆子跪到了地上,她身后的那些跟班也都跪了下去,然后是那些颤抖着盲目跟从的女童。她没有跪下,她只是看向了那个纱帘,有人会从那里走出来,而那个人就是她的太阳——让一切污秽俯首的太阳!

“你还不跪下!”

身后不知什么人拉了下她的胳膊,纤细的身子向右倾斜下去。与此同时,那纱帘被一把纸扇挑起。她看见了那个人,一身耀眼的明黄色锦袍,腰间配着玉石坠子。那人二十出头,面庞棱角分明,刚毅的眉峰、炯炯有神的双目,还有微微鹰钩的鼻子。他那么高大、明亮,让人不得不仰视——太阳!

瞿刃看着那跪在地上却高仰着头的女孩儿,嘴角噙着一丝玩味的笑。长得不算白,但皮肤却细腻而有光泽,五官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尤其是那双眼睛,有一股天然的妩媚之气,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却因为眼睛的缘故,已有了女人味儿。更重要的是,她没有怯懦的乡下气,而且她居然刚刚见面就——崇拜他。

瞿刃径直走到女孩儿身边,都没有对那一群下跪的人说声免礼平身。他只是走向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然后盯住了她上下打量。“多大?”

“十二。”

声音不错,清脆而甜美,瞿刃笑着点头。“站起来,转个圈。”身段也匀称,就是瘦了些。这丫头是个美人坯子。“你的声音很好听,就叫锦瑟吧。”说完,也不理那仍然跪着的一群人,转身离去。

跟着瞿刃出来的妇人立刻笑着走到锦瑟面前,“被那人相中,你有福气了。”

锦瑟只是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他说她的声音好听……

站姿、坐姿、走路、吃饭、说话、举手投足都要讲究。一个月,只是重复这些。一个月,他没有出现。

锦瑟坐在窗边,看着屋檐上滑落的雨帘。这里的生活比之前好百倍,好吃好喝,还有专门的人服侍。虽然那妈妈也很严厉,却不像之前会受皮鞭之苦。这一个月,她养的珠圆玉润、白里透红,再不是以前那般干瘦了。

远处,有人走来,妈妈为那人撑伞。是他!锦瑟站起来跑到屋外,欢跳着,雨水溅湿了裙摆。

妈妈面色一沉,斥道:“这一个月教你的都忘了?!”

锦瑟止住步子,有些惊慌地看向瞿刃。她每日刻苦练习就是为了能够如同高贵的小姐一般站在他面前,为了得到那个高贵的人的肯定,她居然忘了!

瞿刃笑看着她眼底的惊慌失措。而下一刻,他又惊讶地看着她收起孩子气的神情,盈盈一拜。雨水顺着她的额角滑落,湿了的头发贴在被打的半透的衣衫上,裙摆也染了泥污。而这一切就如同并不存在,没有羞怯、没有尴尬,她如同厅堂上会见外客的大家闺秀,那么彬彬有礼、温婉如玉。

瞿刃喜欢惊喜,所以他表达了他的欢喜。他亲自搀扶锦瑟起来,笑着说道:“你很美。”如果你想让一个女人变得更加女人,那么只要告诉她:她很美,就够了。

锦瑟因为那直白的赞扬而红起了面颊,如胭脂般艳丽。

“去换件衣服吧。”说完,瞿刃又回身对跟在身后的妈妈说:“叫她们伺候热水。”

锦瑟有些犹豫,她知道他是怕自己生病,可她又不舍得走出他的视线。

瞿刃心知肚明,但他却只是笑着用手轻抚着她的面颊,用不容反驳的口气说:“我喜欢听话的孩子。”

于是下一刻,少女轻咬着下唇行礼离去。

瞿刃则笑着对妈妈说:“走吧。”

“不再看看了?”刚来啊。

“不了,我已经看到想看的了。”那女孩儿果然没有令他失望。

那日之后,锦瑟学到了新的东西。琴棋书画、歌舞、茶道,所有士大夫喜欢的东西她都学。瞿刃时不时会来看她,有时让她沏茶,有时与她对弈,有时看她写字作画。偶尔也带些礼物过来,告诉她,这是他喜欢的,要她摆在房中。于是,她的房间慢慢有了他的风格。

天气好的时候,她便在院中轻舞。瞿刃会为她抚琴。杨柳清风、繁花锦绣,那是最美的时节。

一晃就是一年。这一日,锦瑟在院中赏花,假山后一对丫鬟的低语吸引了她。

“你说这个姑娘会呆多久呢?”

“谁知道,上次那个只呆了不到一个月就送出去了。听说也有呆上好几年的。”

“送出去?是做了陛下的侍婢?”

“想什么呢?陛下怎么会要那种出身的女人?”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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