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皇妃,暴君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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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皇妃,暴君的女人-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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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城内,闹市。时节已经是初冬,阳光明媚,然走在街道上的人并不曾感觉到有任何的暖意,呵口气出来都凝结成雾。
    就算安歌很会享受,一路坐着马车,食物也不曾有缺,但如此近一个月的路程,还是骨头架子都快散掉了,温朗月也好不到哪去,不过她的精神很好,一双眼睛目光灼灼,兴奋地往外面看着,“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地方呢!比起沌洲内更热闹!”
    其实安歌倒没觉得,也因为她对这里很熟悉了,曾经的记忆还那么鲜明未曾淡去,这里有太多的伤痛回忆,她因此只是沉沉地躺在车里,有气无力地说:“我现在就是想找个地方好好的睡一觉。”
    “去哪里?”
    “当然是龙凤客栈,别看这个客栈不太大,却是闹中取静,环境好到不得了,而且掌柜的人很好,一定会好好招待我们的。”
    “你怎么知道的啊?你以前来过安阳?”温朗月有些儿好奇。
    “听说的,听说的啊,这么出名的地方,当然是有人到处为它做免费宣传了!”
    温朗月点点头,向马车夫道:“那就问道儿,我们先去龙凤客栈安顿下来。”
    ……
    一会儿,温朗月看到一位锦衣公子骑着大马慢悠悠地走在街道上,远看便觉得异常俊美,慢慢地走近了才发现是个龙章凤姿,天质自然的美少年,此时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搜索着,不知道是在找着什么人。
    温朗月有点儿感叹,这安阳不愧是邾国的都城,街道上随便一个少年,都能美成这样子。



☆、郡主的马车
    这时,为少年牵马的小厮道:“王爷,小人觉得,那伶儿姑娘就是在诓您,她说人群中戴花儿的人就是她,可您看,这来来往往的人,头上戴花儿的人可太多了,谁知道哪个是她?”
    原来这少年正是八王爷曹煣,这时笑着道:“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她的歌喉那样的动听,人定也是很美的。”
    小厮有点愤愤不平,“小人却觉得这伶儿姑娘就是故弄玄虚,唱曲就唱曲吧,还要在前面遮一帘子,今次若不是八王爷得了这招儿“街道上寻戴花儿人”,恐怕整个安阳城能见到她庐山真面目的人还真没有了,其中说不定很丑。”
    小厮的目光也在人群中搜索,忽指着一戴花女子道:“莫非是她!”
    曹煣往他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满脸麻子的女人戴着朵大红花儿,此时摇摇摆摆地走在人群中,一看就是那种没有自知之明还自诩为美女的半老徐娘!
    小厮的头上挨了不轻不重的一鞭子,“你乱指什么?伶儿姑娘怎么可能长成那样子?!”
    小厮挨了打,一时委屈,不敢再胡乱指认。
    却惹得温朗月噗嗤地笑出了声……
    因为这时候安歌的马车与曹煣的马几乎是擦肩而去,曹煣就听到了这声哧笑,转目看去,就看见马车车窗前露出一张干净利落,眉宇间透着股英气的女子的笑脸,这笑容着实比阳光还灿烂,曹煣的心里微微一动。
    就在这时,忽听得有人喊,“快,快,百福楼又在选花魁了!”
    花魁大赛,三年一度……
    每次都由百福楼牵头儿,这事吸引了曹煣的注意力,对小厮道:“走,先去百福楼,否则时间就晚了。”
    而本来躺在马车里装死的安歌也蓦然坐了起来,向温朗月道:“掉头,掉头,我们也去看看。澉”
    温朗月笑道:“不过是选花魁而已,想来没有当年我们老虎寨里选武状元来得有意思。”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花魁大赛可不是普通的大赛,百福楼也不是普通的酒楼。”
    因为害怕温朗月问东问西的,她话至此就不往下说了。
    倒惹得温朗月也对这场大赛好奇起来。
    马车掉头往百福楼而去,在离百福楼还有半里路的时候,就被迫停了下来,原来是聚集的人太多将道路都拥堵了。安歌和温朗月只好下了马车,挤在人群中伸长颈子往前观看,却只见人头撺动,根本看不清百福楼高台上的情况。
    安歌想起三年前,也是百福楼,也是花魁大赛,曹煜带着她过来观看这场大赛,被安排在百福楼第二好的位置,从露台往下看,人山人海,而选台上则美人来去,衣香鬓影,实在是美不胜收,还可以悠闲地品美食,喝好酒,不似现如今,挤得满身汗臭味儿,却连美女们一根头发都见不着。
    她倒并不是悯怀过去的日子,只是这对比鲜明,使她心绪有些复杂而已。既然挤不进去,她干脆退了出来,站在旁边一个卖头饰的小摊前喘口气,目光却往百福楼的露台看去,果然上面已经有人坐在那里,悠闲地观望下面的风景,只是离得太远,看不清到底是谁在上面。
    温朗月有点懊恼地说:“看样子,我们是没法看这个什么花魁大赛了,我现在是真的很想看啊,想来这些参赛的女子都是美人中的美人……”
    事实上温朗月觉得自己也是挺美的,当然,她本来就是美人儿,美人儿听别人夸赞别的女子美,心里头总会将这女子与自己对比一番。
    对于花魁大赛中参赛的女子,温朗月实在有些好奇,她们是凭着什么,居然引得整个安阳城的人都关注这场比赛呢?
    正在这时,听得有人呦喝,“让开!全部都让开!”
    喝声相当的不耐烦而蛮横,众人看过去,只见一辆华丽的马车正快速驶来,就算这里人群拥堵,马车竟也不减速,马车夫神情倨傲凶恶,手中的马鞭毫无顾忌地挥舞着,随便殴打挡道的人。
    安歌扯着温朗月赶紧避开,众人也都往旁边退去,只是前面依然有人退避不及,跌倒在地上。
    那却是个挑着一担梨子的老妇人,马车即刻到了近前,她被吓得僵住了。眼见着马车就要从她的车上驶过去,忽然有人到了她的身边,伸掌往马的脑袋上推去,马儿被推的嘶声叫着,人立而起,这人将老妇人趁机扯到一边儿,却因为马车失去平衡,随着一声尖叫,从里头滚出一团金黄色的人儿来。
    为什么说她是金黄色的呢?因为她头上有许多金子做的钗,脖子上和手腕上有许金子做成的项链和手串,甚至连衣服鞋子上都是布满金线和金饰,可能因为金子太重了,她好半天都爬不起来,惹得众人笑了起来。
    好不容易爬起来,众人也终于看清了她的脸,只见皮肤白暂,小嘴儿嘟嘟的若含珠,一双眼睛黑黝黝水灵灵的,真是个好看的姑娘,就是满脸的刁蛮之意,发现周围的人在嘲笑她,她娇喝一声,“来人呀,把这些贱民都给本郡主抓起来!”
    安歌一时有些疑惑,这位哪位郡主呀?她虽然在安阳生活了三年多,却不认得这位郡主,关键是她还这么大的谱儿。
    因为她的命令,立刻有一队官兵走过来,就要抓众人。
    这时有人道:“是郡主有错在先,为何要抓无辜之人?”
    这位郡主看向说话之人,只见他的身边还站着之前挡道的那个老妇人,知道刚才阻马上前的人定是他,这时她叉着腰走到他的面前,仰起下巴道:“你是谁?你居然敢害本郡主出糗,你不想要命了?”
    “在下况离。”男子微微施礼,不卑不亢。
    “况离,这名字怎么觉得有点熟……”郡主露出思考的神情。
    而旁边的安歌,自老妇人被救,就看清救人者乃是况离,没想到刚来安阳就见到了他。
    若是从前,她肯定忍不住走出去相认,现在经过了妃子墓事件,她只是默默地在旁边沉默着,老老实实地当一个看客。
    这时,又有一辆马车停了下来。
    人还未下车,车里就传出一个女子娇媚的声音,“妹妹,这位况离先生可是皇上最器重的风水师,你莫要对他无礼。”
    随着说话声,车上走下来一个相貌美丽,下巴尖削,颇有妩媚气质的女子,她同样穿着华贵,却没有像之前的小郡主那样,好像将家里所有的金子都穿在身上了的模样。
    见到她,之前的小郡主忙迎了上去,“姐姐!”
    这位“姐姐”,安歌却是认得的,她是何嬛之。
    她的父亲何宴前些年是湖广总督,后来调回京里当了御使大人,据说为人刚正不阿,却是头脑清晰,刚刚上任就办了不少大案,在民间很有声望。后来曹煜登基上位,为了拉拢这位御使大人,就给他封了候,再后来,又给他的两个女儿都特列封为郡主,而他的儿子何子渊,亦成为曹煜很好的朋友,如今乃是骠骑少将。
    这何嬛之正是何宴的大女儿,当时她被封为郡主的时候,安歌已经被关进了深宫之中软禁起来。不过二人在那之前就有数面之缘,是以认得。
    而这位小郡主,莫非就是何宴的二女儿何佟之了?
    “佟之,出门时爹爹对你叮嘱了什么?”
    何嬛之对于这刁蛮女的称呼应证了安歌的猜测。
    安歌倒又想起一个传闻,这位何佟之据说自小被家里人宠爱有加,十三岁之前就没有出过何家大宅的门,却早已经因其美貌而在安阳有不小的名气,今年约莫十四岁,没想到今日能够见庐山真面相。
    果然极精致漂亮,却也只是小巧佳人罢了,与安歌心目中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还是有段距离的。
    因为何嬛之的责问,何佟之略微收敛了嚣张的气焰,却依旧不服气地说:“可是他居然打我的马,害我从车上滚了下来。你看我精心准备的妆容,都乱了,一会儿上了台,必要比不过那位谢芊芊!”
    可不是,她精心准备的装容,此时虽然没有被完全破坏,可是全身披挂黄金,又金钗歪斜散乱的模样,实在没有办法把她和花魁大赛联系起来。
    何嬛之道:“这还不是因为你打扮的时间太久耽误了时间?也怪不到别人的头上。”
    说着,微笑地来到况离的面前,先给况离身边那位老妇人掬了一躬,“舍妹不懂事,还请您原谅一次。”



☆、她已经不是她了(二更)
    老妇人如何敢受千金大小姐的一拜,连忙道:“没事没事,我没事。”
    何嬛之又向况离道:“况先生好功夫,不过这次却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我妹妹佟之之前很少出门,因此少学了规矩,还请况先生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放在心上。”
    况离倒是有礼地给何嬛之也微微回掬,道:“严重了。”
    “况先生也是去百福楼吗?”
    “正是。玛”
    “那不如一起过去吧。”何嬛之盛情道。
    “好。澉”
    见二人达成一致,何佟之无奈地跺了跺脚,上了车,向马车夫大喊道:“还不赶紧走啊!”
    安歌牵着温朗月的手,跟在何嬛之的马车后面,温朗月刚想说话,安歌连忙嘘了声。
    经过刚才那一闹,此时人群已经主动让开了道儿,二人跟在他们的马车后面,果然顺利到达花魁大赛现场。
    安歌带着温朗月混入人群,况离等人自始至终并没有发现安歌的存在。
    这时候离高台已经很近,抬头就能看到台子布置的很华丽,淡紫色的幕布和铺了地毯的台面,已经有些女子大胆走到高台之上。
    这些女子中,倒还未出现特别漂亮的。
    温朗月笑道:“安歌,你说我能去参加花魁大赛吗?”
    “你想参加啊?”
    温朗月点点头,又摇摇头,“从小的时候,我爹就说我不像个女孩子,真正的女孩子不该像男孩子一样打打杀杀,抛头露面的。我……”
    “你若想去,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得准备万两黄金。”
    见她满面茫然,安歌淡然地道出百福楼的来历。
    “其实,百福楼听名字是很普通的,但是背后的主人并不普通,乃是当朝天子的表哥谢流云,多年前先皇在世时,就被晋为逍遥候,虽然是候爷却并不在京办事,这百福楼就是他经营了快十五年的产业,从经营的第一年起,就举办了头一届的花魁大赛,那一年,花魁是司徒兰。”
    “司徒兰?为什么感觉上这个名字有点熟呢?”温朗月道。
    “就是后来的兰妃。”
    温朗月大吃一惊,“就是那个闹出很轰动的事情的兰妃?”
    “嘘——”
    安歌压低了声音,“此处人太多了,不宜在此地讨论这件事。”
    温朗月点点头,听得安歌继续说:“从那时候起,百福楼的花魁大赛就不是普通女子可以参加的,要么必须得是享有盛名的真正的大美女,要么就是达官贵人家里的贵女及大商贾的千金小姐、有名气的才女,甚至是郡主、公主……”
    温朗月叹道:“没想到百福楼的花魁大赛规格如此之高。”
    安歌接着说:“选花魁的精要也并非是在一个‘选’字上,当然如果成为花魁是最好的,如果成不了,也可以在高台上尽显自己的风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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