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养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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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神养成记-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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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的感觉也很好玩,雨季刚过,街道上还有些水迹,因此空气里并不热,还有些凉爽,街上不少行人,路旁的店家也很多,吃的用的五花八门,空气里有着复杂的多种香味。

我看着几个几个结伴而过的妙龄少女,不得不感叹,无论在任何时代,女孩子们的逛街热情是永不会磨灭的。

啊,这就是女人!!

她们、、、、、

我刚想即兴做首诗,却立刻被一股香味所虏获,带着大叔和卢朝风闻香进店。

好香好香,汤底是骨头汤,然后煮了山药萝卜叶粉丝驴肉木耳丝,加了一勺花椒辣油,吃起来很香,还送一个小小的芝麻面饼,可以泡在汤里吃。

这样的小吃才见功力!

饱饱的吃了一碗,三个人都很开心,卢朝风想去看看书摊,我们三人又往前走。

“这些都是武林中人吗?”我好奇的问大叔。

街上的行人中,江湖中人大概占了三分之一。

挺好认的,他们脚步沉稳,并且很注意与人的眼神交流,身上都是短打扮,而且明显的看的到武器。

大行对民间私斗虽然严格,但是却并不禁止携带武器。

武林中人来的多了,衙役们也多了,三三两两的,一对对的晃过去,看的人有点眼花。

大叔嘻嘻笑了两声,“武林大会三年一次,自然隆重的很,江湖里早就有人赶了过来了,我怀疑啊,临安最近的几次不安稳的事情,就是这些人干出来的。”

我并不关心这些,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关心那个什么“未婚夫”来不来!

你可千万别来啊!

买了几本书,再看了一圈,又吃了一碗热豆腐汤,买了几个羊肉烧饼,我们几人决定打道回府,没什么好玩的了。

突然,大叔开心的喊道,“小眉儿,你看!”

我往前一看,立刻明白大叔为什么那么开心。

前方是一家兵器店,说是兵器店,那是往好里的称呼,其实小到菜刀大到犁头,没什么不卖的。

这家店门前有两匹骏马。

真的是好马。

比起安义的那两匹马来,这两匹似乎更好一点。

腿脚有力,毛发发亮,感觉像战马多一点。

大行王朝的良马不多,就算是有,也多为战马,所以除非是富家子弟,就连中等人家也多以驴来代步。

所以看到这么两匹好马,大叔的兴奋是肯定的了,他很喜欢马,不,应该说他喜欢马是因为他喜欢用马来做实验。

大叔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叫道:“这是谁的马?”

“是我的。”

我吓了一跳,抬头看去,店里走出两个大汉来,前头那个二十多岁年纪,另一个则老成点。都是黝黑的皮肤,个子很高,肩膀很宽,穿着汉人的衣服,却绝对不像汉人。

说话的人声音低沉,眼神深邃,如果说谢安怀的眼睛是平静无波的古井,那么这人的眼睛就是燃烧着火炎的水晶,还是蓝色的呢。

这是蛮人!

看打扮,似乎是突厥人。

我心中暗道,彼时大行王朝疆域虽大,但是治理的能力可不行,皇上老儿已经有些力不从心,膝下长子虽然是皇后所生,可惜实在是没能力没魄力,身后又有一大家子人虎视眈眈的,不堪为主,二儿子倒是知心疼热的谢贵妃生的,可惜病病歪歪的,三儿子还算行,可惜又身份低微,老娘是个浣衣奴出身的。

头疼啊,我都替他头疼。

加上这边疆各国不时来个什么起义,尤其是这两年蛮族遭遇大雪灾和草荒,就更加的揭不开锅了,然后就盯上大行的这块肥肉。

大叔还在喋喋不休,“你的马卖不卖?”

站在前方的大汉背手看看他,“不卖。”

“为什么不卖?”大叔有点胡搅蛮缠的意思了,“你的马这么好,为什么不卖?我有很大的用处呢!卖给我吧!我保证给你、、、、”他转身看看,突然指了我一下,“我的小眉儿会给你们很多钱。”

我嘴角直抽,这个人、、、、、、

那人被他引导,冷冷的看向我。

他身子这么一转,我看得越发清楚,天哪,这人的腰间还别了一把小刀,刀身漆黑,手柄上还有一颗银子打造的骷髅头。

我急忙上前道:“师傅,快点回来,这马不能买。”

大叔不依不饶:“为什么?”

我叹口气,“反正不行,这是人家的马,你要是买了,可让人家怎么怎么办?而且这马一看就是好马,性子必然很烈,你肯定对负不了。”

大叔想想,“也是,那我就不买了。”

他转身想走,那个人却突然伸出手来轻轻一拉他,“想走?那那么容易?”

我暗叫一声不好。

说来即好笑又好气,“千手谛听”门下,八个弟子,大概有七个不会武。

你问我为什么,因为他老人家说了,入我门下,必须要尽心尽意的学一门功夫,不学,那就滚!

学?行!你给我就学这一门,除了这个,不许你学别的,除非是为了更好的学这门功夫。

为什么,怕分心。

也就是因为这个门规,所以除了学剑的那位剑仙,其他几位都是不会武功的主,嗯?不对。

医仙好像会点,因为他要学习怎么把内功和经络联系起来,还有毒仙,她好像是要学习内功和毒性的相生相克,不学点功夫,怎么抓人试验?还有神厨,他要收集天下食材,自然也就要去危险地段,有了轻功,自然就方便一点、、、、、还有、、、、、

好像就只有鲁班大叔不会。

要不然他怎么被这个蛮人大汉轻轻松松的抓到?

“你是那里来的疯人 ?'…3uww'穿的古古怪怪,一上来就要我的爱马,说不清原因,别想走。”这个蛮人抓着鲁班大叔,但是眼睛却看着我。

我急了,“这位英雄,你是草原上的雄鹰,该不会跟这平凡的人见识吧?”

这话我说着牙酸,但是这时候也只好这么说了。

一群人围过来看热闹,叽叽喳喳的,议论个不停,这蛮人眼睛里怒意更深。

我再上前一步,“英雄,请你放手,两位是从草原上来的吧?这个时节,来到南方,不会令人起疑吗?受人注目总是不好的,还是彼此给个面子吧,我这师傅天性纯真并无恶意,只是看到两位的马好,实在有些羡慕,他天真烂漫,我给您陪个不是。”

那两个蛮人还是瞪着我,大叔疼的哇哇叫。

这威胁再没用我可没招了!我又轻声道:“两位来到南方,打扮虽然奇特,可是身上却有北方草原蛮族才用的高等乳香的味道,外加这匕首骏马还有这双蓝目,出入兵器铺,若是闹出什么乱子,不太好看啊。”

我站在下风处,这蛮人身上一股淡淡的乳香,我闻的清楚,本家每年冬天都送来几盒给谢安怀,这是蛮族用羊油、牛乳和花露炼出来的高级乳霜,对皮肤极好,他不用,全被我用来擦手了。冬天手就全靠这个了。

他笑了一声,放开鲁班大叔。

没热闹看了,人群呼啦啦的散去,我松了一口气,刚想去看看大叔,突然有人在我耳边轻道:“汉人的姑娘,我会记住你的。”

我吓得一激灵,一转身,那蛮人却已经牵马大步走远了,还回过头来对我笑笑,对我招招手。

我猛然反应过来,一摸头,哎?我的珠花呢?那可是银丝底子上面镶的东海珍珠!是我最喜欢的首饰之一啊!我拿做法烛生意给自己赚来的第一笔银子买的!!花了我三两呢!

再抬头,那两个人已经没影了。

混账!

太危险了,不能追,我哭丧着脸看向鲁班大叔,摩拳擦掌准备在他身上追回那三两银子,可是,得了,算我倒霉!

我咬咬牙,走进兵器铺,狠狠的一拍柜台,叫道:“掌柜的呢?给我出来?”

掌柜的迎上前来,“姑娘,您想要点什么?”

我厉声问道:“刚才那两个人是来买什么的?”

掌柜眨巴着眼睛回答道:“刚才那两位吗?他们没买,只是来问剑多少银子一把。”

我想了想,转身出门,卢朝风和大叔正好奇的看着我。

我一挥手,“回去!”

气死我啦!!!

第三十三章 两全其美

    气哼哼的一路回到下榻的地方,我一头扎进房间,越想越气。

三两银子,就这么的飞了、、飞了、、、、

气死我了!!!!我捶了一下床,挂帐子的银钩碰到床柱,叮叮当当的直响。

此仇不报,誓不为女子!你个大家伙,别让姑奶奶我找到你,否则给你好看!

白白生这么多气,我连人家在那里都不知道呢!我一个小女孩、、、、、、

一时间又开始沮丧了起来,我从床上跳下来,高声唱道:“生活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窗外传来大笑声!

糟糕,小人听窗!

“谁人窥我隐私!”我一把推开窗子。

OMG!昏了头了我!

窗外竟然站着好几个人!谢安怀、玉听楼、安义、还有公孙堂主!还有一个人,竟然是曾经夜闯民宅的龙公子!

故人相见,分外眼红。

这几个人哈哈大笑,龙公子更是指着我笑的直不起腰,“嘿嘿!你这小丫头,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我讪讪的出门打招呼,“眉儿给公孙堂主请安,给龙、、、、、、、你还笑?”我怒目瞪着龙公子,龙公子这两年越发的清瘦飘逸,想必是艳福更加的深厚。

龙公子是谢安怀的师兄,鲁班大叔的师弟,八名弟子中的、、、、

我不敢说他学的是什么,我会被乱刀分尸的,就连谢安怀也罩不了我。

公孙堂主是谢安怀的得力手下,虽然胖胖的,但是眉目慈和,他为人精细宽厚,我对他印象很好,他对我轻轻一笑,“眉儿姑娘、、、、、、、。”

“非也,是玉二小姐。”玉听楼轻笑,公孙堂主急忙改口,“玉二小姐,今天来见公子,却还是顺便为了见玉二小姐一面,把银子送过来。”

我有气无力的笑道:“多谢公孙堂主,我今日正好被人劫走三两银子,你却又来送银子,真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生气。”

“你被人抢了?”谢安怀一愣,“你没有追上去打他一顿然后把他绑起来送到官府吗?”

“你这么厉害?”玉听楼有些吃惊,安义笑道:“玉少爷,这正是眉儿以前的做法,从那以后,镇子上没人再敢偷她的钱。”

龙公子笑得蹲到了地上。

你们笑吧,我的胸中充满了悲壮,一个孤身穿越的时空穿行者的孤独,一个弱女子对男权社会的反抗和求存的精神!你们是不会明白的!

我转向公孙堂主,“堂主,我想看看这次的账本。”

一帮人在喝茶,品着精工细作的甜点,我对甜的东西完全不感兴趣,只是一边吃着杏干,一边看账本。

心中有点激动,八十两银子进账,我又发财了。

法烛的这个主意还是在《智囊》里看来的,梅雨时节,柴火很难得,有的时候一下就是好几天,镇子上的柴火卖到了平时的两倍价钱!

这对爱钱的我来说,真是肉痛啊!虽然花的不是我的钱。

公孙堂主心思细腻,主管财政,因此他来拜访的时候,我跟他提起了我的想法。

一年之后,我有了分成得来的私房钱。

其实说起来简单,但是很少有人这么做过。

槐树是常见的树,到了一定时节,槐树籽到处都是,我让司马堂主以最低的价钱买下瓷器铺子里所有的碎瓷片,然后用新麻鞋回收破旧麻鞋,四双旧的换一双新的,然后再买几升油料,粉碎瓦片,筛好后掺和进槐树籽和油料,捣烂再团成手臂粗细的东西。

用它做饭,比柴禾还好烧。

每条一百文,一次能做上一万多条,各地的分堂依法炮制,算是发了一笔小财。

一本万利的生意啊!其中两成利润是我的,我和公孙堂主的这笔小生意谢安怀知道,但是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淡淡的夸奖我点子多。

公孙堂主坐在下手,笑道:“眉儿姑娘的想法真是不错,这次南方雨水多,法烛的生意更加的好做,有的地方暴雨连绵达十天之久,各地库存的法烛全部卖光,赚了不少。”

龙公子不屑,“不过是卖柴火罢了。”

我嘿嘿冷笑,“龙少爷自然是体会不到一文钱逼死英雄汉的苦恼了,这法烛虽然不是什么稀罕之物,但是非常时刻,也是要紧的。”

龙公子张大了嘴巴愣了一会儿,转头看看众人都是一副憋笑的样子,这才恍然大悟,“你讽刺我不是英雄?”

我笑道:“龙少爷,我可没这意思,这可是您自己说的。”

“怎么能叫少爷?叫龙大哥吧。”玉听楼指正我的口误。

我沉闷的道:“哦,知道了。”

“你到底为什么这么垂头丧气的?”安义奇怪的问道。

谢安怀看我一眼,问道:“说起来,你头上的珠花呢?难道是丢了?”

眼光真锐利。

“要是丢了还好了,总比被蛮人抢走的好。”

“蛮人 ?'…3uww'”谢安怀眼光顿时锐利起来,和玉听楼互看一眼。

我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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