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李敖:孙中山研究》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10-李敖:孙中山研究-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样主张和这样信仰的国家——是否能长久生存。我们在那个战争的一个伟大的战场上集会

。我们现在需要供奉那个战场上的一部分土地,作为那些在此地为那个国家的生存而牺牲了

自己的生命的人的永久眠息之所。我们这样的做,是十分地适切和正当。

    可是,从广泛的一方面说,我们不能奉献这片土地——我们不能使之神圣——我们不能

使之尊严。这些勇敢的人们,活着的和死去的,他们在这里奋斗,已经使这块土地神圣,远

非我们的能力所能予以增减。世界上的人们不大会注意,更不会长久记得我们在此地所说的

话。

    然而他们将永远不能忘记这些人在这里所做的事。这该是活着的我们来献身子这未完成

的工作,而那工作固已经由于在作战的人们如此高贵地推动着。因此,这该由我们在此献身

于我们眼前所存留的伟大工作——从先烈身上,我们将取得对那事业的更多的忠诚,而他们

已为之输出忠诚到最后的完整阶段——我们在此坚决地拿定主意,要使他们不致白白的死去

一一要使这个国家在上帝庇佑之下,必得到自由的新生——要使那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必不致在地球上消灭。(徐道邻译:《美国政治思想文献选集》,一九五九年香港今日世界

社出版)

    这篇演说中,最精彩的在它的结尾,在“我们在此坚决地拿定主意,……要使那民有、

民治、民享的政府必不致在地球上消灭”那一段,林肯的讲稿本有五种,他演说时用的是第

二种,原文是:

    ……That we here highly resolve that these dead shall not have died in 

vain;that this nation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and that this 

government of the po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shaI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到了一八六四年,他有了一个亲自签名的订正本(第五种),原文是:

    ……That we here highly resolve that these dead shall not have died in 

vain-that this nation,under God,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and

that govem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shaI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版本虽有不同,但在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原文上,并没改动,所以这段以三个前置词带出来的名言,的确是他努力肯定

的。徐道邻在中译这篇演说后,加以题解,说:“其论民主政治之真谛,以三介词阐发无剩

义,尤为神来之笔。他人千言万语徒为词费矣。”可算确评。




中译的变化


    徐道邻把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译为“民有、民治、民

享”,显然是根据孙文的中译而来的。孙文的中译,根据我的细查,来龙去脉是很复杂的。

最早是一九一九年,孙文在《文言本三民主义》中,有着这样的中译:

    有美国共和,尔后始有政府为民而设之真理出现于世。林肯氏曰:“为民而有,为民而

治,为民而享”者,斯乃人民之政府也。有如此之政府,而民者始真为一国之主也。

    又过了两年(一九二一年六月),孙文演说《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他的中译开始修

正:

    兄弟所主张底三民主义,实在是集合古今中外底学说,顺应世界底潮流,在政治上所得

的一个结晶品。这个结晶的意思,和美国大总统林肯所说底: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and for the people的话是相通的。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没有适当的译文,兄弟

就把它译作: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就是民有,by the people就是民治,

for the people就是民享。林肯所主张的这民有、民治和民享主义,就是兄弟所主张底民

族、民权和民生主义!

    由此,可知兄弟底三民主义,在新大陆底伟人是已经先得我心的。回想兄弟从前在海外

的时候,外国人不知道什么是叫三民主义,总拿这个意思来问我。兄弟在当时苦无适当底译

语回答,只可援引林肯底主义告诉他们,他们才完全了解我底主义。由此更可知兄弟底三民

主义,不但是专为迎合现代底潮流,并且是很有来历的。

    一个月后(一九二一年七月),孙文演说“五权宪法”,进一步说明这一中译。

    三民主义就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生义,这三民主义和美国林肯总统所说的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and for the people是相通的。兄弟从前把他这个主张,

译作“民有”“民治”“民享”,他这个民有民治民享主义,相当于兄弟的民族民权民生主

义,人民必要能够治,才能够享;不能够治,便不能够享。如果不能够享,就是空说民有,

也都是假的。

    四个月后(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孙文演说《党员须宣传革命主义》,他再说:

    吾党之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三种。此三主义之内容,亦可谓之民有、民治、

民享,与自由、平等、博爱无异,故所向有功。以名言之,可称民有、民治、民享。今欲将

此三主义详细解释,非一二点钟可能尽,质而言之,民族即民有也。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

,非一二人所可独占。民权即民治也。从前之天下,在专制时代,则以官僚武人治之,木总

理则谓人人皆应有治之之责,亦应负治之之责,故余极主张以民治天下。民生即民享也。天

下既为人人所共有,则天下之利权,自当为天下人人所共享。

    自此三主义推行以来,无坚不入、无人不从。

    同一个月,孙文演说《实行三民主义及开发阳朔富源方法》,他再说:

    今日受诸君之欢迎,乘此机会,得与诸君谈民国之政治,不胜慰快!改造真正之民国,

乃全体国民之责任,尤为中华国民党员应负之责任。责任为何?即实行民族、民权、民生三

民主义,即近代所谓之国为民有、国为民治、国为民享之真精神也。

    再一个月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孙文演说《三民主义为造成新世界之工具》,

他再说:

    三民主义,就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这三个主义,和美国大总统林肯所说

的“民有”、“民治”、“民享”三层意思,完全是相通的。民有的意思,就是民族主义。

我们革命党为什么要提倡民族主义呢?因为满清专制二百多年,我们汉族受过亡国的痛苦,

后来又受世界潮流的压迫,恐怕还要灭种,所以有少数人出来提倡鼓吹,要除去专制的异族

。到后来全国觉悟,便把征服中国的满清根本推翻,把中国的统治权收回到汉人手里,中国

领土完全为汉族所有。十年前革命的成功,就是民族主义成功。所以“民族主义”就是和”

民有”的意思一样。革命成功以后,中国的土地和主权,已经由满清皇帝的手里,夺回到中

国人民的手里来了。但是我们人民,徒有政治上主权之名,没有政治上主权之实,还是不能

治国。必须把政治上的主权,实在拿到人民手里来,才可以治国,才叫做民治。这个达到民

治的道理,就叫做民权主义。至于民生主义,是由人类思想觉悟出来的。因为我们既有了土

地和主权,自然要想一个完全方法来享受,才能够达到生活上圆满的幸福。怎么样享受生活

上幸福的道理,便叫做民生主义。所以说“民有”、“民治”、“民享”就是本大总统生平

所提倡的三民主义。

    再过两年(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日),孙文演说《国民要以人格救国》,他再说:

    我们要想是真正以人民为主,造成一个驾乎万国之上的国家,必须要国家的政治做成一

个“全民政治”。世界上把“全民政治”说到最完全最简单的,莫过于美国大总统林肯所说

的“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and for the people”。这个意思译成中文,便

是“民有”“民治”“民享”。就我们现在国情和这三层意思解释起来,自推翻满清政府,

成立民国以来,可以说是民有一层已经做到了。

    十二年以来,政府之内,都是武人官僚把持,人民不但是不能管国事,并且日日受兵灭

之祸,流离失所,何能够说到民治民享呢?真正的“全民政治”,必须先要有“民治”,然

后才能够说真是“民有”、真是“民享”。

    再过两个月(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孙文演说《国民党奋斗之法宜兼注重宣传不

宜专注重军事》,他又说:

    何谓三民主义?简单他说,便是“民有”“民治”“民享”。详细他说,便是民族主义

、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

    这三项主义的意思,是要把全国的主权都放在本族人民手内;一国的政令都是由人民所

出;所得的国家利益由人民共享。这三项意思,便可用“民有”“民治”“民享”六个字包

括起来。

    孙文经过试译阶段从上面这些排比看来,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的中译,即使孙文自己,也是经过试译阶段的。我见过孙文早年为居正(学生)的

题字,原文是:

    美语曰民国者民之国也为民而设由民而治者也

    觉生先生正

                                                                   孙文

    这一译法,不但和他一九一九年“为民而有,为民而治,为民而享”的译法不同,也和

一九二二年“民有、民治、民享,”的译法不同,也和一九二一年“国为民有、国为民治、

国为民享”的译法不同。照上面这些排比,我们知道孙文的定译是“民有、民治、民享”,

这也就是今天国民党口口声声的标准翻译。

    但是,细查孙文历来的中译,我总觉得“民有、民治、民享”

    的中译,只是为宣传之便的中译,比起他自己其他的中译来,简明有余,明确不足。在

他自己其他的中译中,他译of the people做“民之国也”,他译by the people做“由

民而治者也”,他译for the people做“为民而设”,在意义的明确上面,反倒更接近林

肯的原义。

    为什么呢?

    这可说来话长了!

    这段长话是不能短说的,因为它牵涉到诚实的林肯的一件涉嫌文抄公的事,这件事要靠

另一种排比来发现真相,让我由最早的开始。




为名言寻根


    远在林肯出世前十四年(一七九五),美国科学家、教育家、政治思想家汤姆斯·库波

耳(Thomas Cooper),就有过在“政府”字眼后连用前置词of,for的造句: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Somelnformation Respecting

America,1795.)〔注一〕远在林肯出世前十一年(一七九八年).美国第二任总统约

翰·亚当斯(John Adams),就有过在“政府”字眼后连用前置词by,br的造句:

    ……Agovernment roade by themselves,for them-selves,and conducted by

themseives……(Address,to thecitizens of Westmoreland Co。,Virginia,1798.)

    二十一年(一八一九年)后,美国大法官约翰·马歇尔(JohnMarshall)首先在“政府

”字眼后,以of the people造句: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on,then,is emphaticallyand truly 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Case of Mc-Culloch vs。Maryland,1819。Wheaton,iv,316.)

    十一年(一八三0年)后,美国演说家韦伯斯特(Daniei Web-ster)首先在“政府”

字眼后,以for the people,by the people造句:

    The people's government made for the people,madeby the people,and

answerable to the people。(SecondSpeech on Foote's Resolution,26Jan。,1830.)

    二十年后(一八五0年),美国神学家、社会改革家帕克(Theodore Parker),首先

在“政府”字眼后,以of all the people,by aIl the people,for aIl the people造

句:

    The A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