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听风吟 [日]村上春树(成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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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风吟 [日]村上春树(成名作-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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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毕业没过几个月我们便一下子分道扬镳了。缘由已经忘了——忘了也不以为然的缘由。那以后一次也没见过。睡不着觉的夜晚倒时而想起她,仅此而已。 
  第二个是在地铁车站里碰见的婚皮士女孩。年方16,身无分文,连个栖身之处也没有,而且几乎没有乳房可言,但一对眼睛满漂亮,头脑也似乎很聪明。那是新宿发生最为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的夜晚,无论电车还是汽车,一律彻底瘫痪。 
  “在这种地方游来逛去,小心给人拉走哟!”我对她说。她蹲在已经关门的验票口里,翻看从垃圾箱拾来的报纸。 
  “可警察会给我饭吃。” 
  “要挨收拾的!” 
  “习惯了。” 
  我点燃香烟,也给她一支。由于催泪弹的关系。眼睛一跳一跳地作痛。 
  “没吃吧?” 
  “从早上。” 
  喂,给你吃点东西。反正出去吧!” 
  “为什么给我东西吃?” 
  “这——”我也不知为什么,但还是把她拖出验票口,沿着已无人影的街道走到目白。 
  这个绝对寡言少语的少女在我的宿舍住了大约一个星期。她每天睡过中午才醒,吃完饭便吸烟,呆呆地看书,看电视,时而同我进行索然无味的性交。她唯一的持有物是那个白帆布包,里边装有质地厚些的风衣、两件T恤、一条牛仔裤、三条脏乎乎的内裤和一包卫生带。 
  “从哪儿来的?”有一次我问她。 
  “你不知道的地方。”如此言毕,便再不肯开口。 
  一天我从自选商场抱着食品袋回来时,她已不见了,那个白帆布包也没有了。此外还少了几样东西:桌上扔着的一点零钞、一条香烟、以及我的刚刚洗过的T恤。桌上放着一张留言条样的从笔记本撕下的纸条,上面只写着一句话:“讨厌的家伙”。想必指我。 
  第三个是在大学图书馆认识的法文专业女生。转年春天她在网球场旁边一处好不凄凉的杂木林里上吊死了。尸体直到开学才被发现,整整在风中摇摆了两个星期。如今一到黄昏,再没有人走近那座树林。  

  她似乎不大舒适地坐在爵士酒吧的桌旁,用吸管在冰块溶化殆尽的姜汁汽水里来回搅拌。 
  “以为你不来了。”我坐到她身旁时,她不无释然地说。 
  “绝不至于说了不算。有事晚了点儿。” 
  “什么事?” 
  “鞋,擦皮鞋来着。” 
  “这双篮球鞋?”她指着我的运动鞋,大为疑惑地问。 
  “哪里。父亲的鞋。家训:孩子必须擦父亲的皮鞋。” 
  “为什么?” 
  “说不清。我想那鞋肯定是一种什么象征。总之父亲每晚分秒不差地八点钟回来,我来擦鞋,然后跑出去喝啤酒,天天如此。” 
  “良好习惯。” 
  “是这么认为?” 
  “嗯。应该感谢你父亲。” 
  “我是经常感谢,感谢他仅有两只脚。” 
  她嗤嗤地笑。 
  “你家一定很气派吧?” 
  “啊,要是气派加没钱,怕是会高兴得掉出泪来。” 
  她继续用吸管头搅拌姜汁汽水。 
  “可我家穷酸得多。” 
  “怎么知道?” 
  “闻味啊!就像阔佬能闻出阔佬的味道,穷人也能闻出穷人的味道。” 
  我把杰拿来的啤酒倒进杯子。 
  “父母在哪儿?” 
  “不想说。” 
  “为什么?” 
  “正经人决不至于向别人没完没了他讲自己的家,对吧?” 
  “你是正经人?” 
  她想了15秒。 
  “想是,而且相当认真。谁都如此吧?” 
  对此我决定不予回答。 
  “不过还是说出为好。”我说。 
  “为什么?” 
  “首先,早晚总得向人讲起;其次,我不会再讲给任何人。” 
  她笑着点燃香烟。吐3口烟的时间里,她只是默然注视着拼接桌面的板缝。 
  “父亲5年前死于脑肿,很惨,整整折腾了两年。我们因此把钱花个精光,分文不剩。而且整个家也来个空中开花,七零八落。常有的事,是不?” 
  我点点头。“母亲呢?” 
  “在某处活着。有贺年卡来。” 
  “像是不大喜欢?” 
  “算是吧。” 
  “兄弟姐妹?” 
  “有个双胞胎妹妹,别的没有。” 
  “住哪儿”“3万光年之遥。”说罢,她神经质似地笑笑,把汽水杯换在肋侧。“说家里人坏话,的确不大地道,心里不是滋味啊。” 
  “不必在意。任何人都肯定有他的心事。” 
  “你也?” 
  “嗯。时常狠狠捏住刮脸膏空盒落泪。” 
  她笑得似很开心——一种多年久违了的笑。 
  “喂,你干嘛喝什么姜汁汽水?”我问,“总不至于戒酒吧?” 
  “呃……倒有这个打算,算了。” 
  “喝什么?” 
  “彻底冰镇的白葡萄酒。” 
  我叫来杰,点了新啤酒和白葡萄酒。 
  “我问你,有个双胞胎妹妹,你是怎样感觉的?” 
  “噢,像有点不可思议。同样的脸,同样的智商,带同样规格的乳罩……想起来就心烦。” 
  “常被认错?” 
  “嗯,8岁以前。8岁那年我只剩下了9根手指,就再也没人弄错了。” 
  说着,她像音乐会上的钢琴家全神贯注时一样,将双手整齐地在桌面上并拢,在低垂的灯光下聚精全神地看着。那像鸡尾酒杯般凉冰冰的小手;俨然与生俱来那样极为自然地将4根手指令人愉快地并为一排。其自然程度近乎奇迹,至少比六根手指的排列要远为得体。 
  “8岁时小拇指挟进电动清扫机的马达,一下子飞掉了。” 
  “如今在哪?” 
  “什么?” 
  “小拇指呀!” 
  “忘了。”她笑道,“问这种话的,你是头一个。” 
  “会意识到没有小拇指?” 
  “会的,戴手套的时候。” 
  “此外?” 
  她摇摇头。“说完全不会是撒谎。不过,也就是别的女孩意识到自己脖子粗些或小腿汗毛黑些那种程度。” 
  我点下头。 
  “你干什么?” 
  “上大学,东京的。” 
  “眼下回来探家?” 
  “是的。” 
  “学什么?” 
  “生物学。喜欢动物。” 
  “我也喜欢。” 
  我一口喝干杯里的啤酒,抓了几枚炸马铃薯片。 
  “跟你说……,印度帕戈尔布尔有名的豹子3年吃了350个印度人。” 
  “真的?” 
  “人称打豹手的英国人基姆.科尔贝特大校8年时间里杀死了包括豹子在内的125只老虎和豹子。还喜欢动物?” 
  她熄掉烟,喝了口葡萄酒,心悦诚服似地望着我的脸: 
  “你这人真有点与众不同哩!” 
21 

  第三个女朋友死后半个月,我读了米什莱的《魔女》。书写得不错,其中有这样一节: 
  “洛林地方法院的优秀法官莱米烧死了八百个魔女。而他对这种‘恐怖政治,仍引以为自豪。他说:‘由于我遍施正义,以致日前被捕的十人不待别人下手,便主动自缢身亡。’(筷田浩一郎译)”“由于我遍施正义”,这句话委实妙不可言。  

  电话铃响了。 
  我正用深红色化妆水敷脸——脸由于整天去游泳池晒得通红。铃声响过几遍,我只好作罢,将脸上整齐拼成方格图案的块块绵纱拨掉,从沙发上起身拿过听筒。 
  “你好,是我。” 
  “噢,”我说。 
  “做什么呢?” 
  “没做什么。” 
  我用脖子上缠的毛巾擦了把隐隐作痛的脸。 
  “昨天真够开心的,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 
  “那就好。” 
  “唔……可喜欢炖牛排?” 
  “啊。” 
  “做好了。我一个人要吃一个星期,不来?” 
  “不赖啊。” 
  “OK,一小时后来!要是晚了,我可就一古脑儿倒进垃圾箱。明白?” 
  “我说……” 
  “我不乐意等人,完了。”说到这里,没等我开口便挂断了电话。 
  我重新在沙发上歪倒,一边听收音机里的第一个40分钟节目,一边出神地望着天花板。10分钟后,我冲了热水淋浴,用心刮过胡子,穿上刚从洗衣店取回的衬衫和短裤。一个心旷神怡的傍晚。我沿着海滨大道,眼望夕阳驱车赶路。进入国道前,我买了两瓶葡萄酒和一条烟。 
  她收拾好餐桌,摆上雪白的碟碗,我用水果刀启开葡萄酒的软木塞,放在中间。炖牛排的腾腾热气使得房间异常闷热。 
  “没想到这么热,地狱一样。” 
  “地狱更热。” 
  “像你见过似的。” 
  “听人说的。由于太热了,等热得快要发狂时,便被送到稍微凉快点的地方,过一会儿又返回原处。” 
  “简直是桑拿浴。” 
  “差不多。里边也有的家伙发狂后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 
  “那怎么办?” 
  “被带到天国去,在那里往墙上刷漆。就是说,天国的墙壁必须时刻保持一色洁白,有一点点污痕都不行,因为影响外观。这样一来,那些从早到晚刷墙不止的家伙,几乎全都得气管炎。” 
  她再没询问什么。我把掉在瓶内的软木屑小心翼翼地取出,斟满两只杯子。 
  “冰凉的葡萄酒温暖的心。”干杯时她说道。 
  “什么啊,这是?” 
  “电视广告呀。冰凉的葡萄酒温暖的心。没看过?” 
  “没有。” 
  “不看电视?” 
  “偶尔。以前常看。最中意的是名犬拉希,当然是第一代的。” 
  “到底喜欢动物?” 
  “嗯。” 
  “我是有时间就看,一看就一天,什么都看。昨天看生物学家和化学家的讨论会来着。你也看了?” 
  “没有。” 
  她喝了口葡萄酒,突然想起似地轻轻摇头道: 
  “帕斯茨尔具有科学直感力。” 
  “科学直感力?” 
  “……就是说,一般科学家是这样思考的:A等于B,B等于C,因此A等C、Q、E、D,是吧?” 
  我点头称是。 
  “但帕斯茨尔不同。他脑袋里装的唯独A等于C,无需任何证明。然而理论的正确已经被历史所证明,他一生中有数不清的宝贵发现。” 
  “种痘。” 
  她把葡萄酒杯放在桌上,满脸惊诧地看着我说: 
  “瞧你,种痘不是简娜吗?你这水平居然也上了大学。” 
  “……狂犬病抗体,还有减温杀菌,是吧?” 
  “对。”她得意但不露齿地一笑,喝干杯里的葡萄酒,重新自己斟上。“电视讨论会上将这种能力称为科学直感力。你可有?” 
  “几乎没有。” 
  “有好,你觉得?” 
  “或许有所用处。和女孩睡觉时很可能用得上。” 
  她笑着走去厨房,拿来炖锅、色拉盘和面包卷。大敞四开的窗口有些许凉风吹来。 
  我们用她的唱机听着音乐,不慌不忙地吃着。这时间里她大多问的是我上的大学和东京生活。也没什么趣闻,不外乎用猫做实验(我撒谎说:当然不杀的,主要是进行心理方面的实验。而实际上两个月里我杀死了大小36只猫),游行示威之类。 
  我还向她出示了被机动队员打断门牙的遗痕。 
  “想复仇?” 
  “不至于。”我说。 
  “那为什么?我要是你,不找到那个警察,用铁锤敲掉他好几颗门牙才怪。” 
  “我是我,况且一切都已过去。再说机动队员全长得一副模样,根本辨认不出。” 
  “那,岂非毫无意义了?” 
  “意义?” 
  “牙齿都被敲掉的意义啊!” 
  “没有。”我说。 
  她失望地哼一声,吃了一口炖牛排。 
  我们喝罢饭后咖啡,并排站在狭窄的厨房里洗完餐具,折回桌旁点燃香烟,开始听M.J.Q的唱片。 
  她穿一件可以清楚看见乳房形状的薄薄的衬衣,腰间穿一条宽松的布短裤,两人的脚又在桌下不知相碰了多少次——每当这时我便觉得有点脸红。 
  “好吃?” 
  “好得很。” 
  她略微咬了下嘴唇: 
  “为什么我问一句你说一句?” 
  “这——,我的坏毛病。关键的话总是记不起来。” 
  “可以忠告你一句么?” 
  “请。” 
  “不改要吃亏的!” 
  “可能。和破车一个样,刚修了这里,那里又出问题。” 
  她笑了笑,把唱片换成马宾.基。时针已近8点。 
  “今天不用擦皮鞋了?” 
  “半夜擦,同牙一起。” 
  她将两只细嫩的胳膊支在桌面上,很是惬意地手托下巴盯住我的眼睛说着。这使我感到十分慌乱。我时而点燃香烟,时而装出张望窗外的样子移开眼睛。但每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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