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 上卷作者_德黑格尔着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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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 上卷作者_德黑格尔着杨一-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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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究竟不是真正的变,因为变是从有过渡到无;而一则相反地只是
变成一。一,这个发生关系者包含着作为关系的否定物,所以在它本身那里,
有同一的否定物。于是,第一,当前的不是变,而是一的特有的、内在的关
系;第二,既然这种关系是否定的,而一同时又是有的事物,那么,一便是
自己排斥自己。一的否定的自身关系就是排斥。

这种排斥,作为多个的一的建立(但是这种建立是由于一本身),是一
自己超出自己之外,但是它在自己以外所达到的东西,仍然只是一。这就是
依据概念的排斥,或者说是自在地有的排斥。另一种排斥则与此不同,它首
先是浮现于外在反思的想像中的排斥,不是作为多个的一的产生,而仅仅作
为事先建立的、已经当前的一之互相抗拒。现在要看一看那种自在地有的排
斥如何把自己规定为另一个外在的排斥。

① 参看第116 页。

首先要确定多个的一。本身都有些什么规定。多的变或多的产生,一旦
建立起来便立刻消失了;产生出的东西是一,不是为了他物,而是无限的自
身关系。一只是由自己来排斥自己,所以不是将要有,而是已经有;那个被
设想为受到排斥的东西,也同样是一个一,是一个有的事物;排斥与被排斥
对两者都是一样适合,并无区别。

所以诸一,在彼此相对说来,都是事先建立的;——所谓建立,是由于
一被自身所排斥;所谓事先建立,则是犹如不建立:①它们的建立起来的有被
扬弃了,它们彼此相对都是有的事物,作为只对自身有关系的东西。

所似多并不出现为他有,而是完全在一以外的规定。一,由于它排斥自
身,也和那个原先被当作遭到排斥的东西一样,仍然是自身关系。因为诸一
彼此相对都是他物而综括在“多”这一规定性之中,所以这里没有什么东西
与诸一相关。多若是诸一本身的互相关系,那么诸一便会互为界限,在它们
那里也就肯定地会有一个为他之有了。它们的关系——它们之有这种关系,
是由于它们的自在的有的统一,——正如这里建立的关系。被规定为不是什
么关系;这种关系又是以前所建立的空。空是它们的界限,但是在它们以外
的界限,它们彼此都不应是在这界限之中。界限是这样一个东西,其中既有、
又没有被界限者:但是虚空被规定为纯非有,并且只是这个非有,才构成诸
一的界限。

一被自身所排斥,就是那个自在地是一的东西的展开;这里彼此分离的
无限性,是到了自身以外的无限性;它由于无限物的直接性,即由于一,到
了自身以外。它是一与一的单纯相关,也是,或者不如说,更是一的绝对无
关系性;前一个一是就一的单纯肯定的自身关系而言,后一个一是就同一关
系作为否定的关系而言。或者说,一的多是一的自己建立;这个一不是别的,
只是一的否定的自身关系,而这种关系就是一本身,是那个多的一。但是多
对于一又是绝对外在的;因为一正是他有的揚弃,排斥就是一的自身关系和
与自身单纯的等同。诸一的多是无拘无束自行发生的矛盾那样的无限性。

注释

前面提到过莱布尼兹的观念论。这里还可以说①这种观念论从被规定为自
为之有物那样的想像的单子出发,只继续进行到方才考察过的排斥为止,并
且诚然只进行到多本身为止,诸一在多中每一个都是自为的,对他物的实有
和自为之有漠不相关,或者说,他物丝毫也不是为一而有的。各单子是自为
的、完全封闭的世界;那一个也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单子。但是单子在观念中
所具有的这种内在的多样性,丝毫不改变它是自为的那种规定。莱布尼兹的
观念论把多直接当作现成的多来接受,而不把多理解为单子的排斥;因此他
所看见的多,只是就多的抽象外在性那一方面而言。原子论没有观念性的概
念;原子论不把一看作是这样的东西,即在它本身中兼有自为之有和为他之
有两个环节,也就是观念的东西,而只把一看作是简单枯燥的自为之有物。

① 事先建立犹如不建立,是指一被自身排斥只后,仍是一,和以前同样;并不因 建立(即否定)而有质
的变化,也就是“建立起来的有被扬弃了”。——译者

① 参看第117 页。

但是原子论仍然超出了单纯的漠不相关的多;尽管很不彻底,原子还是有了
进一步的相互规定。①反之,因为在单子的那种漠不相关独立自在之中,多也
就仍然是僵硬的基本规定,以致单子的关系只是在单子的单子②之中,或说在
哲学家的头脑中。

丙、排斥与吸引

1。 一的排除

多个的一是有的事物;它们的实有或关系是非关系,这个非关系是在它
们之外的——即抽象的空。它们本身是这种对自身的否定关系,但现在则作
为对有的他物③的否定关系了,——这种表现出来的矛盾,无限性,是在“有”
的直接性中建立的。于是在排斥面前,便直接找到了它所排斥的东西。排斥
在这种规定中,就是排除(ausschlieBen)。一只从自身排斥那些不由它产
生的,不由它建立的多个的一。这种排斥,无论是双方的或是全面的,都是
相对的,受到一的有的限制。

多首先是没有建立起来的他有,界限只是空,只是论一没有在其中的那
种东西。但是诸一又是在界限中;它们是在空之中,或者说它们的排斥就是
它们的共同关系。

相互的排斥是多个的一建立起来的实有,这个排斥不是它们的自为之
有,而是它们自己的,保持它们自身的区别;就自为之有而论,它们只是在
一个第三者中,作为多,才有区别。——它们互相否定,彼此建立成仅仅是
为一而有的东西。但是它们又同样否定了仅仅为一而有这一点;它们排斥了
它们的这种观念性而且有。——所以在观念性中绝对联合起来了的环节,又
分开了。一在它的自为之有中,也是为一的;但是这个为一而有的一,就是
一本身;它与自身的区别直接扬弃了。但是被区别的一在多中有一个有;因
此为一之有,正如它在排除中被规定的那样,是一个为他物之有。所以每一
个都将被一个他物所排斥、所扬弃,被造成是一个这样的东西,即不是自为
的,而是为一的东西,并且是另一个一。

多个的一的自为之有,由于相互排斥的中介,表现为自身的保持,在自
身保持中它们互相扬弃,把诸他物建立为一个仅仅是为他之有;但是这个自
身保持同时又在于排斥这种观念性,建立不是为一他物的诸一。诸一的这种
保持自身,由于它们互相的否定关系,反倒是它们的消解。
诸一不仅有,而且由于它们的互相排除,便保持了自身。第一,现在诸
一借以坚持其差异而与其被否定相对立的那个东西,便是它们的有,而且是
与他物的关系对立的自在之有。这个自在之有就是它们之所以是一的那个东
西。它们全都是这个自在之有;在自在之有中,它们都是同一的,在那里并
没有固定的差异之点。第二,它们的实有及其相互的行为(即将它们自身建
立成为一),是相互进行否定,但这种进行否定又是一切的一的一个和同一
的规定,由于这种规定,它们倒是将自己建立为同一的,——与此一样,它
们既然是自在地同一的,那么,它们由他物而建立的观念性也就是它们自己
的,所以它们也同样不排斥这种观念性。——于是就它们的有和建立而言,
它们只是一个肯定的统一体。

① 参看第117 页。

② 单子的单子,指上帝。——译者

③ 有的他物,即指虚空。——译者

对一的这种观察,即:因为他们有,又因为它们彼此有关系,就这两种
规定而言,它们都只是一个东西而且是同一的东西,并且表现了它们俩的无
从区别——这种观察就是我们的比较。但是也须看看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所
建立的东西,在它们那里是什么。——它们有,这一点在这种关系中是事先
建立了的,——它们之所以有,只是因为它们互相否定,并且同时由它们自
身排斥它们的这种观念性,即它们的被否定之有,这就是就否定那种互相的
否定。但是在它们否定的时候,它们才有,——既然它们的否定将被否定,
所以它们的有也将被否定了。诚然,由于它们有,它们将不会被这一否定否
定掉,这一否定对于它们只是外在的东西;这种他物的否定在它们那里碰回
来了,只接触到它们的表面。但是它们只有由于否定他物,才回归到自身。
它们之所以有,只是因为这种中介。它们的这种回归,就是它们的自身保持
和它们的自为之有。因为它们的否定丝毫没有发生影响(这是由于有的事物
自身或进行否定的有的事物所作的抵抗),所以它们就不回归到自身,不保
持自身,也不是有。

前面已经考察过,诸一都是同一的,其中每一个都和另一个一样。这不
仅是我们的述系,不仅是一个外表的凑合;而是排斥本身就是关系:排除诸
一的那个一,自己就与诸一相关,即是与自身相关。所以诸一彼此的否定态
度也只是自身的消融。它们的排斥过渡到同一性之中,这个同一性就扬弃了
它们的差异和外在性,或者不如说,差异和外在性维持诸一成为相互排除的
东西。

多个的一这样把自身建立为一个一,就是吸引。

注释

自立性被推到自为之有的一那样的极端,便是抽象的、形式的自立性,
它摧毁自己,——一它在较具体的形式中,表现为抽象的自由,为纯粹的自
我,然后又表现为恶:这是最大、最顽固的错误,还自命是最高的真理。这
是曲解了自由,把自由的本质建立在这种抽象之中,还自夸是在自由本身那
里获得了纯粹的自由。把那个是自立性自己的本质的东西,看作是否定的,
并且对它抱否定的态度,这种自立性一定更是错误。这样,自立性便是对它
自身的否定态度,它由于想要获得自己的有,便毁掉了这个有,它的行为也
只表现出没有行为。补救之道是承认与否定态度相对立的东西倒是它的本
质,并且只有放弃它的自为之有的否定性,而不是固执在自为之有那里。
①有一句古话:一即多,尤其是多即一。这里须反复申明,这些话所说的
一、多的真理,其所表现的形式并不恰当,这种真理只应该作为变,作为过
程,即排斥与吸引,而不应该作为有,像在那句话中有被当作一个静止的统
一体那样来把握,来表示。前面曾经提到过柏拉图在巴门尼德篇中的辩证法:
关于从“一”,即从“有一”这个命题推演出多。概念的内在辩证法是被揭
示出来了;“多即一”这句话的辩证法,最容易被当作外在的反思来把握;

① 参看第117 页。

由于对象“多”是相互外在的,所以辩证法在这里也可以是外在的。将“多”
相互比较,立刻可以看到一正是被规定得绝对和他物一样;每个都是一,是
多的一,是他物的排除;——所以它们只是绝对同一的,当前绝对只有一个
规定。这是事实,因此要作的事也只是去了解这个简单的事实。知性之所以
顽固地拒绝这种了解,只是因为在它的心目中还悬有区别,这诚然也是有道
理的;但是区别不因这种事实而取消,也正如这种事实的确不理会区别而存
在一样。对于区别的事实作这样素朴的了解,人们似乎因此可以安慰知性说:
区别将会再来的。

2。吸引的一个一

排斥是一自身分散为多,排斥的否定态度是无力的,因为多彼此都事先
建立为有的事物;排斥只是观念性的应当;而观念性则将在吸引中实在化。
排斥过渡为吸引,多个的一过渡为一个一。排斥与吸引两者,首先是有区别
的,前者是诸一的实在性,后者是诸 一建立起来的观念性。吸引用这种方式
与排斥发生关系,因为它以排斥为前提。排斥为吸引供给物质材料。假如没
有诸一,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了。连续吸引或消耗诸一的观念,是以同样
连续产生诸一为前提的。空间吸引的感性表象使受吸引的诸一的奔流连续;
各原子在吸引点中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来自虚生的另一种数量,也可以说
是到了无限。假如吸引完成了,即想像多已绝达到了一个一之点,那么,这
只是一个呆滞无生气的一,当前再也没有什么吸引了。在吸引中实有的观念
性,在它那里也还有自身否定的规定,即还有多个的一,观念性就是与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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