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理论 [英]阿瑟·刘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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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理论 [英]阿瑟·刘易斯-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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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下降,这本身并不是引起不安的原因。一个国家所占份额的变化不过是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出口额和世界出口额以不同的速率增加罢了,没有理由要求所有国家以相同的速率提高它们的出口额。如果比较老的工业国在世界制成品贸易中所占份额的百分比下降,只要它们的绝对份额仍然足以使它们有能力达到国内充分就业和支付它们需要的一切进口商品,这些国家就不必感到忧虑。就英国而言,重要的问题不仅仅是它的相对份额下降(从1899年的32%下降到1933年的22%),而是在1920年以后它所占的份额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就业,从1930年以来一直不足以支付所需要的一切进口商品。
    这些情况使人想起18世纪有些经济学家持有的经济发展理论。这是一种长期停滞论。他们争辩说,一个在国际贸易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国家,会自然而然地按照使它在一定时候丧失其领导地位的方式行事。由于其出口商品的需求量很大,所以价格相对地高于其他国家的价格,这就刺激别的地方竞相生产。资本流入别的国家,其部分原因是要在那里开办工厂,开创国已经表明这些工厂有成功的潜力,另一部分原因是要利用比较低的工资和其他价格,再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如下的逻辑原则:在老国家集团中,每个国家的工业已增长到它在那里的市场的极限,所以其资本家必然着眼于其他地方以便把他们的利润在那里投资(关于这一点见第五章第二节(三))。然后还有所谓早开始不利:老的国家墨守(比如说)1850年的技术和固定设备,并发现很难同用(比如说)1880年的最新技术和固定设备装备起来的新国家竞争。
    这种所谓的不利条件看来是极为可疑的:如果两个国家在1880年用于投资的资本数额相同,那么自1850年以来也一直在投资的那个国家在同1880年才开始投资的国家竞争时,很难说处于不利地位,因为新国家花钱购买的任何新设备,老国家也能买得起。老国家可能发现保持它的旧设备比较合算,但是这样它就有了能够利用它的节蓄来发展新的作业线这种有利条件,而新国家却要在旧的作业线上追赶。下面这种说法似乎更有道理,就是比较老的国家由于专业分工而受损失;从1850年起,比较老的国家发展了它的设施(银行、销售、培训、运输、工程,等等)来供应1850年所缺少的东西;然后它开始墨守成规,或者说得好听一些,它被自己在19世纪50年代所作的努力形成的势头推着走,而未能适应19世纪80年代不断变化的需求。所以新工业一旦发展起来,这些新工业就向尚未受到那么严重束缚的比较新的国家发展。这种墨守成规可能还表现为技术领导地位的丧失;优秀的人才致力于解决老工业的问题。同时,新兴国家的人才在旧工业中不单单是追赶或抄袭老国家,而且还在新工业中突飞猛进,在当前正在发展的行业中夺取老国家在技术上的领导地位。
    英国正是这种情况。造成亚洲纺织工业的兴起和世界纺织品市场的丧失,低工资起了很大作用。关于投资的论点也很说明问题;从1870年起,英国把它越来越多的积蓄投资海外,就在1913年以前的那几年多达其积蓄的一半,这当然有助于加强其他地方具有竞争性的工业,特别是在北美、印度和日本,而技术进步在英国却落后了。此外,英国未在化学、机床、电气设备等迅速发展的工业中占据适当的份额,或者在这些领域中未取得技术领先地位,这是引人注目的。产生这一情况可能是由于全神贯注于公认的纺织业,由于轻视它古老的大学和这些大学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有两个因素使人怀疑这种程式是否适用于英国。第一,到1913年为止,虽然商品出口额增长缓慢,英国的收支顺差却不断增长,其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出口额增长缓慢抑制了生产并从而抑制了进口额的增长。但是也可能仅仅是因为英国发现发展航运、保险和其他“无形”收入比推动商品出口更为有利可图。第二,这种程式意味着,如果英国设法这样做,它也可能做不好。在组织出口贸易运动方面,没有什么事情是德国人和日本人能做而英国人想做却不能做得一样好的。这些事情过去没有做只是因为贸易对英国来得容易,但是这些事情在最近的将来也许不得不做了,而如果不得不做,那么是否会允许英国人个性中“翩翩绅士风度”起阻碍作用是非常令人怀疑的。此外,由于在日益扩大的市场上夺得世界贸易最大份额的是美国,不是日本,也不是德国,所以可能比过去出于良心认为对待比较穷的对手,不应太严厉的时候更加肆无忌惮地摆好架式来对待比较富有的国家。
    要在世界贸易中居领先地位,除了仅仅占有适当的份额之外,那就要靠创新了。英国曾在创新方面居领先地位达一个多世纪,但是创新(这同科学或者发明不是一回事)方面的领先地位现在转到了别的地方,领先地位的这些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谁也不能长期垄断智力,也不能长期垄断活力。在英国、德国和美国,由于在生产和使用金属与化学品方面的创新成为竞争对手之前,法国和荷兰曾在发展贸易方面成为竞争对手。在这之前,领先地位曾一时为西班牙所占有,所以我们还能继续往前追溯,追溯到罗马和迦太基之间处于敌对状态的时代之前。大国为什么把他们的地位让给别人,这不是用一个简单的经济模式就能解释清楚的。还有心态、内部紧张关系、政治发展、制度的变化、战争和许多其他因素。国际竞争力的变化大概仅仅反映出国内深刻得多的变化。和先进的工业国之间领先地位连续变动一样有趣的是,欠发达国家没有打入这个小圈子,只有日本一个例外。这有时也可以从一国对另一国的影响来解释。根据这一理论,国际贸易机制是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势必扩大。
    当一个国家经历技术革新从而提高生产力的时候,它的出口货价格就下降。这些出口货打入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它们在那里的作用就是破坏与之竞争的工业。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譬如我们知道,这就是19世纪印度所发生的事情。印度十分发达的手工业受到来自兰开夏和伯明翰的廉价进口货的不利影响。这种理论还争辩说,这种作用是日积月累的。制造业中有大规模经济,所以,当(比如说)英国的工业发展,(比如说)印度的工业萎缩时,这两国在生产力方面的差距就会扩大。印度被迫越来越专门经营没有规模经济可言的农业,而英国部分地以牺牲印度为代价越来越富。
    这种理论同我们刚刚探讨过的理论完全是对立的,根据我们探讨过的理论,累积力量的作用是缩小而不是扩大这个差距。简单地把一国生产力日益提高的效果扩大到一切其他国家是靠不住的,因为这些效果为数很多。如果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提高了,它不一定以比较便宜的价钱出售它的商品;它的货币收入可能增加,它的贸易条件仍然不变。如果它确实以比较便宜的价钱把商品出售给其他国家,其他国家由于自己的专长在其他方面也不一定受损失,而对这些国家的经济的影响可能证明恰恰是使它们摆脱停滞状态所需要的。我们在前面常常见到,对外贸易的发展常常是一个停滞不前的国家走上经济发展道路的起点。同样,欠发达国家因为先进工业国的竞争在开始工业化进程时有巨大的困难,这肯定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我们必须更详细地探讨这个问题。
    从经济观点来看,凡是能以更便宜的价钱从国外购买制成品的国家,自己生产这类制成品是不可取的。然而,这不仅仅是一个将国内货币成本同国外货币成本相比的问题,因为货币成本同实际成本往往是没有关系的。它也不是一个只比较时价的问题,因为发展的全部意义就是它使成本降低。所以当决定什么是要遵循的正确的政策时,人们必须考虑到工业化对成本的影响。如果把工业化的速度完全留待私人企业去做决定,工业化的速度会差不多永远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
    先说起步的困难。创始成本总是要解决的,这就是一旦开始就要坚持某一行的原因之一。专业化的经济是规模经济。
    这些经济将在大多数生产部门显示出来,这种经济总是不让人们从这一行转到那一行。因此专门经营农业的国家用适当的运输设施、训练设施和类似的其它设施装备自己,而不用由专门经营制造业的国家发展的各种服务业来装备自己。于是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虽然临界资源的转移会无利可图,但是一次要用巨额资金去发展新行业的大转移,到时候会证明比继续从事原来的专业要节约得多。实际上,这些大转移不能很快实现。如果要进行大转移,必须采取老老实实的行为,让国家经历一段或长或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新行业的生产力比较低。有些私营企业主愿意采取这种老老实实的行为,但是一般来说,这种老老实实的行为必须由政府来采取,而且要用保护或者补贴新行业的办法来支持。这种论点用于工业化特别有力量:在工业部门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它的生产力是低的;它的劳动大军从农村生活转过来以后,要用一两代人的时间来取得工业才能;公用事业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收取的服务费很高;许多相互支持的公司的网络还没发展起来。如果有理由认为现在付出的高昂代价不过是“初期发展过程中经历的困难”,支持制造业渡过这个阶段是值得的。这仅仅是对“新建工业”论的一种发挥而已,这一论点一个半世纪以来几乎为所有的经济学家所接受,并且为所有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的国家所采纳。譬如,直到1700年左右,英国的工业技术落后于欧洲。在那时之前,英国工业增长最快的时期有三个,当时它鼓励手工业工人移居国外,从欧洲大陆引进技术——爱德华三世、伊丽莎白和后来的斯图亚特统治时期尤譬如此。所有这一切都是在精心的保护下进行的,直到英国大大超过其他工业国家,它才采用自由贸易。德国、法国、美国和一切其他工业化国家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也都跟着采取了同样的保护模式。不过,必须记住这种论点仅适用于工业化的初期阶段。一个国家一旦到达了已经具有规模经济的阶段,这种主张进行保护的论点就不适用了。
    除了创始成本之外,还有初创时期的无知要加以克服,因为即使在新工业没有保护也会获得成功的情况下,无知也会使这些工业无法起步。在先进的工业国,有许多富有经验的企业家探索新的努力领域,但在欠发达国家情况就不是这样。
    在增长的初期阶段,企业家们专事经营农业和贸易;他们不熟习新的制造业,因为他们既不懂得制造业的技术,也不知道从事新行业要担多大的风险。如果政府认为,事实将证明有利可图的新工业由于无知而遭到忽视,那么它就要行使创业的职责。政府可以着手研究需求,研究生产问题并把研究结果公布出来,启发潜在的企业家们。如果这样做还不够,政府可以邀请国外有经验的企业家来国内建立工业,作示范。如果障碍是怕担风险,政府自己可以承担创业的风险,办法无非是出资本或出一部分资本,保证私人资本的利益,签订购买这些工业的产品的合同(供自己的医院、办公室、监狱等使用,或者转卖),要不就用其他办法补贴或保护这些工业。
    日本已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更明显地表明这种领导作用是多么见效:从1870年到1900年日本新建的行业差不多全部是政府倡议建立的,大部分工厂是由政府创办和经营的,当事业开始时的暂时困难过去之后,就将这些工厂出售给私营企业。
    创业职能特别重要,因为哪怕是在最后证明非常有利可图的行业,倒闭率也是很高的。当推广一项革新的时候,无论是一台新机器、一项新产品、一条铁路还是一个新的国外市场,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创业的公司破产,经过两三个他人之手之后才在商业上获得成功。这种创业的高昂代价吓跑了企业家们,特别是在欠发达国家,那里的企业家数量既不多,经验也不丰富。因此政府作为创办者在欠发达国家所起的作用要比在较发达国家所起的作用大得多。
    在一些小国,工业化不仅需要暂时保护国内市场,而且如果要建立关税同盟的话还要暂时保护关税同盟。以两个小国A和B为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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