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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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汉奸-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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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辞台北市议员宣布拒绝上诉以示抗议
  1985年9月:获党外推荐参选台南县长
  1985年11月:落选台南县长
  1985年11月18日:谢票时妻子遭受政治车祸下半身瘫痪
  1986年9月:民进党成立
  1986年12月:吴淑珍代夫参选立委,当选
  1987年2月:出狱,宣誓加入民进党
  1989年12月:高票当选末代增额立委
  1990年1月:任党团第一任干事长
  1990年2月:提出废除刑法100条
  1990年12月:任福尔摩沙基金会董事长
  1989年12月:高票当选第二届立法委员
  1993年10月:揭发李庆珠甲考舞弊案
  1994年12月:当选台北市市长
  1998年:准备竞选连任台北市市长
  1998年12月5日:落选台北市长2000年5月20日:就任“总统”
  台湾财团之子阿扁
  陈水扁于1951年2月18日出生在台南县官田乡西庄村的一个佃家家庭(台湾又称三级贫困户)。排行老大,下有二妹一弟。多年来,全家靠父亲陈松根给人当长工或打零工糊口,吃不饱,穿不暖,经济上入不敷出,靠借债度日,家境十分贫寒。陈水扁于1970年8月考取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大学三年级时,陈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开始执业,成为当时台湾最年轻的执业律师。陈水扁于1989年竞选“增额立委”获胜,1994…1998年任台北市长,2000年上台执政。
  陈水扁夫妇作为“拼经济”的“模范夫妻”。国民党根据“监察院”公务员财产公报推算陈水扁的有价证券价值及存款,从“立法委员”到“总统”10年内,存款增加了7000万(新台币,下同),股票市值从55万增加到3亿以上,两者相加,陈水扁身价约有4亿之多,光是股票部分财产就增加了2亿多。其中,陈水扁4年市长存款从520多万暴增到5400多万,就算不吃不喝,光靠4年市长薪水461万,根本赚不到这么多钱。陈水扁即使卸任市长后一年,股票还赚了约4000万。陈水扁当市长时,两名子女合计有价值3000多万的两栋房子及价值4000多万的股票。尽管这3年多来台湾经济很不景气,但陈水扁的财产却以平均每年约3000万元的速度递增。而比起陈水扁来,连战的财产则缩水1/3。
  短短10多年时间,陈水扁是如何敛财、迅速“发家致富”的呢?
  第一,律师收入和从政后的薪资占陈水扁现有财产的极小部分。表面上来看,陈水扁从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出任多家法律公司的法律顾问,并开设了华夏海事商务法律事务所,成为小有名气的律师。陈从政前18年担任海商法律师,的确捞了不少油水,但他当台北市长前的财产申报也只不过1000万新台币,只占他目前4亿新台币的1/40。4年台北市长的工资加补贴最多不过800万,4年的“总统”薪资补贴也不过3000万左右。这也就是,陈水扁露出台面的相当一部分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第二,股票收入是陈水扁财富增加最快的部分。让人不解的是,当股市下滑、投资人叫苦连天、一般人大赔小赚的时候,陈水扁的股票却几倍、几十倍地翻涨,吴淑珍名下的股票也从6万多股暴增至150万股。岛内证券业界大腕都知道,吴淑珍在民生社区永昌投信证券部的专属贵宾室里玩股票。凡能入此贵宾房者,少说也需有亿元身家。换句话说,坐在那里的人都有庞大资金,操控股市能力相当强。吴淑珍凭着陈水扁老婆的身份,在那儿跟着大户吃散户,就已经吃不完,更别提陈水扁在施政过程中,配合大财团制定政策,使财团旗下的企业股价飞涨,吴的股票价格自然就水涨船高了。当然这里还有一个“秘诀”:陈水扁千方百计压制台商赴大陆投资,但在台当局官员及配偶中,持“中国概念股”数量最高者,却是吴淑珍。
  第三,大财团的巨额回馈。陈水扁任“立委”期间,养了十几名助理,据称获财团大力支持,但其间金钱往来,外人是怎么也搞不清的。陈水扁的这批助理中,单是现任民进党籍“立委”罗文嘉的家境,就不明不白地从清贫而变暴发户。陈水扁当台北市长时,搞了个“福尔摩沙基金会”,接受财团大量的“政治献金”,该基金会的账目更是黑幕重重。陈水扁执政大权后更是与大财团打得火热,听命于这些“亲扁财团”,然后从中得到好处。2000年,岛内揭弊高手、知名作家李敖与台北市议员李庆元合写《陈水扁的真面目》一书,披露陈水扁“创造经济奇迹”的手法主要源于利用庞大的行政资源,进行权钱交易。
  第四,贱卖“公有”、“国有”财产,从中捞取好处。陈水扁财政吃紧,变卖“国营事业”资产成为筹措财源的重要管道,四年下来将近700亿,自然好处无数。国民党、亲民党12月27日举行“党产、民产、国产,谁被掏空最惨”的记者会,追究陈水扁的“十大弊案”,揭露陈“不当贱卖国产”,包括“中华电信释股案”、“台糖让售土地案”等。无党籍“立委”陈文茜搜集资料,揭发陈水扁掏空“国库”图利财团。
  岛内舆论认为,陈水扁自比什么“台湾之子”,其实应该是“台湾财团之子”。

  百 年 汉 奸民族的耻辱一个懒的去记但应该知道的名字-- 吕秀莲
  吕秀莲,1944年6月7日出生于台湾省桃园县,至今未婚。祖籍福建省南靖县书洋村,根据族谱记载,她是南靖县书洋镇吕厝龙泽楼吕氏第十七代孙。1740年,南靖书洋吕氏的第十代孙吕惟良的第六个儿子偕妻子东渡台湾,在台湾北部的桃园县埔子拓荒,经过200多年的繁衍,后裔已有六七千人。尽管吕秀莲不肯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但其兄长吕传胜却以身为中国人为荣,曾先后四次率团回大陆祭祖。2001年,吕传胜率宗亲40多人回乡,在吕氏祖庙芳园池举行了盛大的祭祖典礼,吕氏祭祖成员排队饮用井水,表示饮水思源之意。
  吕秀莲在桃园镇小学毕业后,考入台北市女子第一中学。中学毕业后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后又进入该校法律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但仅读一年就辍学了。1969年,吕获得奖学金得以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留学,1971年获比较法学硕士。在美国留学期间,她曾于1970年前往欧洲,与“台 湾独立建国联盟”欧洲本部负责人张维嘉取得联系,这也是吕第一次与海外“台独”势力进行接触,成为其步上“台独”之路的起点。
  自美返台后,吕秀莲曾任职“行政院法规委员会”,历任科长、专员及谘议,后还曾任《中国时报》、《台湾时报》专栏作家,期间并在高雄、台北设立“保护你”专线,倡言保护妇女权益,塑造“新女性”,开始投入台湾的“妇女运动”。吕原为国民党党,但从1974年起就逐渐不再参加国民党的党务活动,后来并创办《拓荒者》出版社任社长,从此步上“党外反对势力”的道路。1978年,吕在美国获得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决定返台参选桃园区域增额“立法委员”,后经“党外”协调,以“党外”人士身份参选桃园县“国大代表”,并因此被国民党正式开除党籍。同年底,由于美与台湾“断交”,吕秀莲又伙同其他50余名“党外”人士发表所谓“国是声明”,声称“坚决主张台湾的命运应由1700万人民来决定”,吕还进一步称,“整个台湾的历史是部被异族统治而又反抗强权的民族运动史”,国民党中“外来政权”。
  1979年8月,吕秀莲参与创办党外杂志《美丽岛》,出任该杂志社副社长,成为“党外”运动后起的骨干人物。同年12月10日,《美丽岛》杂志社以纪念“世界人权日”为由在高雄市组织集会并举行火炬游行,强烈要求台当局解除“戒严”、开放“党禁、报禁”,后被当局镇压,史为“高雄事件”。吕秀莲因参与此次事件涉嫌“叛乱罪”被“军事法庭”判刑12年。1984年3月,服刑未三分之一的吕秀莲借旧病复发而获“保外就医”出狱,在其亲戚资助下赴美国哈佛大学留学,研究国际法与人权。在美国期间,吕创办了“北美洲台湾妇女会”,与海外“台独”分子联系频繁。吕秀莲长期提倡妇女运动、争民主自由、反抗国民党独裁统治,有台湾“新女性主义创造者与提倡者”和“党外”“第一才女”之称,但此时的吕秀莲实际上已完全蜕变为一个激进的极端“台独”分子。1988年,吕自美返台。1990年出任“民主人同盟会”理事长,“新女性联合会”理事长。同年11月,吕加入民进党,此后吕便以极端狂热的“台独”面目出现在台湾政治舞台上。

  百 年 汉 奸
  汉奸现象
  汉奸本来是指出卖或伤害汉族利益的人,现在似乎已经被用于泛指出卖或伤害中国利益的人。汉奸一词因此也与反华分子在一定程度上有了互通的意义。
  汉奸的人数并不太多,但层出不穷,经久不衰。当代汉奸的产地也不限于海外,在国内,很多人也有汉奸倾向,汉奸思想,汉奸行为。这些人中也不乏当朝高官。
  在海外,一个普遍的汉奸现象是逢中必反,逢华必反。无论中国做什么事,汉奸们都要莫名其妙地反一反。反的对象甚至包括文化语言文字等等。与之相辅的是逢美必捧,无论美国做什么事,汉奸们都要挖空心思捧一捧。长期以来,善良的人们一直对汉奸们的畸形心理感到很困惑,无法理解汉奸们为什么会对自己的母国有如此刻骨的仇恨。然而,只要稍加留心,汉奸们的病态心理并不难理解。
  从心理学上说,海外的汉奸现象不外有两种诱因:汉奸们的个人水平和文化素质。
  汉奸们大多心胸狭窄,鼠目寸光,看问题比较偏颇,容易表面化,无法坦荡和平地看待事物,更看不到深层的事物的本质,给人一种肤浅,不踏实,猥琐的弱者感觉。汉奸们多只能从事比较基层的,狭窄的,无需决策的工作,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们的个人水平比较差,而是每日苦大仇深的心态影响了他们水平的正常发挥,从而影响工作职位的升迁。
  汉奸们羡慕美国等西方国家表面的物质发达,片面以为是西方文化及当前社会制度的必然结果,而漠视其物质成就其实来自源于他们先辈的强盗掠夺创下的历史积累。以汉奸们的浅短目光,自然更看不到西方物质社会的精神颓废和深层的社会危机。
  汉奸们只能浅薄地看到在我们的祖国目前仍然存在的物质艰难,而看不到我们为世人所侧目的高速发展速度,更看不到我们丰富的文化沉积将焕发出来的耀眼光芒。
  汉奸们把自己个人的不利处境归咎于中华文化的低劣,而漠视其数千年的辉煌历史及其强韧的生命力。汉奸们因此幻想着能彻底脱离与中国有关的东西,幻想着能够不是中国人,幻想着自己的悲惨遭遇是因为受到中华文化的毒害而不是自己的无能和病态。
  汉奸们以诅咒自己祖国,诋毁自己文化的方式向洋人们献殷勤,希望能得到一点点怜悯和同情,但他们得到的只是鄙夷和蔑视,这反过来又加重汉奸们的自卑心理。
  汉奸们大多表现得很没有文化,因为他们主动放弃了自己赖以生存的中国文化。汉奸们的身分很尴尬,无论现在身居何处,加入外籍与否,大多无法得到当地人民的认同。因为他们主观上希望与中华文化割断关系,使得他们无法继续吸取文化精神食粮,从而也丧失了价值判断能力。汉奸们主动舍弃了自己赖以生存的文化,在外人面前自然无发挺直腰杆做人,在日常行为上必然会表现出曲意奉迎居住国人民(实际上也就他们生活中的小圈子)的价值观念,从而给人一种低三下四,阿谀奉承的小人形象。另一方面,汉奸们心中充满着仇恨,在日常生活中必然会表现出某些怪异的行为。各种因素综合在一起,使得汉奸们在日常生活中普遍无法得到人们的尊重,因而大多生活得很自卑。这种结果更加深了汉奸们的仇恨心里,造成恶性循环。病情严重者会出现精神分裂,甚至有自杀倾向。
  汉奸们在谩骂侮辱中国人的时候,并不知道他们同时也在谩骂侮辱他们自己,他们的父母,他们的祖先。汉奸们在谩骂侮辱中国,中国人,中华文化的时候,内心也许会有短暂的丝丝快感,郁闷的心理得到一点小小的平衡,但是他们无法排脱长期的精神空虚和内心深处的剧烈煎熬。毕竟,无论他们喜欢或不喜欢,承认或不承认,他们是中国人,中华文化才是他们在潜意识里的文化。毕竟,中文是他们思想的语言,连他们做的梦都会有中国色彩。他们会花很多时间看中文报纸,中文电视,或者是上网络的中文论坛,就是最好的证明。
  汉奸们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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