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全两卷[英]马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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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原理 全两卷[英]马歇尔-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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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显著地影响海洋中剩下的鱼类数量;或换句话说,报酬递减律对于海洋捕鱼差不多是不适用的:同时,另些人认为,凡是竭力捕捉、尤其是用蒸汽拖网渔船捕捉的渔场,其生产力是下降的。这个问题是重要的,因为,将来的世界人口,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将会显著地受到可有的鱼类供给的影响。

  矿山的生产物——石矿和制砖场也可算在矿山之内——

  据说也是依照报酬递减律的;但这样讲法是令人误解的。除了只有依靠矿业技术的改良,以及关于地壳含有物的知识之进步,我们才能获得对自然蕴藏的更大的控制能力外,在获得矿产的进一步的供给上,我们会遇到不断增加的困难,这一点是确实的;而且毫无疑问,如果其他情况不变,对矿山不断使用资本和劳动结果会造成生产物的递减率。不过,这生产物不是像我们在报酬递减律中所说的报酬那样的纯产物。那种报酬是不断循环发生的收入之一部分,而矿山的生产物不过是从它蕴藏的财富中所取出的一部分而已。田地的生产物是土地以外的东西;因为,田地如被适当地耕作,仍然保持它的肥力。但矿山的生产物却是矿山本身的一部分。

  这个问题也可以用另外一番话来说明。农产物和鱼类的供给是源源不断的河流,而矿产则好像是天然的蓄水池。蓄水池越接近乾涸,则从池中抽水所花的劳动就越大;但是,如果一个人十天能抽完池中的水,则十个人一天也能抽完:一旦抽完,蓄水池中就不再有水了。所以,今年正在开采的矿山,如在许多年前开采也许同样地容易:如果事先适当地订好计划,并准备好开采工作所需的专门资本和技能,则供十年用的煤,就可在一年中开采出来,而不会增加任何困难;但矿藏一旦开完,它就不能再有出产了。这种区别还可用下一事实来说明:矿山的地租与田地的地租是以不同的原理来计算的。佃农在契约上可以订明归还与原来同样肥沃的土地:但矿山公司则不能这样做;佃农的地租是以一年计算的,而矿山的地租主要是由“租用费”构成的,这种租用费是按照从自然的蕴藏中所取出的物品之比例征收的。

  另一方面,土地在给人类以空间、阳光和空气方面——

  有了它们人类可以生活和工作——所提供的服务,确是严格地依照报酬递减律。对于具有位置上的特殊利益——自然的或人为的——的土地所用的资本不断增加,是有利的。建筑物高耸入云;自然的光线和通风就以人为的方法来补充,而且电梯减少了房屋最高层的不便;对于这种支出,方便的报酬有了增加,但它是递减的报酬。建筑用地的地租不论怎样高,最后总要达到一个限度,超过这个限度,与其再一层一层地造上去,还不如支付较多地租以使用较大的面积来得上算;正像农民知道最后总要达到一个阶段,超过这个阶段,进一步精耕也不能抵偿支出,与其对原有的土地使用更多资本和劳动而得到递减的报酬,还不如支付较多地租以使用较大的土地来得上算一样。由此可知,地皮地租的理论与田地地租的理论实质上是相同的。这个和类似的事实现在就使我们能够简化和发展李嘉图与穆勒所提出的价值理论。

  建筑用地是如此,其他许多东西也是如此。倘使一个制造商有(比方说)三台刨床,他就不难从它们得到一定数量的作业。如果他要从它们得到更多的作业,他就必须在平常工作时间内努力节省它们的操作时间,一分钟也不浪费,或许还要加班工作。这样,它们一旦被充分利用之后,接连每次对它们用力,都给他以递减的报酬。最后,纯报酬是如此之小,以致他觉得与其硬要他的旧机器做很多工作,还不如购买第四台机起来得上算:正像一个农民已经充分耕种了他的土地,觉得与其硬要现有的土地生产更多的生产物,还不如购买更多的土地来得上算一样。诚然,从某些观点来看,从机械所得到的收入多少带有一点地租的性质:在第五篇中再加说明。

  第八节 报酬递减律和一剂资本和劳动的注释。

  在这里我们不能充分考虑报酬递减概念的伸缩性;因为,这个概念不过是在投资方面关于资源之经济的分配之大的一般问题中的一个重要的细节而已,而这一问题是第五篇的主要论述之中心,实在也是全书大部分的中心。但是,关于这个概念,现在在这里似乎需要略加说明,因为在卡尔教授的有力和有启发性的倡导下,近来对这个概念极为重视。

  如果一个制造商将他的资本用于机械方面为数过大,以致有很大一部分机械经常空着不用;或者用于建筑物方面为数过大,以致有很大一部分的地方没有充分使用;或者用于雇用职员方面为数过大,以致所用的职员中一定有一部分人的工作抵不过付给他们的工资;因此,在这一方面他的过度的支出,就不像以前的支出那样有利可图了,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种支出对他产生了“递减的报酬”。但是,这个名词这样的用法,虽然极其正确,但除非谨慎使用,否则就容易令人误解。因为,当用于土地的劳动和资本的增加所产生的报酬递减倾向,是被看作任何生产要素,在与其他要素的比例上用得过多时所产生的一般报酬递减倾向的一个特殊的例证时,人们就易于认为,其他生产要素的供给是能够增加的。这就是说,人们易于否认在一个古老国家中现有的全部可耕土地的固定性这个条件的存在,而这个条件是我们刚才考虑的关于报酬递减律之重要的古典研究之主要基础。即使当个别农民要在靠近他自己田地的地方增加十英亩或五十英亩土地时,除了能出高到令人不敢过问的价格,否则恐怕总不能得到它们。即使从个人观点来看,在这方面土地也是与其他大多数生产要素不同的。这种差别对于个别农民,诚然可看作是没有多大关系。但是,从社会的观点,从以下关于人口各章的观点来看,这种差别却是重要的。让我们就来研究这个问题。

  在任何生产部门的每个方面,都要将资财分配于各种支出,而某种分配的办法能比其他任何分配办法产生较好的结果。管理企业的人越能干,他就越接近十分完美的分配;正像管理一个家庭所有的羊毛之原始社会的主妇越能干,她就越接近羊毛在家庭的各种需要之间的理想的分配一样。

  如果他的营业扩大了,他就要以适当的比例来增大各种生产要素的使用;但不是像有时所说的那样,按照比例来增大。例如,手工操作与机器操作的比例,在一家小的家具厂里也许是适当的,而在一家大的家具厂里,这一比例恐怕就不适当了。如果他对他的资财的分配做到尽可能的适当,他就从他的各种生产资料中得到他的企业所能得到的最大(边际)报酬。如果他使用任何一种生产资料过多,他就从这种生产资料中得到递减的报酬;因为其他生产资料与它不能适当配合。这种递减报酬与农民所得到的递减报酬是相同的,如果农民对土地如此地精耕,以致从土地获得递减的报酬。倘使农民能以与付给原来土地的相同的地租而获得更多的土地,他就会租用更多土地,否则,他就会受到责难,被看作是一个无能的经营者;这就说明了以下的事实:从个别耕作者的观点来看,土地不过是资本的一种形态而已。

  但是,前代的经济学家说到报酬递减律时,他们不但从个别耕作者的观点,而且从整个国家的观点来研究农业问题。

  现在,如果整个国家发觉它现有的刨床或耕犁为数过多或是过少,它就能重新分配它的资源。它能增加它所缺少的东西,同时逐步减少过多的东西:但对土地它却不能这样做。它对土地可以更加精耕细作,但却不能获得更多的土地。由于这个理由,前代的经济学家力言以下一点是对的:从社会观点来看,土地的地位与其他人类可以无限制地增加的生产资料的地位,不是完全相同的。

  毫无疑问,在一个新的国家中,还有大量的肥沃土地未加耕种,因此,现有的全部土地之固定性是不起作用的。美国经济学家说到土地的价值或地租时,往往认为它是随着土地与良好市场的距离而不同的,而不是随着土地的肥力而不同;因为,即使现在,在美国还有许多肥沃的土地未被充分耕作。同样地,他们不大重视下一事实:在像英国那样的国家里,谨慎的农民用于土地的劳动和资本一般所产生的递减报酬,与不谨慎的农民或制造商对数量过多的耕犁或刨床不适当的投资所产生的递减报酬,不是处于完全相同的地位。

  当报酬递减倾向变为普遍时,报酬易于以价值,而不是以数量来表示,这是确实的。然而,必须承认这一点:用数量来衡量报酬的老方法,往往碰到没有货币衡量的帮助就不能正确解释一剂劳动和资本的困难;而且,这个方法虽有助于广泛的初步衡量,但不能供深入研究之用。

  但是,如果我们要把往昔的或远处的土地之生产力都纳入一个共同的标准,即使采用货币衡量的方法也无济于事。因此,我们必须重新采用概略的、多少是武断的测量方法,这种方法不是以数字的标准为目的,但仍足供广泛的历史研究之用。我们必须考虑以下这些事实:一剂中的劳动和资本的相对数额有很大不同;资本利息这个项目,通常远不及在农业的进步阶段那样重要,虽然利率在后一阶段一般是低得多了。为了大多数的目的,以具有一定效率的一天的不熟练劳动作为共同标准,大概最为妥当:这样,我们认为一剂是由一定数量的各种劳动,和资本的使用及偿还的一定费用所构成的,而合在一起就等于十天(比如说)这样的劳动之价值;

  这些因素的相对比例,和以这样的劳动表示的它们个别的价值,是按照每个问题的特殊情况来确定的。

  对于在不同情况下使用劳动和资本所得到的报酬加以比较,也有类似的困难。只要作物属于同一种类,一种报酬的数量就能与另一种报酬的数量比较:但是,如果作物属于不同的种类,则要把它们化为一个共同的价值尺度之后,才能比较。例如,当我们说到土地对某种作物或某种作物轮种,比对另种作物或另种轮种,能使用于土地的资本和劳动产生较好的报酬时,我们必须理解,这样讲法只是以当时的价格为基础才是对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把整个轮种时期合在一起计算,并假定在轮种之初与轮种之末土地的状况是相同的,一方面计算在整个轮种时期所用的一切资本和劳动,另一方面计算一切作物的总收获。

  我们必须记住,一剂劳动和资本所产生的报酬,在这里不是被当作包括资本本身的价值在内。例如,如果用于田地的资本的一部分是由两岁的牡牛若干头构成的,则一年的劳动和资本所产生的报酬,并不是包括年终这些牡牛的全部重量在内,而只包括这一年内所增加的重量。又如,当我们说到一个农民耕种土地的资本是十镑时,这十镑包括他的田地所有的一切东西的价值在内;但是,一年(比如说)之中用于田地的各剂劳动和资本的总数,并不包括像机械和马达这样的固定资本的全部价值在内,而只包括扣除了利息、折旧和修理费用之后的它们的使用价值,虽然这一总数的确包括像种子这样的流通资本的全部价值在内。

  以上所述是一般所采用的衡量资本的方法,如果没有相反的意见,这个方法可以看作没有问题了;但是,另一种方法有时更为适当。有时对所用的一切资本说成好像都是一年之初或一年之中所用的流通资本,是便利的:在这种情况下,年终时凡是田地上的东西都是生产物的一部分。这样,幼小的家畜可以当作是一种原料,而经过一定时间将它加工成为肥壮的家畜,以供屠宰。对于农具甚至也可同样处理,年初时农具的价值当作是用于田地的一定数额的流通资本,到年终时就当作一定数额的生产物。这个办法使我们能够避免一再重复使用关于折旧等方面的假定语句,并在许多方面能省去许多话。对于具有抽象性质的一般推论——尤其这种推论是以数学方式来表达时——这个办法往往是最妥当的。

  在每个人口稠密的国家里,有思想的人都必须研究报酬递减律。正如凯南教授所说,报酬递减律最初是由杜阁加以清楚说明的(见他所著《生存》第420—421页),而它的主要应用则是由李嘉图加以发展的。







经济学原理第四章 人口的增长



第四章 人口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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