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五经合集(白话注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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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五经合集(白话注释版)-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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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辟:同“避”。②豆:古代盛羹汤的器具。③呼尔:轻勇地呼 喝。④蹴(Cu)尔:以脚践踏。⑤得:通“德”,这里指以我为德, 即感激的意思。⑤乡:同“向”,向来,一向,从前。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 两样都吃,我就舍弃鱼而吃熊掌。生命是我想拥有的,正义也是 我想拥有的;如果不能两样都拥有,我就舍弃生命而坚持正义。生 命是我想拥有的,但是还有比生命更使我想拥有的,所以我不愿 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使我厌恶的,所 以我不愿意因为厌恶死亡而逃避某些祸患。如果让人想拥有的没 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只要是可以活命,什么事情于不出来呢?如 果让人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只要是可以逃避死亡的祸 患,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呢?但也有些人,照此做就可以拥有生命, 时照此做;照此做就可以逃避死亡的祸患,却不照此做。由此 可知,的确有比生命更使人想拥有的东西,也的确有比死亡更使 人厌恶的东西。这种心原本不只是贤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 不过贤人能够保持它罢了。一篮子饭,一碗汤,吃了便可以活下 去,不吃就要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 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可是现在,万钟的傣禄却有人不问合乎礼义与否就接受了。万钟 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奉养以及我 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 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 妻妾的奉养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我 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种 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
  【读解】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
  “鱼与熊掌”的确是我们的生命历程中经常遇到的二难选择。
  大而言之,想名又想利;想做官的权势又想不做官的潇洒自 由。
  小而言之,想读书又想打麻将;想工作又想休闲。如此等等, 不一而足。 
  之所以难,难在舍不得,难在那不可得兼的东西都是“我所 欲也”,甚至,也是人人所欲的。不然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可难的 了。
  生于朗朗乾坤、太平盛世,似乎已没有生与义,生命与爱情 与自由的不可得兼了,这是幸事。不过,面对滚滚而来的经济洪 流,义与利的二难选择却恒常悬在我们的面前了—— 
  利,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什么而取 什么呢? 
  至于孟子所说“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 人不屑”,则是所谓“不吃嗟来之食”的问题。这有《礼记·檀弓 下》的一个故事可以佐证: 
  齐国遭到饥荒,黔敖准备了食物在路边赈济饥民。一个人饥 饿不堪地走过来了,黔敖连忙左手端饭,右手端汤冲那人喊道: ‘嗟!来食!”那人瞪着眼睛对黔敖说:“我正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 饿成这个样子!”尽管黔敖再三向他道歉,那人仍然坚决不吃,直 到饿死。 
  其穷棒子精神如此! 因为—— 
  “嗟来之食,吃下去肚子要痛的。”(毛泽东《别了,司徒雷 登》) 
  这算不算是“舍生而取义”呢? 
  

  学问之道,求其放心
  【原文】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1)其 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 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注释】
  ①放:放任,失去。
  【译文】  
  孟子说:“仁是人的本心;义是人的大道。放弃了大道不走, 失去了本心而不知道寻求,真是悲哀啊!有的人,鸡狗丢失了倒 晓得去找回来,本心失去了却不晓得去寻求。学问之道没有别的 什么,不过就是把那失去了的本心找回来罢了。”
  【读解】
  现代人寻找失去的灵魂。
  这是二十世纪文学、艺术、哲学所津津乐道的时髦主题之一。 
  却原来,早在两千多年前,亚圣孟子就已呼声在前,要求我们寻找自己失去的灵魂(本心)仁爱之心、正义之道了。时过境迁,孟子的呼唤与我们今天文学、艺术、哲学的现代追求还 有没有相通之处?他的呼声还能不能响越百代,发聋振聩于当代 国人呢?
  

  忧指忘心,舍本逐末
  【原文】
  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①,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 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 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2)也。”
  【注释】
  ①信:同“伸”。②不知类:不知轻重,舍本逐末。
  【译文】  
  孟子说:“现在有人,他的无名指弯曲而不能伸直,虽然并不 疼痛,也不妨碍做事情,但只要有人能使它伸直,就是到秦国、楚 国去,也不会嫌远,为的是无名指不如别人。无名指不如别人,就 知道厌恶;心不如别人,却不知道厌恶。这叫做不知轻重,舍本 逐末。”
  【读解】
  儒者的确是心灵美的呼唤者、卫道者。我们在孟子这里就可 以看到,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着这个主题。
  忧指忘心,当然是不知轻重,舍本逐末。究其原因,则有如 下两个方面:
  第一,指不若人,一目了然,无所藏匿(戴手套终不是办 法);心不若人,抽象无形,可以伪装(虽然总有暴露的时候)。
  第二,指不若人,标准清清楚楚,无可辨驳;心不若人,难 以有所度量,甚至可以自欺欺人。 
  所以,指不若人,羞愧难当,莫说秦楚之路,就是飞越太平 洋也在所不辞,只要能去其耻辱。心不若人,不以为耻,甚至反 以为荣,又有何秦楚之路可去呢?
  

  饮食之人,养小失大
  【原文】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 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 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 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 檟①,养其樲棘②,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后背,而不知 也,则为狼疾③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 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④为尺寸之肤哉?”
  【注释】
  ①檟:梧桐。檟(jia):即楸树,也是一种木质很好的树。②樲(er )酸枣。棘:荆棘。③狼疾:同“狼藉”,昏乱,糊涂。④适。通 啻”(Chi),仅仅,只。
  【译文】  
  孟子说:“人对于身体,哪一部分都爱护。都爱护,便都保养。 没有一尺一寸的肌肤不爱护,便没有一尺一寸的肌肤不保养。考 察她护养得好不好,难道有别的方法吗?不过是看他注重的是身 体的哪一部分罢了。身体有重要的部分,有次要的部分;有小的 部分,也有大的部分。不要因为小的部分而损害大的部分,不要 因为次要部分而损害重要的部分。护养小的部分的是小人,护养 大的部分的是大人。如果有一位园艺师,舍弃梧桐楸树,却去培 养酸枣荆棘,那就是一位很糟糕的园艺师。如果有人为护养一根 指头而失去整个肩背,自己还不明白,那便是个糊涂透顶的人。那 种只晓得吃吃喝喝的人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鄙视,就因为他护养了 小的部分而失去了大的部分。如果说他没有失去什么的话,那么, 一个人的吃喝难道就只是为了护养那一尺一寸的肌肤吗?”
  【读解】
  那失去了的“大的部分”到底是什么呢?孟子在这里没有明 说。不过,从他在其它地方所说的来看,我们知道,那就是“饱 食、暖衣、逸居而无教”(《滕文公上》)的“教”,也就是孔子所 谓“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论语·阳货》)的“用心”。也就是 说,这里所说的“饮食之人”就是“近于禽兽”的人了。
  赵歧注《孟子》说:“只晓得吃喝的人之所以受到人们鄙视; 是因为他保养口腹而失去道德。如果他不失道德,保养口腹也没 有什么不好。所以,一个人吃喝不仅仅是为了长一身细皮肥肉,也 是为了培养仁义道德啊!” 
  对我们今天的人来说,对于“细皮”的护养已到了登峰造极 的地步,不仅自己全心护养,而且还求助于美容师和不断“新登 场”的千奇百怪的美容护肤霜。
  对“细皮”的追求已如此,而肥肉却是谁也不愿意长的了。可 是,既不愿意长肥肉,又舍不得口腹之乐,于是便有减肥精减肥 茶减肥霜减肥操大行其道了。这才真正是“难矣哉!” 
  与其减肥,不如“养大”,不如有所“用心”。
  

  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
  【原文】
  公都子问曰:“钧①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
  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 
  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 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②者。先拉乎 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 
  【注释】
  ①钧:同“均”。②我:泛指人类。
  【译文】  
  公都子问道:“同样是人,有的成为君子,有的成为小人,这 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注重身体重要部分的成为君子,注重身体次要部分 的成为小人。” 
  公都子说:“同样是人,有的人注重身体重要部分,有的人注 重身体次要部分,这又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眼睛耳朵这类器官不会思考,所以被外物所蒙蔽, 一与外物相接触,便容易被引入迷途。心这个器官则有思考的能 力,一思考就会有所得,不思考就得不到。这是上天特意赋予我 们人类的。所以,首先把心这个身体的重要部分树立起来,其它 次要部分就不会被引入迷途。这样便可以成为君子了。”
  【读解】
  这一章正好可以作为上一章的补充。上一章是从否定的方面 达了“养小失大”的害处,这一章则从正面来说怎样树立“大”的 问题。而且,所谓“大”“小”也很清楚了;“心”是体之大者,也 是体之贵者;其它器官如眼睛、耳朵等都只是体之小者,体之贱 者。所以要树立心的统帅作用,只要心的统帅作用树立起来,其 它感官也就不会被外物所蒙蔽而误入歧途了。
  单就本章内容来看,其中最突出的仍然是对心的重视,所谓 “心之官则思”成为了后世的名言,“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更 是强调了思考对人的重要性。联系到本篇所记载孟子对于人与动 物区别的一系列论述来看,这里所说的“此天之所与我者”实际 上正是用“心之官则思”这一人类所独有的特点来划分人与动物 协限,弘扬心灵的思考对于人类的重要意义。
  本章另一点值得重视的是心与耳目等感官的关系问题。耳目 等感官由于不会思考,所以容易为外物所蒙蔽,心由于会思考,所 以不容易为外物所蒙蔽。(当然,“思则得之”,思考了就会这样; “不思则不得”,如果你不思考,心也只是一种摆设,不起作用。) 所以,只要“先立乎其大者”,把心树立起来了,“则其小者不能 夺也”,其它次要的部分,比如耳目等感官就不会被外物所夺, 所蒙蔽了。我们看到,这实际上已接触到所谓感觉与理解、感性 认识与理性认识的问题,我们在前面曾经说过,孟子的整个学 说,具有非常浓厚了心理学色彩。所以,他虽然不可能提出感觉 与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这些现代性的概念,但他对它们的 实质有所把握则是完全有可能的。
  至于他把“心”作为思考的器官,而没有发现“大脑”这个 新大陆,则是传统性的认识局限,不是他个人所能超载的了。事 实上,作为传统性的习惯,我们今天在语言运用中也仍然把 “心”作为思想器官的代名词,又何况在两千多年前的孟子时代呢? 
  

  “天爵”与“人爵”
  【原文】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 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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