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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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宠-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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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思绪纷杂带来的迟疑,那中年男子马上动了火,“你这猪崽子,敢不听话?!啊?”说着,抄了鞭子跑过去,狠狠挥下,只见着那鞭子紧紧咬上瑟缩的身躯。男子却只闷哼一声,将到口的痛呼死死咽了下去。黎风当然不知道,他是想要在她面前保持他认为的那仅仅的一点形象。可这举动,却让中年男子错认他不服管教,怒火中烧地又要挥下去。幸得黎风终于回过神,一把挡住。那男子这才将注意力稍稍移回。
  “黎大夫不必可怜他,不过是个晦气的玩意儿!晦气就是晦气,昨个晚上连个锄头都不知道好好放,害家主大人醉酒回家摔着了身子!哼!这种东西,就是得好好的教训才长得住记性!”黎风暗想他大概是害这家女主醉酒受了重伤才受罚至此,自己若医的好了也能减减这男人的怒火,忙道:“伯父何必与他怄气,快带我于您家家主诊病才是啊!”男人却还是一副不解气的样子,恨恨骂了几句,这才给黎风面子的随她进了屋。
  黎风以为,这家女主人——刘富——一定会是重伤,所以,当她看到的只是肘见一点零落的皮外伤时,竟一时未曾反应过来!
  就,就因为这个,将门外那男人?
  昨晚?就是说,可能挨了狠打,然后从昨晚一直跪到现在吗?
  黎风只觉心口一阵难言的酸楚闷痛,一时,匆匆开了药,竟是逃似的离开了……

  愧疚之事

  黎风躺在客栈的床上,甚至无法自欺欺人地否认自己的心绪难宁。她这是怎么了?起了恻隐之心吗?为什么匆匆从药铺请了假?
  黎风翻了个身,忽然感觉到,自己,从未这样任性地,想要摆脱理智,遵循情感的渴望。轻轻地,小心翼翼地正视了事实,她无奈地发现,自己,果然,还是想,帮他,脱离苦海!
  这样……真的好吗?黎风多年的家教告诉她,凡事理性思考,感性是世间最最不值得遵从的东西。
  ……
  黎风起身,向刘家走去。
  不要问她为什么会如此任性。
  “伯母,伯父。”礼节周全,“晚辈黎风。”
  那刘家女主刘富回头,一见她,眼睛都发了直,暗道昨日见就觉只似个俊俏的小郎君,今日不知为何略有忧思的样子,竟更添几分俊俏,惹人怜爱的很!竟一时没了动静,直惹得那刘氏吃味,天性泼辣也没顾什么礼法,狠狠捅了一下自家妻主,道:“人家可是个女的!”刘富一听,这才回了回神,暗道丢脸,可那眼睛却还是不自觉地时不时向黎风处瞄瞄。
  黎风一笑,偷偷瞥向庭院,却见据她诊病已过两个时辰,骄阳已移上头顶,那男子竟还是跪着的。心中又是一闷一痛,竟是暗暗下下决心,今日就要任性到底了。眼望着围观人群越来越多,心道时机差不多了,开口道:“实不相瞒,晚辈此次来,是来讨人的。”院里跪着的小猪崽彼时还觉又让她见到自己这副丑样子,心中难过,此时却只觉心里一跳,满满的不知在期待着些什么。
  刘富一怔,眼望了望小猪崽,知这一家人,被讨的一定多半是他了,心中疑惑。按说村里人羡慕小猪崽能干活的不少,可碍着这“晦气之人”的身份,也是白送也不要的,今日这女子?
  黎风又笑,“晚辈可是全为伯母着想的,想伯母一派好心留了这晦气腌臜的东西,却未曾想,只是让这东西干了点活,被这大大小小男女老少传成了个什么样子!”黎风故意一顿,忍痛忽视掉了院内满满期待的小猪崽忽的暗淡下去的眼神,“这村里人可是传着,刘伯母您哪里是好心,分明是当着他是个好用的‘工具’,也不顾他触了上天的忌讳养着他的啊!”
  按说黎风此语也是个人人心知肚明的事实,毕竟,单纯的养着这晦气之人可以是积德,是好心,是顾及母子之情,可偏偏这小猪崽又是个极会干活的,力气比女人都大,也就明摆着是因为能干才留着的,这“因为是好心”的借口也就没了。没了“好心”做支撑,为个人私利养了晦气之人在这个封建礼法极为严格的世界也算是“大逆不道”了。黎风这么一说,又是当着这么多围观人的面,刘富的面子挂不住了,本又是个极好面子的,便自乱了阵脚。好在那刘氏却是个精明的,眼见着黎风这是动着歪心思要讨去他们家最大的劳动力呢,又兼着方才刘富看她看了个呆,语气不善:“既是个‘晦气之人’,小姐讨了去就不怕损了阴德?”黎风不慌不忙,道:“晚辈初来乍到,有幸购得几亩薄田,手头无钱雇工,便想到了这东西,想带回去用着,又想着晚辈幼时曾有大师断言命硬,难遭天谴,心里便也有了底子,故前来讨要。”刘氏却不是个善茬,一听,乐了,“巧的很啊~奴家幼时也有神算告知旺妻,有奴家在,妻主大人便难得恶报。”
  黎风眉头一皱,暗道自己果然还是太莽撞,只知刘富此人极好面子,当着众人的面用话激上一激定能逼得她口软,谁知这家还有个厉害的男人,正不知如何是好,忽然灵光一闪,望一眼听着自己被当成个不详的畜生交易的小猪崽正一脸难受,心中一皱缩,打破了向来果断形象地犹豫起来,却还是暗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终于还是开了口。
  “晚辈,还有一事未言。”黎风斟酌,忍不住又看了一眼小猪崽,“其实,晚辈与这腌臜丑陋的东西,只因醉酒,早已有了肌肤之亲……”操纵着可以角逐奥斯卡小金人的演技,黎风似乎是一脸的嫌恶,又极为担心地望了一眼小猪崽,却见他猛地抬头一望,回身轻望,对上她的视线,又忙回过头去,眼中居然是有泪的,又慢慢低下头去。黎风心中一痛,只觉抱歉,想此事一过好好补偿。而此时,小猪崽想的却比黎风想象的多得多了……
  原来……原来这位小姐,也是戏耍于他的啊……他仍记得,那时曾有几个孩子说愿同他做朋友,与他玩了几天,他只知第一次有朋友的高兴,却不知那些孩子竟故意偷了东西,然后悉数嫁祸于他,偷偷看着他被极好面子的母亲狠狠抽打,一起笑。他记得他被打得昏过去几次,最为刻骨铭心的却不是身上的痛。她们……只是取乐于他罢了……这位小姐不也是吗?想要看他挨打取乐罢了……为什么,自己就是这样不长记性……罢了罢了,这位小姐给了他那样美好的记忆,而自己活于这世上又没什么美好,倒不如,让母亲打死了,给小姐做个乐子,也好……
  而在现实,此言一出,便是轩然□,那刘富刘氏更是一脸的震惊,黎风却也注意到,刘贵——小猪崽的妹妹——却是饶有兴趣地望着自己,竟是一脸洞察一切的悠然模样,心中一惊,而此时自己却也无暇顾及她,又不见那女子打算有什么动静的样子,想她也许没兴趣参与这个“哥哥”的事,心中略略一定,却见那刘富妇夫已反应过来,提着鞭子回身劈头盖脸地打起小猪崽来,那小猪崽却不似清晨那般隐忍,而是或呻吟或呼痛。黎风的思维若是此刻更清明一点,就该能发现,他此刻与其说是痛得,不如说是故意而为的表演,演给她看,为了让她高兴……而黎风此时却毫无清明。她只看着那鞭子一次次的嵌入毫无遮拦的肉体,一道道狰狞地隆起,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心痛,却只得拼命忍着。在这里,这种大逆不道之事女子那方还好,可男子那方怎么可以好过?犯了这种足以沉塘的罪名,万一什么罪都不受,村里人也不能容忍他。黎风只能忍着……
  所以黎风看着男子紧握了拳,疼得呼痛呻吟,轻轻颤抖。
  看着鞭梢肌肤,星星点点的血红……
  黎风以为自己至少现在会稍理性一点,却还是在自己回过神之前,就挡了上去。
  “伯母,手下留情,他能干活还好,养起伤来费时费力,我可不屑要个废人!如今可是的确无法雇工的。”忽略掉死有余辜的话,雇了车将已经昏迷的小猪崽送到了客栈。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样说……可是对不起……”
  鞭痕道道红肿,挂着血珠……昏迷中的小猪崽狠狠咬着唇,余痛未消……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你叫黎书……不是什么小猪崽,你叫黎书好不好?”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黎书,你和我回去好不好?”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黎书,你和我回去,我不打你,不欺负你。”
  “黎书,和我回去吧……”

  安稳之事

  “这,这不是?”黎风承认,自己何止莽撞,简直就是没长脑子!黎书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晦气之人”的身份,她竟看到客栈老板难看至极的脸色才想起来。黎风这边暗自懊悔,正飞快地思索着落脚处,那车夫却果然是个肯载他们的好心人,竟肯替着他们说话:“掌柜的啊,看着他们也是可怜,孩子虽然误行了那见不得人的事儿,可看看那小猪崽给打的!诶……你就收留他们一日,给他们找个房子的时候也好!等走了找个道士去去邪气也就差不多了。”见那掌柜的虽对所谓“见不得人的事”摸不着头脑,却是被黎书那身上骇人的伤着实吓了一跳,终于心软答应他们的一夜留宿。
  在车夫的帮助下让黎书躺在床上,黎风不敢再麻烦老板娘,回药铺取了布巾、水药之类,想了想,趁着天色未暗,又去最好八卦的村头证实了一下房子的事,转身回了客栈。
  轻手掀开薄被,黎风只见着那鞭痕似是越发红肿了起来,道道棱子肿起,她想伸手触触,却不敢。梦里的男人依旧紧锁着眉。是伤口太疼了吗?黎风只觉说不出的难过飞速滋生蔓延充斥在心头,竟是想代他承受那痛苦,是过于愧疚过于同情的关系吗?她当然不知道,若是她当真替他受了,他才反而更添痛楚,数倍的痛楚。
  秉持着自己是医生的原则,黎风暂时摒弃了羞涩,褪下他的下裤检查是否还有鞭痕,却未曾想见过之后,竟连一丝一毫异样地悸动都没心思有了。她只当他的家人怒极才教训他,却未曾想这臀上竟是遍布整个部位、顺便蔓延开来的大片青肿。她知棍棒教训出来要先红肿,过几日才会青。几日前?他可犯过什么错?刘氏盛怒之下提也没有提,可是没有?那痕迹,又似是多次重叠,她没有处理刑伤的经验,却忽然萌生直令她遍体生寒的想法,他,他是否是,一直,这样的,被虐待……
  她忽然觉得,自己二十年的人生中从未如此庆幸过,自己做过的事。
  幸亏,幸亏,把他带出来了……
  她那样难过着,庆幸着,以至于很久才逼迫自己将思绪拉入正路,开始思考接下来的出路。
  据她无意中听到的八卦,又兼方才确认一遍的消息,距此不远的邻村王老妇夫的女儿在城里有了出息,反哺打算带二老去城里享福,老王在小山村窝了近一辈子,却不似一般农妇那般纯朴,而是早就向往城里的生活不打算回村,便把家里一间土房连着一亩三分地一起外卖,可这村里人人过的好好的,也没什么特别的事,谁去买房买地?价也就渐渐不高了,虽然算得上初来乍到,还没什么积蓄,但再当些穿越带来的东西却也还是负担的起的,把黎书带出来,也是有地方住的。
  女孩摸了摸颈上的铂金项链,微叹口气;带来的东西,能典当的,大概只有这个了。
  二哥送的生日礼物呢……
  女孩甩甩头,像是欲甩去烦乱的心事,又着手认真地照顾起男人。
  ……彻夜未眠。
  第二天清晨一早,黎风就站在了当铺前。将项链放到手心里攒着,手心在冒汗。
  出生于年代久远的豪门世家,兄长们全部被严苛地教育着。身为晚辈中的幺女,又有个深信“男孩穷养,女孩富养”的父亲,女孩与普通的女孩子没有太大的区别,但还是受家族气氛影响变得行事果断,所以初次见面就决定把小猪崽带出来,没有犹豫。又在多次被绑架的经历中学会可以轻易做到喜怒不形于色,所以现在,谁都没有发现她的犹豫与不舍,她的难过。
  她仍记得二哥把项链带到她颈上的情景,她的二哥亲昵地刮了刮她的鼻子,孩子气地将父亲的礼物状似不经意地拂到一边。而如今,而现如今,那可贵的亲情,可还回得来?
  可是,女孩还是走了进去,当了项链。凝聚着宝贵亲情的无价之宝,败在了古人的不识货下(实才比较奇怪好不好……),只得田地的价钱,好在之前当物所得积蓄在找到工作后便没有再动……
  女孩忽然发现,买了房地之后,自己,似乎,是不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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